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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盛唐烟云-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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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落战士,都指望他来谋取前程。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些人已经围绕着他形成了一个小圈子,日后将随着他的升迁而身价倍增。亦会随着他的失败而瞬间落魄。

趁着王十三去传早饭,此刻无人前来打扰的功夫,王洵强迫自己打足了精神,将最近需要做的事情一一谋划。大伙刚刚分到手的田产和牧场是不能没人管的,虽然这些土地远不及中原肥沃,无奈数量足够多。若是打理好了,有的人将来即便不幸因伤退役,也可以在疏勒河畔做个小地主。守着几百亩良田和数头耕牛过好日子。而继续跟在他王某人鞍前马后的弟兄们,也会因为名下的土地、牧场产量充足,减少几分后顾之忧。

此外,对于属下一众部落武士的训练,也需要更加抓紧。虽然这些武士个个在马上都是好身手,然而行军打仗毕竟不是赛马打猎。跟李嗣业麾下的陌刀队、段秀实麾下的斥候营相比,这些部族武士简直就是群乌合之众。与前两者一对一单挑,绝对不会落于下风。双方各出一伙人对战,则十场中至少要输掉七场以上。若是一旅对上一旅的话,根本不用打,王洵麾下的那些武士会被人虐得连北都找不着!

还有就是关于嫡系队伍训练、补充和军官的选拔问题。眼下不止是安西军,整个大唐各军镇,都存在着将多兵寡的麻烦。以王洵目前中郎将的身份,理论上说至少可带足一府兵卒,麾下设两个别将,四个校尉,八名各司参军以及旅率、队正若干。校尉以下各级军官,只要他举荐,上面便会一概照准。根本不会做任何干涉。而事实上,他麾下的兵将加在一起,才勉强能凑够一个团。(注1)凡是识得几个字,在弟兄们中略有人望者,如民壮头目魏风、朱五一等,都直接做了军官。但大部分军职却依旧空在那里,根本找不到合格人选。

带着这样一支缺兵少将的队伍出去,沿途若是遇到大麻烦,肯定应付不过来。即便路上不跟马贼、大食人的哨探或者地方豪强的家丁起冲突,到了出使的各个目的地,也会给大唐脸上抹黑。所以,要么将他们留在军中,一个都不带。要么就抓紧出行前最后这些天,打造出一伙精兵强将来。

想到这些事情,王洵立刻连饭都吃不出味道了。将十三带着亲兵辛辛苦苦传来的饭菜随便划拉了两口,就又急匆匆地去找几个好朋友商议。私下里,大伙都把西去出使当作一个难得的建功立业机会,故而也就不做任何保留,全心全意地替他谋划。众人拾柴火焰高,再加上有薛景仙这个官场老手于旁边指点,很多隐患迅速得到了解决。只有兵力问题是个真正的麻烦,但在封常清的刻意关照下,周啸风、李元钦和赵怀旭等人,都强忍着“肉疼”,从各自麾下割了几十名精锐并入了王洵的嫡系部曲。虽然依旧不能足额,但勉强将两个团的架子给搭了起来。

有了这群精锐的加入,王洵在白马堡学到的本领也就找到了展示机会。在方子腾等飞龙禁卫的帮助下,照搬当年的练兵手段,很快就将两团人马操演得有模有样。虽然对上李嗣业、段秀实等人麾下的精锐,肯定依旧会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然而吓唬吓唬外行和沿途马匪,却已经绰绰有余了。

人一忙起来,日子过得就快。大半个月之后,薛景仙终于找不到借口继续于安西军中逗留,只得起身回长安覆命。封常清也按照先前的私下约定,顺水推舟地点了王洵及其所部两团兵马,负责护送钦差大人东返。至于护送到何处为止,何时回安西军中缴令,一概听从钦差大人的安排,任何将士不得擅做主张。

见到下手的目标距离自己越来越远,老太监边令诚也觉得十分无奈。他跟王洵本来没什么不共戴天的大仇,置对方于死地也不过是顺应某个大人物的要求。既然王洵在封常清的庇护下躲离了他的势力范围,也就不能算他没尽力办事。况且薛景仙这厮明显是仗着背后有太子殿下撑腰,护定了王洵。作为一个聪明人,边令诚实在没有必要为了给朋友一个交代,把自己日后的出路也给堵上!

终于到了离开的这一天,安西节度使封常清、监军边令诚两个,亲自带队给钦差薛景仙送行。临别之际,封常清跳下坐骑,走到王洵等人面前,将他们身上的武将常服一一扯整齐。然后望着大伙,郑重叮嘱道:“前路山高水急,诸君多加小心。无论走到哪里,记得,你们都是我安西军的弟兄!”

