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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纸上人-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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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要用自己这种简单而接地气的风格,把许多重要的事情传达出去,传达给广大的华夏人民知道。

而雪兰要借助的载体就是——武侠小说。

后世的人都读过金大侠的武侠小说,即使没读过,经过电视上一二三四五六七遍的翻拍,恐怕没见识过小龙女,也见识过小笼包了。

雪兰个人认为,所有的武侠作者当中,唯金大侠的作品最好,而金大侠的作品当中,唯《射雕英雄》最好。

为什么呢?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武侠、武侠,有武必有侠,可以无武,但必有侠。

大侠是什么?

这很难简单概括,最早的侠,在司马迁的《游侠列传》中有所记述:“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侠客就是这样的人,虽然不被社会正道接受,但是言必行,行必果,为了别人的不平事,可以牺牲自己。

雪兰对于大侠的印象虽然起源于武侠小说,但最深刻的印象却是来源于《水浒传》,鲁智深拳打镇关西。

当时读到这个情节的时候,激动的心情是溢于言表的,世间有这样的侠义之人,不畏强权,不为私己,惩凶除恶,真是应了那句‘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

在这个时代,正是面对华夏危亡的关键时刻,是不是正需要这种侠义精神呢?

也许不必崇高到‘为国为民’的境界,但普通人看到不平事能吼一声,看到弱者能帮扶一把,遇到欺压能站起来反抗,而不是坐在原地,任人宰割。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华夏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

这是一首气势恢宏的歌,唱出了每个不愿意做奴隶的人的心声,因为这是一首歌,所以更容易被人知晓。而武侠小说,更会因为这是一个好故事,而被所有喜欢它的人流传,而流传的不仅仅是故事,更是其中的精神。

《射雕英雄》就是这样一部史诗之作,其中蕴含的侠义精神,那种‘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精神,堪称所有武侠的巅峰。

《射雕英雄》虽然支线繁多,但其宗旨却明白清楚,射雕大侠领兵抵抗侵略,最后与妻子一起战死沙场。

未来华夏将面临苦难,东瀛人会为其贪婪的野心发动侵略。

不义之战,像雪兰这样的小人物无法阻止,但写个故事,向无耻的侵略者发出怒吼还是可以做到的。

这天回家后,三姐就发现妹妹有点兴奋,以为她是高兴于自己的作品受人欢迎,于是鼓励她说:“你何不继续往《小说周刊》投稿呢?也许你的小说还会被改编成话剧。”

“不,我决定要写一部新的小说。”雪兰兴致勃勃地说。

“是吗?是什么故事?”三姐高兴地问。

“我要写武侠小说。”雪兰回答道。

“唉……”三姐却发出了非常明显的失望感叹,“武侠小说啊,那有什么好看的,我还想看你写《燃秦》的后续呢,许编辑也说了,这个题材被你写的这么红,你应该乘风而上才对,再写汉朝、唐朝、明朝什么的。”

三姐的感叹是有原因的,这个年代的武侠小说跟后世是截然不同的东西。

该说是什么风格呢?如果你读过《水浒传》,大约就懂是什么风格了。

一刀捅进去,血喷出来,肠子流满地什么的,还特别爱杀女人……

如果是现代社会,只有重口变态的人才爱看这种东西呢。说起来这个年代的武侠也不是后世那种武侠,感觉和写了一群土匪似的,而且最后还都受了朝廷诏安,给朝廷当牛做马,做了朝廷的鹰犬。总之,就是华夏人爱看的圆满大结局,虽然过程不一样,但也是‘带七尺剑,升天子阶’,当大官去喽。

《文学报》有一位专门写武侠的大家叫陈海沙,陈海沙先生算得上是非常创新的人了。

雪兰去读了他刚刚完成的名作《一刀沧水》,看完之后那真是敬仰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市井之徒,但是他的武功非常厉害,有一次东瀛人来华夏找存在感,也就是一位东瀛武士想找华夏人切磋,他打败了许许多多的华夏人,最后还嘲笑华夏人是‘东亚病夫,不堪一击’,可是主人公突然出现,把这个东瀛人打的落花流水,让人看了那一个解气啊。

