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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重生之封魔传奇-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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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首领也乖觉。不战而逃的勇士耻辱,早已湮没在对生的渴望上,组织大伙立刻操家伙。准备撤离。他自然也要带上我一块儿逃跑,不过。我笑着摆手拒绝。

多好的扬名立威机会。岂可放过?

因为来的都是最低等的魔族生物,几个月前我视之为大敌的黑雾魔种生物。卷裹着一批四条腿的魔兽,带着满天的红云,向我们席卷而来,黑色地大雾像要吞噬所有一样飞快地包围营地,黑山兽人们见逃不过,便回头流血流汗地砍杀起来,一时之间,欢声笑语变成杀声震天,热血狂飞。

我把臭麻雀一把拎出来,它极不满极怨恨,我抽出法杖,笑眯眯地告诉它可以不干,只要以后都别求我给它魔核吃就成。臭鸟立刻转变态度,狗腿地狂拍我马屁。我冷哼一声,展开背上的光辉之翼飞向半空,在长发飞舞中,开始扔圣光弹之流的光系魔法,这是魔族生物地克星魔法。

在晶亮发白的攻击波中,我注意到黑山兽人们程度不等地惊讶与仰望之意。这人呐,不管你是不是真地神使,拳头(能力)才是重要的,自古以来都不变地定律。

我抑制不住地嗤笑一声,将封魔法杖扔向魔兽群的队伍中间,开始念起封魔咒。不出意外的,金雨过后,遍地魔核,颜色各异。

而且,全场哗然。

我知道自己这一手耍得极帅,也震慑了那些不轨的人心。未死的魔兽们争相恐后地四散逃向来处,震惊的兽人们静默之后开始惊天动地的狂呼:神迹!神使降临!光明女神重生!赞叹声连绵不绝,好似之前的刁难没有存在过。

凯旋而归的我,笑意盈盈地飞回原地,接受欢天喜地的兽人们对强者的赞美与敬仰。他们的激动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不约而同地跪倒在我面前,他们眼中闪烁着的光芒、声音里的颤栗、某些人神情中的尴尬与悔意。。。在封魔法杖巨大法力祭出的刹那,征服了所有的人,在这一刻,我是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谁也不敢再置疑我的权威与身份,从此刻开始直至遥远的未来,永永远远。

我获得了与我的身份相配的尊敬,因为我用双手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我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女神冠冕,赦免了对我不敬的兽人们,饶恕的同时,我赢得了宽厚仁义的名声。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远没有臭鸟或者达菲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我独自一人走到荒野之中,在漫天的红光下,我负手等一个人,如果没有他的成全,我的征服之路还很长。“庄庄,我说过,他们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他们不能给的,我也会给你。你永远不需要委曲求全。”

玛多。珀格修斯,魔族数一数二的人物,踩着悠闲的步子,穿着深紫色的锦袍,在热风中猎猎飞扬,似是乘飞而来。在他华丽而自负的脸上,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淡紫色的双瞳如今载满深情,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

我回头轻笑不已,眉梢轻扬,极得意于他暂时的恍惚:“你就这么喜欢我呀,可是。我有可能永远不能回应你呢。”

高高在上的华丽王子,在片刻的失神之后,恢复惯常地邪气。紫色瞳仁转深转浓,他的自负与骄傲就像他的独特品味一样。都成了一种他地风格,他的标志,他地笑声亦然:“所以,我才会配合庄庄玩这个有趣的游戏啊,咯咯。如果本王子打败了豫。帕欧罗,庄庄,你应该会另眼相待本王子了吧。”

我叹息一声,这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是女性心目中最完美的伴侣人选,他虽然狷狂,却绝不会让喜欢的人难堪;他虽然霸道,但他处处以心爱之人的意愿为先;他虽然奸滑邪佞,但对爱慕之人倒是一片真心。阴狠心性也大加收敛,所用地讨好手段浪漫唯美,绝不至让人憎恨到底。

甚至于愿意驱使自己麾下之臣赴死。只为不能见我任人轻慢了去。虽然无心无情,不考虑别的。就这份用心。任哪一个女人也会大加感动的。

“我实在不明白,我哪里吸引你了。嗯嗯,小时候我们的关系并不太好,后来的会面也极其不快,还有,我挺讨厌你的,你的为人,你的风情,你的调调,我统统都不喜欢,你要不要试着把你地心收回去?”我好言相劝,我这人虽然心肠不好,但利用别人的感情一事,因为自己曾为此受伤害,怎么可能狠得下心呢?哪怕对方骨子里其实坏透底,实在该不择手段地去掉这个威胁。玛多也笑起来,眼尾角勾得厉害,益发显得他的容貌气质出其得华丽俊美,应该是我这一刻地真诚,鼓动了他也说出心底话,他看着我说:“你是因为我这个人讨厌我,还是因为我当初的身份当初地立场讨厌呢?”

