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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美国8大名案-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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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通过了测谎实验,警方也无法证明他与玛莎·莫克利凶杀案有任何关联,艾德·汉曼还是被列为本案的嫌疑人达数月之久。  凶杀案发生的第二天,11月1日,星期六,法医埃里奥·格罗司博士会同警方、检察官等有关方面对玛莎·莫克利的遗体进行了检查和化验。验尸从中午12点40分到傍晚6点45分,一共进行了6个小时。不出警方所料,玛莎死亡的原因确实为高尔夫球棍所致。  第一处伤痕是从左耳上方到左边太阳||穴的一条凹痕,形状与高尔夫球棍的棍杆相吻合。不少人认为,  此伤即是使玛莎昏厥倒地的第一击。但后来发现,此处颅骨并无损伤,所以也有人推断,这是在玛莎断气时,其头部枕于那截11英寸的棍杆上而形成的。  玛莎的后脑右部有四处明显是被高尔夫球棍的棍头猛击而成的伤口,伤口周边大量瘀血,颅骨凹陷。  专家们认为,这才是发生在环形车道草坪中央的第一击。由于瘀血,所以现场没有太多的血迹。  致命之伤是在玛莎的脖颈处。凶犯将已经折断的、没有棍头的高尔夫球棍的棍杆从玛莎脖子的右部戳进去,凶器穿过整个脖颈,再从脖子的左面出来。死者肺部严重充血,说明在遭到这致命的一击后,玛莎还没有马上咽气,她仍在呼吸,她的心脏也仍在跳动,从而将血吸入了肺部。  毒物化验的结果表明,玛莎在被害的那天晚上没有喝酒或吸毒。这一点之所以重要,在于说明了她在案发时头脑清醒,仍然具有正常的判断能力。  玛莎临死之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如被强Jian等,那又当如何解释凶手扒下了她的牛仔裤和内裤呢?一种推测是,作案人试图强Jian她,但不知为什么未能做成,或者是由于某种心理上的障碍,或者是由于外界的干扰,比如有人路过,或听见人声犬吠等等。另一种推测是,作案人试图以这种方式羞辱被害者。若果真如此,则说明凶手与玛莎认识。  推断死亡时间最可靠的方法是通过观察尸体僵硬的程度和皮肤,特别是伤口周边皮肤的颜色,这些化学变化通常发生在死亡后几小时到十几小时之内。可惜在发现尸体后现场没有法医,等到埃里奥·格罗司博士开始验尸时,玛莎·莫克利至少已经死亡30小时以上,要推断出比较准确的死亡时间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格罗司博士只能得出比较粗略的结论:死亡时间为10月30日晚上9点30分至次日凌晨5点。
跨世纪的审判(6)
若干年后,当本案重新立案调查时,许多人质疑警方最初根据那一阵可疑的争吵声和狗叫声而确定的案发时间,即10月30日晚上9点30分到10点,于是便试图从验尸报告中寻找依据。剩下的唯一线索只有死者的胃容物了。一般来讲,从摄入食物开始2至3小时内,食物将被消化但仍留在胃里,大约需要4到6小时才能使胃容物排空。格罗司博士的验尸报告中提到,玛莎·莫克利的胃里有大约3盎司,合85克,已经消化的半液态食物。据玛莎的母亲莫克利夫人提供的情况,玛莎那天的晚饭是在6点30分左右吃了一个奶酪三明治。玛莎的朋友海伦、杰弗利和吉蒂证实,他们8点左右在邻居家里吃了冰激凌。因此,有专家认为,玛莎的死亡时间应比较精确地推定为当天晚上9点30分到后半夜1点30分。  10月31日下午,当泰德·布鲁科和金姆·卢尼在斯卡克尔家了解情况时,他们在早餐室的角落里瞥见一堆各形各色的高尔夫球棍,其中有几支也是通尼·宾纳牌,和现场发现的那一支看上去很像是一套。朱莉告诉他们,那是大家平日里走路时用来作手杖的。因为罗斯顿·斯卡克尔不在家,两位警探不便把这些高尔夫球棍带走。第二天,11月1日,待老斯卡克尔在《搜查许可书》上签了字,警方拿走了那几支通尼·宾纳牌高尔夫球棍。斯卡克尔先生说,这套球棍是亡妻安妮的遗物,每支棍杆上靠近手柄的地方都刻有安妮的名字。