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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幻想三国志-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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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她突然想到:“那时的感觉,跟当初被送到天外天的感觉很像,莫非是左慈那老家伙为了阻止轩弟杀死吕布魔人,才施法将我们送到别的地方,而且……而且……”她看了正大口吃肉的蚩尤一眼,又想:“这个蚩尤,武功如此之高,莫非不是同名同姓,而是,他就是水镜师伯所说的那个上古魔灵?而且师父也说过,在上古时代,天地间灵气未散,四处充满奇形怪状的魔物,这不也跟蚩尤所说的不谋而合?这么说来的话,我岂不是被左慈给送到了几千年前?然而轩弟却在何处?他也在这个时代吗?”一想到姬轩说不定被送到了另一个时代,心中不禁凉了半截,再也吃不下了。

姬霜本是聪明之人,这番猜想对了八成以上,只除了送她来到远古时代,并不是左慈所为。

众人吃罢饭,公孙轩辕站起身道:“大哥,我先回部落一趟,挑选比武的人。”姜榆笑道:“你这回可是认真起来了,好,百日之后,你定要带人到这里来,跟蚩尤老弟比试一番,这段时间内,蚩尤老弟和凤曦就先在我这里住下了。”

“且慢!”姬霜突然道:“要我住在这里也可以,但我有一个条件。”

“哦?”姜榆道:“什么条件?说来听听。”

姬霜道:“我有一个同伴,至今还下落不明,在等的这段期间,我要你天天派人与我去找他。”

姜榆尚未回答,蚩尤便抢着道:“没问题,凤曦,我可以陪你。”

“呵呵,”姜榆笑道:“有他保护你,你想去哪里找人都没有问题了,不过我倒是第一次看到蚩尤老弟这么体贴,凤曦,看来他很喜欢你啊!”

姬霜不语,她心中打定主意,不管找不找得到姬轩,百日之后,便要离开此处,和蚩尤或公孙轩辕的婚事,她自然是绝不考虑的。

公孙轩辕告辞离去,蚩尤则痴痴的望着姬霜。

且不说姜榆的部落这里蚩尤每日陪姬霜出外寻人,却说公孙轩辕带了数十随从和快马,离了神农部落,即日便启程回家。

他的随从中,除了会使咒语的叔均外,都是擅于打斗的战士,在行程中保护他不成问题。众人纵马行了半日,天色已经渐晚,叔均便道:“主人,要入夜了,今晚在哪儿歇息?”

公孙轩辕点点头,向四处张望了一会儿,忽然脸露喜色,道:“前面不远处,就是发现凤曦的那个山谷罢?今晚咱们便在那儿歇息,明天一早,大伙儿都来看看晨曦中凤凰振翅高飞的美妙姿态。”

叔均笑道:“这个自然好,凤凰并不会主动袭击人类,附近也不会有其它魔物出没,确实是个休息的好地方。”

众人立即兼程赶路,终于在天将落日之前来到山谷边,随从们立即升火,准备露宿。

叔均来到公孙轩辕身边,见他正坐在一块大石上,呆呆的看着山谷,便也在他身旁坐下,道:“主人,你很喜欢凤曦吧?”

公孙轩辕沉默良久,才叹了口气道:“那当然,凤曦跟所有我见过的女子都不同,一见便令人神魂颠倒。只可惜我这一路上思前想后,都想不到有谁可以跟蚩尤一对一打斗而能获胜的,叔均,你说,我们有机会赢吗?”

叔均道:“让我想想。”

他说完便陷入了沉思,不一会儿,天色全黑了,连月光也被云块遮住,四下一片漆黑,山谷里面隐隐约约现出红光,那正是由栖息在谷中的凤凰身上所发出。

等到随从们生火、送上食物,叔均才吐了口气,道:“主人,我想并非没有机会,等我们回到有熊,先举办一个比武大赛,选出一个最厉害的人,我再努力研究能够使人变得强壮的咒术,或许就能和蚩尤一拚。”

公孙轩辕微现喜色,道:“好,那就有劳叔均你了。”

当夜无话,次日清晨,山谷中传来的一声响彻云霄的啼叫将众人由梦中惊醒,公孙轩辕睁开眼,正好见到远处的山顶射出第一道日光,不一会儿,眼前突然大亮,只见一大一小两只火红色大鸟拖着七彩的长尾冲天飞起,在空中盘旋了几圈,便朝东急速飞去,很快消失在天际了。

众随从看得惊叹声四起,公孙轩辕心中喝个辨,不禁脱口道:“好个凤曦,我必定要得到你!”

