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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天下枭雄-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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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粟特人康巴斯非常幸运,他没有受伤,也突围成功,他和尉迟惇一左一右跟在杨元庆身后,虽然没有武艺,却逃脱了大难。

    康巴斯点燃了一块布,他跪在地上念念有词,向火焰叩拜祈祷,他是祆教徒,信奉光明神阿胡拉马兹达,他在感谢主神保佑他逃脱了大难。

    草原中不准点火,但杨元庆见火苗很小,转瞬即灭,没有管康巴斯,他走到马勺身旁,用自己的丹药给他治了伤,马勺只是皮肉之伤,问题不大,杨元庆安慰他几句,又向刘简走来。

    刘简身着三箭,好在他筋骨强壮,没有伤到要害,也活下来了,只是流血过多,显得非常虚弱,杨思恩跪在一旁帮他包扎伤口。

    “他怎么样?”杨元庆低声问。

    刘简慢慢睁开眼睛,虚弱地咧嘴笑道:“火长,回京后我请你去百妙楼,那个花锦玉的**真的是粉红色。”

    “看样子不错,死不了!”

    杨元庆笑着取出一丸丹药,塞进他嘴里,用酒给他灌下去,又拿出一丸递给杨思恩,“这个用酒调匀了,给他敷外伤,效果很好。”

    杨思恩接过丹药,低声对杨元庆道:“你去看看尉迟,他好像也受伤了。”

    杨元庆一惊,他站起身向四周望去,只见二十几步外,一个黑影正蹲在河边,杨元庆便慢慢走过去。

    “是谁?”黑暗中传来尉迟惇警惕的喝声,鹰已经不在他身边,他格外小心。

    “是我,元庆。”

    杨元庆走上前,见他已经脱下铁甲,露出一截雪白的膀子,正在给自己包扎,见杨元庆过来,他慌忙拾起铠甲遮住身体。

    杨元庆在他面前蹲下,笑了笑,“我来帮你吧!你不方便。”

    “不!你别碰我。”

    尉迟惇向后退一步,重心不稳,坐倒在地上,他眼睛里异常惊恐。

    杨元庆暗暗叹息一声,只得低声道:“尉迟,我先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还比你小五岁。”

    “你才.....”尉迟惇惊讶地看着他,半晌,她的脸红了,低下头,小声说:“你已经知道了?”

    “我今天上午看见了你耳朵上的耳洞,放心吧!我什么都不会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不是吗?”

    尉迟惇想着他还是个少年,心中的紧张也放松了,她咬了一下嘴唇,“你可千万不能说,我会被他们害死的。”

    其实她不知道,在军营里,像她这种类型的士兵,有点女人女气的伪娘和女人一样危险,若不是她有鹰,她早就被粗暴的士兵们侵犯了,她从军的时日不长,已经露出很多破绽。

    “放心,我不会说,我给你治伤!”

    杨元庆取出一丸丹药,用酒调匀,把她身上的盔甲拿开,她中了一箭,箭头已拔掉,伤口也已经洗干净,但还没有来得及包扎,伤口在她右臂上方的后肩窝处,血肉模糊,尽管她知道杨元庆是少年,但毕竟和成年人长得一样高大,尉迟惇还是有点难为情地低下头。

    “咬紧牙,有点疼!”

    他将药敷在她伤口,尉迟惇疼得浑身一颤,额头冒出冷汗,牙齿咬得咯咯响,这时远处传来刘简一声杀猪般惨叫,他也在上药。

    杨元庆取出细麻纱布,迅速给她包扎,很快便将她伤口紧紧包扎好,又取出一颗丹药给她,“等会儿用酒服下,你只用服一半,能给你补血。”

    “谢谢火长!”

    尉迟惇谢了一声,迅速将衣服穿好,又披上明光铠,她有点后怕地叹了口气,“我以为今天死定了,没想到居然活下来,真是很庆幸。”

    “不光如此,你还立了一功,那名千夫长是你射死的,我会给你报功。”

    尉迟惇摇摇头,“我不要功劳,功劳给胖鱼,我还是要当鹰奴。”

    “这个我心里有数,不会让你为难。”

    杨元庆笑了笑,转身便走,尉迟惇咬一下嘴唇,低声喊住他,“火长!”

    “还有什么事吗?”

