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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重生之殿堂乐队-第3章

小说: 重生之殿堂乐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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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鼓声一响,血液便开始沸腾了!
    此刻,巴图便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要燃烧起来了,听着耳机中完全不同以往所听风格的歌,他恨不得跳上最烈的野马甩个天翻地覆!
    这歌太tm爽了!比滴血琴弦最出名的那首歌还要爽!
    这才是爷们儿该听的歌呀!
    歌词并不难,讲的是几个摇滚老炮儿嗨翻全世界的故事。
    闭上眼睛,巴图仿佛看到自己身处在一个巨大无比的体育场中央的舞台上,自己正在用暴躁的鼓点点燃所有人!
    灯光!焰火!尖叫声!
    艹!我想要成为这样的巨星!
    在这一刻,巴图无比清晰的认识到,那才是他想要的人生。
    一曲终了,巴图一溜烟就蹿了出去,撅着屁股站在调音台前,戴上监听耳机嚷嚷:“快让我听听小样儿!”
    曹吾无奈的摇了摇头,上前帮他放出刚才录的小样,巴图的眼睛唰的亮了起来。
    监听耳机是给录音师用的,要比歌手录音用的耳机更高级。
    歌手录音用的耳机属于高保真耳机,而监听耳机则属于全保真耳机。
    它能听到最为接近真实的、未加任何修饰的音质。
    从耳机中听自己的演奏和边演奏边听完全是两个概念,巴图不敢相信耳机中这首虽然不完整,却已经吊打了乐坛一半摇滚乐队的歌居然是自己参与演奏的。
    “哇靠啊!曹吾你唱得真好!这歌太爽了!”巴图尽情的晃着脑袋,突然懊恼的拍了下脑袋,不甘道:“这里我节奏乱了,哎呀!这里也慢了半拍……”
    和曹吾相比,他鼓的水平当然差了些,尤其是放在一起对比的时候。
    鼓是一首歌节奏的根基,鼓的节奏一乱,大多数水平不够的吉他都会跟着乱。
    但小样中,曹吾的心中仿佛有一台节拍器一般,任凭巴图小错误不断,他自是岿然不动,节奏稳极了稳极了。
    巴图越听越别扭,一把扯下耳机,他拉着曹吾道:“不行不行,再给我一次机会,咱们重录一遍,这次我保证不犯错!”
    曹吾没有动,他笑道:“别了,你看看都几点,咱们作业还没写呢!明天再说吧!”
    巴图有些恋恋不舍,但也知道轻重缓急,他砸了下手背,叹道:“我真笨!老是犯错。”
    “已经很不错了,你才练了半个小时而已。”曹吾安慰他道。
    “可你就不犯错啊!你的吉他比我的鼓难多了。”
    “你忘了这歌是谁写的了?”
    “也是。”巴图咂了咂嘴,好奇问道:“哎对了,你的吉他什么时候弹得这么好了?还会写歌了?”
    “其实我是个天才,你信吗?”
    “啊呸!你快拉几把倒吧!我想吐!”
    ……
    相邻城区,一个新小区内,洗完衣服的刘婉玲坐在电脑前,在酷猫音:one。
    很快跳出来二十多首同名的歌曲。
    点开一首,听了一分钟,刘婉玲皱起眉头,不是这首。
    下一首。
    也不是。
    下一首
    ……
    一直到二十多首歌听完,都没能和脑海中的旋律对上号。
    “怎么没有啊?”刘婉玲小声嘀咕。
    想了想,她打开千度搜索引擎,将还能记住的几句歌词输了进去。
    一堆垃圾信息跳了出来。
    翻找了半天,找得头晕眼花,也没找到想要的答案。
    刘婉玲哼唧一声仰头躺在椅子上,揉着酸疼的眼睛。
    “为什么找不到呢?不应该啊?难不成,真是那孩子写的?”
    忽然,嘴唇一凉,她睁眼一看,却是一个惨白的面孔,隐藏在长长的黑发当中。
    “呀!”她惊叫一声,随即怒道:“肖雅!你晚上敷了面膜别乱跑行不行?会吓死人的!”
    “哈哈哈!”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孩半张着嘴,艰难的发出得意的大笑,她插着腰笑道:“适度的惊吓有助于血液循环,调理经期呦!”
    “一边儿去!”
