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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之十福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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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子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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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生

第一章重生

说来运气真不错,虽然一生下来就失去了父母,但叔叔婶婶却没给过我白眼,自小受到的照顾比堂弟还多,平时成绩一直不怎么样,但一遇大考,就超常发挥,一路顺利的进入重点初中、重点高中,临了还进了个重点大学攻读英语,毕业后虽然工作换来换去也没存着钱,眼看成30的大龄穷光蛋剩女了,结果遇到低迷的股市大涨,不仅结清了房贷,将首付还给了叔叔婶婶,还有余钱买车,想好好休息一把就遇到了金融危机,来借口都不用找了。

出来将近一个月,终于慢腾腾的来到了内蒙,没有期待中的天苍苍野茫茫,也没遇到好客的牧民,只有漫天的大雨。我一边诅咒着鬼天气,一边小心翼翼的握着方向盘,猛的从后视镜里看到一辆卡车正冲过来,还没来得及反映,就感觉车身一震,头往方向盘砸去…

迷迷糊糊中,感觉身边人来人往,但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挣扎了一下,实在睁不开眼睛,想着既然这么多人,那肯定已经在医院了,心里一松,继续昏睡了过去。

再次挣开眼,发觉怎么看不清东西啊,赶紧想坐起来,才发现自己根本使不上劲,心里一急,张嘴就叫,发出的居然是哭声,这使就见一东西塞入了我嘴中,天啊,是**!我再次晕了过去…

是的,我重生了,重生为一名女婴,重生在草原上,重生在了清朝。草原的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辗转我已经来到这个世上13个年头了,从最初的恐惧、不甘到如今也乐在其中了。但到目前为止,我还不清楚我所在的部落具体所处的方位,反正我的活动范围最大也就是方圆二十里,让我心安的是,如今是康熙年间,不是清末,而且幸运的也不在准噶尔部,在漠南蒙古阿巴垓部。阿布(蒙古人称父亲为阿布)是部落的台吉,也就是部落首领了,而且还是清朝封的一个郡王,虽然并没有视我为珍宝,但也没有冷淡漠视我,额莫(也就是母亲了)的重心虽然也更多的放在几个哥哥身上,不过也没忘了对我嘘寒问暖,老实说,我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

虽然我对历史不大了解,但清朝的事情大概也知道一点,而且拜清穿小说所赐,对康熙几个儿子的折腾倒也不陌生,虽然我很想看看当今的康熙帝,也很想看看他的几个儿子,奈何距离遥远,也就不去想了。我考虑更多的是,我是不是应该取道俄罗斯到欧洲去落脚,毕竟我不希望我的后人在那段耻辱的历史中苦苦挣扎,既然我没有能力改变中国历史,哎,谁让我不重生到康熙身上了呢,我还是想办法改变自己后代的命运吧。所以在这13年里,每天我都练习说英语,免得忘记了,虽然不知道这个时候的英语和现代英语有多大差别,但怎么说到了那边也不至于成个聋子,猜也能猜个大概,想当初考听力我基本上都是连蒙带猜,居然还没档过一次,所以我对我的猜功非常有信心。

唯一让我遗憾的是饮食不大习惯,想当初我可是无辣不欢的,如今不要说辣椒了,其他调料我也没怎么看到,想吃青菜啊,没有,顿顿都是(肉),吃得我发晕。想吃鱼吧,蒙古人不会吃,当然也不会弄了。这个时候我肠子都悔清了,当初怎么就不学习做饭呢。所以我现在只有坐在河边,望着河里欢快的鱼,流着口水。

如今已经13岁了,蒙古人都出嫁的早,可能明年就得嫁人了,想前世30了还没出嫁,如今还没成年就开始考虑结婚,真是感慨良多,在这个社会中,想等着18岁嫁人,那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是个实际的人,所以,我得开始好好盘算一下,怎么把老公栓在手里,然后让他带着我去欧洲,而不是考虑怎么抗婚。好在虽然我称不上是美女,但自己从小注意,不在太阳下暴晒,所以皮肤比一般蒙古人都好,本来还想用牛(奶)做面膜的,不过年龄太小了,还是等25岁以后再说吧,我是非常有信心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健康、(性)感的气质美女的,柔弱就不用了,从遗传角度来说,我也不可能长一副小巧的身材,所以我得把我的长处发扬光大,到时候才好迷惑住老公啊。不过,目前似乎最急切的事情应该是想办法打探出阿布准备联姻的对象,要是把我嫁个丑老头可怎么办啊,不至于得等他死了,又嫁他儿子吧,我左思右想,找不出办法,只有虔诚的跪在河边,祈祷着过往神灵,保佑我嫁个好老公,能带着我完成战略大转移,当然我还特地向上帝和耶稣发出了求助信号,因为我不知道上帝是不是就是耶稣,所以只好分别求助。

