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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首席外交官-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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獒犬相差无几。

这么一看之下,有不少人才想来,这一个多月一来,琉璃厂附近似乎多了许多藏民,不是雍和宫里那样的番僧,而是普通的藏人,这样的情况在琉璃厂的人眼里是从未有过的,但是当时谁也没在意,因为这一年发生的他们闻所未闻甚至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多,只当这帮人是来天子脚下讨生活的,毕竟琉璃厂也有那么一两户藏人做买卖,但现在仔细想想似乎又并没有谁见过他们出来摆摊做生意,而且这些人近期来的藏民的共同点似乎都是干瘦苍老,却老当益壮。

城东头的雨也不小,似乎比琉璃厂那边还要更大一些,雨点打在青石板上,将累积了个把月的尘土都搅在了一块。

她觉得眼前的景象都是模糊地,湿漉漉地头发顺着她奔跑的节奏一下一下重重地打在她的背上,雨水打湿了睫毛流到眼睛里,她却没有多余的力气抬手去擦,她浑身的力量都供给给了双腿,现在什么事都可以不做,甚至连大脑都可以停止思考,唯有双腿不行,她必须要跑,为了自己能活下去,也为了家人可以活下去——只要那些人找不到她就可以停止做那个虚无缥缈的梦境,从此安心的生活下去了。

她本来给自己预备了一匹老马,但只骑了一段路就放弃了,马的气味仍然太大,而那些人训练的獒犬鼻子灵着呢,况且马她不能一直带在身边,早晚会让它自己回去,而老马识图,有这个“向导”引路,她一定又会被抓回去。

她这一分神,本来就已经几乎失去了知觉的两条腿陡然一软,他重心不稳,整个人栽倒在了地上,白皙的掌心在湿滑的石板上蹭出了一道红印。

再想站起来,却发现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她手脚并用地向前挪了几下,将身体移到了前方不远处的墙根,借助双手的支撑才终于勉强地站了起来。

站起身的时候,她本能地抬头看来一眼周围的环境,登时认出这里是怀昌胡同。她向前挪的步子停顿了一下,为什么自己会不知不觉中跑到了这个地方?

的确,偌大的京城,她能依靠的人就只有那个人了,但是满打满算他们只见过两次面,按理说,也只是萍水相逢罢了,他凭什么要保护她?

虽然,他每次对她的笑意都很温存,但是这一来是他们见面的场合都需要他客气,二来是她是个漂亮的女人,有她这样容貌的女人哪个男人会凶神恶煞般地去对待?

但是现在,她这样一副满身是泥水的狼狈样子,她还能像她平时那样享受一个美丽女子应有的一切特权吗?

她看着前方不远处黑色的栅栏式的铁门久久不能决断,依靠着墙体支撑才勉强直立的身体有一点点地瘫软下去。她有些惊恐地用手指狠命地抠着墙,不让自己坐下,心里深知要是坐下去了,想再站起来就更难了。

远处陡然想起了隐隐约约的狗吠声,她心中一紧,那个声音她太熟悉了,分明是那条她已经喂了七年的那只棕色藏獒,她对这条狗的声音都是如此熟稔,更何况是这只以嗅觉灵敏而著称的畜生对她的气味的印象。

看来已经容不得她再选了,她咬了一下嘴唇,下唇上顿时出现几个发白的牙印,求生的欲望,让她又有了些力气,手脱离了一直扶着的砖墙,有些踉跄的朝那个向黑栅栏一样的铁门跑过去。

摆在墙角的西洋中秒针每动一下都要发出短促有力的,类似于“沙”的一生,时针每走一个就会想起浑厚的敲钟声,几点敲几下,唐庆刚来的时候,对少爷置办的每一件物件儿都觉得古怪邪性,但看久了,用久了也就没了开始那种生分,反而觉得越用越顺手,越看越顺眼,比原来那些东西都要来得方便。

如果少爷冷不丁地问他一下几点了,他也会瞥一眼这个木头柜子一样的西洋钟,然后很洋味儿地回答:“三点一刻”或者是“八点半。”

这些话一般都脱口而出,没有一点别扭。连他自己也一点儿都没有发现自己在这已经被他的少爷潜移默化得洋气了。

沈哲自打傍晚开始下雨的时候起眼睛就一直盯着西洋钟的钟表盘,看秒针、分针和时针在这个圆盘上你超我赶着走了一圈又是一圈,手指有节奏地在自己的膝盖上敲击着。

唐庆看了这个西洋钟几次,都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再仔细看沈哲的眼睛,才发现这位沈大公子的眼睛随时盯着西洋钟却没有什么神采,显然这两个多小时他都是在以这个姿态思索什么事情。

