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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真不是个文青啊-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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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招娣没有回答。
  前段时间夏红军完成的那本《芳华》,听他说杂志社主编也不太看好,说他写作内容和手法都有些过时。
  陈招娣不太明白什么后现代主义、魔幻现实主义、先锋小说。。。。。。但是她觉得夏红军写的很好啊。
  有些情节她看的哭的稀里哗啦,边流泪边誊写的。
  但是编辑说内容过时?
  她搞不懂。
  但这是文学上的事情,她这个外行也不敢乱评论。
  “那怎么办?”
  “我准备帮帮他。”
  “你帮他?去找《当代》的魏主编?”陈招娣立刻想到这一层。
  夏红军摇摇头,笑道:“我没这能耐,魏主编收我的那部小说都勉强,我咋好意思再去?何况在安西人家《当代》杂志社的编辑是明确拒绝的。”
  “那你?”
  “去找王蒙!”
  这本《平凡的世界》第一部 经过路遥反复奔走,最终是公开发表了,不过是在二流杂志《花城》上。第二部连《花城》都不愿发表,最后路遥实在没办法找了一家叫《黄河》的三流杂志社。 
  在这期间,路遥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一方面要潜心写作另一方面还要为作品的发表而费心费力。他的身体急剧恶化与这也不无关系。
  夏红军只是希望这本书发表更顺利些。
  而王蒙,或许有着能耐,因为他现在不仅仅只是作协副主席,已经是中央委员了!
  新的身份呼之欲出。
  夏红军从书包里掏出一叠稿纸,他要给路遥写一封信,对方愿意把书稿给他才行。
  。。。。。
  。。。。。。
  路遥这段时间特别忙。
  一方面要抓紧时间写第二部 ,另一方面还要不停的给国内各大文学杂志社写信,希望他们能刊登自己的小说。 
  这让他费心费力,于是烟抽的更凶了。
  “路主席,您的来信。”女青年小杨敲开办公室的门。
  出版社的??
  路遥心突然一震。
  当看到信封面的失望了,竟然是从燕师大寄出来的。
  他打开信,原来是一个叫夏红军的大学生写的。在信中说和贾平凹来信中知道了现在路遥遇到的困难,自告奋勇愿意帮他找找门路,看能不能找一个好点的杂志社出版。
  路遥当然知道这个夏红军不是个普通大学生,曾经发表过诗歌小说散文,是一颗文坛新星。
  只不过他为什么要帮我?他又有什么门路?
  信中,夏红军并没有说仔细,只是说非常喜欢他写的那部《人生》,我们是老乡,遇到困难相互帮忙,如果你相信我就把底稿寄过来,我帮你去找找燕京各大文学出版社,但也不敢保证成功。
  路遥想了,决定同意,他现在也是没办法,就死马做当活马医吧?
  至于对方会不会剽窃?
  路遥到不担心,双方在文坛都算是有名有姓,何况现在的文人还是要脸的。。。。。。
  至于看到信末尾劝告自己要抽烟,一定要注意建康,有时间去医院检查检查,说身体是革命本钱云云。
  路遥觉得这个年轻人很可爱。
  不抽烟,能熬得住吗?


第200章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夏红军给路遥写信之后,就开始准备拜访王蒙之事。当然不是提点苹果之类礼品这么简单,因为在去年快放假前他去拜访王蒙,对方曾经给自己布置了“作业”:多多关注拉美文学,可以写写这方面的文学评论。
  要有求于人,不完成对方布置的任务怎么行?
  对于拉美文学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作为文青的夏红军来到这个时代之前曾经看过一些作品,如危地马拉作家米格尔·安赫尔·阿斯图里亚斯的小说《总统先生》,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百年孤独》,秘鲁作家马利奥·略萨的小说《城市与狗》等,对于这类小说的特点他还是比较了解的。
  当然,写文学评论和写小说并不一样,论点论据论证必不可少。文学评论的写作核心是对作品的评论,还要了解作者的写作动机,作者的心理历程与人生经历,是否曾经有过奇遇等。作品本身的特征,时代背景。。。。。。。
  夏红军只好再一次整天泡在学校的图书馆里。
  三月中旬的燕京已经有了春意,图书馆外面的腊梅花已经开了,淡淡的黄色腊梅映衬在灰色的楼房下,很是端庄雅静。
  今天是周末,夏红军看着外面的点点梅花,忍不住叹了口气。
  “咋了?不舒服?”陈招娣关心问道。
  本来她是不喜欢来图书馆学习的,但是看到夏红军整天泡在图书馆查资料很是辛苦,所以就过来陪陪他。
  “你说外面大好春光,咱们不去踏春赏花,一天除了上课就闷在这里,多没意思。”
  听了夏红军的牢骚,陈招娣抿嘴一笑:“看书也挺好呀,你不说说书中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吗?”