    尉迟惇走到他身旁,和他并肩而行,悄声道:“尉迟惇是我爹爹的名字,我叫尉迟绾,就你一个人知道。”

    “哦!我明白了,放心,我会给你保密。”

    两人一起走回来,杨思恩一直在注视他们,其实杨思恩也猜到尉迟惇是女儿之身,只不过杨思恩以为杨元庆看中了她,才保持沉默,他不是好色之人,更重要是他看中了杨元庆的身份。

    他也有难言之隐,他原名叫杨恩,早已是军官,去年担任两百人长,随大军进攻高句丽,但因为军中疫病流行,他的手下病死大半,害怕之下他便当了逃兵。

    回到家乡,他发现自己被官府通缉,无路可逃,只得和刘简改名,通过他从前的关系混进军中,企图立功赎罪,解除罪名,杨元庆是主帅杨素的孙子,对他来说万分重要,说不定还能博个前途,正因为这样,他才格外揣摩杨元庆的心思,杨元庆对尉迟惇另眼相看,他当然也要装糊涂,不仅如此,他还要约束住刘简,不准他坏自己的大事。

    杨元庆走过来,见战马已经渐渐恢复,便对众人道:“咱们尚未脱离危险,大家上马,尽快离开这里。”

    众人上了马,趟水过了小河,继续向南奔逃,很快便消失在茫茫的草原夜幕之中。

    四天后,当隋军大营出现在草原尽头时,他们激动万分,一起欢呼起来,放开缰绳向军营奔去。

    ........

    半个时辰后,杨元庆出现在中军大帐,大帐内有两人,一个是他祖父杨素,而另一人他没有见过,大约五十岁左右,长得身材魁伟,双臂极长,皮肤黝黑,眼睛里总有一种狡黠的笑意,若只看背影,很像鱼俱罗。

    孙子平安归来,杨素绷紧几天的心松开了,眼睛里毫不吝啬地向元庆投去赞许的目光,他对自己孙子的表现非常满意,他已从鹰信中知道了达头可汗的情报,这对他战胜西突厥极为重要。

    杨元庆上前一步单膝跪下,“末将杨元庆参见大帅!”

    “起来!”

    杨素按住他结实的肩膀,凝视着他道:“你能活着回来,我非常高兴。”

    他又对旁边中年男子道:“长孙将军,这就是我孙子元庆,任第一军的斥候火长,这次就是他率领手下找到了达头主力。”

    中年男子叫长孙晟,先祖是北魏皇族,他是大隋王朝对付突厥第一人,正是他实施的反间计导致突厥分裂为东西突厥,可谓居功至伟,他极善奇谋,颇得杨坚器重,他后来生了一个女儿,便是历史上的长孙皇后。

    长孙晟见杨元庆虽是主帅之孙,却毫无浮华之风,举止稳重,顿时大有好感,又听说他抽中死签,亲赴草原腹地寻找突厥主力,更是欣赏他的勇气,他捋须赞道:“少将军以身为表,不愧是越国公之孙,我大隋又多一名少年英雄!”

    杨素见元庆盔甲缝隙中血痕犹在,便猜到他曾遭遇突厥军,不由眉头一皱道:“你们遇到了突厥游哨?”

    “是!我们遇到了一支两百人的突厥游哨,发生一场恶战。”

    杨元庆便从发现山洞讲起,将发生事情都详细述说了一遍,最后道:“我手下十人,阵亡四人,伤三人,最后突围而出,请大帅记我手下之功,善加抚恤。”

    .......

第十四章 新的兵器

    杨素默默点了点头,这是很正常,突厥人号称草原之狼,在草原上他们更有优势,这次派出了两百名斥候,迄今为止,只有不到五十人活着回来,杨元庆他们只阵亡四人,已是万幸。

    “我会善加抚恤,你们的功绩也会一一记下,战争结束后一并封赏,我不会因为你是我孙子便厚待于你,也不会抹灭你的功劳,一切按军规来办。”

    “多谢大帅!”

    旁边长孙晟好奇地问:“你刚才说,你射杀了达头的侄子阿史那伯力?”

    杨素这才想起,还没有给杨元庆介绍,他连忙笑道:“这位便是长孙晟将军,官拜左勋卫骠骑将军,突厥使,武艺高强,号称我大隋第一箭。”

    杨元庆连忙躬身行礼,“元庆久闻长孙将军威名,今得一见,三生有幸。”

    他取出那面金牌,递给长孙晟,“长孙将军,就这面金牌的主人。”

    长孙晟接过金牌仔细看了看,对杨素肃然道:“这个阿史那伯力名义上是达头之侄,实际上是达头和他弟媳私通而生,草原皆知,是达头最心爱的儿子,今年应该只有十八岁,听说达头还准备立他为继承人,却被令孙所杀,达头心胸狭窄,报复心极重,他不会忍下这口气,大帅,我若估计不错,大战就在眼前。”

    杨素沉吟片刻,便拍拍杨元庆的肩膀,“所有的功绩我都会给你一一记录,你先下去休息吧!”

