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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小人物的江湖-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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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芙蓉看样子还挺惧怕弟弟的,她红着一张小脸看着我们姐弟俩,“你们……”接着小嘴一瘪眼泪刷的流下来。靠!又是一个影后级的人物。
我幸灾乐祸的看着她,眼瞅了瞅自家弟弟。心里寻思着我家弟弟什么人?我家弟弟是吃亏的人?你小样以为掉几个眼泪就能把我们怎么着?
果然云乐慢慢的走到吴芙蓉的面前,在她耳边悄悄的说了句什么。那小丫头立马不哭了还带着崇拜的眼神看着他。切!这死小孩不会用美孩计吧?不过按照YY她应该喜欢黑暗BOSS老四呀,我摸着自己的下巴,难道我的剧本有问题?
“拿着。”弟弟把衣服塞到我手里,然后就像没事一般的接着比划着功夫。我捏着手中的衣服,歪歪头也继续刚才被打断的缝衣大业。

等我把衣服的领子缝好,那边花大婶的饭也做好了。
“去吃饭。”我把东西收起来,送到屋子里对一直背对着我的弟弟说。
“嗯!”云乐点点头,看我出来后就跟在我的后面。
和其他人不一样,我喜欢窝在厨房里吃饭。花大婶他们则和门派里的众人一起在外面的屋子里吃。在厨房吃有很多好处,偶尔可以稍微自己弄点东西吃。云乐和我在厨房吃过一顿后就一直跟着我混饭。
除了花大婶的大锅饭,我会炖一些药汤喝,当然药汤里下了料。我只是在里面稍微下了一点小毒,云乐第一次喝的时候整整拉了一天的肚子而我则躺了一天的床。没办法,为了将来的幸福生活,为了能在被下药的情况下也能将女主顺利得救出来,我,李小豆宁愿以毒为汤的打造一个百毒不侵的身体。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下的毒都是那种在体内不会积聚的小毒。虽然不能百毒不侵,也能抵抗个穿毒散之类的小毒。这些云乐都不知道,刚开始他还以为自己半夜里踢被子冻了肚子呢!
吃过饭,云乐就跟着吴老爷子去学习文化课了。除了吴老爷子亲自教的云乐,其他人都跟着吴青艺学识字之类的,当然老大和老二已经不用学习这些东西了。
你要是问我在点苍派还要念书?我只能背着手,仰天长啸然后狠狠地踩你一脚,丫的,大侠们行侠仗义之后如果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只在墙上划个圈那多丢人!你以为大侠勾引美女的时候只用拳脚就能解决?武功是要学的,诗词是要会的,做好事是要留名的,调戏美女是要文雅的,说话是要抱拳的,偶尔也要冒出几句富有哲理的话的.....
何为大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也要为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每当在报数学考试分数的前一天;我总犹豫着明天要不要去学校。 
当我看过这句话后;我终于能勇敢地去学校了。。。。。。 
是啊;因为未来总是要发生的。。。。

有读者反映女主太普通了,没有奇遇。
会的。面包会有的。奇遇会有的。
当然愿意用生命去爱她的人也会有的。
还有本文是正剧,不是轻松搞笑剧,SO。。。。。。。




潇洒的方雀郁

作者有话要说:传说中的战斗结束了,结局与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那些背负着命运的人们都在自己命运的长河中不为人知的死去了。但是,他们的愿望将会常存于人们的心中。未来并非只有一个,从今天开始,所有伟大的理想都有它的未来。
吃过饭,收拾好碗筷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活计了。
我见方雀郁仍旧呆在饭桌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啃着馒头,便蹭了过去。“方姐不用练功吗?”
方雀郁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依旧慢吞吞的吃着,只是用细长的丹凤眼扫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既然没刺激我就表示默许了我的存在。我搬着板凳坐在她的身边默默地扒着毛豆,四周除了毛豆撞击瓷碗的声音就再也没有其他声音了。
“小豆你今年多大了?”她突然转过头问我。
吓死我了!我拍这胸口,有点受宠若惊的回答:“今年十一岁了。”
“十一岁了啊......”她咬掉一层馒头皮,“再过几年就要嫁人了——看你的样子不会嫁给杀猪的吧。”
我被刺激着了,老娘我最怕嫁给杀猪的了。低着头接着扒了几颗豆子,“你呢?你现在有十八了吧?”哼,我知道你喜欢那个已经有家室的凌岳,但是你不能年年这样等吧.你还有几个十八岁?赶紧把自己嫁掉吧,虽说江湖儿女嫁人晚但是老方你怎么看也不像那种整天王外跑的人哪。
方雀郁把馒头放下,眼睛看着前方说:“凌师哥已经有了妻室,我虽喜欢他但也没到要嫁给他当小老婆的程度。”她把头转向我,“天涯何处无芳草,我要下山了——你自己保重,不要嫁给杀猪的。”说完潇洒的站起身,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我手中的豆子撒了一地,连忙抱起脸:方雀郁好样的!古代女子的伟大榜样啊~不过你您那句天涯何处无芳草是从哪里听说的?

