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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女中学生三部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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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从来不会这样,妈妈的眼睛、额头,永远是那样的热情,那样的明亮,那样的战无不胜,即使是很晚才开完会回到家,把门打开,站在走廊里的时候,她也是一个太阳一般的革命者。那时,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有这样的妈妈当偶像,真是少有的一种幸福。妈妈总穿一条干净、裤线很好的,宽肥的银灰裤子,并把白衬衣束在有皮带的裤子里。

镜子一闪,建华进来了,抗美忙说:“我的洗脚盆呢,几年不回来,早旧貌变新颜了。”

建华把手里的暖瓶放下,拖过一个盆来说:“你用这个,是我的,多烫烫,你那腿。”说着她又拖过小凳来,拍拍抗美,带上门出去了。抗美这才发现,浴室里新做了大脸盆架,新加了许多的脸盆,细看,都各自为政的,到底不是从前的那个大家庭了。ZEi8。Com电子书一个家只能有一对夫妻,的确。

抗美拖出建华的盆来,倒上热水,把脚伸进去,十多年当兵,能在晚上定定心,有许多热水烫脚,也是种幸福。

很快的,脚胀了,脚上有热气顺着脚踝往上蒸上来,痒痒地爬到膝盖,就停了,像个被门关在外头的孩子。膝盖以上,像雪柜一样,放着发白的冷气。抗美望着挂在墙上的老式水箱,那瓷泛出了黄色,但反而显得高贵起来,哪儿在漏水,叮叮地往下漏个不停。

基地的大夫说腿是久淤风寒。抗美当时就想起新兵连的事,由于是后门兵,还是由于是大灾大难以后看到自己自幼的理想突然变成真的,抗美在东北一个又脏又冷的小城里头的军营里,天天抢着睡最靠门的炕头,那门本没有门,拿张草帘子堵着,每天都湿半条被子。被子是很可爱的黄绿色,从小就想着睡在军营里,盖着它。可是那被真薄。基地的小大夫闲着实在没事,一遍一遍让抗美找找病因,抗美总摇头,说;“我能知道病因,我就当医生去了。”

她听见有人重重地拖着腿经过走廊,皮拖鞋吱吱地一路响过去。她猜想是爸爸,爸爸变得多么老啊,可不,小民的孩子都长这么大了,而且是好得宠的优等生,人本不觉得老,是下面的孩子蹿上来,才老了去的。

又有人推门,抗美问:“谁?”外面是丁勋爱人细细娇娇的声音:“抗美啊?你慢慢洗,我以为没人呐,你慢慢地洗啊。”

抗美把脚提起来,膝盖像扇锈门似地嘎嘎响,她擦干脚,倒了水走回屋。

丁丁这次的确睡着了,录音机也好好地关了,像个玩具似的放在她枕头旁边。靠近床头的时候,抗美嗅到了一种熟睡的气味。她走到床那一头,摸到放在被子上的内衣,开始脱衣。在她的印象里,上海的冬天,从来穿一条薄毛裤就能过的,文革的那年冬天,还试过天天洗冷水澡,想象着年轻时代的老革命家,像主席,对自己身体和意志的熬炼。那一年全家的孩子都感到产生像父辈那样的革命家的大时代到了,是小民率领大家锻炼身体的,先把全身的主要部位擦得通红发辣,然后拿冷水劈面浇过去,每次,抗美都望着自己泛红的大腿和小腹猛吸一口气,再浇下去。

然后就跳出去,裹上衣服,跑回自己房间去。那时妈妈的处境已经不妙,爸爸反复地告诉他俩,他是无产阶级道路的当权派。

然后就这样,站在窗户前头换衣服。

衣服全都脱下来了,抗美感到从背上到腿上,一阵阵地起鸡皮疙瘩,突然发现上海原本是冷得这样彻骨的,抗美仍旧坚持了一会儿,在没有目的,也没人注意,甚至没人的时候脱下全部的衣服,使抗美感到十分轻松。然后很快地穿起来,钻到被子里,床架咯咯地响了几下,躺下的时候,还嗅到股铜的气味,绝不同于铁架子床的那种甜润的气味。抗美伸手摸了一下床头,那儿本来有个精致的长圆浮雕,是个长翅膀的小天使,还是解放上海时征用公寓一块征用来的,后来,她剪了一张刘胡兰的像贴在上面,摸到的是一张纸,硬硬的纸。刘胡兰还在那儿。

突然,抗美想起丁勋那时候曾把客厅里挂着的一张合影照片破坏了,是爸爸和一些将军和毛主席、总理。刘少奇、邓小平的合影。丁勋那时候才7岁,拿了毛笔把邓小平和刘少奇的脸涂成一个墨团团,不知现在怎么收拾?

