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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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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似乎在无意随手间,这一回又写到王夫人陪房周瑞有个儿子,在凤姐生日那天玩忽职守,凤姐要撵他出府,经赖嬷嬷说情,才改为打四十棍留下。周瑞本人出场很少,但周瑞家的在前八十回里戏份不少,大家一定记得她送宫花的情节,在那个情节里还提到冷子兴是她的女婿。那么,第四十五回里的这一笔,也绝非闲笔,也是“草蛇灰线,伏延千里”,周瑞的儿子、女儿、女婿,在八十回后都会再出现。“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曹雪芹会写到他们根据自我的恩怨情仇,在贾府败落的过程里有相应的表现。第四十五回后半回,宝、黛、钗的三角关系呈现出最为和谐的局面。但不管他们各自对社会现实采取了顺应还是叛逆的态度,到头来他们还是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他们都是悲剧性人物。这半回文字里,把大观园夜幕中人物提灯游动的景象描摹得十分精细、动人,又以黛玉的一首《秋窗风雨夕》,把凄美的意境营造得淋漓尽致。懂得欣赏凄美,也是读者应有的一种审美能力。

三个关于欲望的故事

这三回展开了三个关于欲望的故事。

第四十六回,几乎所有《红楼梦》的读者都会把其内容概括为“鸳鸯抗婚”。《红楼梦》有的回里的故事并没有外在的戏剧性,甚至所有人物的肢体语言都很克制,即使特意使用肢体语言,也尽量使其不失优雅;人与人之间展开的是心理战,出语或绵里藏针,或如橡皮钢丝鞭,行文时常以某某“笑道”为引导,是“微笑战斗”。但这一回和第三十三回一样,富有外在的戏剧性,一波推进一波,最后达到一个水花喷溅的高潮:鸳鸯袖着一把剪子,冲到贾母面前,当着众人,一行哭一行说,高声喊出了许多惊心动魄的话,还回手打开头发,右手就铰。贾母听了,气得浑身乱战,在场的众人,能不目瞪口呆?鸳鸯喊出的话里,有两句特别值得注意。一句是她宣布:“我这一倍子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曹雪芹这样写,固然是以鸳鸯的脱口而出、毫无避忌,来刻画她刚烈的性格,但一个在乾隆朝写小说的人,挥笔写出“宝天王、皇帝”,而且是放在蔑视、排拒的语境里,确实不能不令人觉得是“别有用心”。因为弘历是雍正第四子,雍正暴薨前是和硕宝亲王,继位当皇帝后改元乾隆。

捋一遍曹雪芹家族历史就可以知道,曹家对康熙是感恩戴德的,《红楼梦》里说皇帝之上还有太上皇,那个太上皇不是影射雍正而是影射康熙。古本里有不少写到“玄”字时故意少掉最后一笔的痕迹,因为康熙名玄烨,不写最后一笔是以“避讳”来表示尊重。而书里的皇帝则是雍正、乾隆的混合体。曹家到雍正朝遭到打击,但还没有完全败落,乾隆元年到乾隆三年还一度回黄转绿,但乾隆四年却因卷入“弘皙逆案”而彻底陨灭。曹雪芹在政治情感上,是崇康熙、恶雍正、怨乾隆的,因此在行文里,就留下这样的情感刻痕。另一句是写鸳鸯就抗婚的决心发出恶誓:“若说不是真心,暂且拿话支吾,日后再图别的,天地鬼神,日头月亮照着嗓子,从嗓子里头长疔,烂了出来,烂化成酱!”一般人赌咒发誓,说“日头照着”如何如何,是很正常的,曹雪芹却偏在这里通过鸳鸯之口,特意写成“日头月亮照着”。这与鸳鸯三宣牙牌令那段情节里所出现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牌令,是相呼应的。曹雪芹就是还要点出笼罩在贾家头顶上的“日”“月”两派政治力量恶斗的紧张形势。

鸳鸯抗婚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说,也就是贾赦的欲望故事。这是一个欲壑难填的贵族老爷。他不仅有强烈的“皮肤滥淫”的欲望,还有霸占贵重艺术品的欲望。第四十八回穿插进平儿到宝钗处讨棒疮药丸的情节,通过平儿的嘴,讲述了贾赦通过贾雨村枉法迫害石子,掠取石子珍藏的古扇的恶行。后面还有一些关于贾赦的描写,像他那样的贵族老爷,属于总想“庄家通吃”的一类,是贵族家庭的自我掘墓者,八十回后贾家败落,他的恶行将率先被究,成为导火索。

鸳鸯后来的命运究竟如何?高鹗续书写得似是而非。在高鹗笔下,殉主意识充溢鸳鸯的灵魂,“鸳鸯女殉主归太虚”,她成了封建礼教的一个“忠仆楷模”,这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

