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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有缘千年来相会-第67章

小说: 有缘千年来相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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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问题,等着看我的工作效率吧。”苏珊跟上司说完话,就埋头苦干起来。不知不觉,忙忙碌碌中一个上午已近尾声,同事们都在准备下班了,苏珊还在接待最后一个客户。 
  “冯先生,关于你的购房贷款,有着个人条件方面的不足。你说你经营着一家茶楼,每月有固定的收入,但是你的茶楼只办理了工商执照,缺少税务登记证,提供不了正式税收发票来证明你的真实收入,这样子我们银行很难相信你所提供的收入数目,如果可以,你最好补齐这套证明材料来,好不好?”她面带微笑,提议合情合理,那客户只得喏喏称是地告辞了。 
  这位客户一走,紧接着又有一个人在苏珊工作台的对面坐下。年轻明朗的面孔,优雅的铁灰色西装,看着她浅浅的笑,那笑容,没来由地让她心中一震,李略的影子在心头一晃。   
  结局B(2)   
  “你好,苏珊。”这年轻人的语气,竟似与她很熟络的样子。 
  “这位先生,我认得你吗?”苏珊不能不觉得奇怪。 
  “你不认得我,但我却认得你,昨天早上是我送你去医院的。” 
  恍然大悟,苏珊失笑道:“原来你就是那个开车撞我的人。” 
  “话可不能这么说,不是我开车撞的你,是你突然冲出人行道,撞向我的车,过失并不在我。” 
  这话听起如此耳熟,想一想,竟是梦中的刘德华说过类似的话,苏珊忍不住要问道:“请问……你贵姓?”一边问一边在心里想: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姓刘名德华啊! 
  结果年轻人的回答几乎没让她从椅子上滑下来:“免贵姓李。” 
  “什么?”苏珊失声喊出来,“你不会就叫李略吧!” 
  “叫李略,为什么要叫李略?我叫李嘉诚不行吗?”年轻人笑得越发俊朗了。 
  苏珊赶紧让自己镇定下来,也展颜笑道:“李嘉诚这名字倒也不错,可惜被人先用了,还用得几乎是版权所有,你若继续用,未免有拾人牙慧之嫌,不如另叫一个好了。” 
  “我叫李再元,很高兴认识你,苏珊,我们可谓不撞不相识。”李再元向苏珊伸出右手,苏珊也大大方方地和他握手。 
  “是呀,不撞不相识,老实说你居然没有开着车一溜烟跑掉,我实在很惊讶。”阮若弱实话实说。 
  “我当时吓得全身都软了,哪里还能开车跑掉,幸好也没真撞上你,否则还真是麻烦大了。”李再元也实话实说。 
  “你不要以为现在就没麻烦,我大可以上医院再检查来检查去,照完X光照CT,拿一大摞账单医药费折腾折腾你,让你后悔来自投罗网。”苏珊吓唬他。 
  “看来为了不让你折腾我,我还是赶紧先请罪的好。苏小姐,你该下班了吧?不如一起吃顿饭。算我陪罪如何?”李再元邀她共进午餐。 
  若是以往,苏珊想都不想就会拒绝,男人都是无情的动物,千万不要太接近。可是,曾经做过那么美好的爱情梦,曾经在梦里相遇过那样痴情的一个男人……为什么不给自己尝试的机会呢?何况眼前这个男人并不讨厌,甚至还很可爱。侧着头想了想,她欣然应约:“好。” 
  也许吃过一次饭后,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也许还会再有来往,甚至由爱情步入婚姻;也许是生命中一段至纯至美的感情经历;也许是一生中最不堪回首的凄凉往事……谁知道命运如何安排?但是这一刻,把握现在。 
  北京街头,正是初春时节。天色迷人如蓝胭脂,满街杨柳轻黄浅绿。春来了,这充满希望的季节里,能否酝酿爱情如佳酿?(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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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有缘千年来相会》—后记(1)   
