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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唐砖-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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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襄子其实早就疯了,从见他第一面云烨就知道这是一个有着理智的疯子,强大的智慧,让他硬生生的把所有的疯狂锁在内心的深处,一旦到了智慧再也压制不知的地步,天才会知道他到底会干出,或者能干出什么事情来,只要爆发对大唐的伤害有可能是致命的。

这种人不给他一个远大的目标是不会停止自己疯狂的脚步的,恰好,白玉京符合所有条件,北极符合所有条件,就让他去和天争吧,如果真的成功升天,云烨会为他焚香祷告,那时候田襄子就是玉帝的麻烦,不是自己的麻烦,看起来,他没有成功。

李泰吃惊的把手指塞嘴里咬着,对于自己知道了天地间最大的秘密而兴奋,这一刻,他仿佛看见自己站在最高的云端之上俯视大地,而自己就是神,田襄子失败了,是他自己太蠢,看到了希望却毫无寸进,是无能和愚蠢的最高体现,我李泰如果走到那一步,绝对没有失败的可能。

云烨意味深长的看了李泰一眼,聪明人都有同样的毛病,就是看不起别人,总是认为自己一定能成功,田襄子何尝不是抱着同样的心思在荒原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

第15节 蔺相如一样的任务

太阳才走到头顶,熙童就醉了,醉的很深,四仰八叉的躺在毡子上,鼾声如雷,李泰眼睛直愣愣的盯着面前的酒杯不吭气,云烨缓缓地喝下最后一杯酒之后,就吩咐仆役们把熙童抬下去洗澡换衣,一会儿孙思邈要给他检查一下身体。

“田襄子死了?”孙思邈依然一身麻布道服从树荫后面走了出来。

“是的,这回是彻底死了,没有复活的可能性,他的宗派也只剩下两个人,或者还有一些年轻的弟子,不过精华已经损失殆尽,想要重新出现一位大能学者,已不可能了,道长,毁掉一位奇人异士,原来并不能给人带来愉悦,只会带来惋惜。”

云烨看着孙思邈有点不好意思,自己有这样的矛盾心理,就不是一个权谋者该有的心态,老孙早就说过,站在什么位置上就要做什么事,这和能力,智慧无关,只和你所站的高度有关,现在出现犹豫,好像有点愧对他的教导。

“你让人喜欢的一点就在这里,把感情看的比其他东西重些,这样也不错,你的事情你自己做主,稳稳当当的走下去,别听其他人的言论,守好本心,就足够了,给世人看看,不铁面无私,心狠手辣也能做成大事,顺便告诉你,青霉的效果不错,对伤口的愈合很有好处,尤其是对已经红肿的患处,很有效,就是提纯是个问题,你还需要想想办法。

我有显微镜的事情不要到处乱讲,尤其是佛门,我很奇怪,他们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这句话从哪里来的,还说一滴水里有十万生命,这简直让老道不敢相信,这些话你在朔方就和我说过,我查了佛经,居然真的有这两句话,我在一滴水里的确发现了活着的东西,不只一两个,如果显微镜再精良一些,说不定还会有所收获。

你再找些纯净的水晶,你造的那些玻璃就用不成,全是气泡,对了,你弄那么些好看的玻璃器物做什么,我去找玻璃的看见了,满满一屋子都是,得亏老道对这些东西没看在眼里,俗人见了会发疯的,你又打算干什么,准备坑谁?”

孙思邈现在不看道家典籍,整天捣鼓一些乱糟糟的东西,青霉就是其中一种,在孟有同的帮助下,整个屋子里全是那些东西,发霉的馒头,甜瓜,蔬菜,只要上面长绿毛的,孙思邈都喜欢,刮下绿毛后敷在伤患的发炎部位,效果不错,就是看起来很恶心。

显微镜是他的重宝,专门让人给他打制了一个巨大的铁柜子,找公输木制作了锁具,是那种铁锤都没法子的巨锁,光钥匙就有半斤重,挂在腰上从不离身。

云家对老孙就没有秘密可言,只要是云家的地方没他不能去的,制作玻璃很早就开始了,为此云烨特意把云家收养的那些孩童全部抽调到玻璃作坊,火炷是首领,云烨也不懂怎么造玻璃,只是把上回云家石灰窑无意中烧出来的东西给火炷看,再把窑里所有的东西给他找齐,就撒手不管了,都有成品了,把那十几种东西换着烧一烧,就一定烧出玻璃的。