沈哲这大半年来应该算是鸿运当头,可以说是无事不成,不但自己风生水起,他的计策也的确为很多人都带来了丰厚的利益,在这些人当中就包括同治皇帝载淳和他母亲慈禧太后,一时间荣宠无边,也让他成了湘淮势力的重点培养对象,而且那架势就是明摆着让他以后接李鸿章的班,成为湘淮势力的新一代核心。

李鸿章的接班人嘛?他这么想着不自觉一笑,他笑的时候嘴角总是往左边撇,让他的笑容一直带着些玩世不恭,但他自己和认识的人都解释过,这纯属于个人习惯,无关乎思想感情,久而久之,就算他申请中真有些不屑,别人也权当是他的个人习惯,不过有的时候他沈哲是真的“不屑”。

比方说,现在在湘淮党人中盛传的“李鸿章李中堂的接班人”身份,沈哲就很不屑,甚至是有点儿哭笑不得,每次听人家这么说,心里都在想:您老饶了我吧,还接李中堂的班呢,等他老人家归西,北洋水师都在甲午海战里全军覆没了,八国联军都把紫禁城当靶场了,他沈哲还有班可接吗?就算是有他还接过来干什么?给朝廷殉葬吗?

这大半年下来,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他沈哲都是个赢家,但是这个世界上谁也没有到过包票说赢家就可以高枕无忧享受胜利的快感,作为胜利的一方,他现在却必须去体谅那些仍然跪在太和门外的他的手下败将。

对于这些清流的人,至少是跪在太和门外的这些人,沈哲虽然谈不上讨厌,却的确谈不上佩服和敬重,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多少好感,在沈哲看来,不管这些人是多么有毅力,不到黄河心不死,刀架在脖子上也不妥协,都不会让他同情只能让他感到悲哀。

在沈哲的心里,只会跪的是奴才,只会哭的也是奴才,只会跪着哭的更加是奴才,如果真的要请皇帝收回成命,就该用这么多年读下来的圣贤书将他沈哲的观点一一反驳,让皇帝和太后觉得您老人家有道理,肯采纳你的意见,这才叫做本事。

一天到晚在太和殿前头给爱新觉罗家的列祖列宗哭丧有什么用啊。

但是,现在他却又不得不去思考怎么让太和门外这些顽强的人肯卷铺盖走人,虽然沈哲对这些人并不同情而且站在天堂看地狱的感觉也并不坏。不过如果他的判断没错的话,这大冬天的同治皇帝绝不会再像前两个月那样放任不管,而且一旦要办这件麻烦事十有八九是要交给他的,他这边一定要早做准备,未雨绸缪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降低自己的在载淳心里面的印象分。

“少爷,少爷……”

沈哲沉思着,隐约间听到有人加他,才把自己的元神给拽回来,一抬头正看见唐庆立在不远处,一脸卑恭。

沈哲对唐庆的态度一直很不解,按照他渐渐恢复的一些关于过去这个身体的主人头十二年的记忆,这个唐庆应该是跟他关系不错,虽是主仆,但却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记忆中那个唐庆似乎并不是只晓得卑躬屈膝的奴才,跟他还是挺交心的,为什么现在自他身边这个总是在他面前小心翼翼的,要说自己比起以前的那个沈哲应该是更加开明才对,这宅邸里什么规矩也没有,他对这些下人们应该说是非常宽容,如果说其他府宅里的奴才仍然是没能离开埃及的西伯来人,那他府里的下人们虽不能说是美利坚公民,但怎么找肯定也算得上是光荣革命后英国公民的标准了。

府里面其他仆役在他面前都还算是放得开的,唐庆这个管家到底实在怕他什么呀,难道是他还没恢复的记忆的那一小段的时间中他们之间出过什么事?

但是这样也没道理,就算真有真么回事,沈哲那个时候不过只有十二岁,而唐庆已经二十好几了,那个时候的沈哲对于唐庆来说不过就是个不大点儿的孩子而已,能让他产生这么大阴影吗?