“格格,台吉回来了,叫你赶紧回去呢”,乌雅急冲冲的跑过来,打断了我的祈祷。

乌雅比我大2岁,今天15了,是个奴隶,从小伺候着我,我和她感情最好,所以我也得把她带到欧洲去,怎么也不能丢下她,让她的后代去遭受耻辱。

阿布去朝见康熙了,好象康熙是出来打猎还是巡查,顺便接见一下蒙古贵族,该拉拢的拉拢,该打压的打压,反正许多蒙古贵族都去了,阿布也不例外。每次见了康熙都能得些赏赐,反正不是黄金就是玉,我对玉没有研究,对黄金的兴趣大些,可惜我却得不到黄金,只能得到玉,哎,这是什么世道呀。不过多些玉也好,到时候也可以换钱,这么一想,我立马翻身上马,向大帐冲去。

“阿布,回来了呀,路上很辛苦吧。”我还没进大帐就开始远远的问候亲爱的阿布了。

“其木格,快来看,好漂亮啊。”小妹一见我就高兴得对我挥手。

“其木格,这些都是太后赏赐给你的,看看喜欢不。”额莫也满面笑容。

哈哈,发财了,居然这些都是给我的,哈哈,根本不用担心以后的日子了。我看着这些东西,心里乐开了花。

“其木格,分些给我好不好?”小妹望着我,充满了期许。

“好啊,你随便挑,不过得给我多留点。”

“其木格,确实出落的越发水灵了,哈哈”阿布看来也非常高兴,“太后把你指婚给了十皇子,明年就得送你去京城完婚了,哈哈,十皇子的生母是贵妃,虽然早逝,但母族却是大族,这门亲事可让大家眼红呢,哈哈。”

听着阿布说出的话,我一下子当机了。怎么会,怎么可能?我的欧洲之行呢?

“看这孩子,不至于高兴成这样啊,不过以后有得忙了,得赶紧找人教你满文和汉文,免得你去了京城语言不通,虽然皇子都会蒙语,但你还是得多学学,这次太后还专门派了两名嬷嬷来交你规矩…”

“其木格,其木格,怎么了你,别吓额莫啊”

额莫抓着我的胳膊,使劲摇着我,我木然看了看,有气无力的说:“阿布,额莫,我没事,主要是想着要离开你们,心里难受,太后不能改改旨意吗?”

“傻孩子,这是天大的荣耀啊,你看看,这么多部落,只有我们才和皇子联姻啊,你怎么还能想着让太后改旨意呢,可别说这些傻话,知道你舍不得我们,但羊羔总会长大啊,别担心,虽然京城遥远,但我们总还是有机会见面的。”阿布劝慰着我,但喜悦明显大过即将到来的分离。

小妹也高兴的给我道喜,一时间得到消息的哥哥们也全来了,我就象个傻子似的笑着接受他们的祝福。

终于在大家稍微平静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帐篷,躺在毡子上,慢慢消化着这个消息。

十阿哥,前世的正史上对他着墨不多,就算多,我也不知道啊,谁有空去研究历史啊,在众多的清穿文中,他都是以草包或莽汉的形象出现,而且似乎从没得到过女主垂青。不过他的结局我却知道啊,是个铁杆的八爷党,被雍正给收拾的够戗。但我怎么没印象他娶了个蒙古女人啊,怎么没人知会我一下呢。我心中哀号不已,嫁给他,和中原那么多的美女相比,我几乎没什么优势啊,琴棋书画一样不会,虽然蒙古人确实对此一巧不通,十阿哥似乎也不精通此类,但不代表他不喜欢柔弱的小女生给他增添一点艺术气息啊。再想想自己也不是长得倾国倾城,怎么去把他争取过来呢,说服他和我跑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不知道这个蒙古福晋最后生小孩没?要是有小孩,没等八国联军来欺负人,雍正就先给欺负了。就算指婚给十三也好呀,虽然有十年不知所谓,但至少有个好结局啊,而且等雍正上台,也可以从容跑路。

天啊,我怎么这么命苦啊!