火炷不愧天才儿童的称谓,只烧了一个月,就给云烨拿来了一大块绿油油的玻璃,虽然还有好多杂质,也算是把东西烧出来了。

十四岁的火炷并不满足,找来磁石把石英矿里的铁粉吸去,就有了一些接近无色的玻璃,云烨不管他们,就请离石教他们塑造东西,反正喜欢什么就塑造什么,用一根铁管子吹,再加上模具,就出来了很多奇形怪状的东西,离石喜欢玻璃,亲自上手,趁着热硬是塑造出了第一个合乎要求的提梁透明水壶,美丽至极。孙思邈自己的铁柜子里,也有好多厚实的玻璃器皿,只是很容易损坏,轻易不用。

“您不觉得长安城里的有钱人着实多了些么,一个个都拿钱藏了起来,据说市面上的铜钱都不够使了,钱庄现在银子和铜钱的比例在下调,以前是铜贱银贵,现在一两银饼子只能换九百文铜钱,就是这些家伙们把铜钱藏起来造成的后果,等弄出来以后就好了。”

“老道不管那些,你客人的身体不容乐观,多处内伤不说,脚趾只剩下六个了,好在大拇指没事,要不然好好地一条汉子就彻底残了。”

“多长时间才能让他回复如初?”

“想都不要想,能恢复到原来的七成就偷笑吧。”

孙思邈说完话就走了,药方子已经给了老钱,等熙童酒醒过来,就开始治疗,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和云烨扯皮,话说完就坐着牛车回了玉山,现在,只要有可能,他就不会下玉山一步。

李泰躺在毡上问云烨:“玻璃又是什么?你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怎么。不再幻想自己有一天能登上五彩霞光了?你想事情的时候怎么会如此的恶心,口水滴答的,像个孩子,改改,刚才你听错了,没什么玻璃。”

或许是知道了大秘密,对一些赚钱的小门道就有些看不起,没有继续追问,喊过内侍护卫就要准备回宫,今天可谓收获满满的,两颗舍利子,足够他在李二生日宴会上显摆一下了。

“等我一会,我去拿了皮子和你一起进宫,熙童的事情早一天结决,早一天放心。”

云烨匆匆回到后院,后院这会还不知道成了什么样子呢,就辛月的脾气,见到好东西哪有不霸占起来的,果不其然,秋天虽然有点凉了,辛月全身裹着一件熊皮,和丫环们商量裁成什么样子才好看,多余出来的是不是做两顶帽子?热的满头大汗都不脱下来,女人对皮草的狂热,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理会发疯的婆娘,从桌子上抱起两张熊皮就要出门,这下子可算是挖了辛月的心头肉,紧紧抓着熊皮不放,打死都不愿意让云烨拿自己的熊皮去走人情,在她看来,只要进了云家后院的东西,都是她的,哪怕是一只老鼠,要杀要剐也得听她的安排才成。

“你这婆娘怎么这么不懂事,这两张熊皮是要送给陛下和娘娘的,用来给客人求一条生路,人命贵?还是两张破皮子贵重?再说了,这皮子就是人家的。”

“求情你拿家里的紫貂皮子去求情,熊皮咱家留着,我还要给孩子做襁褓呢。”辛月故意把大肚子挺过来,好让云烨看见自己是孕妇,不能生气。

“这东西也就珍贵这几年,等客人的伤养好了,你要多少都有,就是穿熊皮内裤我也由得你,没个长远眼光,今年的皮子咱家一张都不留,过段时间我会把皮子都拍卖出去,用来筹集资金,书院的二期工程就要开工,没钱可不行。”

云烨不同意,辛月没办法,就在云烨胳膊上咬两下撒气,万般不舍的松开了熊皮,样子很可怜,看的云烨心疼,就从怀里取出两颗舍利子塞进她手里哄哄她。

“不要,不给熊皮,给两颗烂石头哄人。”辛月赌气的把舍利子随手扔地上。

“那可不是一般的石头,是一个绝顶聪明人死后化出的舍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吉祥的宝贝,远不是一两张熊皮能比的。”不和孕妇一般计较,把事情说明白了,辛月一定会知道取舍。

“啊?”辛月惊叫一声,赶紧满地找她的舍利子,丈夫从来都不在这些事情上哄她,说是舍利子,就一定是舍利子,皇家都没有的宝贝啊,有了这东西,熊皮就可以缓缓,只盼着客人的身体早点好起来,好去给她扒熊皮回来。

