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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鬼马小女生-第15章

小说: 鬼马小女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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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总抱怨母亲的服装能不能稍微跟时尚搭点边,走在时尚的最前头我是不指望了,但最起码也别拖后腿。母亲对我的那一套理论也总是不置可否,直到身边同我站在统一战线的朋友多了起来她才幡然悔悟。
    于是衣服变的怪异起来,眼镜也换了副带色的,我暗想,她这身打扮不知被多少重案组盯过呢。最苦不堪言的是我,我两走在大街上,整一黑社会老大身后再跟一小混混。
    虽然外表有了明显的进步,但对于我的“给个理由先”,她完全不欣赏(我怀疑她是听不懂)。她也从不涉足无厘头搞笑之类的东西,因此,光从文章上来看就知道她和我完全是两个时代的人。
    母亲也不擅长写小资文章,因为她本身就不是一个小资,不过她的文章总有她的风格。最近她又捣鼓起了小说,在此,我衷心的祝她:%¥#?—*(导演:咔!你在说什么呢?!对不起,导演,我忘词了,再来一便行吗?)
    我故意把语气搞得老气横秋的,意在混淆视听,让人感觉这是个成年人在议论母亲。
    发到乐趣上之后,我就上床去睡觉了。
    中午放学到了我妈办公室,习惯性地进入乐趣,一眼就看到自己的帖子在那里,这才想起来还有这回事。
    估计没人翻吧?
    我多少有点慌乱地点击开,呵呵,居然有34人翻了,小小地激动了一下。
    还有给评论的——
    “杀手!”'千层雪'
    “这个‘大马头’笔锋不错啊!”'小瓦工'
    “大头马,这篇文章是写得不错,只是还差一点火候啊。”'小空儿'
    “给你个小星星,让马头大虚荣一下……”'匪君子'
    匪君子让我有些紧张,他似乎知道我的身份,但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不露声色,回了一张帖给各位——
    注意注意:是大头马,不是大马头,也不是马头大。
    下网的时候,我心里不免有些踌躇满志的感觉——这是我的文章第一次受人追捧。
 他和她之她
    乐趣上时不时地会冒出别人贴的小说,我比较感兴趣,仔细看了那些东东。
    《我的母亲》的成功,使我的大头有点昏昏然起来,我坚信自己也会写那种网络小说。于是才刚想了个题目,就迫不及待地扑到电脑前敲了下来——
    《他和她之她》
    接着,就不假思索地敲了起来——
    她知道今晚又不能睡觉了。下午数学老师又将她招进了办公室,这次作业检查所有人都过关了,只有她的本子被留在了办公室,理由是作业不认真,所以她必须把本子上的所有作业抄两遍。她知道解释也没用,因为所有的老师都不喜欢她。从她上学起就是这样。家庭的黑暗使她逐渐变成了一具没有感情的行尸走肉。她认为人生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她所做的就是把这场游戏玩到“Gameover”为止。然而冷漠的眼神和玩世不恭的样子并不能遮住她的才华横溢,从小她的学习就没有下过前三名,而她却不以为然。上课睡觉,下课便去老师办公室,晚上则是抄课文的时间。这就是她每天的任务。可她的成绩却依然好的出奇,或许只有当老师在批改考试卷的时候才意识到她的确是个天才。她在班上几乎没什么朋友,同学们都把她当怪物来看待,可心里却又是说不出的嫉妒。她也从来是独来独往,当她感觉到孤独时,就以睡觉来逃避。
    她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揉了揉酸涨的眼睛,心想:或许,我该睡了吧!
    写到这里,我也忍不住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心想:睡吧!
    于是又不假思索地粘贴上去,点击“发出”之后,只欣赏了一遍自己有头无尾的小说,眼皮实在是撑不住了,一头倒在床上就迷糊了起来。
    拼着最后有丝模糊的思维,我问自己,后来的故事到底怎么样了?
    “我也不知道啦。困死了!”我自己回答自己。
    之后,是美妙的失去知觉。
    第二天早上,我在课堂上睡了一小觉,才把昨天夜里写小说没睡足觉的损失补回来了一点。
    中午,一到了我妈办公室,我就迫不及待地去看自己的人气如何。
    我怀疑有人会骂我写得太烂。
    不过现在我不怕被人骂了——在网上游荡了这么久之后,我认为被骂也是你的人气和福分!