其实这部小说受欢迎的原因雪兰能明白,华夏正处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打仗每每必败,在国际上什么地位都没有,外国人不但瓜分华夏,还总是嘲笑华夏人。所以写出这样一个人物,最能让人心头畅快。

而陈海沙先生本人就是个武道家,他故事里写的每招每势都是真实存在的,什么少林拳,什么海沙掌,他还亲自编写过拳谱和刀谱呢,就算他故事里的人物也都是有迹可循的。

人们都觉得很奇怪,问陈海沙先生,既然现实中真有这样一个人物,为什么不让他去参加奥运会什么的,也让他在国际上给华夏人争争光。

陈海沙先生说,咱们华夏有很多能人,但这些能人大都是隐士,隐藏在市井当中,也许就是个杀猪卖鱼的,不求名不求利,普通人不懂他们的想法,甚至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存在,这也就是普通人不是能人的原因。

所以说,当前的武侠还是非常现实的作品,后世那种神话传说一样,飞来飞去,飞去飞来,点你一下,你就一动都不能动的神奇功法,压根连影都没有。

于是乎,雪兰在桌前坐了十多天,一张草稿都没写出来。

她想写武侠,可武侠却不是什么人都能写的。

愁杀人呀,雪兰又把一张草稿扔进了垃圾桶。

就算是想直接抄袭《射雕英雄》也根本办不到啊。

都怪连续剧翻拍那么多遍,谁还看书啊。就算看过书,又不是过目不忘,咱没有那么牛逼,能直接背出来。

这也可以理解,如果让一个现代人复述一下《射雕英雄》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大概很多人都能复述出来。但如果让人复述一下具体的人物名字、时间地点、武功名称,恐怕十个人也总结不出来。

而且原来的《射雕英雄》立意和故事都那么好,万一被她写残了,那不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吗?

本来雄心万丈要写武侠的,可是竟然还没开头就嗝屁了,怎么往下进行呢?

☆、第31章

金大侠的故事之所以好,与他深厚的华夏文化底蕴密不可分,虽然故事里大部分的诗词,乃至武功秘籍都是抄袭古人或者改写的,但起码人家知道这些古文和诗词,才能用到文章里啊。

可是雪兰呢?

说一说都是泪啊,书到用时方恨少,一肚子草,想抄都抄不了。

要不然临时抱佛脚,去上学?

十三四岁的年纪,可不是应该上学吗?之前李氏和三姐让她上学,她总是不太愿意。一是她内在都快二十几岁的人了,还上什么学啊,还有就是觉得上学没用,她去上学了,谁来养家糊口呢。

可是现在有钱了,《燃秦》也完成了,心里还有了那么点点雄心壮志,也许上学是个不错的选择。

雪兰对李氏说了自己的想法后,李氏很高兴,当天就给雪兰准备好了小挎包。

“以后你跟三姐去上学,娘在家给你们做饭吃。”

“我就是去看看,如果那里的老师太凶,我就再回家来。”雪兰说。

“胡咧咧,上学还由得你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去就不去。”三姐训她道。

这天早上,三姐拉着刚从被窝里爬出来,还眯缝着眼睛的妹妹上学去了。

一大一小,都穿着蓝褂子、黑裙子、黑皮鞋,编着大辫子,长得又都很俊俏,李氏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来回都带你妹妹坐黄包车,可看好了她,外头拐子可多了。”她吩咐道。

“我知道了,青天白日的,哪儿来的拐子。”三姐说。

“你们可别大意,我听隔壁王嫂说,她亲戚家的女儿就是出门买东西,结果找不到人了。”李氏叹道,“咱家门庭单薄,一定要十分小心。”

小心是对的,许编辑自从知道三姐上学后,就给介绍了一个黄包车夫,天天接送三姐上下学,车夫年纪不小了,三姐叫他王叔。

这天,他一见跟在三姐身后的雪兰,就眯起眼睛笑了:“哟,这是还没睡醒?”