  这个,好吧,算我没说。
  “我得去外院一趟。”夏红军转了个话题。
  “嗯?”
  “这里我想要有些资料查不到,听说外院外国文学资料比较全,我想去找找。”夏红军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要我陪你吗?”
  “不用,我下午吃饭前回来。”夏红军说完开始收拾书包。
  “那好,路上注意安全。”陈招娣叮嘱道。
  夏红军出了图使馆,骑着自行车出了校门向西直奔外院。
  天气很暖和,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在图书馆里已经憋大半天的他,迎着略带料峭的风,顿时感到神清气爽。
  听说玉渊潭的樱花快开了,满体飞舞的樱花尽显春意,要不哪天中午带着丫头去赏樱花?
  在漫天“粉雪”中散步是不是也挺浪漫?
  燕师大距离外院也不是很远,也就十几里路,夏红军骑着自行车飞快,经过民族大学西路向右转,就看到了外院的大门,是那种老式方方正正的大门,学生们进进出出。
  夏红军骑着单车进了学校,外院的校园要比师大小很多,但有个很突出的特点,女生多。路上来来往往大部分都是女生,有些颜值还挺不错的。
  咦……
  夏红军发现前面走着一个女生,穿着很普通的蓝色运动服,勾勒出苗条纤细的身材,一头短发在风中微微飞扬,手里还拿着一副羽毛球拍看样子是球场过来。
  从背影看夏红军觉得比梅丽的身材还好。当然,夏红军是以欣赏美的角度看的。
  但愿正面不是恐龙,于是他使劲蹬了几下脚蹬加快速度,在超过女生的一刹那扭头看了一眼,顿时愣住了。
  女生看到他脸上也露出惊喜的笑容。
  “宋臻臻?!”
  “夏红军!”
  竟然是自己的笔友宋臻臻!
  夏红军赶紧拉住车闸停了下来,笑道“是你,好巧啊。”
  “是呀……。。”宋臻臻抿嘴一笑:“你来我们学校有事?”
  “哦,我是来找点资料。”夏红军跳下车,简单说了自己过来的原因,查找有关拉美文学资料准备写一篇文学评论,当然是王蒙的要求他是不会说的。
  “那我带你去好不好?”宋臻臻说道。
  “那好啊,谢谢。”
  “客气什么呀?我得先回宿舍换身衣服。”
  “行,上车,我带你过去。”
  随着自行车向前行驶,宋臻臻很灵巧的跳上了后座,左手拿着羽毛球拍,右手轻轻揽住了夏红军的腰。这一刻宋臻臻感到自己的心跳有些加速。
  宋臻臻住的宿舍楼并不远,按照她的指引,夏红军拐了弯骑了几分钟就到了女生宿舍楼。
  夏红军骑自行车带着宋臻臻,很快引起周围女生的注意,虽然说外院漂亮女生不少,但宋臻臻可是公认的校花,不过很少看到和那个男生过于亲密,没想到今天竟然坐着一个男生的自行车。
  这个男生好面生啊?难道是外校的?
  夏红军把自行车停在了宿舍楼门口,目送宋臻臻跑进了宿舍楼,然后就把单车停在路边,漫无目的的看着来来往往的女生。
  这时候,突然过来一个长发男生,拿着一把吉他站在女生楼下,拨弄了两下琴弦开始调音。
  呵……看来准备对着某位女生唱歌啊。
  在这年代,女生楼下出现唱歌或者大声读诗的男生很常见,大家都见怪不怪。
  夏红军听说过师大曾经流传过这么一个故事,某位男生经常到心仪的女生所在的楼下弹琴唱歌,有一天不小心被某个窗口泼出的一盆水浇个落汤鸡。
  男生想大骂结果看到窗口探出一张笑脸还说了一句对不起。结果快到嘴边的话只好咽进去,泱泱而归回自己宿舍换衣服。
  连续被不同的宿舍窗口飞出来的水浇了几次落汤鸡,这男生这才明白这帮女生是他妹的故意!
