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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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凤凰的轮廓也看不清了,那是璇提醒自己曾经拥有过那么多的唯一证明。
再后来,信也没有了。少年的病已经痊愈,能像个正常的孩子一样度过他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了,一个健康的孩子对母亲的威胁是不起作用的,“别辱没了你高贵的身份。”她这样告诫自己的儿子。第五百个冬天也要过去了,这个冬天格外的寒冷,当她觉得自己即将被冻死的时候,她收到了少年的最后一封信,信的内容只有一句话:
“宣氏一族惨遭玉家灭门,无一人幸存。还请节哀。”
原来保佑瑞雪丰年的神祗已经不在了,怪不得这场雪一直不肯停。那个清泉般的少女也已经不在了啊,而那个善良的少年又是以怎样的心情写下这封信的呢?他的亲人在折磨着他,可怜的孩子。璇很想这么说,然后摸摸他的头,希望他不要伤心。她把手抬起来了,然后倏地又垂了下去,她好像听见了清泉般的声音在歌唱,我就要看见你们了吗,她想。
后来,人们告诉那个少年,她死的时候脸上带着微笑,他却哭了。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一)春声碎 (一)春声碎 春已归来,看美人头上,袅袅春幡。无端风雨,未肯收尽馀寒。年时燕子,料今宵梦到西园。浑未辨、黄柑荐酒,更传青韭堆盘。却笑东风,从此便熏梅染柳,更传些闲。闲时又来镜里,转变朱颜。清愁不断,问何人会解连环。生怕见花开花落,朝来塞雁先还。
凭栏远眺,是辽阔无边的云海。承灏站在他的寝宫诗语轩的楼顶,俯瞰着无边无际的海,感叹着云层下面的那些瑰丽的人生,是多么的勇敢。那些追逐,那些梦想,那些拼尽全力在编织着的梦幻,是多么的叫人羡慕。有大雁成群飞过,发出清脆的声音。寒来暑往,雁是没有家园的族群,为了生存不停的迁徙,无法停止。他的窗前是满园已过百年的白梅树,春天已经近了,从前树枝上挂满了的雪花变成了水珠,有节奏的滴下来,破碎。他自嘲的笑了笑,这想法太伤感了,一点也不像平日里的自己。已经十年了,当年面色苍白的少年已经成熟,他舍弃了杀戮、纷争,以及永无休止的勾心斗角。“仇恨不能让我们变得强大,真正的力量来自于爱。”当十五岁的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母亲淡然的笑了笑,“孩子,你不明白,我们所在的世界是不一样的。当我们变得强大的时候,我会让你试试看的。”
那时的承诺,居然真的一语成谶。玉家真的变成了最强大、最富有的家族,当已经没有人可以和玉家分庭抗礼之后,母亲果然不再发起战争,而是把大部分的家业都交给了承灏。虽然他能做得还很有限,但他所尝试的是他所有的祖先都不曾做过的事。至少他让他的人民不再生活在刀光剑影里,种庄稼,做买卖,安居乐业,他深受百姓的爱戴。而其他群族似乎也受到了感染,从此天下太平,百姓丰衣足食。但是谁都不曾察觉,这一切都是经过了如此粉饰的太平。承灏的母亲在他的身后静静的看着他,笑容依旧淡定。
不管愿意不愿意,承灏已经变成了人们最津津乐道的话题。他学识渊博,武艺超群,样貌绝尘,待人有礼。永远一身白衣似雪,就好像玉石雕刻出来的一样完美。谁家的女儿到了该出嫁的年纪,长辈们总是不无感慨地说道:“不知道玉少爷那样的人会中意什么样的女子呢。”就连一向城府极深的玉夫人玉霜华也丝毫不吝惜在外人面前夸奖自己的儿子:“天下间,怕是没有哪个女子能配得上我的灏儿呢……”的确,他的眼睛就好像能把人看透一样,温柔且深邃,就连最泼辣的姑娘见了承灏也是一付羞答答的模样。