不等我回答,他笑道:“要问你哪里吸引我,呵呵,如果我知道,还不早早毁了去?”

跟一个名闻遐迩地大恶人讨论喜不喜欢的问题,我都觉得有些诡异,尤其是这个人毫不掩饰想要杀我地心意。也对,他这样的人怎么容许自己有软肋存在,真正同情他,我实在是什么也没有对他做过。

“庄庄,你大可不必对本王子心生同情,指不定哪天就想通了,你可要万分小心你的脑袋哦。”

这样吊儿郎当的狠话,如果没有那丝丝不易察的苦涩会比较有说服力。

我望着火光下的那张华美俊颜,半晌无语,他似陷入回忆之中,倾诉道:“初初,我见你是在卡罗蒂王后的花园里,你应该不记得了。就是那处种满月颜花的小园子,你躲在花丛下面,噘着个小嘴儿,表情既厌烦又犹豫,冰蓝色的眼睛映着错落的阴影,影影绰绰,带点点神秘,很漂亮美丽你扑向你父亲的样子那样欢喜,在月光下,眨着蓝蓝的银亮眼睛,带着清丽的微笑,真像个落入繁花丛中的小精灵,全身都在发光呢。我当时就在想,六公子的女儿果然聪明,小小年纪就懂得韬光养晦不露锋芒,和传言中的你那样不同。

只可惜,后来我太过急躁轻率,徒惹得你满心不快,不过,谁又想得到只那一眼便倾了

我时常在后悔,如果我像你心中的那个人一样,循序渐进,如果,我当初也懂得温柔相待,不知道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

他转过身,紫瞳双眸,流光婉转,那样美丽那样真诚,看得我的心都扑通扑通狂跳,这样子深情这样子温柔,女人最最吃消不住,任是铁石心肠,只怕也要融化此中,这人倒真聪明得紧。

我承认这一刻,我很感动,比之其他人说的爱慕之语更让我心悸,这个人的倾情比之他人,更让我呼吸都无法顺畅。

我很困难地动了一下,从他的爱情魔咒中稍稍脱离,我依然轻笑,但很真心,说道:“我给你机会,只要你能打败阿豫,我便给你机会。不是因为你现在的感情,只因为那一晚,你的忍耐与温柔让我动容;也因为那一晚,你的霸道与戏谑让我愤怒,我决意报复你和他。你随时可以后悔,他们都说我没心没肺得要命。”

“竟然如此简单。”玛多恢复了正常,挑眉回道,“呵呵,本王子迟早会打动你的心,只怕到时后悔的人不是我。”

看着他的笑,曾经他是那样子可恨该下十八层地狱,我恨不得再也不要见这个魔鬼般的男人。我咬唇摇头,玩这种游戏吃亏的一定是那个先爱上的人。谁也没有提议,他却自作主张一往情深,本来单纯的敌我追逐,如今复杂了许多。

“喂,你会受伤的。”我张口拦下他,这个人很清楚我的用意。

溶溶的火焰中,他的轮廓锋锐逼人,他的深紫优雅而华丽,他的回眸一笑,称得上惊艳绝伦,他依然嚣张而张狂:“拭目以待,可爱的庄庄。”

马蹄声,清脆而稳重地交替起落,载着那抹华丽的紫影渐渐远去。

情之一字,当真害人不浅。不过,猪头啊,你可千万不能信了这个珀格修斯的话,他是神魔人界最不能相信的人。臭鸟又钻出脑袋里,自以为是专家,头头是道地分析,然后,它问我,喂,要是以前,你早就疑心来疑心去了,那个叫龙阿莫的你不也是照样不甩?这次受啥子刺激了?

我注视着那已消隐在烟雾中的一人一马,听到臭鸟的提问,想起我要干的事,压抑的情绪一扫而空,也不计较它的无聊,对它说:“这个人温柔起来的时候,眉宇间蛮像阿豫的,咱吃不着,稍稍意淫一下也好啊。”

龙阿莫哪里能跟玛多相提并论呢?龙阿莫其人骨子里便幼稚霸道,喜欢标榜他为人做过什么事,所以,他喜欢一个人,好似施恩叫人也必须回应他的感情,真是好笑,谁求着他了?

