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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重生之小日子大幸福-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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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在外面站着干嘛?进来啊。”收银员笑着招呼道。

卫小娟这是牵着元锦呢?哪还顾得上闲聊:“算了,我转转去。”

元锦?元锦?你在哪儿?

卫小娟停在了公园门口,想起了那个四季青掩映的小空间。

鬼使神差般往那里走去,猫着腰小心钻进去,一眼就看见元锦躺在草地上,松了口气。

旁边一个圈状的泥地里满是新鲜的烟头,他双手枕在脑后,闭着双眼,不知道是否熟睡?深蓝色西服外套盖在上半身,随着呼吸起伏,双腿一曲一伸……

不知道他躺了多久?卫小娟抬头看看渐暗的天空,担心他睡久了会着凉,折了身边一根树枝,调皮的在他鼻尖挠痒痒。

元锦只觉得什么东西一直在扰他清梦,好不容易躲开寝室里的烦人话语,解决了付明明那个大麻烦,找到这么个地方也清净不了吗?快速出手抓向鼻尖,入手的是一枝枝桠。

耳边响起软软笑声,睁开眼就看见树枝的另一端握在一只白皙的手里,手的主人正是一切混乱的罪魁祸首——卫小娟!

他心神一闪,她和“建哥”离开的一幕清晰回想。扔开树枝转身背对她继续睡觉。

“锦哥~~~,地上凉,小心感冒!”她拖长语调故意娇声唤道。

元锦翻身坐起,闷声道:“关你什么事?”

“锦哥?付明明甩了你,你在伤心吗?”她不知道元锦看到了她“接”花,并“相携”离开的一幕。

“这不关你的事。”他想起身就走,又莫名动不了身体。

“关!怎么不关?她不要你了,我可等着呢!”

“你?”元锦讥诮道:“你不是收了人家‘建哥’的花,你们两个人去坐坐了吗?还有空地给我?”

话里浓浓的醋味儿,卫小娟想听不出来都难,心里冒起了粉红泡泡,天啊!他吃醋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嘟嘴的样子和他未来女儿如出一辙!

态度不由也带着哄孩子的娇憨:“我不是三言两语拒绝人家后就来找你了嘛!再说了,明明是他把花塞到我手里的,要是你买给我,我一定视若珍宝。”

元锦明明心里一阵喜悦,偏偏嘴硬道:“我可买不起一大束玫瑰花,也没那么浪费。”

“嗯,那你送什么给我,我都视若珍宝。”

元锦猛的想起钱包的事情来了,掏了出来:“这怎么回事?你浪费钱买这么贵的东西送我干嘛?拿回去。”

“我拿回去干嘛?货物送出,概不回收,你不要就扔湖里吧。”卫小娟沉浸在元锦吃醋这个现象里,还没有清醒,赌气的话随口说出。

元锦脸色一变再变:“你什么意思?”

“人家喜欢你,想送你一样好东西,你还嫌弃。”

“我们还是学生,你家还是山区的,买这东西完全是浪费!旁人我懒得说。”

“我以前写信就能给你说过,我家不穷,而且我以前卖小吃赚了钱,现在蓉姐的餐厅也有我的一份,我用我挣的钱给你买个东西你还嫌……”

卫小娟觉得,自己一直小心翼翼给他维持自尊,还被教训,有些委屈!说话之际带着几分哽咽。

“旁人”!对,要是旁人,她也不会买,也不会想把什么好东西都巴巴的送给他。

元锦见她眼泪在眼眶打转,开始手足无措:“我不是嫌!这个钱包对我来说太贵了,用着不合适。而且,我还是不像你乱花钱。”

“就像你说的,关你什么事?早知道送走了建哥巴巴来找你却讨不了好!我?我就听他的,试着处处。亏我想着你,一口拒绝了人家。”

“那你回去找你的建哥吧!”元锦偏偏属于那种没耐心多劝人的,劝几句,你接受就好,不接受就算了。

“你……,元锦,你看着我,认真对我说句,一点儿也不喜欢我!我转身就走。管他什么歪瓜裂枣,离了你做谁女朋友都一样。”卫小娟现在吃准他对自己有意,也吃准他不说谎话的吸习惯,就要逼出他的真心来。

爬到他身前,手搭在他膝上,定定看着他的眼睛:“喜欢一个人,是喜欢他所有的缺点和优点,喜欢一个人是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情绪,反正我就是喜欢你了,你说啊,喜欢不喜欢一句话!”