不过,事情总会有例外,有一个女人就偏偏不买他的帐,而且要命的是她还泼辣的紧呢,她的名字叫做慕容小仙。她本来的姓是凤,因为当年凤家内乱而分成了三支,慕容、纳兰和东方。后来东方和慕容先后被平,被贬为奴,承灏第一次看见小仙的时候,两个人都只有十二岁。女孩脏脏的小脸伤透出的倔强那样的似曾相识,更重要的是,他听到别人在叫她:“九儿,怎么还愣着呢,快去干活……”他把她买了回来,给她锦衣玉食的生活,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也许是从小就看惯了反而没觉得承灏的与众不同,两个人就像兄弟般的一起成长,她做菜的本事是天下第一,为人最讲兄弟义气,加上那股泼辣劲,俨然一个小管家的架势。玉夫人也愿意有这样一个人照顾着承灏的饮食起居,所以有这样的优待,小仙逐渐成为了玉家的第三号人物,仆人家丁们也只敢私底下悄悄议论有关小仙的种种传奇,在她面前却永远只是轻声敛气的,丝毫不敢放肆。这会儿,永远闲不住的小辣椒又在耳边聒噪开来了;
“玉承灏,你又仗着你们家人人都懂医术跑到这儿来吹风,吹了大半天也不知道冷,知不知道冬天还没过去呢。”
承灏才回过神来,果然已是夕阳西下的时分,一回头就迎上小仙要杀人的眼神,一想到接下来可能演变出的“悲剧”,马上转移话题,笑着调侃道:“小仙,我刚刚有了一点今年春天播种的思路,你就把它们都赶走了,我要是想偷得浮生半日闲可真是不容易啊。”
小仙也笑了起来,一面解下了自己的大貂鼠风领围在了在承灏的脖子上,一面道:“你要怨也怨不着我,今天我做了好菜,夫人说影家少爷和小姐来了,这会正在陪夫人说话,夫人说是一会让他俩过来和你一块吃饭呢。”
“是吗?”承灏喜出望外,“暗夜来了吗?之前怎么也没说一声,我大半年没见着他了,我去接他。”说着就要起身,却被小仙拦了下来,承灏不解,问道:“怎么了?干吗挡着我?”小仙的笑意更浓了,道:“你快点去收拾一下吧,我的大少爷。要是我猜得不错的话,今天的重点不是影少爷,而是影小姐,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这点事都看不明白啊。”
承灏有些意外,食指对着小仙的眉心推了一下,笑道:“你怎么竟对别人的事这么先知啊,都快二十岁的老姑娘了,一点也不着急自己的终身大事,看你将来怎么办?”小仙当然不甘示弱,道:“你管我呢,要操心也还轮不到你大少爷操心,夫人都没问我呢,好像天下就你一个救世主似的。”说着又用了个剔红栀子花纹盘托了些衣物给承灏,道:“我可没功夫和你闹,俗话说得好,进得门来都是客,怎么着也不能失了礼数吧,快点去把这些换了,说话他们就要来了。”
拗不过小仙,承灏只好去内室梳洗更衣,换了一件月牙白的大毛灰鼠里子毛皮箭袖,同样月牙白的丝带束起长发,腰上系着浅玉色的腰带,上面挂着一块翠绿色的玉佩,坠着长长的白色流苏,更显得玉树临风,卓尔不群。正要往出走,就听见了暗夜爽朗的笑声:
“饿死了饿死了,还没进门就闻见香味了,小仙姐的手艺又精进了不少啊。”
承灏听到这个声音,心中高兴得不得了,赶忙出去迎接,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个巨大的雪球迎面飞来,慌忙闪开,雪球擦着承灏的耳朵呼啸而过,就看见暗夜一脸的失望表情:“唉,又失败了,每次看见你那张男人心动女人心跳的脸我就不爽,想让你出出丑居然从小到大一次也没得手过……”
暗夜虽然这么说,但是谁都知道,其实他和承灏,以及羽家的寒辉、臻家的岚轩一起被世人并称为“四少”,比起承灏,虽少了一份儒雅,却多了一分野性,打理祖上留下来的基业是丝毫不输给承灏呢。但他的方式似乎又有不同,就好像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玩在一起似的,一点没当作是正事。当年暗夜的父母因为族中内乱而早早离世,只留下他和妹妹洛神相依为命,流落异乡。多亏了玉家的掌族夫人玉霜华所救,带回玉家,对他二人视如己出,兄妹俩自幼和承灏一起读书习武,感情如同亲生的兄弟姊妹一样好。之后暗夜又在玉家的鼎力帮助下得以重新执掌影族大权,而之前的影族也因为连年战乱而经历了好长一段时间的低谷期。即使是这样,他带领着他的家族居然成为了仅次于玉家和羽家的第三大家族,不禁让所有的人都为之侧目,也成就了一段新的传奇故事。此时他穿了一件墨青色的劲装,八宝掐丝方巾将长发高高的束起,更显得丰神俊朗,全然看不出旅途的劳累,一见面就和承灏展开了口水战。
正说着,却哪知刚才的雪球其实早被承灏接住藏在身后,这会趁他不备一个反手,以迅雷之势又砸了回来,暗夜一惊,差点闪避不及。雪球碎在脚边,承灏在一旁拱手笑道:“彼此彼此,你还不是一样,我也没得手啊。”