  《有缘千年来相会》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起初我没有想到会洋洋洒洒写出近三十万字来,本打算在七八万字时就收篇。结果故事一展开,完全不由我控制。不但人物塑造背离了我的初衷,情节发展也与设想的大相径庭。由此我不得不相信前辈们的一句话:故事往往具有它自己的生命力。 
  最初我写这篇文,完全是为了要塑造玉连城这个人物。甚至可以说,正是为了要写他,才起意要构造一个故事。 
  在这里,我可以跟大家说一说玉连城的原形,是我极为迷恋和喜爱的韩国明星李俊基。我从来不追星,却在看过《王的男人》后被他迷住了。看完《王的男人》再看《飞吧爸爸》,他在这两部电影中展现出两种刚柔迥异的形象。可以艳丽得明目张胆,可以英俊得见血封喉。正是我所喜欢的刚柔并济的男人的完美范本。(也许有人不肯认同,这很正常,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我生平头一回追星,这迟来的爱呀,是老房子着了火,愈发没得救了。我的上网内容自此全部更新,几个往日常去的网址都被冷落一旁蒙尘,取而代之的新宠都是和李俊基有关的网站。穿花蝴蝶般在这几个网站里来来去去左看右看后,最后在百度李俊基吧长驻下来了。喜欢那里的气氛,活跃热烈,主题帖层出不穷,回复帖络绎不绝,是天南地北的“俊饭们”云集之处。我亦是其中之一,朝朝频顾,夜夜常往。我开始在贴吧里为喜欢的俊基写东西,写得废寝忘食。 
  那时候我在吧里多半是写图文配,以图配文,图文并茂。其间也写过两篇《王男续文》,续上电影中空白的情节。很多人看过后提议我写出整篇王男来,但我不打算再写电影里演过的东西。吧里同时也很流行写同人文,写王男同人,写MG同人,或干脆写俊基同人,老实说,我也没那个兴致去写同人。心里却是想着,什么时候有空闲,干脆以俊基为原形,虚构出一个人物来,写一篇全新的故事。但这样的故事,就不适合贴在李俊基吧里了。贴在哪里合适呢? 
  终于被我发现晋江原创网,开始计划付诸于行动。我是10月6日在晋江注册的,先零零碎碎贴了几篇旧文,到了26日才正式贴出这篇长文来。 
  没有玉连城,就不会有这部小说。连备受欢迎的女主角阮若弱,我刚开始时根本没有想过要如何去塑造她,只是顺其自然的写,用她抛砖引玉,带出玉连城这个人物来。而李略—请原谅,一开始我计划用他当反角的。让阮若弱和玉连城两情相悦,而因爱生恨的小王爷仗着权势在其间挑拨生事。这题纲一拟出来,我自己看着都觉得很俗套,就如同曹雪芹所言“才子佳人等书……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故此又作废,想着还是边写边看吧,具体要如何安排故事情节,随着故事走向再定。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写,自己半点主题思想都确定不下来。但是写着写着,我可以确定的是,这篇文章既然是要走轻松路线,就不要搞得太沉重。所以那些阴谋诡计勾心斗角一概全免,我只想写出小儿女之间细腻缠绵的感情故事。确定了这一点,李略的反角形象就可以拨乱反正了。他与玉连城各擅其场,争夺女主角的欢心。事实上何止是拨乱反正,随着故事情节发展,他后来压过了玉连城,成为男一号抱得美人归。 
  因为心存偏爱,所以一开始,我把玉连城写得太过完美。结果应了那句话,过于完美则不真实。他反而并不怎么爱读者欢迎,而且还留给人一种“腹黑”的形象。有意栽花花不成,无意插柳柳成荫。前20章里,不过出了四次场,而且笔墨所费不多的李略,竟博得读者们更高的支持率。为了“顺应民心”,我不得不调整思路。玉连城不能再完美下去了,再完美下去那真是神仙不是谪仙了。本来我想把他刻画成文武双全的人物,文中我都特意留了伏笔:比如他笑道有“沾衣十八跌”的武功;还有他带阮若弱去栖霞山时,说能全须全尾的带她出来,也就必定能全须全尾的带她回去。也就是说我本意是要把他写成刚柔并济的男主形象,但是随着故事推进,我却倒戈了,竟觉得李略更适合这一形象。   
  关于《有缘千年来相会》—后记(2)   