  后来气愤不过去理论才知道自己弹的太难听了,女生们早就忍无可忍,说再弹下去就不是清水而是洗脚水…。
  当然这只是流传在校园里的一个小故事,其实学生们的吉他水平还是比较高的,夏红军就亲眼看到在一阵悠扬的吉他声中,一个女生红着脸从楼上下来,最后跟着这个吉他男走了。
  这个男生唱的也不错,看样子嗓音是经过训练过。唱的是最近特火的一首歌《读你》。这首歌原唱是蔡琴,不过被费翔唱火了。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读你的感觉像三月
  浪漫的季节,
  醉人的诗篇
  唔,
  唔,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读你的感觉象春天,
  喜悦的经典
  美丽的句点,唔
  ……
  ……。
  呵……挺会选歌啊,现在正是三月,挺应景的。
  不知道会不会下来一个姑娘,跟他走?
  夏红军挺期待的。


第201章 可遇而不可求的事
  过了会一个漂亮女生下了楼,是宋臻臻。
  女孩已经换了一身衣服,穿着这个年代最流行的喇叭牛仔裤,但喇叭不是很夸张,显得修长合腿。上身里面穿着一件白色高领毛衣,外面套着一个短夹克,青春俏丽。
  夏红军刚准备迎上去,却发现有人速度比自己更快,是刚才那个弹吉他的长发男。只见他急步走了上去,一脸惊喜。
  “臻臻,你终于下来了?”
  搞了半天,这个长发男竟然等的是宋臻臻!
  夏红军只好驻足脚步。
  宋臻臻看了眼长发男,秀眉微皱:“李军,我早过你说过,请你不要在我们宿舍楼下弹琴!对不起,我真的不喜欢。”
  “那我给你读诗!这时我昨天写的,送给你。”长发男背起吉他,赶忙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纸。
  宋臻臻眼睛一转:“好啊,只要你写的比他的好,我就接受!”
  “比谁?”
  “他!”
  宋臻臻纤手一指路边靠着自行车正在看热闹的夏红军,还俏皮的笑了笑。
  你们俩的事,干嘛把我扯进来?
  夏红军愕然。
  很明显,宋臻臻不喜欢这男生,是要他帮忙做一次挡箭牌了。
  这个叫刘军的男生刚才也注意到夏红军,以为他也是等某个女生算是和自己同道中人。
  没想到竟然是自己的“情敌!”
  他也会写诗?
  好像外院写诗的高手里,没这号人?
  刘军心里笃定,拿着稿纸声情并茂念起来。
  “当微风拂过你的长发,
  我正在你的身边弹吉他。
  …。。
  ……。。
  让夕阳烂漫的云彩扰乱你的心绪动摇你的心。
  让天上的明月与你的眸子相映。
  我是牛郎,你是织女。
  不再像故事里的那样,让我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
  ……。。
  让漫天的烟火迷乱你的眼睛,把我照到你的世界。
  让狮子座流星雨飞过我们的面前,
  它将会是我们爱情的见证者。
  ……。
  ……。
  让飘落的樱花向我们袭来,
  它象征着我的爱意把它飘落到你的心里。
  我与你牵手共同漫步这片樱花林。
  ……
  ……
  让我们在夜晚共同到迷人的森林,寻找流萤,让他照亮你动人的面容。
  我与你共同飞向遥远的爱情海,共同度过彼此甜蜜的时光。
  ……
  ……。
  竟然是一首长诗!
  这小子,还真有两下子。
  夏红军心里略感诧异,平心而论这首诗写的还不错,花团锦簇。
  刘军朗诵完,有些得意看着夏红军,这首诗可是他的呕心沥血之作,又找了几个哥们帮参谋过,他知道宋臻臻非常喜欢诗歌。
  宋臻臻没有说啥,而是对着夏红军俏皮的喊道:
  “夏红军,该你啦……。”
  夏红军?
  这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刘军突然想到一个人,猛然扭过口看着夏红军,不会……不会是他吧?
  只见夏红军双手插在兜里,慢慢走过来,有些无奈随口说出了几句。
  “可遇不可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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