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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情荳-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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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情荳
  作者:决明
  男主角:梅舒城
  女主角:步孅孅
  内容简介:
  喝!果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原来商界的传奇人物──堂堂梅庄大当家
  关起门来竟是个道道地地的黑心奸商!
  嗯,虽然和她心目中的完美形象有落差
  不过眼前这个会生气、会失控、更会占人便宜的钱鬼
  却教她觉得好顺眼又好可爱
  更何况她可是专程上门来“请教”经商手法
  师父越奸就越能帮助她达成振兴家族事业的目标
  可是她怎么越学越退步了?!
  居然把大奸商看得比生意重要,还为了他开口教训金主!
  最最赔本的是,她把整颗心都投资下去了
  却得不到他一咪咪的信任,只换来“偷花贼”的罪名
  硬生生被这无情无义的臭男人扫地出门……
  正文
  学生作业 决小明
  这本《情荳》是我给自己的一份练习作业,练习换场景的方式,感觉能边写边学,挺不错的经验,至少我希望写小说能带给我一些幸福的收获。
  打我写小说起,就一直发现自己书里的缺失,有些盲点是没有人能给我建议,加上身边同样写小说的朋友少得近乎可怜(不过我还是很感谢那些很单纯是我知心朋友的好友,笑ing,如果这辈子不会再交新朋友,我也不会有所遗憾的,哈,别太感动呀,面纸拿去墙角边哭一哭就好),我几乎只能从其余好作者的书里去寻找我所学不会的东西,而《情荳》,就是拿来练习换场景的实验品(笑ing,也许哪一天我想练习写火辣床戏什么的,也会埋头去练吧,呵),所以这次一章就是一个场景到底,就算要换场换棚,也没有Q版的分段符号让我可以直接跳过,有了这层打算,我开始了我的学生作业。
  头一章,还觉得吃得消,可是一想到后头还有九章,不禁信心有些动摇。
  第二章,把持住了想放弃的念头,顺利OK。
  第三章,在朋友的拍手下,稍稍觉得自己应该可以低空飞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
  我好像玩上我了,笑ing(每打完一章,我就叫朋友给我拍拍手)。
  结果十章结束,我作完了我给自己的作业(呜ing,分段符,我想念你!),感觉好像跨过了一道小小的栅栏,有点小得意,也有点松了一口气,原来交了作业的心情还真愉快(虽然这种作业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啦,呵呵),不过,也算是新的学习呵。
  祝大家也能开开心心地眉开眼笑罗,甜美ing。
  楔子
  “等等!给我等等!”
  一枚铜钱沿着街道直滚而下,俚语说“钱四脚,人两脚”,人要追钱何等困难。
  只见那铜钱像马车轮一般歪歪斜斜地滑落,区区一文的贱值,引不起行人的注意,只有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大男孩紧追着它跑,他的衣衫上有着数不清的补丁却仍盖不满上头的破洞,乾稻草梗随意在长发上缠绕两圈,勉勉强强地束起马尾,几绺乌丝沾上汗水,服帖地熨在他额际。
  钱没长耳,自是听不懂他唤停嚷等的咆哮,越滚越起劲──
  拐了个弯,铜钱消失无踪。
  “哪儿去了?!”
  在他右翻左找时,铁见墙边站着一个不过两岁大的粉娃娃,眨着一双漂亮大眼看他。
  “小妹妹,你有没有看到一个铜钱滚到这里来?”他咧开白牙,为了一文钱而卖笑。
  她凝视他好久,才慢慢摇头。
  大男孩嘴里咕哝几句:“没就没,还想这么久,蠢娃!”而后,悻悻然继续顺着铜钱可能滚行的路线再追下去。
  “我的心呀──我的肝呀──你滚哪去了──老祖宗呀别玩了──”
  大男孩翻天抢地的唤声在城街持续不断,又是心又是肝又是祖又是宗,摆明了将区区一文钱看得比生命更重要。
  直到大男孩的身影走远,粉娃娃才轻抬起右脚──
  小巧绣鞋下踩着的,正是大男孩寻得满头大汗的一文铜钱。
  童稚的银铃笑声咯咯轻送,将一文钱握在白嫩掌心。
  将他的心呀肝的,全紧握在掌心……
  第一章屋外满园植种着雍容端丽的花中之王,在夜风轻送间摇曳生姿,像极了教顽皮风儿给呵着痒,咯咯直笑地摆弄纤腰及柔荑,舞出曼妙身段。叶丛沙沙作响,发出了花儿们才懂的细语,交头接耳,好不热闹。
  教这花团锦簇的美景所环绕的书阁,大门两侧悬挂的对联咏赞着园中花上联写着:
  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竞夸天下无双艳,独占人间第一香。
  下联不遑多让: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蓉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间时节动京城。
  横批最为高竿,“国色天香”四字将牡丹之美写得淋漓尽致:
  天香夜染衣,国色朝酣酒。
  此时,牡丹花的呢喃笑语被一声暴吼给打断,不知是夜风转大之故,抑或那吼叫声太过骇人,花丛的咕咕私语转为受惊般的低泣。
  “去将梅氏家训抄个一万次再说!”