第四十七回写了薛蟠的欲望。可他这回真是看错了人,这回遇上的不是金荣,不是香怜、玉爱,而是一个外美而内刚的侠客柳湘莲。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把柳湘莲和已经夭亡的秦钟勾连起来,使读者意识到,贾宝玉和若干这类的社会边缘人,组成了一个社交圈。表面上,宝玉和薛蟠似乎有同一癖好,专爱跟这样一些不伦不类的人士交往,但细一考察,就会发现他们的目的完全不同。薛蟠是“龙阳之兴”,追逐的仍是“皮肤滥淫”,而宝玉则是欣赏他们、体贴他们,从精神上沟通,在反主流的自觉的边缘意识中,获得共鸣与快感。第四十八回则写了一个身世不幸的女子的精神欲望。香菱终于进了大观园。她向往诗,她要进入诗境,成为诗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黛玉和其他人的指引下,她的咏月诗一首比一首好。我认为她的三首咏月诗和第四十回里的牙牌令一样,也有深意存焉,详见前面讲座,这里不再重复。周汇本在这一回的有关文字上,有一处与以往所有通行本有重大区别,值得提醒大家注意。那就是当香菱写出第二首诗后,有个人评价说:“不像吟月了,月字底下添上一个色字,到还使得,你看句句是月色,这也罢了。原是诗从胡说上起,再迟几天就好了。”说这话的是谁呢?多数古本上都写着是“宝钗看了笑道”,以往的通行本也就都照此印行,但是周汇本却依从俄藏本上的写法,确定为是“宝玉看了笑道”。因为“原是诗从胡说上起”这样的话,从全书所设定的人物思想、性格和语言习惯来衡量,宝钗是说不出来的,而出自宝玉口中就很自然。“宝玉看了笑道”才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芦雪广不是芦雪庵·薛小妹灯谜诗大揭秘

《红楼梦》写了许多美人美事,但最后将美的毁灭展示给读者,是典型的悲剧。第四十九回,大观园的美人美事不但有了量的增加,更有了质的提升。曹雪芹在这三回里,浓墨重彩刻画了一位美女薛宝琴,她的美是从外至里,从里至外的,是没有瑕疵的美。

薛宝琴的出现是个异数。她之所以没有被排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主要是因为还有一个比她更重要的人物——妙玉,以及曹雪芹对其他一些因素的综合考虑。第五十回出现了全书中最美丽的一个画面——雪后粉银砌的大观园里,薛宝琴披着凫靥裘站在山坡上,背后一个丫鬟抱着一瓶红梅——贾母为之赞叹后,向薛姨妈细问她年庚八字并家内的景况,薛姨妈度其意思,大约是要与宝玉求配,于是只好告诉贾母,宝琴已经许了梅翰林的儿子。薛姨妈猜中贾母的意思了吗?书里接着写,凤姐不等薛姨妈说完,便声不止说:“偏不巧,我正在要作个媒呢,又已经许了人家。”贾母笑道:“你给谁说媒?”凤姐笑道:“老祖宗别管,我心里看准了,他们两个却是一对,如今已许了人家,说也无益,不如不说罢了。”贾母已知凤姐之意,听见已有了人家,也就不提了。

这样的叙述更让读者觉得,贾母、凤姐都是打算让宝琴嫁给宝玉的。我以前也一直这样判断。因为八十回后曹雪芹写成的文稿已经迷失,所以我们实在很难判断他后面究竟如何来写关于薛宝琴的故事。

在第二十九回,贾母给宝玉、黛玉定了性:“不是冤家不聚头。”又公开流泪宣布她将为他们护航到咽气为止。那是这一年端午节前夕的事。故事从那个地方如溪水般汩汩流淌到第五十回,时间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在这大约半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情节让我们感觉到贾母对二玉的关系定位有任何改变的迹象,一个富有社会人生经验,凡事以“老顽童”表象掩饰老谋深算本性的贾母,会一时冲动,放弃抵制元妃指婚所赢来的家族政治的成果吗?曹雪芹何必这样来写呢?现在我的思路是,贾母和凤姐都可能是想为甄宝玉做媒。

从第四十九回起,史湘云四进荣国府,而且一直延续到八十回都没有再离开。她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二十回,第二十二回离去;第二次出现是在第三十一回,第三十六回末尾离去;但第三十七回她很快又来了,参与诗社的活动。那么,她又是什么时候离去的呢?书里没有明文交代,从第四十三回到第四十八回的故事看,没有了她的踪影,她应该是在第四十二回那些故事发生后离去,到第四十九回四度出现。她在第四十九回说“是真名士自风流”,到第六十三回又说“惟大英雄能本色”,构成一副很好的对子,如果加个横批,那么第五回关于她的判词里的“霁月光风”颇为贴切。

芦雪广,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作“芦雪庭”,《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版作“芦雪庵”,都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这里的“广”不是一个简化字。我们现在使用的简化字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才在中国大陆推行的。简化字的推行对于扫除文盲,以及儿童、少年学习汉语都有一定好处。简化字方案里有的繁体字的简化是成功的。比如身体、体育的“体”,繁体字写作“体”,有二十二笔之多,写起来费力费时,而简化的“体”只需七笔,字形上又含“人之本”的寓意,并且也不会引起歧义。但是有的简化字也派生出了问题。像“里”、“里”(又可以写成“”),本来是简化前都有的、表达不同意思的字,“里”是“一里路二里路”的“里”,“里()”则是“里( )外”的“里( )”,把“里( )”全合并到“里”以后,就形成了混乱——有的大陆人士印名片,地址是三里河,这个三里河的“里”就应该是“里”,但却将其繁印为“叁里河”,令接到名片的人士啼笑皆非。而将繁体字的“广”简化为“广”,应该说完全是个败笔。一位台湾同胞在黄河之滨跟我说:“广”这个字很传神,下面的“黄”字提醒我们黄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黄河黄土养活了我们黄皮肤的中国人,而我们中国地大物博,所以有“广”字,现在你去掉了“黄”字,岂不是弃掉了我们中华民族的“黄魂”?!他的意见十分尖锐,我却觉得值得参考。那么,《红楼梦》第五十回回目里写到的“广”字,大家应该知道,绝非简化的“广”字,曹雪芹那个时代哪有这样的简化字呢?在原有的汉字系统里,本来就有“广”这个字,读音为“掩”,意思是傍山建造的房屋。实际上曹雪芹在第四十九回里交代得很清楚:“原来这芦雪广盖在傍山临水河滩之上,一带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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