    居然有很多人个对我说:“后来呢?”、“我等着呢……”
    我先出去和我妈一起吃了盒饭后,就跑回来紧张地继续写。
    写的是“她”的身世——
    父母离婚,母亲有钱,把“她”送到另一所重点高中读书,她依然是酷的得不行,而成绩是出奇地好!
    写到这里,我看看手腕上的表,今天下午要提前半小时到学校,现在时间快到了!
    不得不在小说下面发个“安民告示”的帖子——
    呵,对不起大家,由于太忙的缘故,我只能一天写一点,希望大家耐心看下去
    请见谅!
    电脑还没关,我就拎着书包跑了。
    一路上,我忽然领悟到一点——这个“她”,其实就是我理想中的自己喔。
    以前,一想到自己又没钱,成绩又不上不下的,都很没劲。现在却有点不一样了,写了这样的一个“她”以后,似乎心里得到了满足和补偿一样。
    这种愉快,真的是难以告人。
    写到后来,先后又出现了两个人物。
    一个是“她”的亲姐姐,从小被父母送给了别人,她随养父母出国,养父母在国外出了车祸,于是她就又回来找自己的亲人,和“她”及母亲住在一起,又转学到了“她”的学校,姐姐对她处处关心,但她的内心仍然很冷漠。
    第二个冒出的人物,就是“他”。他是这所重点中学的高才生,品学兼优,深受老师宠幸。“他”和“她”虽然不在同班,却是强大的竞争对手。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亲眼看到“他”的老师居然在向“他”泄题!她对此很不屑——这就是所谓的高才生?!
    就这样,陆陆续续地写着这个小说,其实支撑着我硬着头皮一直写下去的,还是大家的追捧。
    天哪,从没写过这么长的东西!
    而且,都不知道在哪里收尾。
    在网上好几天不见的兔子,突然跳出来和我趟浑水——
    抓住了吧,哼哼,居然还是言情小说!担心我把你的老底给兜出来……
    天哪,这家伙最近总是有点吃错药的样子!她老这样嚷嚷,搞得乐趣上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大头马有着不可告人的背景。
    再说,她从哪里看出来这是言情小说啦?
    真让我哭笑不得!
    我给兔子发了个好言好语的帖——
    哈哈……没想到兔子你还在乐趣啊!千万别透露我是谁啊,咱也就这点秘密了。
    还有,我发誓,这小说——与爱情无关!
    呵呵——
    还有,就是那个“匪君子”,再次阴险地唱着——
    小兔乖乖,把门开开
    告诉老鼠马是谁来……
 小破孩写的小说
    晚上,我妈一见我,劈头就问:“听说你在写小说?”
    我愣了一下,答道:“是啊。”
    从我妈后来写的一篇散文里,我得知这件事是兔子告的密。当时的情景大致是这样——
    兔子在办公室里和我妈说,大头马在写小说了,而且还是言情小说。你知道吗?
    我妈诧异:恩,有这事?
    兔子:都贴到乐趣社区了,我打开给你看看吧!
    然后我妈弯着腰,居高临下地浏览了个大概,回家就冲我发飙:“你写写那些短小的随笔,我就随你去了!但小说,是你这种小破孩写的吗?”
    “但小说”这三个字,被我妈咬得重重的。
    “我写着玩玩。”我说。
    难道这也不行?
    再说,我的小说在乐趣还是受欢迎的么!
    其实我很明白她的心理。她就觉得,小说这种东东,只该由她们那种头上顶着“作家”头衔的人来垄断经营。我们这种草民,居然敢写小说,有犯上之嫌!
    “我看了,你写得不好!”