用罢早饭,一行人拔营纵马再行,绕过山谷,叔均道:“再往前不远就会经过羽民国的国境,大家可得小心些。”随从们齐声答应,他们知道羽民国除了终年有异常的飓风吹袭,国内更住着一种半人半鹰的鹰人,能在天空飞翔,力大无穷,要是被它盯上,往往惨遭撕裂吞食。

不过鹰人乃是独来独往,只要结伴而行的话,它们通常就不敢发动攻击。

众人催马便行,约莫正午之时,来到一个一望无际的平原,原野上寸草不生,布满了尖锐的岩石,岩石被太阳晒得发烫。

“羽民国到了。”叔均说罢,手一挥,众随从立刻纵马变换队型,将公孙轩辕及叔均围在中央,这是为了避免鹰人偷袭。

在原野中默默行了好一会儿,突然,不远处传来一个凄厉又尖锐的叫声,叔均眉毛一扬,道:“大家小心,有鹰人接近!”

随从都拿起了武器,往声音来处看去,只见果然有个黑影在渐渐接近,没多久看得分明,正是一只浑身覆满羽毛,尖嘴利眼的鹰人。它飞得极低极慢,而且摇摇欲坠,似乎受伤了。

鹰人不断哀号,也没发现地上行走的叔均一行人,终于在距离众人数十步之遥的地方落了地,仍是哀叫着。叔均仔细一看,只见它的左侧腹有一个伤口,深红色的血正泊泊流出。

“它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叔均道:“大概活不久了。”

话才说完,另一阵鸣叫声在远方响起,声音来得极快,彷佛前一刻还在极远处,一眨眼便已来到身前了。叔均大喝道:“保护主人!”

那是另一头鹰人,但它却不是扑向众人而来,而是直直对准地上那只受伤的同类飞去。只见锐利的爪子一闪,已经抓住了受伤鹰人的脖子,那受伤的怪物气力已用尽,根本无力反抗,挣扎了两下便被抓上天空去了。

“唉……”公孙轩辕仰头望见鹰人远去,叹道:“它们是同类,为何也会互相残杀呢?”

“主人,”叔均道:“我们快点离开羽民国国境吧。”他生性谨慎,虽知己方人数众多并无太大危险,仍然不愿在此多所逗留。

众人立即纵马再行,奔没多久,天空中啼叫连连,叔均抬头一看,不禁皱起眉头。原来天上竟有十数只鹰人在盘旋来去,他经过羽民国不下数十次,从未见过这等情景。

公孙轩辕忽道:“你们看,那边有人!”顺着他手指方向看去,众人立刻见到了原野上的那个人。

他背靠着原野上一块大岩石,右手还拿着一把剑。

天空中的十数只鹰人呱噪不停,终于有一头突然扑袭而下,冲向背靠岩石的那人,公孙轩辕见状连忙大喊:“快救他!”

随即有两个随从拿了武器就要纵马冲过去,然而距离尚远,鹰人扑落之势又是极快,却哪里来得及?

眼见鹰人就要扑中那人的身子,却见他挺起手中长剑削出,鹰人急忙要回身再飞回天上,却已是有所不及,只发出尖锐的一声哀鸣,长剑已划过了它的右翅,它在空中又打转了几圈,便堕落在地上了。

空中立刻又冲下两头鹰人来,朝着爱伤的那头飞去,它来反抗都来不及,就被四只锐利的爪子分抓住了两边。‘嘶’的一声,两头鹰人分向两边飞去,受伤的鹰人竟然被活生生的撕成了两半。

众人再看那挺剑伤敌的人,却见他手中长剑当的一声掉在地上,垂下了头。公孙轩辕立刻道:“他只怕气力用尽了,咱们快去救他。”

叔均劝道:“主人,天上尚有十一只鹰人盘旋不去,冒然救人太危险。”

“那怎么行!”公孙轩辕道:“难道你要任他独自死在这荒野中?我们不能见死不救,大家随我去救人。”说罢双腿在马腹一夹,率先往前骑去,随从们连忙跟上,叔均无奈,只得吩咐道:“大家小心,若有鹰人俯冲而下,立即保护主人。”

于是数十人很快骑马来到了岩石旁那人身边,公孙轩辕翻身下了马,见那人正看着自己,忙道:“你没事吧?为何独自在这里?何不快快离开这危机四伏的羽民国?”

