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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终极特工之末世存亡-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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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现在不是我们讨论这个的时候,我之所以没有告诉群众情况为了避免恐慌。然而我发现这个城市在迅速走向死亡。安全局的部队今天晚上来,就目前来说,安布瑞拉公司(伞公司)的雇佣军正在和我们协作挽救市民,公司也派了直升机在外接应,我们需要做的是阻止灾难进一步扩大。武器弹药我已经准备好了,你率领的队伍都在什么地方?”

“看来我们要做好大战的准备了。”

“是啊,你现在就要带领队伍参加战斗了。”罗曼向身后打了个响指,从里屋走出一个人。“这是公司派来营救市民的特殊部队的大队长。”

“我为我们公司发生的事情道歉,约翰长官我是公司特种部队的奥伦长官,我会协助你的工作。”

“我们的警署已经危在旦夕了,局长,我认为我们要调集所有的人员尽可能堵住通向警署四个方向的路段,以警署为中心划一个安全区,然后把幸存的市民统统集合在安全区内。最后等待飞机救援。”

“这么大的城市,怎么能把市民都集中过来呢?”

“局长,这个问题不用担心。我们的雇佣兵几户分散在城市周边,控制灾情外露。我可以下命令让他们回到警署的时候在路上留意幸存者,终归我们的数量比警署的人要多,希望要大。约翰长官和局长大人,你们主要负责警署周边。其他的我来应付。”奥伦环顾二人。

无助的抗争 (4)

“时间不容耽搁,约翰。如果没有问题,就行动吧。我来照料警署,有什么情况尽量反应。我们虽然面对很多困难,但一定要坚持到晚上等安全局的援兵一到我就会接应你们。”罗曼坚定的表情并没有让约翰看出什么破绽,大战在面前也不容他多想,事态逼迫也只能这么办了,没有证据的怀疑也是空穴来风。

走出警署已经是半夜了,从外界刮来一股风,很冷。风中带有些许的腥臭。今夜的星星也远没有平常的亮。从温暖的办公室出来,约翰才想到刚来时的爆炸声,他必须要回去找泰瑞,如果真的出了问题,不足两个小时那群僵尸就会攻到这里。如果让这样的事情发生,那所有计划就全泡汤了。

约翰二话不说带领手下三人钻入警车,向东开去……当奥伦出来时,早没了约翰的影子。奥伦并没有真心帮人家的意思,只是说说,他已经是罗曼的人了。过了今晚,他和罗曼就不在这儿了。

约翰对他的帮助也存有戒心,心讲话:“狗屁公司闹的城市成了这个样子,他还能来挽救吗?”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罗曼早已上了贼船,不是他也不会闹到现在。其实罗曼还是有自己的目的。

真相 (1)

警署地下阴暗潮湿,走廊内传来一连串急促的脚步声。脚步声虽重可罗曼心情还是很轻松的。他来到警署地下监狱见两个人。

一个熟悉的身影打在监狱的铁栏杆上,形成了一道道修长的黑。他给旁边的狱卒丢了个眼色,示意他离开。

罗曼近前摇动着锁销,“市长大人,过得如何?”

看着眼前这位西服笔挺的老男人怎么也不像囚犯,还有身边的小子。

“现在一切都晚了,你应该如意了吧?”市长成稳的声音传入罗曼耳中。

“其实我纵容他们是有原因的,本来你可以不管这事情的。可你偏偏不听我的。你自找苦吃的,不能怪我不讲义气了。”罗曼嘿嘿地傻笑起来。

“没有你的纵容他们也不会如此放肆。”

“算了吧,省省心思吧,我的市长大人,他们有军队,我们有什么?就凭这几个警察。你认为我们能胜利,他们把分公司建设在这里肯定是有目的的,我对科学并不感兴趣——”罗曼突然哽咽了,好像在故作镇静的思考着什么。“嗯!话说回来,这群疯子也真够可以的,拿活人测试兵器的优良数据,够狠——够劲儿——”

“你变态,你这个罗杰市的走狗。他们给你多少好处?你这个混蛋!”

“我说市长大人,你怎么就像厕所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呢?做人不会圆滑一点,难怪罗杰市到现在也没什么发展,如果这里不闹灾情,杰斐逊还不知道南部会有个罗杰市呢?这样我看也好,最起码是炒作,这城市也许还会出名。哈哈哈——哈哈哈!”

