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17个人志-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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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其实没想那么多,是主子,就应该护着,就算那不是一个多可爱,多善体人意的主子。
外头雨仍下着,暂时回不去,只能窝在树洞里躲雨。
看小主子缩着身子发抖,他极不忍心,开口问:「要不要……我坐过去一点,靠着好取暖?」
娇贵小公子打出生没吃过苦,今晚的折腾应该够他受的了,再这样下去,明儿个铁定受寒。
对方哼了一声,似乎不甚领情,但他还是移靠过去了,触到冰冷的指尖,他轻轻握住,没被推开,他才又张手,抱住细瘦的身子,那身子颤了颤,却没抗拒。
好一会儿,闷闷的声音传来————
「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你很笨。」
「我知道。」还很丑、很碍眼,小主子每天都在提醒,想忘也忘不了。
「现在还是这么觉得。」
「……噢。」这辈子没指望过小主子改观。
「不过有一点,也许你说对了。」期待什么呢?盼得到早盼来了,盼不到再坚持下去只是为难自己,也许这次他比自己聪明。
「我听你一次,不等了。」
「咦?」
「还有,你这个恩情,我会还的。」
「都好。」那是他该做的,没什么还不还,不过傲性的主子恐怕不会接受这种回答,高傲的主子不想欠人,伺候两年有余,都摸清这人的性子了。
后来,果然一如他所预料,回来后的小主子,生了好大一场病,病中的小主子脾气更坏、更加无理取闹,没有人敢伺候,这人人避之恐不及的苦差事,又落到他头上。
每天被抓、被咬、被踹,一碗汤药总要熬上四、五帖才够摔。
有那么几回,病糊涂了的小主子,会牢牢抱住他,像个无助的孩子般哭泣,怎么也不让他走。
其实,小主子真的很寂寞,很想要有个人陪吧?
可是,每回醒来后,却总是嘴硬否认,赶他出去。
「我宁可砍了我的手都不可能抱你。」
然而事实证明,往后的十五年,每回病糊涂了,某人依然会巴过来死抱着他不放手,醒来再赌咒立誓,回回如此。
睡梦中醒来,凝视枕边人,孟行慎浅浅微笑。
那性子,真像她。
当然,指的不是娇纵的坏脾气、没口德的坏嘴、还有不讲理的糟糕个性,而是凡事压抑,逞强不认输的模样。
那人生病时的无赖样,像极了她呢!让他有种好怜爱、好亲切的熟悉感。
他从来就不相信什么前世今生,更不认为梦中那些片段会与他们有何关联,除了容貌,那人与若瑶一点也不像,若瑶就算是小时候,都像天使一样善良可爱,对他好极了。
但是,那随着梦中人波动的情绪起伏,又该如何解释?
以为自己可以像看部电影一样,平静地看完它,可是一天又一天,情绪慢慢陷入,他太入戏,无法挣脱。
这种事,要他怎么跟若瑶说?
他起身,倒了杯水,静静坐在客厅啜饮。
他甚至猜得到,这故事的结局。
十数年来,埋在男人心中,那深沉又隐约动摇的情绪,在当时,男人不尽然懂得,可是如今已是局外人的他,感受得到,也看得明明白白。
他护着、守着那个任性的主子,尽管所有人都说这主子很差劲、尽管这主子从没给过他好脸色、尽管这主子对他总是满嘴嫌弃,他却从没想过要离开这个人。
有的时候,心会隐隐地痛。
有的时候,光是看着、晓得那人安好,心便安稳踏实。
男人那样的心情,孟行慎从来只对一个人有过————「睡不着吗?」妻子温柔的声音由身后传来。
他微微一惊,回过头来。
身后的妻子,关怀探问,眸中漾着不变的柔情。
他沉默地,张臂,收拢娇躯。
从来,只有这个人。
若他曾经以为,小主子说要还他恩情,就会稍稍收敛有损阴德的嘴巴,对他和颜悦色的话,那他就大错特错了!