方雀郁刚刚走掉不到半天,刃玉美少年就跑了过来。他的额头上沁着汗,急哄哄的抓着我的领口说:“你有没有见方雀郁?”
我歪着头没有理他,切!平时连看也不看我一眼,现在有事求我了,还是这幅死样子。再说我伟大的方雀郁女侠正在江湖这个大熔炉里闯荡,寻找属于自己的那颗草。你算那根葱啊?白白长了那么好的皮囊,平时老是一副软软弱弱的小受样,方大姐这么洒脱的人怎么会看上一个身上带着妩媚之气的男人?在现代也许能吃香......在古代吗,那就不叫男人。
他更着急得摇着我,“你到底有没有见到她?”
我打掉他的手,拍拍衣领,没有看他直接想闪人。但是被他在门口堵住了。
“不说不准走!”
老娘我抱着胳膊瞪着他,“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知道?就算我知道又凭什么告诉你?”
刃玉急躁的抓住我的胳膊:“方师姐平时跟你走的最近......你今天不告诉我,我就不放人!”
“救命啊~”我扯着嗓子喊道。点苍派小有小的好处,小到只要喊一声大家都能听到。刃玉连忙堵住我的嘴但是还是有人赶了过来。
“刃玉,你在做什么?”老四推开刃玉低声闷喝道。
刃玉抓住我袖子的手还没有放开,“方师姐不见了,这个下人不肯告诉我师姐的下落。”
林消用他原本就很沉闷的眼看着我,“你要是知道就告诉他吧。”
“你让他先放开手。”我用另一只手指着老三。
“三师哥,放了她。”果然是未来反面黑暗BOSS,说话那叫一个有效率。刃玉放开我的手,但还是瞪着我。
他娘的!我忍不住在心里骂道,但表面上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说:“方姐她下山了。”
“......方师姐竟然下山了,她竟然没有告诉我一声就下山了.....”老三吃惊的呆了半天,突然转过身往外面奔去。剩下的老四看了我一眼,“他问得时候你就告诉他好了,还白白惹出这么多事。”
切!老娘凭什么告诉他。我是在点苍派打工不错,但老娘我不是你们任何一个人的下人!气死我了!!!
世界上总是有这么一群人,老是自以为是。凭什么方姐下山就非得告诉你一声,凭什么我知道下落就要告诉你?我就是讨厌你,就是不告诉你,又怎么着。像这样的小白脸,被我伟大的潇洒的方姐甩掉是必然的。
.......
“姐,你怎么了?”弟弟走到我面前,看着我气鼓鼓的脸。
我把鞋子脱掉,钻进被窝里把头盖住。老娘我今天罢工!
被子马上被人扯了起来,“姐,你到底怎么了?”云乐低着头看着我,“是不是吴芙蓉又欺负你了?”
吴芙蓉?对,还有那个死丫头,老是一个下人下人的叫着。老娘我有没有把自己卖到点苍派,只是打工,打工而已。这群古代人真是......真是令人不爽到想要骂娘。
“没事!”我把被子夺过来,“只是心情有点不好而已。”
弟弟帮我掖了掖被角,“如果有人欺负姐姐,你一定要告诉我。”
“嗯,知道了,知道了......”我不耐烦地点着头,不就是被人家喊了几声‘下人’吗?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刃玉这小子将来肯定没有好结局(YY中~),看样子这小子将来应该会变成那种娘娘腔的男人,一心想娶一代女侠方雀郁。但是方雀郁却爱上了一个威武有力的大侠,两个人指天为誓,非你不嫁,非我莫娶。可是这个阴柔的刃玉却因爱成恨!先是设计陷害了那个威武的大侠,令他在江湖上的名誉声明受损,最后连武功也失去。而此时的方女侠已经被这个小人囚禁了起来,威逼不成便想强夺......正在这个危机时刻,我,李小豆新一代的毒医掌门人出现在他们面前。只是轻轻的一甩袖那厮就吐血而亡......最后我帮助威武的大侠恢复功力,方女侠也走出了阴影......有情人终成眷属.....
李小豆,你丫太强了!我都忍不住佩服自己起来。
云乐无奈的看着那个又偷笑起来的姐姐,怎不知道她脑袋里装了什么东西。刚刚还在生气,现在就偷笑得跟偷了荤的猫似的,唉!有这样短神经的姐姐,自己还真得时时刻刻的盯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传说中的战斗结束了,结局与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那些背负着命运的人们都在自己命运的长河中不为人知的死去了。但是,他们的愿望将会常存于人们的心中。未来并非只有一个,从今天开始,所有伟大的理想都有它的未来。