    “嘿嘿!真怕了?没事儿,晚上我陪你睡,就不怕了。”
    肖雅一屁股坐在她的床上,仰着头按着面膜翘起的边,含糊着问道:“你找什么呢?听你说什么找不到。”
    “没什么,今天听到一首很好听的歌,但网上怎么也找不到。”
    “嗨!网上搜不到的东西多了,说不定是原创,还没发行呢?”肖雅无所谓的说道。
    “也说不定。”刘婉玲托着腮,微眯着眼睛,有些不确定的说:“但他还是个学生,能写出这么厉害的歌吗?”
    “学生?”肖雅摆摆手说道:“你可别小看现在这帮小孩儿,一个个人小鬼大,厉害着呢!就我们单位新来的那个实习生,大学还没毕业呢!居然敢送花泡我。”
    “诶?你那个学生……”她严肃的看向刘婉玲:“该不会也想泡你吧?”
    “一边去!”刘婉玲恼羞成怒,扑上前去抓她的胳肢窝,两个女孩嘻嘻哈哈的闹做一团。
    “好了好了,不闹了,明天还得上班呢!”
    最终还是刘婉玲不敌肖雅的魔爪,被按在身下一通乱捏,面红耳赤的服了软。
    “嗯!还敢跟我动手,小样儿!”肖雅拍了拍手,趾高气昂的从刘婉玲的身上爬了下来。
    坐直身子,刘婉玲问道:“你真想好了?来我们学校上班?你在教育中心里挣的可比我们学校的正高还多。”
    “唉,那又怎样?”肖雅无奈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爸那个老顽固,思想还停留在上世纪,整天就知道铁饭碗,我怕这次再敷衍他,他估计要被气死了。”
    “他也是关心你。”刘婉玲安慰道:“你这两年天天加班,上次肺炎住院,叔叔都快急死了。我们学校其实也挺好的,起码要比你在教育中心轻松,还有寒暑假可以休息,还是不错的。”
    “哈哈!就是!我先修养两年,保养下身子骨,过两年再出去浪。”肖雅哈哈笑道:“这下咱们就能一起上下班了。”
    她将面膜揭下,露出一张妖媚无比的面孔,妙目流转,她伸了个懒腰露出一抹惊心动魄的腰线,呻吟道:“小奶狗们,我来了!”
    “又瞎说!到了学校可不能这么口无遮拦了。”刘婉玲摆摆手,像在送瘟神:“快回去睡觉去,出去把灯关了。”
    “没劲。”肖雅嘻嘻笑着走到门口,关上了门。
    刘婉玲松了口气,摊开被子钻进了被窝,准备睡觉。
    万籁俱寂。
    片刻后,卧室门忽然嘎吱一声开了条缝,肖雅的脸在黑暗中被手电筒照得惨白:“你确定晚上不用我陪?”
    “去死啦!你这个夜猫子!”( 重生之殿堂乐队  )

第八章 乐乐加入
    “请你吃糖。”
    一根草莓味的阿尔卑斯棒棒糖出现在王乐乐面前。
    错愕的回过头去,王乐乐赫然发现,是班上第三排的一个同学。
    眨了眨眼睛,王乐乐摇头道:“谢谢,我不吃。”
    在学校里,王乐乐这样软萌可爱的女孩很受欢迎,就连高三的学生也经常在课间跑过来看她。胆大的要个qq号,送个巧克力是常有的事,更不用说班里这些个单身狗了。
    据曹吾所知,班上后排好几个男生都在暗恋她。
    对于这种状况,王乐乐也不胜其烦,因此对于曹吾突然献殷勤,她有些警惕。
    曹吾索性直接坐到了她旁边的空位上,笑眯眯道:“乐乐,我搞了个乐队,你会弹琴,一起玩呗!吉他,贝斯随你挑。”
    王乐乐一楞,不解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会弹琴?”
    开学没多久,班上同学间还不太熟悉,王乐乐记得没给别人说过自己会弹琴的事,这个男同学怎么会知道?
    曹吾探手抓起她的左手,白皙小巧的手指指肚上却生着一层茧子,他笑道:“看这就知道啦!这老茧怎么来的?可别说是写作业写的啊!”
    高中时期,虽然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不少,但大部分男女同学之间还是比较保守的。
    突然被曹吾抓住手,王乐乐像触电般缩回手来,小脸腾的通红。
    曹吾此时才发觉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合适。
    虽然上辈子在乐队期间,他和王乐乐早已情同兄妹,但在此时此刻,他对于王乐乐还是个陌生人。
    曹吾能感觉到教室后方传来几道杀人般的灼热目光。
    他尴尬的咳嗽了下,掏出一个随身听,递给王乐乐:“乐队目前只有我和巴图两个人,他是鼓手,我是主唱兼主音吉他,目前键盘手,节奏吉他和贝斯手暂时空缺。你听听这首小样,是我写的歌,但伴奏只有吉他和鼓,听着很虚,等你加入后我们重新录一遍就好了。”
    听他话中的意思,仿佛自己已经答应加入乐队了一样。
    王乐乐在心底哼了声,我倒要听听你写的是什么歌,这么有自信,好像吃定了我一样。
    她还是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
    猝不及防,一段如同鞭炮炸裂般迅猛的电吉他声乍起,让她瞬间瞪大了眼睛。
    这吉他?