“可不是嘛,这个小懒蛋,平日都睡到太阳晒屁股,晚上又点灯熬油不睡觉,早饭都还没吃呢。”三姐说着,把从家里带出来的肉包子塞了一个给雪兰,“快吃吧。”

雪兰接过来,一口一口吃着,看着路上来往的行人,眨眼间就到了学校。

和三姐分手后,雪兰向自己的教室走去,昨天已经见过校长了,这里是中学部,到处是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找到教务主任后,他把她带去了她的班级。

“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这位是刘五姐,刘同学自我介绍一下吧。”男教师说。

“大家好,我是刘五姐,很高兴认识大家。”雪兰给众人鞠了个躬,这是昨天跟三姐学的礼仪,这个时候大家都崇拜东瀛,学校里一股东瀛风。

“呵呵。”男老师笑道,“刘同学再多说几句,有什么爱好,家乡哪里?”

爱好……

咱喜欢看电视、玩游戏、扫淘宝。

“我喜欢看书、唱歌、做运动,我的家乡是通阳,北方的一个小城市,跟着母亲和姐姐来到北平,希望大家喜欢我。”

下面的小萝莉们都笑着鼓起掌来。

“好,你去坐下吧。”老师吩咐道,然后他就开始讲课了,“今天我们继续讲荀子劝学。”

同桌是个小胖妞,雪兰坐下的时候,小胖妞朝她笑笑说:“我叫张维真,你好。”

“你好。”雪兰有点局促地说。

“吃吗?”她抽屉里露出了一包小鱼干。

雪兰……

仅仅是上了一天学,雪兰的脸就变成了的。

嘤嘤婴,跟不上趟啊。

写毛笔字像狗爬,识字课本太难懂,除了数学和英语能过关,其他选修德语、法语、日语什么的,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而已,用得着这么高大上吗?最可怕的是还有弹钢琴、跳舞、打网球之类乱七八糟的课,要亲命嘞。

要怪就怪选的学校太好了啊,这所女子师范学校已经是北平数一数二的女子学校了,里面当然实行精英教育啊。

雪兰已经预感到后世关于自己的黑历史了。

雪后山岚什么鬼,写字像狗爬,成绩一团糟,居然还能写小说,卖了许多钱……

这是分分钟女神变*丝的节奏啊。

于是,小*丝雪兰开始了自己向女神迈进的艰苦道路。

放学后,三姐等了好久,才终于等到了从后面趿拉趿拉走出来的妹妹。

“怎么这么晚才出来,你在里面干什么?”三姐问。

雪兰╭(╯^╰)╮

被老师鄙视了,问了几篇古文,统统背不出来,又不应付高考,谁背这破烂玩意啊。

虽然如此,雪兰也是个比较要面子的人,这天开始点灯熬油背文言文去了。

都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古代的教书先生,也是先让学生们一句一句背过,然后再讲解具体意思。

像雪兰这样已经思想很成熟的人,当她花大力气一天到晚背书后,即使是满纸文言文,她也能很顺溜的看明白了。

许编辑终于忙完了《燃秦》的出版事宜,找到雪兰家,却发现她上学读书去了。

这天下午,他问雪兰:“先生打算什么时候写新书呢?《文学报》的人也都期盼您写个新故事呢。”

雪兰说:“我已经有了新的想法,可是还不太成熟,需要做详细的准备工作,就再等等吧。”

其实雪兰已经算是比较勤快的作者了,一百万字的小说,她仅仅写了不到一年。而且《燃秦》虽然被骂的狗血淋头,其高额的销售量却不是假的,《文学报》通过在全国出版这本书,应该也赚的盆满钵满了,没必要压榨她快点写新书的。

“我不是害怕先生的想法被人抄袭吗!您不知道,自从《燃秦》红了之后,许多书都跟风,也写去了秦朝、汉朝、宋朝什么的,看得我们心急啊。”许编辑道。

“别人能写是别人的本事,咱们着急也没有用。”雪兰说,“如果这样说来,我岂不是也跟了‘黄粱一梦’的风,所以别人写就写了,我自有我的打算,您就不用替我着急了。等时间一到,我自然会交上让大家满意的故事。”

雪兰不再理会外面的风风雨雨,连报纸都不看了,一天到晚捧着古文读。古文晦涩,学起来很艰难,但长年累月学起来,还是有所进益的。

一转眼,又一个春夏过了,这一年雪兰十四岁。

秋天的麦子熟了,蟹子正肥美。这天晚上,李氏把桌子摆在了外面,母女三人在外面吃海鲜。

不要以为这是什么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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