“我……”眼睛回望身前熠熠生辉的泪眼,还在适应她的跳跃思维,感觉她的喜乐怎么转得这么快速……,但是他心里却没有不耐,也没有出现延误,心却慢慢柔软了,融化在她要落不落的泪里!

近在咫尺的白皙脸庞,鼻梁两翼的点点小雀斑也清晰可见,嫣红的嘴唇微微颤动!引得元锦忘了坚守的防线,忘了意识里的担忧,甚至忘了她的问题……

任凭情感驱策,缓缓俯下脸庞,唇瓣轻轻印上她的,像蝴蝶试探花朵般轻触一下,挪开!心底满足的喟叹一声,原来她的唇是烈酒,一沾就醉,醉到他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了?

卫小娟先是懵了,随即欣喜若狂,好不容易等到他“开窍”了,怎么允许他一沾即退!

干脆,身体再进一步,双手搭着他的肩,闭上眼睛,追上他推开的唇!

一股电流由唇分散到四肢百骸,辗转吸允后,她本能的探入他口中与他的舌尖纠缠逗弄……

眼睛倒抽一口气,整个将她搂入怀中,开始学着回吻她,这下换卫小娟忘记了一切,像是等待了一辈子,任由泪水滑落唇间,却意外的尝到了甜味儿……

突然,他放开了她,看她泪眼朦胧中带着羞意,因亲吻而粉红的双颊,连忙转头看向一边,急促的喘气,竭力克制着倾巢而出的情潮。

良久,卫小娟没有感觉他再进一步,醒起他不过才刚满十八岁,这?应该是他的初吻吧?

窃喜……

第三十四章 苦尽甘来吗?天知道?

元锦躺在了草地上,努力平复心里的激动和身体陌生的情潮,不敢开口说话,焦灼的喉咙怕是出口就是嘶哑的!

内心不断咒骂自己,她才十五岁,元锦,你哥禽兽不如的东西!同时,又矛盾的回味那目眩神迷、热情高涨的相濡以沫!天人不断交战……

卫小娟枕着他一只手臂,深深埋在他的肩窝,缩着身子,简直感觉无脸见人。

前世孩子都生了,床单都滚过不知多少次?亲吻更是家常便饭平常。刚才她竟然像个饥渴的大灰狼扑向了肥美的小白兔!单纯无辜的小白兔就这样被拆吃入腹了,幸好紧急关头元锦踩了刹车!

真是的!见元锦羞涩的夹紧双腿,卫小娟也在哀叹,你害羞,我还要装“纯”呢,不仅男人有欲望,女人也是有的好不好?重生前,不说夜夜春宵,两人还算性福无边的,一下子重生后,有杂事操心还没什么,但五六年的“久旷”还是会在夜深人静钻出来!

如今见了“甘泉”,如何不清朝涌动?算了,来日方长,还是不能把人给吓跑了……

隔了许久,元锦低哑的声音响起:“娟,起来坐下,地上凉、”

“哦……你……怎么会亲我?”卫小娟听话的在他支撑下坐起身体,偏向旁边的不知名植物,将发烧未褪的脸庞埋在双膝间,轻声问道。

“我在追你啊!你没有反对,就算同意我们交往了,不要再理会别人了!”

“嗯!”卫小娟真的羞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机械的应道。

“我们年龄还小,先不要放在……嗯,太多精力,等你毕业了,我工作稳定了,我们再正式给家里提,好吗?”

“好!啊——,谁答应给你做女朋友了。”

“刚才不是你逼我的吗?”元锦站起身子,拍拍草屑,伸手拉起她:“呦!现在脸红了,刚才哭着逼我的决绝到哪儿去了?”

“我不逼你,你会要我吗?嗨哟,我这样逼的你,你会怨我吗?更重要的是,你会觉得我太主动了显得轻浮吗?”

元锦看她问得认真,一边帮她拿去头上的草叶,看似漫不经心道:“老实说,我一直很困惑?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你这么快就喜欢我的。但就是这困惑使得我观察你,了解你,时间一长,反而感觉自己陷进去了。”

“说实话,我很小心眼,我不想莫名丢了心,本来我计划回小川找个小厂先上班,好拖得付明明了断,没想到,看到你接了别人的花……”腰间一痛,连忙改口。

“看家你有人追你时,我心痛了,回寝室又听他们一番惹人心烦的话,我生平第一次打算违背诺言,去和付明明摊牌,谁知?她开口了,这样更好。”

“不过,你不是那样一逼,我恐怕还是不会主动追你,哪怕带着遗憾离开!总觉得没有经济基础就不配交女朋友,有了女朋友就等于多了责任,我又不需要靠女人生活吧?不然哪儿轮的上你?!”

