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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地铁遇到贼-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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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要翻我老底了吗?”他挤眉弄眼地朝我放电,“听你的口吻倒是有那么一段咯!”
  “当然!”我抬头挺胸,“我……我安可念书时也是一派清纯的玉女。哪想到现在,与贼共舞!”
  “哟!”他眼睛一亮,“学校里美好的初恋?对那可怜的男生一定造成了不朽的心灵创伤吧!”
  对着他那贼兮兮的模样,我忍无可忍,跳起身正准备狠狠踢他,眼光无意地一扫,定格,然后呆滞了。
  “怎么了?”已经做好防护动作的他,见我忽然愣了,也疑惑地顺着我的目光看去。
  我们同时看着候车室那头,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高大,但消瘦了些。依旧喜欢宝蓝的颜色,只是以前是球鞋,现在成了领带。右边的眉毛在惊讶时无意地挑起,呈现出一种古怪的孩子气。就是现在他的样子,也是三年前在大学初遇他的样子。
  右边的眉毛高高地挑起,对着骑车忽然摔倒在他面前的女孩,关切地伸出手,“你没事吧!”
  然后,就那么遇上了。
  我忽然很想哭,四肢麻痹失去了气力。
  隔着我现在的恋人,我的初恋站在那一头,看着我,看着我的他。挑起的眉毛久久,才渐渐松下,他转身消失了。
  我那时只呢喃了一句话,“啊峰,啊峰……”

  二十三

  二十三
  大学时,以为自己将是永远清纯的少女。即使有一天皱纹爬上了眉梢,肌肉随着地心引力而堕落,我也会保持一颗灿烂的心。后来才知道,那也许是我最后的天真。
  当我义无返顾,哼着欢快的歌谣骑着自行车驰骋在校园,那时明媚如花的幻想,蠢蠢萌动的浪漫主义,自以为人生是那么地写意,即使跌倒了,也能滚入青涩王子的怀抱里。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一直沉浸在那样美妙的虚幻里。因为我真的经历了。那双我梦想中的宝蓝色球鞋,轻轻扶起了我。看着我膝盖上微微的擦伤,心疼地皱眉。
  那是一场梦,我以为,吻醒我的王子已经到来。
  “什么?”寝室里的朋友尖叫此起彼伏,“你骑车跌倒了,还撞上了啊峰!”
  “有没有搞错啊!真的是那个学生会的啊峰?一米八,长得象金城武?”
  “是我!”我甜甜地笑,“看照片时候不觉得,他真的好高,遮了我头顶一大片阳光呢!”
  “是你小子的春光来了吧!”她们不怀好意地挤眉弄眼,“扶你一把也就算了,还亲自送你去校医院!你没有趁机强要别人的电话号码吧!”
  “不是啊,”我露出高露洁似的微笑,“我哪里敢!是他问我要了手机号码呢!没有纸,就记在了手心里。”
  “啊啊啊啊啊!”她们于是一脸的默哀,“为何每一个道明寺,都被衫菜拐走了!”
  我嬉笑着欣赏她们世界末日般的表情,手指轻轻抚上膝盖上的伤口。心中有无数欢乐的气泡炸开,撑满了我的眉眼,四肢,全是幸福的味道。
  ……
  “安可……你怎么啦?”我听见有人在唤我,渐渐回过神来。
  那厢的西装男子走远了,原来只有我一个人,陷入了甜蜜而不安的回忆里。
  “呵呵,学习偶像剧女生,偶尔发发呆,你不觉得很可爱?”我向着身边惊疑不定的他笑笑。
  “可爱倒不觉得,可怕倒有一点。”他依旧疑惑地看着我,上下左右探照灯似的打量,“据我多年的情海经验,你这种突发性痴呆症,一般常见于见到杀父仇人,或者,初恋情人……”
  我心中一惊,连忙转移话题,“你小子真拽啊!还情海经验!说,都经历过些什么啊!”
  他马上作出幅心中有鬼的摸样,双手捧在胸口,眯着眼宛如鹌鹑,“哪里哪里,在遇见你以后我发现之前的经历都不是爱!”
  “好烂俗!”我捶他,不禁笑了出来。
  “哪里烂俗了!”他捉住我的手,“我说的,是实话。”
  ……
  那天回到家,我倦得倒头就睡。
  似是开启的记忆火车无法说停就停,懵懂的青春情怀在梦中哀悼着自己消逝的容颜。我又梦见了他,梦见了我和他。
  我和啊缝的交往如童话一般。
  那时候的安可已经是我最好的朋友,她住在我的隔壁,常常向我灌输着好看男人的种种可怕和不可信。
  我听之任之,众星捧月的安可永远无法理解我的情怀。那些卑微的惆怅的单恋岁月,看着校刊里他的照片,细心裁下,压在日记里。看着他在篮球场飞跃,手中的矿泉水瓶握得几近变形,都没有勇气递上去。
  “你那是飞蛾扑火!”安可说,“他可是全校的王子!就因为你骑车撞了他,他就爱上你了?你真以为自己是衫菜?”
  “就算飞蛾扑火也没有关系,起码生命中有过那样的火光,我已经知足!”我淡淡笑着。
  电话铃响。我接起,小心翼翼搁在耳边。“喂,……啊,……好。十分钟后见……”
  ……
  我从梦里惊醒,手机在茶几上唱着欢快的舞曲。我接起,一边揉着倦意的双眼。
  “林然,一小时后美美百货见!今天星期六别说你没空啊!本姑娘好心,请你吃寿司!”
  我当然不会拒绝,今天的我,不想孤独一人。