那人摇摇头道:“羽民国?我……我也不知我为何会在这里,我的脚受伤了,行走不得……”

叔均立刻低身检视他的双脚,只见左膝处整个肿胀起来,便道:“这似乎是摔伤了骨头,只要好好静养个十天半月,便能痊愈。”

公孙轩辕命人牵过来一匹马,将上面的几捆物事丢在地上,道:“我们正要回部落里去,你骑这匹马,同我们一齐走吧,人多有个照应。”

那人感激的点了点头,两名随从便将他扶上了马,待要捡起那人遗留在地上的长剑时,忽然叫了出来:“哎唷!”才拾起一半的剑当的一声,又掉在地上。

“邪门!”那随从叫道:“这东西好重。”

叔均定神一看地上的剑,便道:“这个是矿物冶造的武器,比一般石制木制的武器重些,但较为坚韧,你们没有见过,也不用太惊奇。”说着伸手要拿起剑,然而却也立刻吃了一惊,那剑的重量,大大超乎他的意料之外。

在当时,别说是铁器,连青铜制的物品都还未问世,叔均乃是公孙轩辕部落中的智囊团之首,合十数人之力,在不久前才成功研究出从岩石矿物里粹取金属的方法,这时在此处看到作工如此精细的一把长剑,已是十分惊奇,伸手一拿,更是大惑不解。

“不可能!”叔均沉思半晌,道:“从未发现有如此重的矿物,你这个武器是用什么炼制的?”

那人这时安坐马上,正大口大口喝着随从递上来的水,听得叔均问起,却是一脸茫然:“我……我真的不知道,昨天在这荒野中醒过来,完全想不起来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把剑……那些怪物要吃我,我就拿剑刺它们,此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公孙轩辕问道:“那么你以前住在哪个部落?”

那人仍是摇摇头,只是呆呆的出神,叔均道:“主人,看这样子,他是失去了记忆,可能是头部受到了什么剧烈撞击所致。”

公孙轩辕点点头:“既然如此,你就随我们回去,做我们有熊部落的一份子吧!大伙儿上路!”

那人接过了叔均递回来的剑,默默的和众人一起骑马而行。

“喂,你,”公孙轩辕又笑道:“是不是连自己叫什么名字也想不起来了?”

那人点点头,公孙轩辕道:“好,这样罢,我来给你取个名字。唔……你在这个狂风吹袭的大荒地上能够独自存活下来,实在不容易,我就叫你……风后!”那人仍是点点头。

叔均早已仔细打量了他半晌,这时向公孙轩辕道:“主人,他身上穿的也不是兽皮,仔细看,还有一点儿像是凤曦穿的衣服,但又不完全一样。”

公孙轩辕心念一动,问道:“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凤曦的女孩?她是个皮肤雪白,长得极美的女孩。”

“凤曦?”那人苦思良久,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公孙轩辕脸上微露失望的神色,一时也没想到,凤曦这名字是他一时兴起取的,知道此名的人恐怕只有当时在姜榆部落的人和自己身边这些随从而已。

他面前这个被他取名为风后的少年便是和姬霜一起穿梭了三千年时空来到太古时代的姬轩,可惜,就算公孙轩辕知道凤曦的本名叫姬霜也没有用,因为这时的姬轩正如叔均所说,在由空中落至地面时头部受到撞击,不但不记得姬霜是谁,连他自己的名字,所有的记忆,都消失了。

但他身体本能的武功还留着,这也是为何他双脚受了伤后,还能凭着一把风后之剑在羽民国荒原存活至今。

公孙轩辕一行人很快离了羽民国境,紧接着一路往西直行,避开了终年苍郁不见天日,并且有各式猛恶魔兽栖息的雷泽,进入连绵不绝的于阳华山脉区,众随从在此处合力杀了一头体型巨大,神出鬼没嗜吃人肉的九尾狐,除此之外并未遇到任何危险。

离了山脉区,便进入阪泉大草原,此处视野辽阔,众人纵马疾驰,心中都感舒畅。公孙轩辕伸手向前一指:“过了这片草原,咱们就回到家了。”

这已是他们离开姜榆部落的第十日,姬轩此时腿伤亦好了大半,在歇马扎营时,已能自己四处走动了。

这日将晚,众人驰了一日,都感疲惫,叔均便下令在原野上升火,打算休息过夜。姬轩在随从们的指挥下帮着捡拾干草枯柴,俐落的生好了火。

“风后啊,”叔均来到他身后:“你还是想不起来自己是谁吗?”

姬轩摇头苦笑,他依然想不起任何事。叔均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不论你从前是谁,现在你跟了我家主人,可算得是幸运,当今世上最大的三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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