  静安王世子,幼承庭训,文能匡社稷,武能定乾坤。他的文武双全,更来得真实自然有说服力一些。而且他的特殊环境,可以塑造出感情上白纸一张的纯净。这是万花丛中的玉连城所不能具备的,他已经见惯形形色色的女子以及她们的感情。他不能也无法如李略一样,有着那种初晓情事的懵懂纯真,所有与爱情息息相关的喜怒哀乐酸苦涩,都是天地初开般,毫无经验的第一次爱与被爱。所以文章写到堕马落谷时,写到李略的英勇驭惊马和腼腆如处女可以并存时,我已经决定要抛弃初衷,把李略从男配角提拔到男主角的位置上来。玉连城,是我对不起你,我变心了。 
  我从此倾注笔力心血在李略的人物塑造上,如网友“楚春申”所言,我写他就好像在写自己的儿子,写出母性十足来,让看文的人都忍不住要怜他如子宠他若弟。他并非十全十美,一开始太过骄傲,架子十足;他虽然被栽培得很精心,但感情上却有着不谙世事的天真;他还有点小性子,不愿意看到阮若弱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动不动就会吃点醋……但他的爱情,爱得那样烈火丹心。这样一个男人与男孩的混合体,赢得了很多读者的心。当然也难免有人不喜欢,说他孩子气。然而如果没有这份孩子气,就没有这样纯真的感情。世事总是如此,具备双面性,有一得必有一失。不宜苛求太过吧? 
  女主角阮若弱的角色塑造,是我写得最轻松的一个。她的原形根本就是我自己,自己写自己,当然驾轻就熟。当然在文章中会对角色进行一定的润色与修饰,不能与我本人完全对号入座。她性格上的率直爽朗爱说笑这些方面颇被人喜爱,但在爱情上的太过理智,有很多读者对此不满。现实中的我即是如此,文中的爱情观点亦是我自己的认知。我个人在现实中的感情不如意,应了那句诗: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渠沟。我一直很渴望能遇到一个爱自己也被自己所爱着的有情人,来一场为之意乱情迷的恋爱。但不得不承认,做人是要讲运气的。在我的感情生活中,并没有遇上这样的男人。相信许多女子,也都没有遇上过。 
  对世事的无常已经了然于心。所以很多事情能够通过表面看实质,看出那些真实残忍的内在来。我对生活不抱以幻想,不寄予希望也就从不会失望,一切顺其自然随遇而安。所幸过于理智的我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够洒脱,还有一点幽默感,凡事看得开,可以对种种不如意一笑了之。否则肯定早成怨妇一个了。 
  感情毕竟不是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还有许多别的事情,一样可以让人开怀。我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 
  春天上山采桃花,自己烘干研成粉,调制天然花卉面膜。未必非要女为悦己者容,我也可以自己美丽给自己看; 
  五月薰风,原上离离草能没过我的踝。而一路走去,一路零零星星有鲜艳如红宝石的野刺莓可摘,酸甜可口。有一回我挎了个小篮子,一口气采回三四斤。拿回家后数量之多,让我爸爸死活不信是我摘来的,竟疑心是我自小摊上买来的; 
  闲时自己起意下厨房,做个烙饼出来吃一吃。上超市买面粉时,看见那黄澄澄的面粉好看,于是兴致勃勃买回来,准备做出“落日熔金”的饼子。结果无论如何和不成面团,请教妈妈,方知这黄面粉不是麦粉是玉米粉,没有黏性和不成面的,闹了个大笑话; 
  …… 
  这些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小片段,我全部信手拈来写在文中,是再真实再自然不过的场景复制。有家常的气息在字里行间幽然绽放。让看文的人觉得贵在细腻真实,贵在自然而然。 
  另外还有一个让我写得很轻松的人物,就是男二号刘德华,即姚继宗。这两个人刚开始完全不在故事大纲中,是随着情节推动才加进来的角色。 
  姚继宗其人,起初我连个正儿八经的名字都没有给他起。只在第三章中借阮若凤的嘴一笔带过,让人知道他“不是什么好货色”。由此发展出阮若弱的逃婚情节,我那时并不打算再让他出场。   
  关于《有缘千年来相会》—后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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