    杨元庆行一礼,便退下去了,长孙晟望着他背影去远,这才对杨素道:“这次我回京城,感觉京师世风日下,大不如前,权贵人家财富堆积,珠玉呈堂,贵族子弟或飞鹰走马,不务正业,或宿花眠柳,自诩风流,连太子也追求奢华,厌恶简朴,刘居士一案,竟涉及公卿大人数百人,由此可见风气之坏,难得在令孙身上看到我们当年的影子,太仆要善加教导,使之成为大隋栋梁。”

    杨素笑了笑,“我心里有数,这孩子我准备把他放在边疆几年,让他在战争中磨练成人,只有在最艰苦的地方长大,他才能成为一匹真正的千里马。”

    .......

    杨元庆回到自己营帐,帐中只有粟特人康巴斯一人,正呆呆地坐在营帐里发愣,他不由有些奇怪,“其他人呢?”

    “尉迟说去营外放鹰,杨思恩和马绍去后营看望刘简,说会晚点回来。”

    刘简伤势最重,被送去后营疗伤,杨元庆知道尉迟其实是换药不方便,借口放鹰出营,这也是她坚持要为鹰奴的缘故。

    他见康巴斯在一张纸上写满了粟特文字,便坐上前笑道:“你在写什么?”

    康巴斯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在给妻子写信,告诉她我没死,就不知能不能送回去?”

    “这个没问题,我帮你找个有门路之人,京城利人市那边有波斯邸,让那边胡商替你带回家。”

    康巴斯大喜,连忙合掌道:“多谢火长了!”

    杨元庆又笑着问他;“你想回去吗?我可以放你走。”

    康巴斯脸上露出为难之色,“本来我是想回去,但杨思恩又劝我留下,跟着火长混,将来出任一官半职,说老实话,我有点动心了,假如真能混到一官半职,我就把妻女接到西京定居,可是.....”

    “可是又害怕阵亡对不对?”杨元庆着实了解他的心思。

    康巴斯有些尴尬地挠挠头,“其实我并不怕死,只是我儿子才五岁,女儿才两岁,我不想丢下他们。”

    杨元庆安慰他道:“你不用担心,以后我不会让你上战场,你留下来先教我突厥语和粟特语,战争结束后,我推荐你去做军中文吏,最多两三年,你就能混个小小职位,说不定你将来还能做到朝廷高官。”

    康巴斯脸上因羞愧而变得赤红,做到朝廷的高官,他怎么可能?

    但他眼中里闪烁另一种光泽,那是他对未来的梦想,他望着帐外,像梦呓般低声说:“火长,其实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西京的利人市里开一间珠宝店,专门卖粟特的珠宝,然后,我又在撒马尔罕的商市里开一间瓷器绸缎店,卖中原东土的瓷器和绸缎,拥有一支五百匹骆驼的商队,往来于粟特和西京.....”

    杨元庆微微叹息一声,“你的要求并不高,或许有一天我能帮助你。”

    “不!我不要任何人的帮助,粟特人都是靠自己头脑和双手挣钱,只有我的生命还在,主神就会指引我走向成功的一天。”

    “没问题,你一定不会死!”

    杨元庆重重拍了拍他肩膀,站起身迎向大帐门口,他见一名士兵向他营帐跑来。

    “有什么事?”

    “杨火长,鱼将军请你去一趟!”

    杨元庆取出一丸丹药递给康巴斯,“这个给尉迟,她自己知道怎么服用。”

    他快步跟着士兵向鱼俱罗大帐走远。

    .........

    鱼俱罗的大帐离他营帐约百步,老远便见他的大帐前围了一圈士兵,大声喝彩叫好。

    杨元庆挤进人群,却看见一名身材极高壮之人,银盔银甲,挥舞着一根马槊,变化莫测,令人眼花缭乱。

    “宇文成都?”

    杨元庆愣住了,他怎么会在这里,他心念一转,演义上宇文成都正是鱼俱罗之徒,难道他们真有师徒的缘分?

    ‘啪!’的一声巨响,宇文成都一槊拍地,激起漫天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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