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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挽天倾-第60章

小说: 挽天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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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着脸,思考了半天,又有两个同伴传音商量了会儿,终于道:“此事我不能做主,你们先等着。”

也没见他们有什么动作,片刻之后,一道虹光闪来,卢瑟眯眼瞧去,只见虹光散尽,露出里面的人来。那是个青色葛衣的女子,她眉目清秀,目光冷咧,最让卢瑟吃惊的是,她身下骑乘的,竟然是一匹独角白马。

那匹独角白马,见着卢瑟后欢快地打了个响鼻,然后竟然就驼着那个女子,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了卢瑟身边,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卢瑟的手,让所有神裔都是大吃一惊。

“这可是雪云天驹!”

“不可能,怎么会这样,雪云天驹竟然与一个外乡人如此亲热!”

“我眼花了,我一定是眼花了!”

那些神裔没有多少城府,竟然纷纷出声,表示自己的惊讶。卢瑟笑眯眯地轻轻抚摸着独角白马的鬃毛,那白马欢快地嘶鸣了声,额头银角上发出淡淡的绿光,传送出一股清香的气味――倒有几分象是灵茶的味道。

这就是卢瑟从两只巨兽的争夺中救走的独角白马,现在卢瑟知道它的名字:雪云天驹。

骑乘在白马上的女子也是满脸惊讶,然后又露出欢喜:“这位兄长,果然是好人,连雪云天驹都喜欢的,那自然是我们的贵客!”

先到的那些神裔面色没有最初那样阴沉了,他们默不做声,显然,这个骑着雪云天驹来的女子,已经成为了全权做主的人。

“诸位叔叔伯伯,请这两位外乡贵客入城吧!”骑乘着白马的女子又道。

话说完之后,她便觉得不对,吐了一下舌头,说不出的娇俏可爱:“兄长,不知贵姓大名?”

她外貌很年轻,只是十五六岁,比卢瑟还要小些。卢瑟看着她天真烂漫,心中非常欢喜,微笑道:“我姓卢,单名一个瑟,半江瑟瑟半江红的瑟。”

“半江瑟瑟半江红……那是什么意思?”那少女将头一偏,好奇地问道。

“呃……”卢瑟这才想起,自己引用的古诗,在这个世界可是无人知晓,而且就算是在大原有人知晓,大泽莽荒也未必能流传,因此他解释道:“这是我听别人吟过的一句诗,一道残阳扑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那少女又重复了一遍,眼中露出一层淡淡的迷雾:“后边呢,想来后边还有佳句,兄长快告诉我吧!”

这却是个好诗的少女,不仅气质脱俗,便是爱好,也不食人间烟火。卢瑟便将后半首也吟了出来:“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

少女反复吟诵,目光如梦:“真想认识写出这般佳句之人,卢瑟兄长,能介绍他与我认识么,或者请他到我们这里……”

说到这,少女猛然惊觉,想到自己此行的任务,又是脸上微红,明眸带羞:“倒忘了正事,失礼了,小妹姓姜,名雅歌。”

“人如其名。”卢瑟与宋思依心中同时浮起这个念头。

“这位姐姐呢,听吕三伯说姐姐会一言谶之术,不知姐姐是姓商,还是姓殷,或者姓宋?”

她连着问了三个姓氏,宋思依原本也是淡淡笑的,但当听得“宋”字时,也不禁大惊。

九品堂宋氏,在大原的历史上算是赫赫有名,可她还没有自恋到以为与世隔绝的大泽莽荒之人,也知道这个姓氏的地步。她眉头轻轻一拧,但旋即展开:“小女子姓宋,好妹妹,你是如何猜得出来的?”

“能修成一言谶的,无非就是这三姓罢了,说起来姐姐与我们另有渊源,只不过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还请兄长与姐姐一起随我们来。”

姜雅歌一边说一边伸手示意,那雪云天驹明白她的意思,欢快地跳了跳,然后轻轻咬住卢瑟的衣袖,示意卢瑟乘上来。卢瑟心中也有些好奇,这雪云天驹不仅看上去神骏,而且几天前它还怀胎待产,现在就已经活蹦乱跳了,不知道究竟是怎么样的好马。

他也不客气,当下便骑上马,雪云天驹嘶鸣了声,然后腾空迈步,卢瑟与宋思依同时“啊”了声。

雪云天驹竟然踏空而行,与修行者御空飞行没有两样!

不,比修行者御空飞行要轻松,也要灵敏。它在那巨大的若木枝叶间穿梭,明明每迈出一步踩着的都是虚空,但都与踏着实地一般稳当。它载着卢瑟,向若木主干处奔过去,速度之快,比起御剑都不逊色!

