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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始终不聪明-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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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他也在以为唐唐会飞到他身边。

他们对彼此感情的信心,终于被时间偷换成了无疾而终。

从那时候起唐唐就恨上QQ了,就连去动物园都不带看企鹅一眼的。

有时候我都会有些疑惑,唐唐对男友候选人的挑剔究竟是真的全部出于理智,还是因为仍然孜孜不倦地恨着某只企鹅。

“你行不行啊?剥俩就掉了俩。咱这儿一共才四个。你不是故意把好吃的让给肮脏的企鹅君的吧?”此刻,唐唐一边噼里啪啦地趴在床上玩着切瓜游戏,一边惦记着我剥了许久都没让她吃到嘴的枇杷。

我已经满手枇杷汁,又开始马不停蹄地剥第三个:“你别动就掉不了。我这姿势难度多大啊。”

“来来,我来我来。”唐唐趴着蠕动到我身边来,接过我手上的枇杷,“看你今天这状态,四个都得坠毁。我剥,你专心给我讲讲你的离奇艳遇。”

“什么事一到你嘴里都变成狗血肥皂剧了,我们就是吃了个饭……”

“第二次见面就吃饭,还不算艳遇啊?就当吃饭不算,那一个离婚男人向一个陌生姑娘诉说自己上一段婚姻经历,这总算了吧?”

我的头顿时大了:“什么也没说,就是吃个饭。”

“那他约你吃饭意图多明显啊,不谈旧事,就求发展!”唐唐顿时精神一振,像被人按了开关一样弹了起来坐直,还好手上的枇杷没掉,已经剥掉皮,被她一口吃了半个。

“我们吃饭那是意外。意外知道不?”

跟他一起吃饭的确是个小意外。

今天傍晚在店外听黎靖说云清是他前妻,我顿时找不到合适的措辞。我看着杵在一旁的黎靖,他也看着我。一瞬间,江北机场的尴尬情景又回来了:大眼瞪小眼,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将话题继续下去。走也不是,傻站着也不是。

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追出店外这个动作有多奇怪——就为了关心一个陌生人的情绪,我这样不假思索地追出来,似乎有点不合常理。于是我只好胡乱挥了挥手,找个借口解释我走出店门的行为:“那,我去吃饭了。”

       

“再见。”他纯礼貌性地笑了笑,站在原地等着我先走,大约是风度使然。

我转过头往回走,还没走两步就听见他在身后问:“你不是去吃饭吗?”

“噢,想起来忘带手机了。”我只好再次站住脚,让这尴尬的一幕又延长了几秒。

回到店里坐着,还得对着小章那双闪耀着“求真相”三个大字的眼睛,还不如干脆真去吃饭。我拿了包,简单地跟小章说了声就先出门去找唐唐吃晚饭了。

“等等,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不是我今天加班出不来,你就不会跟他吃饭?这你们俩初次约会还是我造成的?”唐唐迅速精准地打断了我。

“真不是约会,我一过马路到了茶餐厅就看见他坐在里面。我猜他该怀疑我是不是在跟踪他了。”

“看见就看见呗,你去跟人家坐一张桌了还不算约会?”

“问题是他也看到我了。”我叹了口气。

“淡定吧你。说不定他也在想:你是不是该怀疑他故意在那儿等你呢。”唐唐伸出手来从我面前抽出一张抽纸擦手,翻了个身把枕头压在背后。

“所以才尴尬。”

唐唐指了指面前盘子里那个已经被剥得精光的枇杷:“吃吧。别管谁剥的皮,能吃就行。缘分这东西,管他尴尬不尴尬呢,有就行了。”

我疑惑地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那颗枇杷,非常真诚地表达了我此刻的想法:“你的人生哲学有哪一条跟吃的没关系?”

“噢,吃当然是人生最根本的哲学!唉,你们这些文艺青年不懂的。”她从床上爬起来去刷牙,还不忘将手上的纸揉成一团,狠狠地塞进企鹅垃圾桶嘴里。

唐唐忘了将盖子放下来,企鹅就那样滑稽地张着嘴默默站立在床边。我看着它,它看着我,我心情复杂地吃着水果,它满腹垃圾地保持沉默。

如果算上餐厅那次,黎靖和我迄今为止已经有过三次偶遇。如果说我们离得这么近必定常会有交集,那为什么之前从未遇见过?仿佛是重庆那一场大雾偷偷变换了我们身边一些微妙的细节,当浓雾消失后,世界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却总有些东西已经不再相同。我们不曾觉察,但它们早已不同。