被里冷如冰,她拼命挟紧肩膀,感到自己像个没长熟的苞米棒子。

丁丁在那边翻了个身,她听见有东西随着她哗哗地响,一定是个热水袋。小民那时候领着大家从寄宿学校走回家,书包里还加两块红砖,每到暑假寒假,都请父母帮忙联系工厂或者码头,去和工人同劳动。小民作为大哥,严肃地规定过大家,不许学上海话,不许乱花钱,不好打扮,不好睡懒觉,而他的女儿,却变成了这么的一个娇包,而且她,的确在头上堆着肩上扛着那么多好事,真是时代不同了。抗美闻到从丁丁那儿,有一股女孩熟睡时的芬芳柔软的气息散发过来。那是没有东西可以模仿,也没有人能代替的一种年轻的气味,抗美把枕头往外挪了挪。

然后,又翻了个身。

说:睡吧,黄昏时,羊进圈了,数一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下面街上,偶尔有人走过,很重的脚步,是个男人吧,又重又硬的鞋底敲在人行道上,嗒啦,嗒啦,嗒啦,仿佛是一双魔鞋自己走过来。小时候看《古丽雅的道路》,看《青年近卫军》,只看过一本安徒生童话,那本书里说了魔鞋的故事,穿上它,就走回到过去了。更小的时候,午睡时间大客厅的沙发间演《红军桥》的故事,小民的床板拆了来当红军桥。

又翻了一个身。看到很淡的一些灰蓝的东西,就像古丽雅很小的时候望着的那克里姆林宫尖塔上的星。那是冬天的月亮。月亮淡得像一颗忘了擦掉的眼泪,玻璃擦得很是干净,仔细看去,总怀疑没有玻璃,月亮上有一团暗痕,那是一棵不死的桂树,还有一个永远在砍树的吴刚。在薄月迷蒙的深夜里,连一丁点脚步声都听不见了的时候,突然想到,这是中国传说里的一个悲惨故事,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

丁丁陪着抗美去看病。她们穿过华亭路。

突然看见了太阳。太阳白白的站在木蓝的天空里,像被剥夺了似的,发出月亮般的光芒。

丁丁从小阿姨一早搭火车的事实中意识到自己将有些家务要做了,妈妈代劳,但毕竟他们是住在一个大家庭里,大家庭并没有让她坐头把交椅。她不怎么反抗地接受了陪抗美上一次医院的任务,一方面她想看看寝室里议论越来越多的小香港华亭路,另一方面她私下算算,中午热饭张罗菜的事可以不干了,幼儿园的孩子都懂得你加一,我加一的嘛。丁丁解释似地说:“这就是华亭路,上海最时髦的一条马路。”

抗美笑笑地飞了丁丁一眼,点点头:“哦,是啊。”她把手插到肥大的军裤兜里,身体挺得很直。从前这条路是一个旧货市场,洋铁皮的小屋里,点着黄黄的灯,用玻璃灯罩,卖些有锈的烤火炉,白底蓝柳树和小仙人图案的西式餐具,还有叮叮当当的!日八音盒。小屋里有一股陈旧的芬芳干燥的气味,小时候跟同学来过这儿,总感到在昏暗的某个角落里,含有潜伏下来的国民党特务,或一个妖冶的女人。旧货市场有点往事涟涟的味道,那现在这个走满了时髦娇柔,恨不能给她们一巴掌的年轻女孩,飘满了外国烟奇怪的香味的马路,是时代潮流的味道吗?那些新款衣服和无痛穿耳的广告,是什么样的时代潮流呢?

抗美稳稳地把一个笑嵌在嘴上,顶着女兵耸得高高的无沿帽往前走。丁丁却总落在后面,过了一会儿挤开别人赶过来,说:“又出了好多新样子的衣服呐。”

前面迎风挂着一双红球鞋,矮矮的帮,厚厚的白底,旁边还有张小照片,一个女孩穿着它,那么骄傲,那么神气。

丁丁和抗美都在那前头站了一会儿,直到一个矮个子女孩,拿涂满指甲油的尖指甲手拨拉它,那手像沾满了带鱼鳞一样。她们就走了。

抗美问:“丁丁,你说这样好看吗?”

丁丁拿眼看着马路对面的白房子,淡淡说:“别人自己的手,高兴怎样就怎样嘛。”

前面就到医院了。

丁丁点点那门,说:“认识了吧?我还要温功课,就不陪你了,好吗?”