随即,自嘲一笑:“喜欢一个人或许真的不需要理由吧!不管你是什么目的‘赖’上我,反正,我是喜欢上你了。”

懂得承认有情感这事以来,元锦却不知道情感为何物,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心中装着一个人的感觉,可是循着本能亲了她之后,他算是替体会到了这种带点怜爱、眷恋、担忧、关怀、尊重……反正就是牵肠挂肚。

“锦!……”卫小娟紧抱他的腰,不知道该怎么说?也恐惧知道真相的他不会相信,还当她是疯子般疏远,因为他一向就是现实主义者。还有自己的经济状况,看来也是个定时炸弹。

这男人的大男子主义,农村传统思想怎么这么重?

“就让时间证明,我喜欢你只是喜欢你,目的就是让你爱上我,喜欢我!”

元锦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只是笑着拉开卫小娟的双手。

“一点都不害羞!走吧,我们出去了,耽搁一下午,肚子有些饿了。”

“怎么不羞?只是怕我一直羞下去,就和你真的错过了!”接着道:“饿了?你多吃点呗,太瘦了,抱着咯手。”

“食堂饭只能将就吃,下馆子太贵,没饿死都算我命大、”

“谁叫你挑食?算啦,作为你新上任的女朋友,我决定,养胖你!”

“哈哈,你姐餐馆的饭菜我也不想多吃,香料味儿重,也没有家的感觉。”

“家?那你妈做的饭菜呢?今天中午在你家吃的呢?”

“呃……,虽说我妈做的不怎么样,说实话,我吃了那么多年,还是习惯了,反而觉得香!我知道,你想表达你今天中午借星星的手做的饭吧,呵呵,很好吃,能每天吃到就好楽”

“什么?你不是在堂屋看他们打牌吗?你怎么知道是我做的?”

“味道不对啊!然后问下就知道了。”

两人并肩往公园外走着,偶尔元锦会放慢脚步,让腿短的卫小娟能跟上,走在马路上,他也会自觉的走在外侧,用行动无声的呵护心爱的人。

元锦如愿的跟着卫小娟来到了租住屋,简单的腊肉炒饭加泡菜,让他吃得心满意足。

捧着卫小娟泡的一杯清茶,眼睛跟着卫小娟忙碌的身影转动。她收拾了碗筷,切了一盘苹果放到桌上,又开始打理晚自习要带的书籍,轻快的步子,不知名的小曲、摆动的马尾……都昭示着她的快乐和满足。

仿佛这平凡的家务,清静的环境就是她的最爱。

“娟,你不觉得做饭很油吗?”

“油啊?但油就不做了吗?我喜欢的人吃我做的饭菜那种认同感,很有成就。”

“那你喜欢去跳舞吗?”

“NO,跳什么舞?还不如租两本小说,买上一堆零食,宅在家里一整天。”摊开上周未完的作业,咬着笔头补充道:“‘宅’,就是待家里的意思,而且我特别喜欢现在这种气氛。有喜欢的人陪着,跳舞?要不,我把电视放着,你赔我跳。”

元锦致谢不敏:“算了,跳舞我不奉陪,唱歌可以陪你。”

卫小娟哭丧着脸:“唱歌?我是走音歌舞团出来的,给你讲个笑话啊,又一次,我和小明到我外公家玩儿,我外公家住在山上,景色很好,空气清新。站在他们院中,我突然那个激动啊!就想唱首超有情调的《梅花三弄》,刚唱到‘一弄’的时候,满院的鸡争先恐后往院外竹林奔去,场面简直蔚为奇观,有的鸡干脆‘飞’出去的,鸡毛飘得馒头都是……”

元锦要笑不笑的憋得很苦:“或许有人在赶?”

她激动道:“毛人没有,卫小明在那狂笑,我没管他,继续唱到‘二弄费思量’时,哼!外公家那条死狗!竟敢扯断绑它的绳索狂叫着冲向我……”

元锦这下没小笑,也没打断她,之间她手势挥动:“我吓得连忙住口,把卫小明抱到身前挡着……哈啊哈!”

“什么?……你把你弟弟抱来给你挡狗。”

“放心啦,卫小明超级有狗缘的,我拉他挡狗又不是第一次,他那习惯了,现在出门到谁家去玩儿,他一半都是主动走在我前面的。”

元锦衣服败给她的表情,已经笑不出来了,觉得和她在一起就很开心,听她叽叽喳喳的讲述她的,她家人的趣事、糗事……

不知不觉时间过得飞快,眼看晚自习二十分钟后要开始了,提醒道:“娟,你作业什么时候交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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