皇宫里永远都有一股子压抑的气氛,阴阳怪气的太监,涂脂抹粉的宫娥,器宇轩昂的护卫,就连水池子上挂的兽头都比普通人家长得狰狞一些。

皇帝在处理完一天的政务后,正在小睡片刻,皇后去给太上皇请安还没回来,云烨背着包袱急得团团转,这事情不能直接找皇帝,给他一说,事情准会坏菜,一句话,叛逆拿去砍了,熊皮上缴做大衣,既去了心腹大患,又落了实惠,这是皇家办这种事情的标准流程。

如果是文人,皇帝说不定会显示一下自己的虚怀若谷,武人?性格桀骜不驯,为人有眼无珠,自己这样的明主都不来投,偏偏跑去依附贼人,砍了就对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云烨站在皇后寝宫前一种蔺相如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既要达成目的,还不能肉包子打狗,更不能坏了熙童的性命,实在是一件艰难的任务。

所以云烨从开始就打算从皇后身上下手,不同其他皇后,李二的皇后可以做大唐三成的主,虽然自我标榜从不干涉朝堂事务,可是这世界上还有人说的话能让李二毫不犹豫的相信的,就她一个,现在就看看女人爱裘皮的普世法则能不能在她身上奏效了。

第16节 贿赂是一门学问

长孙在皇宫里永远是最耀眼的凤凰,虽然有些老,却用永远是其它年轻的妃子需要仰视的存在,如果李二是太阳,月亮就只能是长孙。

美人易老,将军白发这是时间法则在起作用,就算长孙依然美丽,在十几年连续生了五个孩子之后,难免的会让她骄人的身材走形,好在她不但美丽,智慧也是超一流的,在发现美貌并不足以凭致的时候,果断的走智慧的路线,从目前的状态看起来,不能不说智慧比美貌更加有用。

据云烨所知,李二起码一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是和长孙在一起的,其他半个月还是被长孙撵出去没地方睡觉才随便找一个妃子睡一晚。

长孙寝宫是云烨在后宫里唯一能够待的地方,如果去其它地方想去看看李二庞大的后妃群,立马就会有宦官站在面前目无表情的盯着你看,如果再不知好歹,他们尖利的嗓音就会传遍皇宫。

太液池刚刚被三位皇子联手清理完毕,称得上碧波荡漾,垂柳依依,就是里面没什么鱼,偶尔有那么两三条红色的锦鲤出现,也是惊鸿一瞥,现在云家的池塘里反而有好多,前些日子还给书院运去了一些,书院里那些天杀的混蛋,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把满池塘的鱼,变成了烤鱼和鱼汤。

不是没给他们肉吃,而是他们在和黄鼠学会烤鱼之后,总认为自己的手艺被埋没了,没地方显摆,抓两条鱼请同窗品尝一下也就成为了一种时尚,外面黑不溜秋的鱼有什么味道,丢不起那个人,只有书院池塘里的红色锦鲤,才是无上珍品。

李二自从吃了云烨给他做的红烧鲤鱼以后,就对吃鲤鱼这件事不再禁止,虽然没有明说,官府现在看见商贩挑着鲤鱼叫卖,已经不管了。

日头眼看就要偏西了,长孙还是没回来,厚厚的官服穿在身上,已经快要被汗水湿透了,靴子里汗津津的很滑,袜子也黏在脚上,很不舒服。

看看四周,只有两个无精打采的宦官靠在门廊上打瞌睡,李泰把云烨扔在这里就跑的不见踪影,大概是找人去鉴定舍利子的真假,这家伙从来就不相信别人的话,总要自己求证过后,才会相信,这是书院给他养成的恶习,这辈子大概没希望改过来了。

脱掉靴子,把袜子洗一洗,气味很恐怖,反正云烨是闭着气洗完的,把袜子晾在石头上,估计一炷香的功夫就会烤干,靴子翻开,跑跑味道,脚塞进水池子里,冰凉的清水拂过脚面,舒爽异常,脚的咸度可能很大,鱼都被吸引过来,围着脚打转,很享受这股味道。

长孙一定是陪着李渊打麻将来着,李渊现在就指着麻将过日子呢,每天不打个十几圈就不舒服,效果斐然,自从有了麻将,他造人的速度终于减缓下来,两年才给李二添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算是正常的增添速度,要不是麻将,将来还不知有几人称王,曹操的干了一辈子的功绩,在大唐也就和麻将一个档次。

柳树下静悄悄的,也没人给送个垫子来,屁股在青石板上坐久了,容易得痔疮。堂堂侯爷在皇宫里还没有金水河里的王八大,没看见宦官们正在给金水河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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