王洵笑了笑,郑重抱拳施礼,“节度大人保重。诸位将军保重!我等走了,咱们后会有期!”

大多数弟兄都不知道此行的真正目的,然而作为安西军的一员,他们却隐隐感觉到了一股异样的离愁别绪。跟在王洵身后,冲着大伙肃立长揖,“节度大人保重。诸位将军保重!”

“去吧!”封常清笑着挥手,花白的头发在朝阳下显得格外清晰,“老夫带着这数万将士,就站在你们身后!”

“四叔你……”好端端地,王洵突然觉得眼里有股温热的东西在涌动,想说几句叮嘱的话,张了张嘴巴,却发现根本找不到任何恰当的言辞。来安西军,并非他的主动选择。离开安西军,也不是他自己情愿。冥冥中,仿佛有一双大手在推着他走,一步步远离长安,远离故园,远离一切他自己所依恋的地方。

到底哪里才是终点,只有老天知道! 今后还有哪些磨难在路上等着他,知道答案的,也只有老天。从两年前的那个秋天起,王洵就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总不相信遇到的事情都是真的,却始终无法从恶梦中醒来。

“走吧,看你那点儿出息!”封常清又慈祥地笑了笑,宛若在看着自己即将出门历练的嫡亲子侄,“既然生为男儿,就别婆婆妈妈。记住,有些责任与生俱来,无论怎么逃,都是逃不掉的!”

“侄儿记住了!”王洵轻轻点头,将涌到眼角的泪水憋进了鼻孔。“四叔保重。”

说罢,转过身,冲着弟兄们奋力挥手,“上马!”

“上马——!”王十三扯开嗓子,用极不标准的唐言,将命令传了出去。

两个团的将士迅速跳上坐骑。跟在中郎将王洵身后,护住钦差大人,缓缓向东走去。渐行渐远,将无数双关切或者憎恨的目光,远远抛在了背后的群山深处。

队伍前头,有数面猩红的大旗高高地挑了起来。“安西”“大唐”“中郎将,王”。宛若数团跳动的火焰,点燃了整个秋天。

注1:唐代一团兵马为三百。由一名校尉统率。

第四卷 天净沙

第一章 看剑 (一 上)

西域的天气凉得早,才入了秋没几天,山上山下,高高低低的灌木杂草,已经被风吹成了一片层层叠叠的风景。浅绿、鹅黄、淡金、火红,由下到上,次地分明。如果换做二十年前,刀头齐大嘴肯定要伸长脖子,狂吟一首在疏勒城酒肆偷学来的唐律。西北的刀客圈子里,他是为数不多,上过几年县学并能写一手漂亮魏碑的“秀才”之一,不如此,无法显示他卓然不群。可现在,齐大嘴却只希望把嘴巴闭得越紧越好。丝绸古道已经越来越危险,特别是离开唐军控制区域后,简直是一步一个陷阱。稍不小心,整个商队就要遭受灭顶之灾。齐大嘴今年已经四十有七,再走上几趟,就可以回家颐养天年了,所以少引起些关注才好。

“该死的天方教徒!”储独眼策马走在齐大嘴身边,一边左顾右盼,一边骂骂咧咧。他是齐大嘴的老搭档。因为早年间帮人押货,一只眼睛被马贼用沾了发酵粪便的弩箭射瞎,所以才得了这么个绰号。不过刀客们纷纷传言,储独眼当年不但被人射坏的眼睛,底下某些代表男人身份的东西也被射坏了。否则,他也不会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回来后,整个人性情大变。毫无理由地将贤惠漂亮的娇妻赶回了娘家,并为此赔给了岳父近半家产。随后其妻含愤改嫁一开饭馆的鳏夫,成亲不到七个月便产下一男婴。据偷偷去看过的刀客同行们透漏,男孩的眉目与储独眼长得极像。消息传开后,储独眼只是悄悄地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哭了一场,然后就继续刀头添血,再也没靠近妻子的新家五十步以内。

不过,从那之后,此人的脾气却是越来越坏了。动不动就拔出刀来跟人拼命。好在他遇到风险时,也总是挥刀冲在第一个。所以西域各地的新老刀客们对储独眼不喜欢归不喜欢,每每接了大活,却总是记得叫上他一起干。

有道是人不要命,鬼也害怕。十几年下来,跟齐大嘴一道走丝绸之路的刀客们死的死,残的残,囫囵活到现在地的没剩下几个!储独眼偏偏也成了其中之一!尸山血海中打滚打得多了,此人身上便淬炼出一股浓郁的杀气。独眼微微一扫,便能让附近的同伴不寒而栗。遇到需要拼命的时刻,那只独眼里射出来的光芒,则能令匪徒们手脚慢上半拍。对于刀客们来说,这半拍便是生与死差别,大伙跟在储独眼身后一拥而上,往往能硬生生地在匪群中为背后的商队撕出一条血路来!