两年前我在重庆清晨的浓雾中离开第一个黎靖,两年后我在重庆的另一场浓雾中遇见另一个黎靖。有那么一刹那我甚至怀疑:前者或许从来不曾存在于雾散去后的这个世界,这两年的时光我都被锁在雾的幻觉里,从来不曾真正苏醒。

而此刻身边的一切——这张床,这间房,这盏灯,这个张着大嘴的企鹅垃圾桶,唐唐,书店以及书店里的一切,当下我生活中的全部人事物都是真实的。它们证明我置身于完全真实的世界里,只是将眼见的所有巧合加入了宿命的色彩。

当你没有回忆,没有过去,眼前的世界即是真实的世界;反之,你看到的就只是自己感受中的世界,自己内心回忆和遗憾所创造的世界。过往的经历就像一张网,随着时间流逝不断地过滤我们的感官,直到为每一种感觉找到真实的承载。

是我一直没走出重庆的雾,即使在浓雾散去后看到那绚烂温暖的薄暮时分,也不曾忘记曾经在雾中消逝的一切。

如果不是我耿耿于怀,巧合便只是巧合而已。

黎靖,仅仅是巧合中的一个陌生人。

十一点,隔壁房间的唐唐早已睡着了。我坐在床上抱着笔记本看美剧,手机忽然响起短信提示音。

发来信息的竟然是黎靖:“刚刚看了你今天提起的《和莎莫的500天》,很不错。”

        

我都快忘了晚餐时到底跟他聊过些什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我记得自己当时在努力摆脱我们之间那层挥之不去的尴尬感。那些可有可无的话题无非关于食物、生活琐事或者爱好。在这一点上我们很相似,都没有什么新鲜的爱好,不用工作时抱着电脑就能在家宅一天。

此时,电脑屏幕上金发女飞贼正兴奋地尖叫着跳下摩天大楼。眼看她倒挂着停在某一扇玻璃窗外,我按下暂停给黎靖回短信:“男主角长得很不错。”

短信提示音再次响起时,漂亮小女贼已经轻巧地绕过振动感应警报器,在玻璃上切出一个圆孔,钻进了大楼。

他发回的问句很简单:“你还没睡?”

这不废话吗?如果我睡了,梦游着给他回信息呢?又是一个让人不知道怎么回答的开头,他的确很不擅长主动找人聊天。换一个角度想,或许这正是他一贯的方式:将主动权交给对方,如果我不想聊下去,可以告诉他就要睡了;如果我乐意继续聊,可以回答他还没有。

我回的是:“还没有。你呢?”噢,我也问了一句废话。

信息发出去后我才意识到:自己似乎也想知道他究竟是随便问问,还是想继续聊下去。

那边很快回信了:“我大概一小时后睡吧。你在看电影?”

“没有,看肥皂剧呢。”

我们这一来一回没营养的聊天,甚至有点像多年的夫妻没话找话。

片刻,收到他的下一条:“那早点休息吧,现在不早了。”

“好吧,我去睡了,晚安。”

“晚安,下回聊。”他依旧回得很快。

下回聊?“下回”这种语焉不详的字眼看似某种约定,又像纯属礼貌。十几秒钟后,手机屏幕暗了下去,外壳上还留有我手指捏过的温度。如果黎靖对我并无好感,交换电话纯属礼貌,他不会几小时后就发短信来;如果他对我有好感,便不会像现在这样聊得不咸不淡。该不会是他认为我对他有好感吧?

我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不抗拒跟他打交道。

照理说,任何一个跟前男友有半毛钱关系的人类都会被我踢出生活圈子之外——不光是人类,连动物也不例外。而黎靖,我原以为他会像面讨厌的哈哈镜照出我荒诞得变了形的回忆,生活在当下仍然能看见过去不真实的倒影;而事实上当他站在我面前,我几乎难以再记起过去曾经认识过另一个叫做黎靖的人。

像同一个文件夹里新的同名文件替换了旧的,同一段人生里新的面孔覆盖了往事。

往事一直跟在我身后,而黎靖的存在似乎可以将它们遮挡片刻。

我躺在床上翻了个身,把手机推到一边。

第二天一早,我刚进店门就见到了那个摆在我和往事之间的“暂时遮挡物”——黎靖。

他怎么又来了?找我?买书?……还是等他前妻?