这个人,依然娇纵得惹人嫌,偶尔会丢几道令人为难的要求,对他说话也不见得有什么好脸色……幸好他从没期望过什么,也不会太失望。
可某些地方,却又不太一样。
小主子刁难人,却不会真正伤害到他。
小主子开口没好话,却不太听得出嫌弃的意味。
甚至,问他想不想习武,便找来京城里最顶尖的武师独教他一人习武。
有了一流的师傅,让他也学着读书、识字。
有时他会想,这就是主子所谓的还恩情吗?然而,那人总是说————
「我身边不养废物。」
所以他认真的学,不想因为太没用而被舍弃。
二十岁那年,老爷赏识他,问了小主子一句,想讨来他栽培重用,他以为小主子是重视他的,必然不允,谁知那人却很没心没肺地说:「去去去,要就拿去,我身边不缺人伺候,省得碍我眼。」
总是这么说,都成了每日例行的句子了,他听惯了,以为那只是口头上说说罢了,朝夕共处十余年,谁会没有感情,没有一点不舍呢?
那一刻,他才知道他错了。
他朕的碍眼,他真的————从未被重视过。
主子将他,当成一件垃圾般,丢弃得毫不犹豫。
那这些年来,他努力学习,充实自己,为的究竟是什么啊?以为这样就会被看重,以为这样就能帮上忙,、以为、以为自己是有用的……
那时,他真的很气、很气这没心没肺的家伙!
但是思考了一日夜,他终究还是婉辞了老爷,坚决留在那个人身边,他才不像某一名笨蛋,会做意气用事的蠢事。
再气,他都还是晓得自己想做什么。
对,这家伙很混账!对,这家伙有没有他根本无所谓!可是、可是……他就是想留。
回到那人身边,郑重说明自己的决定时,他难得看见那张总是漫不经心的脸孔浮现一抹错愕。说实话,短短一瞬间,他觉得痛快。
然后,死性不改的某人又回到那副欠打嘴脸。「啧,就知道你奴性坚强,这样都甩不掉你。」
「……」也许,他真是奴性坚强。
「何必一脸严肃,说说而已,又没说不赏你一碗饭吃……好好好,不要皱眉头了,啧,害我不认真一点都不行了……」
有吗?他有皱眉头吗?
他不自觉抚上眉心的皱褶。也学他真的是不太愉快,讨厌那个人巴不得撵他走的语气。
而后,那个向来懒散的主子,不晓得哪根筋不对,忽然认真了起来,帮老爷打理生意,还做得有声有色,银票大把大把地赚,乐坏了老爷。
他一直都知道的,主子有颗极聪明的脑袋,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只要有心,想考个状元来玩玩亦非难事。
家里头的主事者成了少爷,他跟在身边说好听些是沾光,说白了,当主子的操劳他又能清闲到哪儿去?
人人净说他跟对了人,羡慕他深得主子信赖,连库房钥匙、一屋子帐本都放心交给他,可只有他才知道,那个人多懒,一串钥匙挂身上重死了,活像牢头似的。
他每天累得像条狗一样,还得护着某人,为某人的安危挂心。然而多年之后再去回想,那段日子竟是人生中最安稳喜乐的一段时日,累,心却沉稳踏实。
也许,他真是天生奴性吧!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领的月俸一日比一日丰盈,大大改善了家里的生活,能让弟妹们丰衣足食,别再为生活犯愁,始终是他这些年来唯一的心愿。
将这个月的月俸交给妹妹,问了几句家里的情况,确认一切安好,这才与大妹道别,缓步进屋。
「跑去找哪个俏丫鬟调情去了!要你看个帐半天也没看完,扣你月俸十两!」
听了这熟悉的声音,他没去辩驳,不管说什么都只会换来更吐血的回应。他放下竹篮子里的食物,空着腹先行看帐。
就算没犯错也会被找尽奇怪的理由每月扣他薪俸,主子若真要苛刻下人,他也只能认了,可他又不曾真正被亏待,至少比起旁人,他这主子待他算优厚了。
这人今天心情似乎欠佳,臭着一张脸,抓来竹篮的芋泥包子便往嘴里塞,大大方方吃了起来,完全不打算征询食物主人的意见。
他皱眉。芋泥包子是他娘亲手做的,是他小时候最爱的食物,可主子那颗被养得娇贵的肠胃,这等粗食入得了口吗?
可他不仅吃了,还吃了个精光,像与谁呕气似的。
「你老是布衣粗食,我每月给的月俸可不少,都花到哪去了?养女人?」不知情的还以为当主子的苛待下人呢!