  二十四

  二十四
  安可手持信用卡,在美美百货中左杀右砍所向披糜。
  我呆呆地看着,这个物质女人似乎功力又涨,真的不是一般男人养得起的了。
  她拆开一瓶新买的迪奥香水,在寿司店的空气里随意挥洒着,香得我连连喷嚏。
  “营造一个完美香熏的就餐环境,”她百媚一笑,‘但总觉得这么撒着,也没有电影里那么浪漫啊!”
  “你撒习惯了,自然不浪漫啦!”我白她一眼,“不如送给我啊,我能珍惜地撒上一年,绝对浪漫地不得了!”
  “好啊,”她盖上盖子,“拿去啊!”
  “我开玩笑啦!”
  她大方地一挥手,“还和我计较什么!再说了,我的梳妆柜也塞不下了!”
  我不再犹豫,大方地塞进包里。
  然后开始上菜。安可拨弄着生鱼片,“你啊一直都喜欢吃寿司,改天换个口味,我发现西班牙菜很不错呢!”
  “我习惯了啊!日本菜的味道,就象我生命的味道一样。”
  “少给我装哲学!”安可扬扬筷子,“你以前还喜欢说,寿司的味道是你爱情的味道,弄得自己很尼采,呵呵……”
  安可笑得欢,我却冷凝了嘴角。
  “安可……”
  “啊?”她停住往嘴里送菜的举动,看着我。
  “我啊,昨天,在地铁遇见了啊峰。”
  只一句,冻结了气氛。
  “他?你遇见他了?”安可惊诧道,“城市那么大,怎么又偏偏……”
  “是啊。”我勉强笑笑,“只能说我们真有孽缘啊!”
  “你们……说什么了?”安可看着我,似在从我的表情上寻找蛛丝马迹。
  “什么都没有说,他看见我,还有小偷,他转身就走了!”我黯然,失落的样子。
  “本来就没什么好说的!”安可叹气,伸过手来握住我,“听我的,别为了他动摇。我早说过的,好看的男人不可信!”
  我点点头,安可的手掌湿湿的,很温暖。
  “恩?”我忽然想到了,抬头又问她,“那小偷不也是好看的男人吗?”
  “哦,”她迟疑一下,然后没心没肺地裂嘴大笑,“但是好看到一定的境界,就算不可信也不能轻易放手吗!哈哈,这才是女人,食色性也!”
  “滚!”我撒开她的手,“不要污染纯洁的我!”
  回到家,晚饭是吃不完打包的寿司。遥想当年吃我的请客还洋洋得意地通通打包的安可,今天居然阔绰地多点了好几个菜色让我打包。物是人非,已难追回的岁月。
  晶莹的米饭上滚动了圆润饱满的鱼卵,三文鱼上大理石般优雅的花纹,我凝视着艺术品般的食物,回过神时已泪流满面。
  我真的喜欢吃寿司。那是从大学开始的习惯,从一个酸甜微辣的吻开始。
  记忆里,爱情是寿司的味道。
  我和啊峰冒着细雨在校门外,俗称黑暗料理界的小摊子上买寿司做夜宵。
  那是我和他交往的第3个月。他很忙,但还是常常来看我。虽然总是忍受着安可带刺的目光,他还是一次次地出现在女生楼的楼下,等待我出现,赞一句,“今天好漂亮!”
  细蜜的雨大了些,我们提着寿司盒子,没有带伞,狼狈的浪漫。
  天色混沉,夜里九点的景象。他拉着我跑进一间自习教室,他说下着雨,不如在教室里吃了算了!
  我们找了几间教室,自觉地避开有人的房间。直到走到最后一间,只有一个架着眼镜的男生,低头看着一本马列的厚书。
  他抬头看了我们一眼,眼镜反射出书呆子特有的,智慧而呆滞的光。
  我忍不住笑了笑,拉起啊峰的手准备上二楼找找。而啊峰却不动声色,他拉着我硬是坐了下来。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在我嘴唇上轻轻一吻。
  昏厥的感觉,甜蜜的触碰感。我连忙闭起眼睛,不可思议,身子喜悦地颤抖着,如开在夜里的花朵。
  书呆子愣住了。似乎不太能理解这种马克思没有教导他的东西。热情而缠绵的戏码在他的眼前上映着。他终于忍不住尴尬,拿起书,走了出去。
  “呵呵,还帮我们带上了门。也不完全是个书呆子啊!”啊峰离开我的唇,轻笑。
  “你,混蛋!”我又惊又羞,挥拳打他。
  他嬉笑着躲开,“这样不是很好,你看,就我和你了!”
  我和你,暧昧的词语,我红了脸。
  原来美妙的三个字,不止是我爱你。
  “我们开吃吧!”他打开盒子。
  ……吃着吃着,嘴里满是芥末的微辣,和寿司酸甜的味道。
  他忽然说,“要不要再来一次?”
  ……
  我今天的晚饭也是寿司,但没有甜蜜的感觉。
  “还说是高级料理店呢!芥末放那么多!”我埋怨着。一次次抹去划落的眼泪。