看来罗曼对城市无辜的市民根本不放在眼里,这可气坏了市长大人,堂堂的市长哪能容这样的侮辱,自私一点讲,论这个城市的规划和蓝图他罗曼算什么啊?不过是以武力解决问题罢了。

“你这个变态,即使你幸运的走了也会有报应的。放我出去,我要见我的市民。”

“本来想放你们的,可是你的话让我不高兴了。所以你就呆着等死吧,不久后,警署会被攻占,你就等着变成你‘可爱’的市民去地狱做领导吧。”罗曼气哼哼地打了一下铁栅栏。“我走了,你等死吧。”

“等等——”忽然,一个旁音让罗曼停住了。

“市长大人是想出去的,罗曼局长,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这些——你这么咄咄逼人市长未免接受不了。”

罗曼被邪火搞得有些糊涂,听到助理的话突然开窍了。“有道理啊。”他系了系领带。“你倒是挺会说话的,不愧是市长的助理。”

“我和市长都有出去的意思,如果方便的话是否能带我们一起走,你知道,发生的事情争辩不休也没用。”市长助理给市长先生使眼色。

真相 (2)

“大卫先生,你很会为‘主人’说话啊。”罗曼轻“哼”了一声。对狱卒喊话。“开锁,放他们出来。”

狱卒跑来马上解开锁。

大卫见市长迟迟不动,拽了拽他的衣角用只能彼此听到的声音说:“好汉不吃眼前亏。”

“你们在讲什么?”罗曼鬼祟地问。

“什么也没说。”大卫先生领着市长走出监狱。跟在罗曼身后。

“你们暂时还得听我指挥,今晚我们离开这儿。”

“我一定要活着出去,将你的包庇罪情告诉杰斐逊。罗曼你就等着坐牢吧,你这个出卖了整个城市的混蛋,我还要告你非法扣押罪。”

“看来市长的气还没消——”罗曼突然停住脚步,掏出大衣内侧的手枪顶住市长的脑门。“你对我毫无价值了,市长大人。如果你能像你的助理大卫先生一样老实点,可能还能多活一些日子。现在我毫不费力就能搞定你。”

罗曼和市长怒目相视,双眼仿佛燃烧起熊熊烈火。

“看来我选错了警署的署长,别忘了,当初是我给你的这个位置。你在杰斐逊安全局局长的竞选中失败了,是通过我才顺利把位子给你的,你有今天我做了很大贡献,你这个混蛋——”

“市长大人说的好啊。我记的,但人是会变的。安全局局长的位置应该属于我,他摩尔金算什么东西?你以为我乐意做这个连大牌明星都不愿意来的狗屁城市的警署署长吗?你错了,我想的还是坐回我原来的位置,那个位置属于我。他摩尔不就是资格老一些,背后有势力吗?”

“所以你想用这个灾变的城市来恶心他一把?”

“对,其实我不用你们去说,我自然会去检讨。事情总是要闹的不破不立才能轰动,你说呢,市长大人?那公司算什么?不过是我实现目的的工具。”

“你妄想!你坐不稳那个位置的。你是罪人,该下地狱。”

“做一天也是做,我告诉你吧,公司研究的是生物和化学兵器,即使政府军队来了也不能怎样?而且我知道公司一个惊人计划。我完全可以拿这个计划要挟政府军。”

“你要挟不了,他们不会听你的。”

“到时就能揭晓。”

“你动手吧,杀了我吧,混蛋!”市长大叫着。

罗曼突然乐了,反而放下了枪。“现在没兴趣,再过两个小时。你如果不跟我走的话,就等死吧。我已经跟你说一遍了,不再有二回,你给我放老实点最好——”

……

三人慢慢向地上走去。

真相 (3)

约翰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运送弹药的警车面目全非。地上除了血液没有一具尸体,更找不到泰瑞。几个游荡的僵尸从街角走出来,慢慢向警车靠拢,潮湿的地上本来静静躺着的尸体也慢慢站起身,向约翰和他的手下走来。他们手中的m92F打在僵尸身上犹如打在钢板上的感觉。它们的身子稍微向后仰然后继续前进。

“我们的子弹不起作用,头儿!它们的数量越来越多了,我们撤退吧!”一个穿警服的帅小伙说。

“好吧,我们撤退。大家尝试射击它们的脑袋——”约翰瞄准僵尸的头扣动扳机,果然是一枪倒地。手下也开始瞄准。

“啊——”从大街上传来一连串惨叫。

“不好——”约翰大叫着冲出巷子。三人见警车司机被一只怪模怪样的像猿猴样子但浑身绿色的怪物刺穿了胸膛高高的挑起。看到三人怪物张开大嘴向他们咆哮,尸体被掷出很远重重的摔在地上。它猛然间跳到一名年轻警察的身前还没等他反应,锋利的指甲就划破了警察的肚皮,警察立即倒地,肠流满地痛苦地死掉了。