玛多却远比那人老练深沉得多,思图尔嘉那时还不懂得如何讨女孩欢心,如今行事成熟而漂亮,又情深如许,他的强迫带上那么点点温柔真心,与他的邪佞气质那样相当,绝不失为女性爱慕动容动情的上乘品,望之怦然心动,难以拒绝。

如此优良美男,岂是龙阿莫那介小孩子比得上的?

只是这话是不能对这只臭鸟说的,就让它自以为是去吧。

9…1 侠骨与柔肠 3

 9…1 侠骨与柔肠 3 因为封魔法杖,我一战成名。

看周围坐着的人,暗夜精灵暗晶龙人黑山兽人以及高山矮人部族,称得上四方来朝贺。

人们说,只要我愿意,消灭魔族不是问题;只要打败了魔族,神祗就会正视众人的功绩;只要众神之主现世,那么冲破迷失空间回到奇亚魔法大陆指日可待。

我含笑不语,他们的脸上眼里嘴中蕴含着对未来的美好希冀,哪怕他们已苍老已苍桑,哪怕被命运捉弄过无数次,哪怕他们要付出血与生的代价,依然相信未来这个有梦幻之色的名词。

有期待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人们围绕着我的四周,可着劲地计划着美好的将来,他们说第一件该做的事,就是去消灭那该死的魔族,虽然任务艰巨,但只要有神遣使者的带领,胜利必然属于这群可怜又可悲的人。

我未置一辞,有关打战方面的事,他们自会安排得妥妥贴贴,我只要跟着他们,冲上战场,充当为众人鼓舞呐喊的鲜明旗帜即可,只能胜利不许失败。通俗点说,我就是一个标志,或者说,英雄的偶像,不需要有个人的意见。

当然,他们不是没有问我的意见,他们的尊重仅止于止,既然我说了也无用,何必浪费那点口水,何况,他们越不重视我,越把放在遥遥不可触及的高处,我越高兴,因为这样,我就不必为他们的死伤负责,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真正再好不过。

只当多了一个生力军。千万不要把鼓动这群傻子送死的罪名戴到我的头上。

迷失空间地人们并不算太笨,多日前的神使归黑山兽人族照顾的事不再发生,而是把我妥妥当当地拱在联盟中心。人人都知道区地里最大最好地帐蓬是属于带来光明神意的神使大人。

指挥营里也有我地位置,他们的行军计划从不隐瞒我。每次进攻的组织都获得我的赞同,自然,我的表现从来令众人满意,不自作主张,不指手划脚。尊重前辈不恃宠而骄,亦不会仗势欺人违背联盟命令,而且,在战场上对魔兽们地封杀,从没有令他们失望,每每封魔法杖一出,战士们的士气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高涨,战绩理所当然的骄人。

于是。他们的下一步行动计划是攻击魔族一个中等城镇。

人们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但不代表我也是。我不知道联盟军中有无清醒之人,总之。我敢保证这次行动必败无疑。我很老实地向联盟军的指挥首领,暗夜精灵骑士之一坦承。我的封魔法杖一天只能使用一次。而且因为法力不足,只能封印低等魔兽。中高等魔兽我是力有未逮。

这个饱尝风霜与苦难的精灵斗士,沉思之后,反问我,是否神没有给我旨意,所以此战不会胜利?

我被他的问题弄得丈二摸不着头脑,难道他以为只要有我的赞同,战争就会胜利?就因为我是神使,必定拥有神给予我地特殊法能可以保佑他们旗开得胜?

真是绝!

我必须得承认,我自以为弄清楚了他们的意思,实际上是误入了歧途,完全忽略了他们对神使、神祗的盲目崇拜。

我试图向他解释,战争地胜利与我的神使身份是毫无关系地,联盟首领摆手不语,召来其他地部族首领,共同商讨我“法力低微不能使用封魔法杖导致胜利女神收回战前祝福”这事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果不解决,那么魔族将会继续肆虐,那么他们地光明未来就会大打折扣。。。

攻打魔族某个中等城镇的事,最后仍是一锤定音。解决的办法是对魔族使用大型魔法,伤害他们到一定程度后,再由我出马封印,光辉女神或者神使的形象依然鲜明,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能够带领人们斩魔杀魔,获得永远的胜利。

联盟军浩浩荡荡地出发,我也夹在人群中间。这群人约莫有三千人,战备物资其实极为短缺,不少人几近赤身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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