送上门的白老鼠

作者有话要说:若用有相当的能力,却坐视不理,事后会不得心安的。

我打字比较快,错字出现的几率也比较大。我会注意的,大家也可以帮我抓虫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拨弄着草丛,我挎着篮子仔细搜寻着可入药的野草。已经入夏,傍晚的点苍山蚊虫特别多。看着已经开始偏西的太阳,我掂掂了篮子,嗯,今天的收获还不错。
收获的乐趣永远比白得的乐趣持久,满足的把草药倒进发现的隐秘山洞里。我夸张的抹了抹额头的汗,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干净利索的把草药肥大的根茎切成薄薄的片状。这把小刀是托山下点苍镇上的李铁匠打造的,工艺很粗糙,虽然我知道更先进的铸铁术,但总觉得现代的知识还是不要泄漏出去比较好。
即使是在家人面前,我也尽量让自己看其来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想要看书就偷偷摸摸的看,想要洗澡就偷偷的做一块简易的肥皂……平时还是要和普通小女孩一样洗碗扫地抹桌子,但前世在医学院的经历让我明白自己的手并不是为做这些事情而生的,我的手要能熟练运用手术刀,我的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颤抖,我的手也不能生满厚茧,我的手要能准确地找到每条血管,每一块骨骼……
所以每天我都要保养自己的手,让手的柔软度与灵敏度都保持在最佳水准。虽然老是干一些粗活但是如果有心还是能让自己的手看不出任何劳动过的痕迹。
把每片厚度都一样的麻草根茎细心的晒在柳条编织的筛子上。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腰骨,抬头看了看山顶上那个灰蒙蒙的建筑物,感叹了一声任命的往山道上走去。
突然我闻到一股很轻微的腥气,尽管很细微但是还是瞒不住我的鼻子。这种气味我在前世可是天天闻呐,警戒的看了看四周,慢慢的放轻脚步…。。
顺着已经有些凝固的血迹,我小心的拨开芦草丛。
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蜷缩在那里!
切,还真是俗套!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也能碰见奄奄一息的半死人。故事不都是这样嘛,一个纯良少女碰见一个血人,然后少女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帮血人止血,帮血人上药。等血人把身上洗干净,少女就发现血人原是唇红齿白,面若冠玉的美青年一只。没见过世面的少女马上被青年的容貌与气度迷住,芳心暗许。结果呢?结果那个青年是某某大侠OR某某王爷……少女的一片相思就这样永远系在这个已有家室或是妻妾成群的臭男人身上……。
犹豫了一会儿,我走到血人身边看了看。还好只是被人捅了一刀!我用刀子把他的上衣剥开,再把衣服全都扯成一条一条的。胡乱的扎紧动脉血管所在的皮肤,然后看了看四周寻思着怎么把这个成年男人拖回洞中。最后我把他的后背垫好,拖着他的两条腿往秘密基地挪去。
估计被我这么一拖,这个男人还要再躺个十天半个月。他的伤口在心脏附近,尽管很危险但也不至于一下子没命,我用碎布把伤口周围的血迹处理了一下但伤口处我却没有动,因为血液里面的血小板对伤口的愈合有很大的好处。用嘴咀嚼了一些可以止血的草药,我把草药沫子抹在伤口上然后又从新包扎了一下伤口。
等一切都忙完,我也必须回去了。在旁边的地面上写了几个字告诉他,让他在这里老老实实的养伤。对于这样一个身份不明的人,我可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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