    我妈又武断地说。
    以前,我妈对我写的东西,总是持鼓励态度,今天她有些反常。
    “以往的那种轻松幽默的风格都不见了……反正我就是不喜欢!”我妈不高兴地对我说。
    哦,原来是这样。
    凭心而论,我写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要写什么样的“风格”,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罢了。
    “今晚收尾。”我简洁地对我妈说。
    今天是周末。
    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电脑,我又噼里啪啦地敲起来。
    现在想来,要不是网友的追捧,我的勇气早就被我妈打趴下了。
    后来,“她”发觉,其实“他”也有孤独和辛酸,和她一样。接着,他的父亲死了;又接着,“她”与“他”刚刚可以做朋友的时候,他因为保护她,而被小混混杀死了!而她,开始了对自己的反思……
    我飞快地敲着字,沉浸在自己营造的感伤氛围中。
    写完,看都不看,就贴了上去。
    好象辛苦半天,就为了这一个动作带来的快感——发出!
    “大头马,几点了?还不睡觉!”我妈在外面喊,显得有点急噪的样子。
    “睡了!”
    我简洁地应了一声,“啪”地关了电脑。
 一下子写死两个人
    有了“她”的故事在前,再写《她和他之他》,就容易了很多。
    也就是以“他”的口气和角度,把他们的故事再复述一遍。我曾经在某本杂志上看过这样的“双面小说”,觉得很时髦。
    稀里哗啦写到最后,“他”死了。
    逊的是,我帖错了,居然把“她”的最后一节贴到了“他”的故事后面。
    他死了,陶木死了,在他死前,有一段话让她无比动容:
    “我知道我快不行了,只……只是在这最后的时候,我……我感到很满足,很快乐,因为我终……终于有了一个朋友,也许她没……没有把我当作她的朋……朋友。”
    走出屋子,她发现,夏天的阳光,真的好刺眼。
    当我看贴的时候才发觉,估计看的人一定莫名其妙。
    于是赶紧补一条——
    糟了,贴错了,是下面这个:
    ……他感到呼吸困难了,他好想闭上眼睛,但他还有一件事放不下:“陆可无,在我……我死之前,你……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陆可无嘴唇动了动,还是点了点头,“我死后,我妈就拜……拜托你了。”
    他闭上了眼睛,刺眼的阳光不见了,他想,夏天的阳光,真的好刺眼。
    (全文完)
    “陆可无”就是我给“她”起的名字,这个名字够酷。
    至于这种“临终托母”这种事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写了——虽然我明明知道这有点可笑。
    可能是我在前面也把“他”爸爸写死了,最后没有办法只好让“他”把孤母托付给一个人,而当时似乎只有“她”在场么,所以就是“她”了!
    嘿嘿!
    点击“发出”后,发了贴自己庆贺一下先——
    终于写完了!哈哈——
    兔子是第一个来顶我的——
    总结一下,本文的特色是特别容易死人,这才几千字,都死两个了。不过顽劣的小马还能写挽救冷漠女青年的文章,让我大跌眼镜,孺子可教,有望成为热血青年。
    我很善意又不免得意地问了兔子一声——
    呵呵,离开校园许久后再看校园小说是否又别有一番情趣呢?
    接下来,我不断地刷新界面,评论也不断地多了起来——
    你有交代陆无可为什么学习那么好?有点没头没尾的感觉。死人太多。'红色泡泡'
    我告诉红色泡泡——
    这一篇要和“她”篇一起看,才会看明白。
    他继续纳闷——
    sorry,我没看到后面的那一篇。为什么不贴到一起呢?
    我——
    晕……她篇已经在乐趣的前几页了,你的问题到她篇里去找……
    也有人起哄的——
    先翻再看,HOHOHOHO……
    想不到的是,蔚叶川居然也发贴给我——
    建议大头马再稍做整理一下。发个全的上来。
    蔚叶川是版主大人啊!我之所以有点诚惶诚恐,不全是因为他是乐趣的一个“官”,而是我看过他发在乐趣“原创文学”的小说。
    听网友告诉我,版主经历很奇特,他坐过牢!
    HOHO~~~不知是黑社会,还是政治犯?我相信他绝对不会是盗贼之人!
 狐狸夸自家的孩子香
    《他和她之他》及《他和她之她》,带给我的感觉很不错。
    我怀疑所谓成功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不过,我自己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而我妈,却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我妈一开始就很反感这个题目:“什么他和她……之他,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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