  二十五

  二十五
  那晚的梦,依旧有关爱情。
  梦境似乎是缓解压力的一大途径。我克制不住,我的身体一次次向往着我失去的爱情。在梦的世界里徘徊,在他歉意的脸旁前沉沦。
  “为什么!”没有雨的日子,我们站在阳光下分手。
  “对不起,林然,你很好!是我不对。”他歉意地说。
  阳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开,长长的两道,剪刀一般割裂着我。
  无法挽回的局面,我痛哭,“我只想知道理由,这近两年的时间,我以为我们一直很开心!没几天就毕业了不是吗,我以为我们可以一起毕业!……”
  “就是因为快毕业了,我才不能再自己骗自己。”他喃喃道。
  “林然,我们不应该开始。是我错。但,对不起。”
  太伤人了,我们不应该开始。在我的眼泪流干前,他已经转身离开了。
  原来我真的不是衫菜,原来我真的只是长明灯前的一只小小蛾子。
  这次,粉身碎骨。
  但是,决不会有第二次了。
  为了忘记一个男人曾经的爱,我牢牢记住他给我的痛。
  醒来以后,释怀了好多。简单梳理下,我赶着去上班。其实,是赶着去地铁。
  我想他了,在经过几天的迷乱之后,越发想念身边能够把握的人。我笑着,拿起迪奥的香水在耳后跟轻轻喷了下。为了他,让自己更可爱。
  我迫不及待地进入候车室,看见他的背影,挺立在呼啸而去的列车前。
  我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吊上他的后背,咯咯笑起。
  他似乎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怎么,台湾主动要求回归了吗?还是美国宣布不做老大好多年?你今天怎么那么高兴啊!”
  “那些事情关我什么事啊!”我只是很高兴看见你。
  他回过身,吸着鼻子,“好香的味道啊,你擦香水了?”
  “是啊!”我仰头笑着,“名牌货,很不一样吧!可不要以为是为了你啊!”
  “呵呵,很适合你!”他温和地微笑着。
  我皱眉,终于发现他的不一样。
  “你怎么了,郁郁寡欢的样子,冒充徐志摩啊!”
  “没什么啊,”他牵牵嘴角,“学习下偶像剧男主角的忧郁,更讨女人喜欢吗!”
  “得了吧你,我还是习惯你的流氓腔。”我笑着,伸手向凭空胡乱抓着,“你的吊儿郎当呢,快回来,快回来……”
  他不禁笑了,“我以为女人都喜欢稳重的男人,或者西装革履的精英。”
  “可你就是稳重不起来,我也认了!”
  那时,我没有发觉他眼里的担忧。
  我们继续着早晨惯例的亲热。他问,“前几天你看见的那个男人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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