两个人大笑,拥抱,感情还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暗夜兴奋的说:“这么久没见了,说不想你是假的,说想你还真有点难为情啊。”承灏眉头一皱:“你什么时候变得像个大姑娘,扭扭捏捏的,真够恶心的。”两人继续拳打脚踢,步入中厅的时候,小仙已经在等他们了。
桌上菜肴已经摆满了一桌,尽是小仙的拿手好菜,一碗荪角四宝汤;又是一碗暗夜最爱的清蒸八宝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还有清汤燕菜、火把鱼翅、杏仁豆腐、脯雪黄鱼、韭黄鸭羹;并一大碗热腾腾碧荧荧蒸的绿畦香稻粳米饭。
暗夜高兴的得意忘形,一边说着“还是小仙姐最疼我啊”一边用筷子夹起一块鸭子肉往嘴里送,却听见一个冷冷的声音道:“我下了毒了,你小心点啊。”暗夜顿时停下动作,笑着说:“小仙姐,这种玩笑是不能乱开的。”小仙对他怒目而视:“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你比我们家少爷年纪还大,以后不要人前人后的叫我小仙姐。”暗夜作了个鬼脸,将鸭子肉送进嘴里,然后毕恭毕敬地说道:“遵命,小仙姐。”小仙顿时气结。
在暗夜正要伸手去夹第二块的时候,承灏却把他拉了回来。
“洛神不是也来了吗?人呢?你就知道吃啊。”
“哦,她啊,霜姨拉着她不让走,所以我就先来喽,看来她得晚上一会儿了。”
“那不难,我们等等就是了。不过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之前连个信使也没派来一个。你老实说,你们这次来到底有什么目的?”
暗夜不禁偷笑,用手中乌木镶银的筷子指向窗外,承灏顺势看去,只见……
……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
(二)一剪梅 (二)一剪梅 雪里已知春信至,寒梅点缀琼枝腻,香脸半开娇旖旎,当庭际,玉人浴出新妆洗。
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玲珑地。共赏金尊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次日清晨,朝阳,微风,是初春里难得的好天气。一整夜的休息,已经让洛神充分恢复了精神。她打开窗子,深深的呼吸着夹杂了白梅香的清新空气,竟是格外的怀念与亲切。几步之遥就是承灏所在的诗语轩了,想到自己又可以在离他这么近的地方看着他,竟然连心情都变得不一样了。耀眼的阳光映得洛神的皮肤格外白皙,不涂胭脂也透着明艳的粉红色。明眸皓齿、朱口黛眉,她的美是世人所目睹、惊艳、无可非议的,而她的人也像水做的一般柔弱且美好,因而人们给她起了个雅号,称她为“出水之神”,的确是再恰当不过。自她满十五岁以来,上门求亲的世家子弟几乎踏破了影家的门槛,百般献媚、奉承有加的也有,晓知以理、动之以情的也有,威逼利诱、以武力相要挟的人也大有人在,而她自己却从未松过口,没点过半次头。因为她明白,她爱着一个人,很深很深。连她的哥哥也不明白为什么,她也不想和谁提起这件事,因为这是只属于他和她的回忆。
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只有五岁。漂亮的阿姨把她和哥哥接到了一个处处都飘散着白梅花香味的好地方,那是她有记忆以来见过的最美的地方。哥哥开始每天早出晚归,她害怕极了,无论身边的姐姐和婆婆们怎么逗她开心,她都是一句话也不肯说。看着哥哥的眼神渐渐不再沉重,她也觉得好奇。于是有一天,她偷偷地跟在哥哥身后,想看一看究竟是什么让哥哥的脸上开始有了笑容。那时的白梅林对她来说就好像整个世界那么大,哥哥跟丢了,手里的布娃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她迷路了。她不停的找啊找,天好像快黑了,她好冷、好累、也好困,终于,在不知道多久以后,瑟缩在白梅树下的她沉沉的睡着了。似乎是很安稳的一觉,她拉了拉身上的被子,还想再睡一会儿。等等,自己不是在梅花树下吗?哪里来的被子?她突然惊醒,然后就在这样的措手不及间看到了他,一个面无血色却笑容温和的少年。只穿着家常的衣服,不住地咳嗽。而自己身上盖的正是一件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