或许是真的他单独在南方的这几年让他染上奴性了吧。

反正他现在要忙的事他多,不是他纠结这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的时候。

沈哲稍微闭了下眼睛,刚才他一直在出神,现在才发现一直盯着一个地方,眼睛酸痛得厉害,沈哲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对唐庆说:“这没你什么事儿了。回你屋里去吧。”

唐庆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抬脚走到了门口,去又停住了,片刻之后猛然转身,虽然他心里对沈哲有一些惧意,但是这关系到自己这个年轻的主子的声誉,他也就不能能管那么多了。

“少爷,您想回去吗?”

沈哲冷不丁地被他这么一问觉得莫名其妙,仍然用手按着酸胀的眼睛漫不经心地答道:“回哪儿啊?回福建?”

唐庆没有接话,只是微微地将头低下去,那一瞬连沈哲都没有注意到的爆发之后,他有显现出来了一如既往的卑恭。

沈哲用有些发红,满是血丝的眼睛瞥了唐庆一眼,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个犹犹豫豫半天就是问自己想不想家。

如果是以前的那个沈哲或许对自己至少生活了十二年的故土有些感情,但现在的这个,连福建的地界还是前世的时候到厦门旅游才沾上了一两天,要是谈感情,他对江浙沪这一代还是有一定感情的,至于福建,只作为旅游考虑,而且,他也不知道唐庆突然这么问他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自己远在福建的爹觉得他这大半年太锋芒毕露有意想跟朝廷请示,把沈哲这个儿子调到福建自己身边好生管教。

如果沈葆桢真的会写这么一份奏折并且被成功递交到了载淳或是西太后的手中,沈哲在此时此刻也绝对有把握相信,载淳和西太后是绝对不会就这么放人的,其结果要不然就是石沉大海,要不然就是被同治皇帝随便找个理由回绝,总之,这事儿就算托多少关系也办不成。

不过现在,就算是唐庆只是来事先探探他的口风,他也不会让他们抱有任何幻想。

沈哲将手从另外一只眼睛上拿下来,双手抱臂,嘴角向左边一撇,露出了他的招牌式笑容,而且这次的笑,有很明显带着“你是开玩笑吧”这样的意思。

唐庆虽然是低着头,看不清沈哲的面不变化,但是却听见了他侍候了十年的少爷用有些疲倦慵懒的声音答道:“不想啊。”

那样的语气就好像这个问题顺理成章就是这样一个答案,甚至是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来问。

第三十一章 “芸子”(2)

唐庆的脸色有点泛红,早在他刚到京城的时候就发现少爷变了,不是像别人说的那样成了一个有中国皮囊的洋人,因为原来的少爷也同样对洋人的东西倍感兴趣,唐庆觉得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心性”。

没来京城之前的少爷虽然顽劣,不过却很直爽,至少当年的那个少爷只有一张脸,无论对谁都用的是一张脸。

但现在这个却不一样,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脸,而且这样的变化似乎并不是出于一个少年快速成熟的蜕变,现在这个少爷这么做似乎都是出于自己的本能,不会因此而感到愧疚或是痛苦,他走的每一步似乎都是自己事先规划好的,步步为营,不允许有一部差错。

唐庆始终相信,时间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成熟,但不会如此轻易的就改变一个人的追求,更不会改变一个人的天赋。

可是在沈哲身上,这一切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了,而且只是在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内就造成了这样的一种改变。

唐庆怎么也想不通,到底是怎样的影响可以把本来具有隐士性格的少爷变成一个野心家,就是换了一个人一般。

不过,此时唐庆还不想想这么多,以中国长久以来的观念都是以孝为重,虽然在“父母在,不远游”的后面还有一句“游必有方”,但是沈哲出来五年都没有提及过故土一次,甚至没有任何事问来表达自己的思乡之情的确是说不过去的,被人误会成忘本之徒,虽在现在不会对他有什么影响,但是难保以后不会留下什么话柄。于是急道:“少爷至少要让逼人觉得少爷有思乡之情。”

沈哲听到这里就笑了出来,心里面大体上也明白了此人的心意,于是安慰道:“这件事不用你操心。”

屋外响起了隐隐约约的狗吠,听来起码有三四只,带着他的那只爱犬也叫了起来,沈哲自幼对狗挺有好感,对大型犬的叫声也比较敏感,着几声犬吠似乎是出自藏獒的,一想到藏獒,沈哲又不自觉的想到了自己五年前的那次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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