可惜今天云清不会来了,签售只有一天。

“我来喝咖啡。昨天你说这里咖啡比对面的好喝。”他坐在木桌前朝我笑笑,整洁的衬衫衣领有熨过的痕迹。

昨夜就已经出差回来的店长李姐今天又像往常一样来了个大早,收拾干净摆好了新鲜的花,还亲自给第一位客人煮了咖啡。小章在李姐旁边忙碌,简单的吧台后飘出松饼的香气。

原来昨天我跟他提过这么多有暗示之嫌的信息。

“你不用赶着上班?”我问。

“上午没课。”他又笑笑。

“老师?你教什么?”

他指了指手边的一本弗罗斯特诗集。我认出那不是店里的书。

        

“西方文学?”

“差不多吧。昨天来的时候看到你在看斯卡尔梅达,是原文版?”他居然留意到了我昨天早上在收银台后翻的那本《邮差》。他还真是撞到了我最装学问的时刻——要不是昨天比较忙只能偶尔翻几页书,我没事干时肯定在抱着电脑玩游戏。

“这都被你发现了。”我也笑笑,提起手上的壶帮他续杯。

他喝的是简单的美式,苦得跟中药似的。这个像雾一样柔和却冷清的男人无论何时都不会让你升温,只是安静舒服地停在那里。

“你们这里还可以续杯?”他问。

“意式都不能,越南咖啡和美式可以。”

“谢谢,看来以后可以常来了。”他点点头不再说话,继续翻他的诗集。

我开始逐层检查书架,将摆乱了位置的书归位。

吧台上的大果盘里摆满了李姐带回来的樱桃,店里只有黎靖一个客人,小章装了一碟送过去请黎靖吃。他在木桌前,我们在吧台边,吃着同一棵树上摘下来的樱桃。店里响着Nat King Cole低沉饱满的嗓音,木窗框上的水仙打起了花苞,看起来不再那么像一颗颗大蒜。这安静的暮春早晨如同一杯微甜的淡蜂蜜水,平缓地流经唇齿之间,一丝丝渗入感官。

三五首歌的时间过去,店里如往常每一个上午一样安静,连推门声也听不见。我在最里面的书架边清理一部分需要退货的书,忽然听到李姐和刚进店的某个人熟络的聊天声,夹杂在背景音乐声里,像是爵士鼓忽然加快节奏跳脱了小号缓慢悠长的旋律。

看来也许来了朋友或熟识的客人。

待我将书打包好,过去吧台准备给物流公司打电话时,李姐笑着看看我,转头问跟她聊天的人:“你说的是她?”

我?正跟李姐说话的是个年轻男人,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几岁,发型打理得像中国版的休?杰克曼。他似乎有点眼熟,但我确定自己不认识。细看之下,发现他紧窄的一粒扣西装外套下是一件灰色T恤,胸前的油漆桶图案上有两行字:Frankie Morello——噢,这人连件T恤都是意大利货。而且,舍得买Frankie Morello的肯定不会是暴发户,尤其是当他还背着个经典款式的邮差包的时候。

“嘿,你好。”那人朝我伸出手。

我不明状况地也把手伸了过去:“你好。”

“这是施杰,云清的新书是他们公司做的。”李姐给我介绍。

云清的新书?等等,我好像想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他——昨天云清的签售会之前,小章推说自己是日本人,将那位国际友人让给我接待之后,似乎就是他在边上笑。

“你们一定在说我昨天跟一个懂中文的老外说了半天西班牙文。”我想想,也觉得昨天的状况挺好笑的。

李姐笑道:“他想挖我的员工给他兼职呢。”

施杰递了张名片给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业余给我们翻译几本外版书?”

我接过名片一看头衔:副总裁。李姐刚才并未介绍他的职位,我还以为是发行或者编辑之类的,没想到是个这么年轻的副总裁。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我对这类刻意将自己打扮成“高成本艺术青年”的男性存有偏见,只觉得眼前这个兼职机会比他本人有吸引力得多。

我笑笑:“领导允许,我就没问题。”

“领导绝对批准,只要不把我的人拐去给你坐办公室。”李姐端出一杯红茶给施杰,“今天松饼不错,让小章给你来点儿。”

“每次来你这儿都蹭吃蹭喝多不好意思。”施杰跟李姐看起来绝对是老熟人。我在这里工作了两年,以前却都从没见过他。

      

小章将装着松饼的白瓷碟推到他面前:“哥你就别不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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