修行者御空飞行的速度,比起御剑要差上许多,卢瑟轻轻抚摸着雪云天驹的脖子,对于它的本领也是满心赞叹。乘着众人都被甩在身后,他悄悄掏出一片灵茶,放到雪云天驹的嘴边,那独角马大大的眼睛忽闪着,伸出舌头将灵茶卷走,很是愉快地吞了下去。

雪云天驹带着卢瑟跑得飞快,其余人就只有飞行了,宋思依的法宝尽失,御空飞行速度便跟不上,姜雅歌伸出手挽住她,二人都踏在姜雅歌的木剑之上,流星一般飞了出去。

数十里路途,对于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会儿的功夫罢了。卢瑟骑在雪云天驹上,望见那若木主干越来越近,却没有在树下看到村镇。他抬起眼,然后才看到挂在树上的无数建筑,这些神裔,竟然利用巨大的若木枝干,建起了一座树上城市!

这座城市是如此巨大,足有近万人生活于其中,那些大一点的枝丫,成了居民聚集点,而离树干越近,居民聚集点也就越多。在若木的枝丫上,还生长着一些寄生的植物,它们或绽放着鲜花,或牵出碧涛一般的丝萝,将神裔的城市妆扮得分外美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无论若木本身还是那些寄生的植物,都显得有些干蔫,看上去似乎营养不良。

“看来这就是这些神裔的麻烦了……”卢瑟心想。

他对若木是志在必得,但这株巨大的若木可是无论如何也运不进通天幻境的,因此他想从神裔那儿讨要一株若木幼苗。只不过神裔之所以对他刮目相看,一方面是因为他与雪云天驹的关系亲昵,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宋思依说他能解决神裔的麻烦。可这麻烦如何解决法,卢瑟心中还是一点底都没有。

“莫非是病虫害?或者是人口过度增长导致若木不堪承受?”卢瑟在雪云天驹背上皱眉苦思:“这样的问题,我如何才能解决?”

五、客里光阴,伤离情味(三)

神裔的树城,是一座建在树上的立体之城,不仅规模丝毫不亚于平地上的人类城市,而且别具风味。不过,如果身手不够敏捷的话,要想从一个居民点到另一个居民点,恐怕就有些麻烦了。

当然,有雪云天驹就不怕这些麻烦,凌空踏步如履平地的雪云天驹,载着卢瑟停在离树干最近的一座居民点,当它停下脚步,亲昵地回过头,用自己修长的脖子摩挲着卢瑟的手时,周围闻讯而来的神裔都是惊讶万分。

雪云天驹乃是神裔始祖留给他们的至宝,其生育能力低下,因此数量并不多,就算是族中子弟,也不是人人能得到雪云天驹的青睐。可这个外来的陌生人不但能骑在雪云天驹的身上,甚至还与雪云天驹保持这么亲热的关系,显而易见,这个外来的陌生人有其特殊之处。

卢瑟也轻轻安抚着雪云天驹的脖子,这么多人在场,他不好拿出灵茶来,因此只能用此来对这匹会飞的马儿表示赞赏了。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白玉会跟在你身边?”

一个处在变声期的男孩声音响了起来,那男孩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脸上长着青春痘,目光里充满敌意。他从人群中走过来,指着卢瑟喝斥道:“还有,我家雅歌呢?”

卢瑟淡淡看了他一眼,这个男孩的无礼并不让他奇怪。

他这目光让男孩觉得刺痛,在神裔族中,男孩的地位非常崇高,因此走到哪里都是被人赞扬与重视的对象,他对于自己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已经习以为常,从来不甘于成为配角。因此,他沉下脸:“外乡人,问你话,你不知道回答么?外乡蛮子是不是都如你一般无礼?”

“看在你的年纪份上,我回你一句。”卢瑟淡淡的说道:“你先得对别人有礼,别人才会对你有礼。”

那男孩目中凶光闪过,挥拳便要打卢瑟,拳头伸过来,却被卢瑟一把抓住。卢瑟心中觉得有趣,那男孩的修为,足足有贤阶初层,但生起气来第一选择不是使用道术法宝,而是挥拳!