「拿回家里头去了。」他不温不恼,淡淡回应。「我待在府里有吃有穿,花不了什么钱,这些年家里头生活改善不少,我娘总说,攒些钱下来,过几年好替我讨房媳妇,其实我并不……」
「谁管你这么多!」丢下咬了半口的包子,绷着脸往外头去。
「公子————」
「看你的帐,晚上没看完再扣十两!」冷瞪一眼,瞪住他的步伐。
「可您————」主子是有生意头脑,可做人不懂转圜,老得罪人,寻晦气的事偶尔会发生一两回,若没他跟着……
「上花楼你也跟吗?」
「……」算了!主子说风就是雨的个性,他摸不准,也早放弃理解了。
帐,看完了。
却一直等到了二更将过,喝得醉醺醺的主子才被送回来。
他接手伺候,拧了热巾子替他擦脸,却被那名醉汉不知感恩地一拳挥来。
「混蛋!」
「……」他哪儿浑蛋了?看清楚再打成不成?
「你!」两手一拎,揪住他前襟凑上脸细瞧,以为看清了就会安分写,谁知又是天外飞来一拳。
「就是你,浑蛋!」
文弱秀气的公子哥儿,打不死人,可真使劲了全力还是会痛。
「公子,你————」唉,发酒疯。
「讨媳妇……哼,有什么了不起…… 我不成亲,照样可以软玉温香……」
以为出了什么时,原来还真上花楼寻欢去了。
主子今儿个,就是在发这门脾气吗?
他不该提到娘的,明知主子的心结,倒像在炫耀、讽刺对方没娘亲盘算计量似的。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
醉糊涂的人拉下他,迎面便是一阵乱吻。
他太惊愕,第一时间竟忘了挣开。
湿热的温度、混着酒气由唇齿舌尖熨烫而来,他大惊失色,挣脱退开,满脸狼狈。
「有什么……了不起……上青楼……女人……也可以又抱又吻……」
他把他————当成青楼伶妓了?
十余年来,他头一回有了想一拳痛揍此人的冲动与怒气。
他死似地瞪着那个发完酒疯便迳自睡去的主子,瞪了一晚。
却始终,没挥出那一拳。
如果,一个男人没有才情,就是挥霍家产的纨绔子弟。
但如果,这个男人有才情,那么就会被说成风流多情。
他这个主子,从来就不以圣人自居,花楼以往谈生意也会上个几回,可不知几时起,却成了常态。
反正,他有本钱挥金如土。
孀居的俏寡妇,偶尔眉目传情,也会来上一段露水姻缘。
客栈甜姐儿、豆腐西施、小家碧玉、青楼艳妓,只要一个眼神勾挑,女子们总为他春心荡漾。
用情不专,流连花间,那俊秀的翩翩佳公子,总是有女人为其心醉、心碎。主子的行为,他无法议论,也无置喙余地,只是沉默地看着,做好分内之事。他变得更安静,像个没有声音的影子,守在身后,从不多话。
几次,看着醉后的主子,眉心深蹙;几次,门外守护,听着里头的轻佻浪语,胸房沉得透不过气。
还有几次,听着醉后真言,那人总说:「我讨厌你,真的————很讨厌!早知道……当年就不选你了……好烦……」
是,他知道。
讨厌他丑。
讨厌他太笨。
讨厌他总撵不走,烦人。
主子一直都这么说,说了十七年,他始终知道,自己是个不得主子欢心的下人。
或许,只有在主子病中,谁也不抱、偏抱他一夜不放手时,才会觉得自己不那么被嫌弃吧!
「讨媳妇的事……其实,我没想过。」对着发完酒疯又睡去的清俊面容,他喃喃自言。
他以为,他可以护他一辈子,不讨主子欢心也无妨。
努力把一切做到尽善尽美,不让那个人有籍口嫌他没用,协助他打理生意、护他周全、一切的一切……
唯一护不了的,是芙蓉帐里、枕边危机。
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夜被送回来的主子,嘴角淌血,腕心不断逸出的鲜血,染红了整片衣衫。
他早知道的,终日打雁,总有一日反遭雁啄眼,明知惹不起的女人,还偏要招惹!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毛病?
「你家主子说,撑着这口气,非得回来见你。」
他低头,瞪住接抱过来的任性男子。
「你老觉得……我不重视你……这回……可给你做足面子了……」主子断断续续逸声,嘴角仍带着笑。
谁要这种面子!
「我早该警告你的。」他好后悔!
「警告……也没用,你知道的……」
对,警告也没用,这人从来不会听他的,他算什么东西!谁理会他说了什么!
「你明知自己在玩火!」由爱生恨的女人好狠,那切入腕心的一刀,几可见骨,连大夫都束手无策……
「是啊。」是玩火没错,大方承认。
「为什么……」原来,这人竟是存心找死!
「你……很恨我吧……」主子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