两个多月前,唐军和天方势力在健驮罗一带打得热火朝天,导致商人们纷纷止步。岭西、河中、古波斯乃至比古波斯更远的西方,丝绸、茶叶的价格一路狂飙。如今,战争终于暂时停顿了下来,已经被利益烧红了眼睛的商人们纷纷出动。与此同时,被“饿”了小半年的各路绿林豪杰也闻到了荤腥味儿,纷纷抄起藏在牲口棚里兵器,再度如饿狼一样,聚集成群。见到猎物,便毫不犹豫地扑将上去,“吃”得连骨头渣儿都不剩。

越是这种情况,刀客们的卖命价钱越高。故而刀头齐大嘴明明已经赚够了可以颐养天年的身家,却依旧抗拒不住铜钱的诱惑,继续带领队伍走在了丝绸古道上。凭着多年在道上闯下的名声和号召力,他不顾商队头领难看的脸色,硬是逼着对方出了雇佣寻常刀客四倍的高价,把自己的老搭档储独眼也给拉入了队伍。为的就是借助后者那一身煞气,给整个商队增加几分平安往返的机会。

多出了一笔钱,则意味着利润的减少。商人们自然心里不会太高兴。而储独眼那丑陋的面孔和沾上火就着的性格,也令商人们和刀客同行们,对其敬而远之。所以这一路上,齐大嘴就成了储独眼唯一的听众。耳朵里灌满了后者那粗俗的骂声,从早到晚,从疏勒到图鲁喀尔特山口。

过了图鲁喀尔特山口,便彻底出了安西军控制范围。储独眼的目光愈发阴沉,骂声也愈发喑哑难听。也不怪他火气大,如果不是因为天方教那帮孙子打了败仗,自己将健驮罗通往迦不罗的山谷堵死的话,大伙完全可以走南线。那样,虽然路过大食人控制范围时,商队难免要被拔掉一层皮。但总比走北线稍微安全些。并且通过贿赂,完全可以让损失减到更小。

然而天方教的将领胆子太小,居然为了逃避与唐军的战斗,将西行最方便也最安全的一条道路硬生生给毁了。所以商队只好在北方,经休循州(今费尔干纳)、康居(今撒马尔罕)、安息、辗转再到波斯。这条道上,光接受大食人册封的总督就有十几个,个个都像蚊子一样贪婪。偏偏这些总督们,麾下又都没多少兵士,根本掌控不了整个丝绸之路北线,导致一路上匪帮多如牛毛。有的地方贵族,本身就是匪首。平素收收人头税,祸害祸害治下百姓。一旦哪天贪心忽起,立刻召集起麾下的兵士,换了衣衫,到别人的地盘上大干一票。

“奶奶的,该死的天方教徒。统统该死!”前方已经快到安集延,当年高宗时代安西将士们建立的烽火台隐隐可见。储独眼四下巡视,嘴巴继续骂骂咧咧。如果不是该死的天方人,趁着大唐内乱的机会,煽动这片土地上的各族诸侯独立。安集延一线将非常太平。唐军习惯于建立秩序,故而无论走到哪里,第一件事情便是肃清匪帮,连通驿道。一点儿不像天方人,嘴巴里说得全是真主如何如何仁慈,天国如何如何舒适。现实中,却除了刮地三尺之外,什么都不愿意做。

“差不多就行了,当心商队里有天方教徒!”齐大嘴终于忍无可忍,偏过头,冲着老伙计叮嘱了一句。“这疙瘩,可已经算是天方人的势力范围。在寺院门口骂秃驴,你不是嫌自己活得长么?”

“我就是嫌乎自个儿活得长了,怎么着?!”储独眼梗着脖子,大声回敬。虽然不服气,却念着搭档多年的份上,给了老朋友一个面子。不再口口声声问候天方人的祖宗八代,而是概括地骂道:“凡是打着天神名义祸害百姓的家伙,都不得好死。否则,他敬的肯定不是个好神仙!”

这话,倒也占几分道理。并且从没有人喜欢自己主动拣骂。齐大嘴笑了笑,不跟对方一般见识,“到了休循州,我要给自己寻摸两匹好马。你呢,跟不跟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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