论起挥拳来,他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是有数的大师人物了。

只是手一拧,那男孩便身不由己地背过身去,卢瑟再一抬手,那男孩甚至弯腰屈膝,险些跪下了。不过他也硬气,咝咝地吸了两口冷气,却没有说出一句求饶的话来。

“你为什么不用道术?”卢瑟松开手,那男孩脱身之后,立刻又是飞起一脚踢来,卢瑟退了半步,伸掌捞住那男孩的腿弯处,将那男孩抛了一个跟头。这一次,那男孩吸取教训,戒备地看着他,卢瑟笑着问道。

“你是普通人,我用道术是欺负你,那算什么本事?”男孩兀自气鼓鼓地瞪着他道。

“原来如此。”听得这一句,卢瑟心中微微一动,这男孩虽然很是傲慢无礼自我中心,但倒不是个卑鄙的人物,据说神裔虽然瞧不起非神裔的人类,可也正是这种瞧不起,让他们不屑去欺辱普通人。从这一点来说,普通人中诞生的修行者,反而是比不上神裔了。

他们这一冲突,后头姜雅歌等人便跟了上来,姜雅歌见着那男孩一副还要打架的模样,喝了一声:“公孙,你要做什么?”

被称为公孙的男孩昂起头,白了她一眼:“男子汉做事,什么时候轮得你女孩子来管了?”

“你算什么男子汉,昨天还去偷蜂蜜,险些被毒王蜂蛰成肉粽子!”姜雅歌道。

那公孙脸顿时红了,他又气又恼:“我是大丈夫,你是小老婆,你竟然敢如此说我!”

两人斗嘴斗得甚是有趣,卢瑟不禁婉然,宋思依目光转了转,对着公孙招了招手:“小兄弟,我的这个朋友性子有些孤僻,如果他得罪你了,你别往心里去。”

卢瑟白了她一眼,一来自己还算不得是她的朋友,二来自己的事情,何时轮到她去说了。他原本是想反驳的,但看到姜雅歌好奇的目光,猛然想到这时如果自己与宋思依斗起嘴来,岂不同这两个神裔少男少女没啥两样,便一笑置之。

或许宋思依正是想到这种结果,所以才敢出头。

那被唤为公孙的男孩看了看宋思依,又瞪了姜雅歌一眼:“这个姐姐才象是女孩子,不象某人,一个男人婆!”

卢瑟有些哭笑不得,他倒是觉得姜雅歌更象是个女孩子些,或者,这就是所谓距离产生美吧。

“卢兄长,宋姐姐,请随我来吧。”姜雅歌当着卢瑟的面,没有再与公孙纠缠,而是还了他一个白眼,然后恭恭敬敬地对卢瑟施礼:“家父有事,暂时不在,等家父回来之后,必然会见二位。”

跟着姜雅歌,卢瑟进了一幢木屋,木屋虽然比较高大,但在设施上与其余的没有什么两样,大概是会议室之类的公众场所。进来之后,姜雅歌席地跪坐,为二人奉上香茶,态度恭谨,让跟来的公孙目瞪口呆。

“他们是什么人,雅歌你为什么这样对待他们?”公孙当着二人的面就这样问道,也不管是不是失礼。

“这二位是族中贵客,等父亲回来就知道他们的身份了。”姜雅歌道:“小孩子别多问。”

“你才是小孩!”公孙气急,跳了起来指着姜隐歌道。

这二人倒象是天生的冤家,两人相互看不顺眼儿,一开口便要刺对方。见他们这模样,卢瑟与宋思依却是笑眯眯的,青梅竹马,不过如是。

“卢兄长,你方才吟诵的那诗句,是否还有类似佳篇?”姜雅歌没有理会公孙,向卢瑟行礼求教道:“不知卢兄长能否再念几首与我,小妹在此,见闻甚少,还请卢兄长指点。”

卢瑟微微沉吟,那诗原是白居易之作,他不会冒为己有,白居易诗歌中关心民生疾苦者甚多,适合少女吟咏的也有不少,当下他首先便将白居易的成名作《赋得古原草送别》念了出来,那少女听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句时,先是眼前一亮,接下来不知为何眼圈微红起来。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姜雅歌反复默诵了几遍,然后起身告退。卢瑟与宋思依面面相觑,不知道这诗中哪里让她难过了。

“卢公子学富五车,这首诗不知是哪位大家所作,小妹不才,也曾精研诗文,但从未听说过呢。”宋思依这时看着卢瑟时,目光也有些闪亮,少女情怀总是诗,她虽然心怀大志,可对于这些能打动人心的东西,还是很喜欢的。

卢瑟笑道:“此人诗是我偶然见到的,宋小娘子只怕未曾听过,此人姓白,名居易。”

“白居易,这天下动荡,居之不易呢。”宋思依听得这一个名字后的第一个反应让卢瑟不禁失笑。

二人谈了些诗文,这世界上,虽然诗文也有,只不过远比不上地球上,稍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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