现在收拾细软跑路?问题是一个13岁的小孩子,在不清楚地形的状况下,怎么长途跋涉呀,而且还带着一大笔资金,还没到西伯利亚,自己肯定就先翘辫子了。老实嫁人,等他把我休了?…

我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第二章 进京

第二章进京

第二天一早,太后派来的两个嬷嬷就开始来教规矩,他们说的蒙语很地道,可能是长期伺候太后的缘故。他们讲了一大堆,听得我头晕脑涨的,眼看到了中午,居然还没停下来的意思,我已开始不耐了。其中一个冯嬷嬷见了,就对我说:“格格可别不耐烦,京城的规矩可大呢,要是到时候出了差错,可不美了,选秀的时候呀,教的可不比这少。”我一听选秀,猛然想起,清朝有选秀制度呀,那我到底是去参加选秀还是直接嫁人啊,要是选秀,就算内定,如果表现不好,可能他们也不会硬(性)指派吧,最好是选秀。一想到这,我立马笑盈盈的对冯嬷嬷说:“草原上没这么多的规矩,一下没适应过来,嬷嬷莫怪,如今已中午了,两位嬷嬷先休息一下,下午再接着来可好?”冯嬷嬷和齐嬷嬷对看一眼,也就应了。我赶紧往阿布的大帐跑去,希望阿布没去遛马。还好,运气不错,阿布正在帐内给大哥交代事情,我也就顾不得许多,上气不接下气的问阿布,结果阿布乐了,“原来我们的其木格在担心选秀啊,这次是太后直接指婚,不参加选秀。就是参加了,还有谁能赛过其木格去。”大哥也在旁笑着逗我:“别担心,这个福晋跑不了的。”看来我的好运气真的已经用光了,我无奈的走出大帐。

嫁给十阿哥是板上定钉了,如今只有看是让他休了我,还是我去同化他了,不过这都得等到了京城,见了本人才能做出选择。不过从另一方面想,毕竟要去繁华的京城,可以吃很多蔬菜,品尝众多美味,还可以见见康熙和众位皇子阿哥,也算是一点补偿吧。

这么想之后,我就开始静下心来学习各种规矩,穿花盆底,学满语和汉语。本来我想表现一下自己非凡的语言功底的,让他们教个一两天我就开始突飞猛进,结果虽然前世我是学英语的,但真的没什么语言天份,满语只能勉强跟上进度,汉语也就不好显摆了。不过我正宗的汉语发音还是让他们吃惊不小。开玩笑,这是我说了近30年的母语啊。

在紧张的培训后,出嫁的日期也快到了,由大哥送我到京城出嫁。和家人泪别后,我满怀心事的踏上了出嫁征程。

一路上,我都在思考到底该如何应对老十,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先讨好他再说,毕竟被他休了的话,如果回草原也不知面对自己的到底是什么,也不见得就能跑路。干脆还是先用糖衣炮弹把他俘虏过来,当然到底能不能俘虏他,对我可是个巨大的考验。

经过两个月的行程,康熙三十八年六月二日上午,我终于抵达了北京,可惜也只是在马车里听了听北京城的繁荣。在礼部安排的宅院住下后,两位嬷嬷就回宫复旨去了。压在头上的两座大山走了,我终于松了口气。

跟着陪嫁过来的有4位婢女,乌雅、扎丫、格其、阿朵、8户人家,这些以后可都是我的嫡系。虽然乌雅和我感情最好,但阿朵年龄最大,而且处理事情头头是道,所以几个丫鬟倒以阿朵为首。阿朵一面让人准备沐浴事宜,一面让人给我准备**,我赶紧拦着,让把**换成茶,随便什么茶都行。虽说我也是蒙古一贵族,但家里都不怎么喜欢喝茶,所以重生的日子里我还没怎么见到茶叶呢,当然我本来对茶也一窍不通,但好歹来到了汉人的地盘,总得品品茶才好。洗漱完后,我品了口茶,虽然没感觉出茶的好坏,但心情却是大好,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附庸风雅呢。

按说两个月的行程应该让人觉得很疲惫了,这时应该好好休息一下,但我整个人却非常兴奋。我记得穿越的女主一般都在大街上偶遇男主角,然后男主便对女主产生好感,最不济也是留下深刻印象,我觉得我应该去试一试,万一偶遇老十呢。反正大哥要去拜见一干人等,也没空管我,思定后,立马叫来乌雅,换装出门,当然还是带了一个侍从,前世的我在北京也就走马观花的溜达过几次,我现在虽然要嫁人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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