安妮去世以后,这套球棍交由朱莉保管,但她只是把它们和其他高尔夫球棍堆放在一起。警探们要罗斯顿和朱莉试试看能不能找齐全套一共六支球棍,以排除斯卡克尔家与凶器的联系。  警方在以后的调查中得知,整个贝尔赫文岛上只有斯卡克尔一家拥有通尼·宾纳牌的高尔夫球棍。不仅如此,格林尼奇所有的商店里都没有这种牌子的高尔夫球棍出售。经与厂家联系,证实通尼·宾纳牌已停止生产出品多年。后来联邦调查局冶金实验室的鉴定表明,现场发现的球棍和在斯卡克尔家找到的那五支的确是同一套。  警方还听说,贝尔赫文的人们经常看见罗斯顿·斯卡克尔在傍晚散步时手里拄一根高尔夫球棍。据一位邻居讲:“散步时带一根高尔夫球棍是斯卡克尔家人的风格。”  即使如此,警方也不敢妄下结论。11月2日,星期天,警长思梯文·巴瑞在接受《格林尼奇时报》的采访时对记者说:“孩子们在外面玩耍之后,经常把自行车、网球拍和高尔夫球棍等扔在门口的草坪上。”所以作案人完全有可能随手捡到了那支凶器。  在本案侦破的最初阶段,警方将注意力主要放在外来者、艾德·汉曼和托尼·斯卡克尔身上。但随着调查的深入,托尼·斯卡克尔成了首要嫌疑人。  1975年11月3日,那个黑色长周末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征得其父罗斯顿·斯卡克尔的同意(因为托尼尚不满18岁),并在斯卡克尔先生的陪同下,托尼被带到位于贝赛尼的凡尔费德地区警署测谎实验室。自案发之后,小伙子一直睡不好觉。他看上去疲惫、紧张、心烦意乱、焦躁不安,以至于连续三次实验都未能获得可靠的结果。  11月9日,托尼再次被带到贝赛尼。据说这一次他通过了测谎实验,但警方一直没有公布实验结果,也没有将托尼·斯卡克尔从嫌疑人的名单上去除。  事隔多年,记者林·列韦特发现,在格林尼奇警署公开的关于玛莎·莫克利凶杀案的文件中没有这一次的测谎记录,而其他所有的一份不少。后来,林·列韦特辗转获得了测谎实验的录音磁带。他听完后的感觉是,整个实验过程显得非常不完整。托尼只回答了一些简单的问题,如:“你是托尼·斯卡克尔吗?”“你有没有杀害玛莎·莫克利?”,等等,当被问及与作案细节有关的问题时,磁带上没有托尼的回答。  1975年12月11日,案情有了急剧的发展。当警方再次找海伦·伊克斯和杰弗利·拜伦了解他们最后看见莫克利小姐的情形时,两位年轻人终于将那些羞于启齿的事和盘托出。托尼·斯卡克尔和玛莎之间那些露骨的调情和挑逗似乎很容易使警方推断出杀人动机:玛莎没有满足托尼进一步的性要求,从未遭到过拒绝的阔少爷一怒之下便杀了玛莎。  12月13日,托尼·斯卡克尔再次被传讯。警方没有披露这次谈话的内容,但托尼被要求剪下几根头发作为样品。  如果托尼·斯卡克尔真是本案的凶犯,他怎么可能通过测谎仪呢?事实上,在这之前,格林尼奇警方只是听贝赛尼的人说托尼通过了实验,并没有向实验室索要当时的记录。现在办案人员再回过头去查阅,他们也产生了与多年后记者林·列韦特同样的疑问。据为托尼做测谎实验的地区警署技术员说,每当被问到与案情细节有关的问题时,托尼都似乎出现了一片记忆真空。在测谎实验中,所有的问题都是特殊设计的,被测者只需回答“是”与“不是”。测谎技术员说,有时候托尼连简单的“是”与“不是”都回答不出来,人就跟呆傻了似的。  1976年1月16日,罗斯顿·斯卡克尔签署了一份书面许可,允许警方调阅托尼的病历。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得知,和斯卡克尔家的其他兄弟一样,邻人们反映托尼也有古怪的行为和暴戾的脾气。现在警方想要搞清楚的是,他是否可能在盛怒之下失控杀人,以及对自己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特别是醉酒或吸毒之后所做的事情一无所知,就像有的人在梦游时一样。警方了解到,托尼那天晚上喝了不少酒。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跨世纪的审判(7)
