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中的养蛇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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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时,他问了我家电话。从前我和他在花园中天天见面,即便是准备那次旅游,他也想不起向我要电话号码。
喝酒的时间不是很长,出了饭馆就各奔东西。回家后,我想了一夜,他为何要给我介绍个姑娘,也许想对我作出补偿,难道他真和女兵有了关系——
第二天,他越过校门,推开了我教室的门。
我说:“我在上课!”我们的绘画课都是自习,老师许久才来一趟。我的语调也许严厉,同学们纷纷从画板后探出了脑袋。
在众人的目光中,他一副畏缩的神情,但很快产生变化,变得英姿勃勃,一步迈了进来。他向我要纸,捡起根废弃的碳笔,咬出笔芯,趴在地上画了起来。
在山野里,我曾从他的画上寻找启示,一定令他记忆深刻,也许认为那是他对我的价值,以至现在要用画重新赢得我的友谊。
但现在他的画,在我眼中,只是外行人的涂鸭。我走到他跟前,他立刻起身,欣喜地将画面展露。我说:“别画了。”他说:“——行。”
他跟着我走出学校,到了街心花园。
我俩并排而坐,默默无言,远方,我们曾经同去的山峦棱角分明。他又对我说起了他的童年:
“我是四岁时离开云南的,对云南的记忆是满天的箭羽。收割季节,云南的孩子用麦秆作弓箭,麦杆打在身上十分舒服,令人渴望着被乱箭射死——”
我其实很感慨,他是有灵性的。我所受的艺术教育是,真正的艺术不取决于个人才华,取决于对贫苦大众的深深同情,接触他们叫作“体验生活”,真正的生活是痛苦的生活。
那些画家传记更为明显,伦勃朗活在贫民窟中,梵高背过煤球,郁特里罗一生借酒浇愁。许多名画上都是被饥饿与疾病折磨的流浪者。
教育使然,令我对流浪者天然好感。我给他买烟给他钱,我在我的行为中发现了深深同情。我并不是在梦想吉卜赛少年的奇遇,而是在体验生活。
我坚定了对自己的判断,说:“你有什么痛苦,都说出来吧。”他疑惑地看着我:“你想听什么?”
他说他不是无家可归,而是离家出走,原因是父母离婚。离婚在当时已经常听闻,对他的诉苦,我大失所望。安慰了他几句,我推托上课起身便走。他慌里慌张地将我拉住,说:“你给我的钱我现在没法还你,这个送你吧。”
他送给我的是一套明信片,上面印着西藏唐卡,应该来自他寻找“因明”的庙宇。我想到其中会有那美丽女性,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向我展示红彤彤的掌心。但我并没有抽出翻看,说了声谢谢,拿了就走。
直到画室方将明信片打开,我看到那幅画的标名为“大威德金刚”,画面中央是红手心的女子,充满整个画面的是牛头怪物,它有着众多的手臂,雨伞般撑开,正要一起向怀中的女人抱去。
当年我没有想到这叠明信片的意义,是十五年后我靠它生活。我美校的同学现在已没几人画画,多开酒吧拍广告。我社会活动能力较弱,只得以画“行画”为生,所谓行画就是画可供挂在卧室的题材,略带色情。
我的题材是大威德金刚,牛头怪兽和裸体女人,其中的色情因素和异域格调,令它销路尚佳。画它是为了挣钱,我甚至没舍得买唐卡画册,可供参考的只是这一份明信片。
我十六岁的时想当天才,画行画破灭了我的初衷,但能画大威德金刚,心中尚有丝宽慰,感觉在面对一个毕加索的题材。
毕加索的画,有许多有美女与怪兽,怪兽也是牛头。传记书上说,他是西班牙人,西班牙文化中牛代表男性,所以毕加索的牛头怪兽与美女,描画的是优美的爱情。
然而大威德的眼神与毕加索的牛头全然不同,那是一种说不清的空茫茫目光。我回避开那无法理解的目光,画着,维生至今。
他给了我明信片后,我俩就再没见过。接到他的第一个电话是前几天,邀我去参加他的婚礼,我没去。不料我留给他的电话号码,第二次被使用,是将我叫到这里。
重见养伤庙,我所感兴趣的是,他当年究竟有没有挖出宝藏?我一说出来,也成了一个他的死因,分析者是他母亲。
他母亲来到风景区后,在众人的劝说下一直装病,甚至将门锁上才敢起床活动,多亏了他母亲装病,令大家能在风景区白吃白住。
众人说,他母亲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云南知青,这次索赔闹得人数众多,令他母亲重温到上山下乡的热闹,一直处于兴奋中。