“快跑!”约翰脑海中只有这个想法了。二人疯狂向西侧的小巷猛跑。奇怪的是那怪物并不想追他们,一连串跳跃,飞上了一个小楼。就这样静静的消失了。

“头儿,那是什么东西啊?我不是在做梦吧,在瞬间杀死了两个人。”

约翰也吓的满头是汗,频繁摇头。眉头拧成了一个难看的疙瘩。“我们这是在哪里?”约翰看到自己跑到了一个陌生的死胡同,胡同到处是飘落的垃圾。玻璃窗几乎都碎了,只剩下生锈的铁杆完好的立在窗户外面。报废的流动餐车和摩托胡乱的堆在角落处,由于没人料理,结上了厚厚的蜘蛛网并盖上了厚重的灰尘。

“我们就在这里坐一会儿吧。”约翰叫手下坐下来。他们面对面坐下。

那名警察是名没参加过战斗的青年,很年轻,才21岁。没见过这种场景,心中有些害怕。约翰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恐惧,顺手从兜中掏出根香烟扔到他面前。“缓解一下情绪。我们休息一会儿在找回去的路。”

那个年轻的警察叫雷蒙。他捡起地上的烟抖了抖尘土刚要往嘴里放就听到身后。“啪啦!”一声脆响,他感到一股冰凉的碎屑冲进脖子里,扎扎的感觉,是玻璃的碎片。当他想站起身抖掉碎屑时,一双手臂将他向后猛揪,这一下够狠,脑袋的四分之一被拽进了一个小黑屋内,他听到了一声嚎叫,感到一些粘粘的液体打在自己额头上。抓住他脖子的手臂还在向里面拽,他闻到了一股浓烈的令人窒息并且极度恶心的腐臭,他看到玻璃后面一张张腐烂的面孔,其中一个向他的脸压来,他看到的是僵尸的脸孔,他也听到了外界的喊叫感受到了外界的拉扯,外界的力量是老约翰在帮助他脱离危险。

真相 (4)

“孩子!不要看他们,别害怕,我这就拉你出来。”

雷蒙的头已经被拉进了四分之二,他不看不代表不能感受,他痛苦的大叫着,双腿疯狂的乱踹,使得约翰很难握住他的脚。屋内的僵尸咬住了他挣扎的双臂,他越是挣扎皮肉撕扯的越是严重,血流不止,而且那些尖牙已经刺入了他的左眼。僵尸的手指死死地抠着雷蒙的脖子。

约翰急了,掏出霰弹枪将它捅进窗户一通狂轰。子弹将屋内的僵尸打倒。趁着它们没有站起身,老约翰立即拽回雷蒙。惊吓过度的雷蒙倒在约翰身上。他发现小伙子的左眼被僵尸咬瞎了,透明的液体混着血液从伤口处源源不断的流出来。

约翰搀扶着雷蒙向外撤退却发现巷子口不知何时站着三只野狗。约翰心中咯噔一下。心讲话:“糟糕,这可不是件好事儿。”

“雷蒙,振作一些。看到尽头的扶梯了吗?”

雷蒙勉强的点点头。

“用你最快的速度爬上去,我掩护你。好——现在就去——快走!”

雷蒙迅速向扶梯跑去。三只野狗见有人运动,立即向小巷子冲来。约翰边打边撤,霰弹枪爆裂的钢珠将野狗打翻在地。其中一只速度极快,跃起向约翰胸膛扑来,他向一侧闪身躲过了攻击。立即向扶梯处跑去,那只狗仍然不放弃,继续追杀。在约翰接近扶梯的时候还是被一只野狗扑倒,霰弹枪甩了出去。约翰使劲擎住野狗的脖子,感到手指透过腐烂成流质的肌肤滑进骨头,他用力将狗头向后面转,只听得“咔嚓!”一声,狗头被约翰扭断了,他扔掉趴在身上那只腐烂的野狗。刚要起身,紧接着又一只野狗向他扑来。

“砰!砰!——”一连串手枪子弹打退了来犯的野狗。腐烂的狗腿被子弹打折了,那狗“嗷!嗷!”地沉吟了几声,踉跄的要爬起来。

“头儿,快上来。”雷蒙有气无力的说。

约翰也顾不得拿霰弹枪了窜上扶梯,脚下一通使劲,几步就窜了上去。

楼下的野狗越来越多,它们用红色的眼睛盯着上面的二人,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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