  书房内传来的咆哮声久久回荡,透着烛火的纸窗隐约映照着两道身影,怒焰高张与唯唯诺诺的对比,轻易让人分辨出吼声是出自哪道人影嘴里。
  “大当家……抄、抄家训要浪费纸及墨,不划算……要不,抄个一遍就算数好不?”
  眯着眼的男子年龄不过三十,气势却像个久历风浪的山大王,浓眉、大眼,挺鼻、薄唇,勾勒出一张刚毅有型的俊逸容貌,及腰长发简单地束起,竹簪牢牢定在黑发之间,此时严厉的神色更衬托他身为当家主事者的权威。
  “好不?!你到园子里挖个洞,将自己埋在里头三天三夜,只要你有本事发出一株'魏紫'我就跟你算数!”
  呜,好狠。
  “大当家……我只是不小心弄掉一片花瓣……”
  “只是一片花瓣?!”清脆的刷算盘声响起,紧接着是玉珠子拨拨敲敲的玎玲。“好,听来!牡丹花瓣可入菜可泡酒,一罐玉露春酿在梅家樊楼里叫价三百七十钱,一罐酒需费两大朵花卉叠瓣,除去酒钱,你'不小心'弄掉的那片花办价值最少八钱。”
  “大当家,用不着算得这么详细吧?”冷汗滑下梅家管事那张布满风霜的老脸。要不要连同栽花所耗费的人力、时间全给拨算盘打量打量?
  不过梅家管事没有多嘴一问,因为他知道大当家绝对不会跟他太客气。
  “再者──”冷嗓继续数落。
  果然。梅家管事的额头又新生一批冷汗。
  “牡丹代表着富贵,现在少了一瓣,岂非'富贵不全'?原先这株魏紫价值千金,现在呢?哼哼。”
  “老奴知道了……”梅家管事苦着脸,,准备往屋外走去。
  “你上哪去?”他还没骂完耶!
  “老奴去领文房四宝来抄梅氏家训,再不,取把锄头挖洞,把自己埋起来……”看老天爷能不能可怜可怜他,让他头上冒出一株魏紫来赎这个万恶之罪──破坏梅氏家训。
  梅氏家训只有短短几句:
  钱之所在,危可使安,死可使活,钱之所去,贵可使贱,生可使杀,是故纷争辩讼,非钱不胜;孤弱幽滞,非钱不拔;怨仇嫌恨,非钱不解;令闻笑谈,非钱不发。
  说穿了,便是梅家的头儿将西晋隐逸人士鲁褒的《钱神论》给奉为圭臬,把文章中的明嘲暗讽断章取义,光挑出看似歌颂金钱如神的部分雕刻在梅家祖庙最醒目的大墙上,稳稳当当地供在梅氏列祖列宗的脾位旁,并且准备流传给世世代代的梅子梅孙。
  而这篇梅氏家训,始创于梅家大公子──梅舒城手上。
  梅家与一般商贾相同,劳心劳力地以致富为原则、发财为目标,钱财嘛,谁不追逐?谁又不贪求?君子爱财,只要是取之有道者,都无人能断定是好是坏,梅舒城就是秉持这种观念的人。
  所以,他很爱钱,非常非常的爱,爱到胜过爱自己,而他也从不避讳让人知道他这项喜好。
  满园争艳的牡丹,不是为了炫耀家财或是仅供赏玩之用,那一株株价值连城的玩意儿,正是让梅舒城生财有道的最佳商品。他是商人,一个浑身充满了清馥花香的铜臭奸商。
  这样的梅大当家自是无法容忍“商品”受到任何损害,即使只是一片花瓣!
  钱,那可是能拿来卖的“钱”呀!
  “浪费墨纸!从现在开始,三餐之前在府门大声朗诵梅氏家训,一餐十次,直到那株魏紫再开一颗新苞为止。”
  “府门口?那岂不是要面对大街小巷……”他这张老脸哪挂得住呀?