听到儿子曾在此地挖宝,他母亲号啕大哭,说儿子触怒了神灵。有人说,这老妇人讲儿子触怒神灵时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她是在年轻人面前炫耀自己见多识广。
也有人提出,如果他当年真的挖出了宝藏,宝藏现在何处?他划船时非要在一个洞口拍照,说明宝藏就埋在里面。有的人想马上去洞口,但因风景区人员的到来而未能成行。
风景区人员要带我去殡仪馆。为了施加谈判压力,朋友们要求每来一个人便去看一次他的遗体。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我仓促地作出悲伤的表情,当他的尸体从冰柜中拉出,我和风景区人员都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却。
他的衣衫在打捞时被钩杆撕碎,脖颈周围一片红斑,风景区人员好心地解释:“这表明他是一口水呛死,死得没有痛苦。”
为适应冰柜的长宽,他的双手双脚被强力扭曲,风景区人员解释,由于冰柜的不合理,每一尊尸体都要被弯曲一番。我不由得想起第一次遇到他的情景,他在花园中睡觉,为适应石凳的长宽,他的身体便弯成这样。
从殡仪馆归来,我问众人与他初识的情况,他们无一例外地都说自己当时心情不佳,小坐在花园,此时一人过来主动聊天,那就是他。那个为五条马路交叉、围拢着十一个公共汽车站的花园,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清晰,回想当年所画的速写,那个花园中多是失意的人物。
他在花园中向人宣讲逻辑学,散发着智慧的光芒,对失落的人有特殊魅力。也有人说这一光芒随着与他的深入交往而日渐暗淡,他和他的口才一样,好似充满智慧,实则糊里糊涂。
我听着,渐感胸闷,最终跑到外面。
在宾馆外坐了一会,两个人影向我走来,怯懦地坐下,试探着和我说话——是陪他夜出的两男。
对于出事的当晚,两男作出解释,之所以他跑起来后没去管他,是因为他平时常喝多,对于他的撒酒疯已经见怪不怪。
我打断他俩的话,询问旅游为何选择这里?两男说,他俩从报纸上看到一个新开发的风景区营业艰难,那里在古代有著名的温泉,如果能找到温泉就能将此地完全开发。
寻找温泉令旅游多了浪漫,而且营业艰难的地方收费不高,基于种种考虑,反正来了这里。出发前他曾兴致勃勃地说,他以前找到过一个温泉,但一入此地,却再没听他提过温泉。
户外的交谈结束后,我回到房间后,他们给我安排的是单人间。在深夜十一点,有人敲门。来的是陪他旅游的三个人中的女子,谈了一会,我知道了当年他带我去师范学院所要找的就是此人。
她已经成为一名青年教师。
她说,他在高中是一个优秀学生,门门高分,个性激昂,许多同学都崇拜他。但在考大学前夕,他忽然失踪,据说浪迹在一个花园。他的父母在那时离婚,也许他想通过作贱自己来挽回父母的婚姻——很长时间,女生们的话题主要是他。
他没考大学,跟着父亲过。他父亲后来买下一家破旧餐馆,他请高中同学来帮忙打扫,当时不但男生去了,还去了好多女生。
高中时代,他以课外知识丰富而闻名,于是有同学问他现在看什么书。他说,在看一本借来的大学代数,人生就是一道数学题,总有作对的方法。
我认为这是他喜欢逻辑的嗜好使然,而女教师讲,同学们认为是他对自己没上大学作一点心理补偿,今日看来,那道数学题他没有作出来——说到这里,女教师便哭了。
她哭泣时向我靠拢,被我避开。
对自己的失态,她解释说我在一瞬间恍若是他。我说,按照逻辑,即便我真的像他,如果你跟他只是一般同学,也不会有如此反应。
女教师对我的分析能力十分钦佩,说在帮他打扫饭馆的那天,她比所有同学都多出一个夜晚。
装修直到天黑,她是最后一个走的,他一直送到车站。等车时,她问,你是不是住在附近?他说,对,你要回学校晚了就住我那。她说,有点晚。
他跑回餐馆跟父亲说了句话,把她带回了家。那天晚上,他父亲住在餐馆里,几张椅子一拼睡了一夜。
他父子二人租的是间平房,几天前下过雨,街上的积水淌进屋里,至今未干。她那晚睡在牡丹图案里,那是一张有着浓重咸味的大被,不知有多久没洗。
由于嗅觉作用,她躺在里面有一种沉入海底的幻觉,在那张被子里她献出贞操,但明显的他有着经验。
第二天醒来,闻着被褥的汗腥,她陷入恍惚,向他问明公共厕所的位置,独自去了。那肮脏的厕所令她恐惧,不是恐惧肮脏,而是恐惧每日上这样厕所的人所过的生活。她上完厕所后,没有回他家,径直地去了车站。
后来听说,他和饭馆中的一个服务员好上了,叫“迎迎”。男生们讲,有一度他很爱讨论“性”的问题。
由于辍学,他在知识上和同学们拉开距离,当时大部分男生还没经历过女人,谈论性是他保持优越感的唯一方式——男生都这么想。她想,也不知他口中的性,是那个迎迎多些,还是她多些?