格林尼奇警署把托尼的病案送给耶鲁大学医学院的豪尔博士,请他在不见病人的情况下,单从其病史作出独立的判断。根据病历的记载,托尼在四岁时曾经从一辆正在行驶的车上往下跳,头部着地,头顶颅骨骨裂而引起脑震荡,昏迷达10小时,住院两周。此后托尼变得性情古怪,好动,爱吵闹,动辄发脾气。有一次他一拳把门砸了个大窟窿,还有一次把电话从墙上硬掰了下来。在他失去控制的时候,斯卡克尔家的人得去请一位大个子会拳术的邻居才能把他降服。豪尔博士的结论是,托尼的神经受到了损伤,他极有可能因暴怒失去控制而杀人。但对所谓失忆却只字未提。  1976年春天,托尼·斯卡克尔多次旷课,他甚至没有参加3月份为母亲举行的忌日纪念,当时有传说他患了流感。4月,托尼因肠胃出血去看医生,又有传言说此病症乃吸毒或饮酒过量所致。后来他去爱尔兰的姑姑家里住了几个星期,尽管斯卡克尔家人说这趟旅行是早就安排好了的,但在这风声鹤唳之时,不免又引起人们一番猜测。  说句公道话,在本案的一开始,斯卡克尔家,特别是罗斯顿·斯卡克尔对警方的调查工作还是相当配合的。他允许警方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随时搜查他家的住宅,甚至还交给办案人员一套斯卡克尔家族在纽约州温德汉滑雪区别墅的钥匙。  贝尔赫文岛的居民们都知道,斯卡克尔家与当地警署之间一直保持着非常友好的关系。罗斯顿·斯卡克尔向来出手大方,特别在妻子安妮去世以后,尽管家里雇了不少佣人、保姆和家庭教师,经常外出的斯卡克尔先生还是为儿子们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头疼不已。人们经常看见下了班的警察在斯卡克尔家忙里忙外,接送公子小姐们上下学,在开派对的时候为客人们泊车,以及跑腿、送信、买东西等等。这些杂活儿对收入菲薄的警员们十分重要。在1975年,一个格林尼奇警探的全年工资不过15万美元。贝尔赫文的私人保安队基本上是由不当班的警察组成,他们在巡逻的时候会不时地把车停在斯卡克尔家的豪宅前,然后进去喝一杯咖啡,或吃一片三明治。警署的头脑们更是斯卡克尔家的常客。据说由于这层关系,无论小斯卡克尔们闹出什么出格的事来,当地警方都会为他们“妥善解决”。人们不禁要问,这类事情是否也发生在玛莎·莫克利凶杀案的调查中?  在警方调阅托尼的病历后不久,斯卡克尔家中断了与警方的合作,同时聘请资深刑事律师蒙尼·马格利在与警方的交涉中代表斯卡克尔家的所有家庭成员和工作人员。蒙尼·马格利要求斯卡克尔家族的任何人不得再与办案人员谈话,但他允许警方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在斯卡克尔家众多的工作人员中,有一个人引起了警方特别的兴趣,他就是在玛莎·莫克利凶杀案发生的当天走马上任的家庭教师肯·利托顿。  肯·利托顿毕业于名校威廉斯学院,在校期间他曾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和挺不错的运动员。在玛莎命案前后,肯就职于布朗维克男子私立中学,是该校的理科教师和橄榄球队教练。肯·利托顿聪明、硕健,在师生中都有很好的口碑。斯卡克尔家有三个孩子是他的学生,托尼、约翰和大卫。在此之前,肯曾受罗斯顿·斯卡克尔之托临时照管小斯卡克尔们。这次他刚与斯卡克尔家签订了长期的合同。罗斯顿需要的家庭教师不光能帮助孩子们的功课,还得身强力壮,能制服那帮野性十足的小衙内。  因为肯·利托顿的房间还没有收拾出来,1975年10月30日,肯搬进斯卡克尔家的第一天,斯卡克尔先生让肯暂时住在他自己居住的主卧室里。这间卧室在二楼的东南角,有一个很大的阳台正对着威尔士街和莫克利家。  据案发后肯·利托顿对警方的说法,那天晚上8点45分,他率领小斯卡克尔们从海滩俱乐部晚餐归来,即上二楼卧室开启行李,然后看电视。在这段时间里,大约有十几个少男少女,包括莫克利小姐,在斯卡克尔家里。9点30分,管家南妮·司韦尼听到狗叫后让肯·利托顿出去看看,几分钟后他回到屋里。10点左右,朱莉看见肯·利托顿在厨房。10点03分,据肯讲,托尼来到二楼主卧室和他一起看电视节目《现场追截》,10点32分节目结束后托尼离去。肯·利托顿说此后他在主卧室里一直呆到第二天早晨。  在玛莎·莫克利凶杀案调查的前期,肯·利托顿与警方非常合作,但他始终拒绝指认托尼·斯卡克尔为作案人。多年后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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