  “怀疑吗?!”鹰眸越眯越细。
  “大当家,我知道了!我明白了!老奴照做,照做便是了。”他哈腰鞠躬,不敢再有怨言。
  梅舒城这才消了火气,处罚下属并非他的本意,只是要告诫他们记取教训的重要。
  “园子里的花草全是咱们的祖爷爷、祖奶奶,要好生呵护供养着,下回自己当心点。”语毕,修长的健躯落坐,继续翻阅每个月的帐目,剑眉缓缓松开,总算让他那张俊颜稍稍温和了些。
  “是、是。”梅家管事忙应声,“那……那朵牡丹呢?要怎么处置它?”
  “一样卖给王老爷呀!”
  “但、但您不是说它缺了一瓣,成了'富贵不全'……”
  “王老爷若说起,你不会换个词,说这叫'富贵无边'吗?换个说法,照样可以将王老爷开出的买花天价给赚下来!”他这么奸,怎么就养出一群不会用脑袋的手下呀!
  梅家管事懵了懵,垂下老脸。
  “既然这样,那还罚我做什么呀?”嘀咕嘀咕嘀咕,“那片花瓣根本就无关痛痒了嘛……”嘟囔嘟囔嘟囔,“钱还不是照样入袋为安,我不是白白流了一缸子的冷汗……”咕哝咕哝咕哝。
  “你在那边自言自语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欲盖弥彰的反应出现在梅家管事身上。
  “没什么还不下去照顾那株魏紫?!”
  “噢,好好好,我下去。”他正巴不得收到大当家的斥退令。
  梅家管事退场,梅家小斯上朝。
  “大当家不好了不好了──”
  “我好的很。”梅舒城将书册一合,迎向那个沿途诅咒他的家仆。
  “不是,我不是说您不好了,我是说事情不好了!”喘吁吁的身子半弯着腰,吐气换气间的发言含含糊糊的。
  “除了没钱赚之外,没有什么事情会是不好了。”天垮下来也比不上他掉了一文钱来得严重。
  “不……外头来了一名姑娘,她拿着一封信来投靠咱们梅庄,总管正领着她到会客厅去,遣我来通报您一声,看是您要见她,还是让人将她撵走。〕
  听闻“投靠”两字,梅舒城略缓的眉峰又蹙了起来。
  “投靠”等于“进驻梅家”,“进驻梅家”等于“赖着不走”,“赖着不走”等于“耗费米粮”,“耗费米粮”在梅舒城心目中又和“不事生产”归于同类,话圈子兜回原点,“投靠”就跟赔钱一模没两样!
  “撵走。”梅舒城脑中思忖一圈,下了命令。
  “我认为你应该听完我的来意再决定我的去留。”
  银铃般的嗓音接在梅舒城无情赶人的句尾传来,却没有太多的惊讶,好似梅舒城的驱逐在她意料之中。
  梅舒城抬起头,瞧见总管领着一名女子进到书房。
  “大当家,步姑娘坚持自己过来见您……”
  “为客之礼我懂,没道理让主人来恭迎客人。”那名女子一身素白衣裳,从窄袖襦衣略略泛黄的老旧色泽,看得出衣龄绝对超过三年以上,然而却让人觉得乾乾净净,没有任何补丁及污垢,披帛半悬在纤细肩头,流泄出慵懒美感。
  “为客之礼你若懂,就该在听到我说'撵走'的时候,自己摸摸鼻头滚出梅庄。”
  面对梅舒城明摆着不欢迎的态度,那名女子无声一笑,“但梅大当家很显然不懂待客之道。”
  “一个来投靠我的女人,跟我谈待客之道?”他冷哼。
  “我想你误会了,我不是来投靠你的,犯不着摆出一副怕我赖在你们梅庄不走的样子。”
  那女人素净的脸蛋上垂落几绺青丝,娇滴滴的眉眼也教人瞧不出任何“投靠”的可怜相,反倒……
  像是在跟他谈生意。
  与那双水灿美眸完全不搭嘎的,是眸心同他一般的──奸。
  “那你有何贵干?”
  “琅嬛阁的步老板,你听过吧。”
  琅嬛阁是城里一处专售古玩古书的店铺,称不上生意兴隆却也好歹苟延残喘了二、三十年,在城里名气还过得去,但通常门可罗雀。
  “步老我当然认识。”他二弟还经常上那里去挥霍银两哩!
  “我是琅嬛阁的小老板步奷奷,也是你口中'步老'的女儿。”
  “嗯哼。”喉结轻轻滚动,发出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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