随着众人逐渐都获得了性经验,他就被同学圈子所淘汰。
女教师泣不成声地离去。
他和迎迎结婚旅游,却带上个曾与自己发生肉体关系的女人,决非常人所能作到。我想起十五年前,他和女兵相约泡澡,还要拉我同去,也许这是他的一贯作风,什么事都要找人分享。
也许只在有人能体会他快乐的情况下,他才能感受快乐的充分。他在30岁结婚时应该是快乐的,所以又一次作出这种疯癫之举。
还有种解释,他是自杀,所以他要带上她,强迫她向自己告别,他死时也许有一丝闪念,是对海洋味被子下的回忆。
唯一不解是,为何我令女教师感到像他?
凌晨一点,响起敲门声,是他的遗孀——迎迎,一个笨拙的农村姑娘。我刚达时,迎迎将我的手抓得很紧:“他总说你,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决定来,大半原因是对他妻子好奇,一个男人的真实可以由他的女人来判定,迎迎的形象再次让我清醒,他身上的吉卜赛气息是个幻觉。
迎迎说她刚才一直在他丧生的河边溜达,发现从路到河有50米斜坡,说明他是跑了好长一段才跳入水中的。她问我,他该不会是自杀吧?
迎迎带我去了河边。
在没有路灯的山野,我知道自己眼睛反射着远空的星光——这一经验是当年和他夜行时彼此发现的,令我俩第一次感到作为一个生物的喜悦。
但见到迎迎眼中的星光,我极度惊慌,这里的夜晚并不是一团漆黑,他应该看到前方的河水——
回宾馆的路上,我询问迎迎和他相好的机缘。
迎迎说这机缘来得突然。
她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在他父亲的饭馆作服务员,工资可怜,每晚搭板凳睡觉,唯一能让她留下的就是老板儿子,他脏兮兮的但五官清秀,整日骂骂咧咧,对姑娘们散发着英俊歹徒的魅力。
在一个冬日夜晚,他与父亲激烈争吵,最终抡了菜刀。父亲的上衣被划开一道长长口子,幸好没被砍伤。他扔掉菜刀,走到看傻了的店员中,一把拽住迎迎,说:“跟我走。”
他的眼神凶狠之极,迎迎在万分惊恐的情况下,跟他去了。先去了父子二人租的小屋。他从抽屉里搜出大把钱票,但都是一元两元散钱,他握着那些毛票发呆,突然大叫一声“呸!”就将迎迎按在了床上。
之后,他们去了师范学院,当晚他和迎迎分别住进了男生宿舍与女生宿舍,这种留宿外人的行为违反校规,称为“蹭床”,为他们安排的是他高中的一位女同学。
他们在师范学院住了十来天,直至被校方赶走。那段时间,迎迎和他只在食堂见面,吃完饭,便回各自的男女生宿舍。直到被赶走,他才又拉住迎迎的手,说:“去找我妈吧。”
刚见他的母亲时,他母亲正在给自己织一顶小红帽,处于和别的男人的热恋中,面对儿子领来的女人,他妈说:“不漂亮。”
他母亲很漂亮,但不久就变成一个昏沉沉的老太婆了,她的情人也从此不见。他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