    这编曲!
    怎么会这么快?这么重?
    鼓声加入,她已经不由自主的轻轻点起了脑袋。
    指尖微微颤动,她在脑海中模拟加入贝斯后的歌曲,却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等到曹吾一声高亢的硬摇嗓出现,王乐乐不由得一声轻呼,用手捂住了嘴巴。
    这是摇滚吗?
    这还是摇滚吗?
    为什么节奏会这么快?
    为什么鼓点会这么重?
    为什么它会让我全身的血液都在上涌?
    双手捂着发烧的脸蛋,王乐乐拼命不让自己尖叫出来,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么过瘾的摇滚,这让她有些懵了,直到曹吾将耳机从她耳朵上取下来才缓过神来。
    无暇顾及曹吾略显亲昵的动作,她急切问道:“这首歌是你写的?吉他也是你弹的?”
    曹吾点头道:“有兴趣加入吗?如果你加入,这首歌将来发行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呦!”
    “真的可以吗?”王乐乐兴奋的双颊泛红。
    “当然,你愿意吗?”
    “我愿意!我愿意!”王乐乐拼命点头。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晚上我们一起回家,乐队一块开个会。”
    “等一下!”
    曹吾起身欲回,却被王乐乐叫住了。
    她指了指曹吾的手:“我都答应加入了,棒棒糖得给我呀!”
    “……”
    曹吾无语,这小丫头这么爱吃,怎么就不长个子呢?
    走到靠窗位置,巴图正在那里游说卢青松,但效果好像不怎么样。
    他面无表情,低头看着书,任凭巴图在一旁巴拉巴拉说个不停。
    “卢青松,要不你先听听我们录的小样?”曹吾反坐在他前桌,面对着他。
    “我没时间。”卢青松平静的看着他。
    对上他的眼神,曹吾没再继续劝说。
    他了解卢青松,虽然他看起来比较柔弱,但实际上是个倔驴脾气,一旦认定的事谁也劝不回来。
    卢青松小时候家里的条件不错,父亲是市里某国企的二把手,但在他四岁那年因贪污被抓了,判了个无期,从此家道中落。
    后来他母亲带着他改嫁,和他继父组成了现在的家庭。
    他继父是市酒厂的后勤部主任,收入也还不错,但却有个酒后暴力的毛病。
    改嫁后,他母亲一直没能怀孕,继父逐渐心生芥蒂,经常不回家,即便回家也是醉醺醺的,对卢青松和他母亲非打即骂。
    长此以往,卢青松逐渐养成了现。
    曹吾能够理解他,他母亲一直希望他能考大学考出去,离开这个家庭,他自己也想努力改变命运。
    尤其是高二分科后,他从尖子班掉到了加强班,更是压力巨大,这时候的他根本没心情玩音乐。
    这些都是高中毕业后那次喝酒,卢青松在酒桌上说的。
    点了点头,曹吾说道:“那我也不多劝你,只是有一点,别让自己太累,一切总会好起来的。”
    他说的这话挺莫名其妙,但听在卢青松耳朵里却有些不一样。
    仿佛心有所触,卢青松的眼神有些复杂,他轻轻点点头:“谢谢。”
    曹吾拍拍巴图的肩膀:“回座位,该上课了。”
    巴图站起身来,疑惑问道:“那键盘手找谁啊?”
    “先等个把月再说。”曹吾不在意的说道。
    他所说的一切都会好起来可不是随口乱说,他记得,应该是九天之后,卢青松老妈就会出现兰梦之征,最终老来得子,为他添一个弟弟。
    怀孕这事儿,仿佛就应了那句老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他继父和老妈一直没要到孩子,几乎已经放弃了,而上个月酒厂组织团建旅游,或许是难得的心情舒畅,未曾想一矢中的,两人几乎要高兴疯了,连带着,卢青松也变得开朗了些。
    不过这都是未来的事,急也急不来,只能慢慢等。
    没键盘就没键盘吧,他自己就能来,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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