抗美点点头,说:“好。”

小时候看到这白房子,总被结核两个字吓倒,小小院子里的树和高大的美人蕉,在眼里都沾满着看不见的病毒。现在也要进那扇绿铁门,看看膝盖里有无病毒。

挂了号走进大厅,才发现里面挤着许多人,徐了红漆的长椅一排一排分割了陈旧的大厅,虽然这里草草维修过,但新涂的黄漆完全不能盖住陈旧,抗美很讲理地把自己的病卡排在最末尾,但突然伸过来一只手,恶狠狠地把抗美的病卡拉出来,有个声音很尖,很响的喝斥声:“不要乱放,不懂就先问问。”那是一个肤色白白的,脸上收拾得很干净的护士,看见抗美看着她,她翻了个也十分厉害的白眼,她看看抗美的病历,又放回到原来的地方,对抗美挥挥手:“不要挤在这里,又没有卖便宜货。”

后面有一些轻轻的笑声,抗美转过身去,看到有些讨好的疲倦的笑脸,笑纹里有着结核病的阴影。抗美的手在暗处捏成了拳,但她还是把刚才那个笑隐在嘴角,转身走到大玻璃窗那儿。外面的冬青仍旧绿得很好,绿得让人感到为它的没落而伤心。抗美惊异地想着,原来同样的树,从里面看和到外面看,竟有这样大的不同。她闭了下眼睛:这实在是个再明白不过的常识,可总到了时候才能明白。

街角站着穿牛仔衣的丁丁,细细长长的丁丁透着那样儿的一种被珍爱的甜蜜气息,她仰着头看那双红球鞋。如果她穿上那双美丽的红球鞋,一定有说不出的美丽。远远地看着说不清哪儿和自己如此相似的侄女,抗美心里涌起了一种模糊但又十分温暖的爱。

有人与抗美擦身而过,抗美飞快地往旁边一闪,看到那是个脸色灰黄的男人,她连忙忍住呼吸,过了好半天,她才勉强吸进一些空气,空气中仿佛有一些暧昧的东西偷偷摸摸地浮游。那个小母鸡在叫号,桌前围了不少人,抗美犹豫了一下,只远远地看着那群灰灰的人,心里拥满了惊惧和屈辱。那个初中时就能背两块红砖,从郊外学校走回家的女孩,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到这里来了呢?怎么会呢?

又有人碰着她,抗美再也不能容忍那些暧昧的东西了,她把手从裤兜里伸出来,向墙角退去,把窗推开一点,窗外潜进一些冷空气,同时又飘来了一些灰尘的气味,仍旧是暧昧,是病毒吗?

这时,丁丁已经把那双红球鞋拿到手里了。立刻有张脸从飘飘荡荡的衣裤下伸过来,笑嘻嘻的,是个看起来和丁丁差不多大小的女孩,看了丁丁校徽一眼,笑笑,不说话。

丁丁拿一种纯洁而满足的表情看着那鞋,鞋的帆布薄薄的,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

那女孩仍旧笑笑的,站在一套黑呢茄克装里,上上下下地打量丁丁。

“什么价钱呐?”丁丁问。

“八张。”那女孩唱歌一样地说。

“啥?”

“八张。”她放慢了说话的速度,旁边摊上有个摊主女孩甩着长发吃吃笑起来,女孩掉过头去对她说,“坏我风水喽。”说着,她们一块笑起来,那个笑星,丁丁品出了包含在礼貌里的轻慢,包含在生意里的较量。丁丁觉得自己浑身都烧起来,她把鞋放在手掌里,平平地看着,鞋像一艘红帆的橡皮船,十分美丽,她说:“鞋是新的?看着不平呐。”

女孩从丁丁手里轻轻拍下鞋来,睃了丁丁的校徽一眼:“是学生崽呀!这鞋是耐克,你懂哦?最好的牌子,做成这样,是因为穿起来跟脚。”她的语气里有了越来越多的自豪。丁丁突然想起自己在小学毕业时,帮全班最漂亮但最笨的女生补数学时的声音,那女孩说得越发清晰温柔,她在丁丁身边伸出脚,脚上是双一模一样的红球鞋。看到丁丁看她,她原地跳了几步太空舞的舞步,很快活地连成一串红波纹。

女孩把鞋挂回原处,走回到摊位后面,那儿还放着一双白色和粉红色嵌镶的球鞋,硬得板鸭一般。她指指这双鞋:“这双便宜,大兴货。”

丁丁伸手把钱掏出来,那是两个月的零花钱,从前以来没觉得钱不够用。掏出来的那一刻,丁丁突然为自已紫红的小皮夹子羞红了脸,她感到,甚至眼里都有些湿了。耐克有什么好?怎么样的名牌?听上去是个英文单词,脖子的意思吗?

她数出八十块钱洒给那女孩。

女孩一把抓起钱来,并不数,塞到盒子里,说:“你拿去好了。”

丁丁愣了愣,放下肩膀说:“请你给我包一包,我不能这样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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