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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花为煞-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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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极忠厚老实的人。

到底,她还在执拗些什么呢?

当新郎去讨要苹果,她忍住了,一句话都没说出来,只是脑中浮现起过去种种,不觉眼角湿润。

新郎将苹果塞了进来,并无一句责怪,只说,阿麻,可要拿好,莫在不小心了。

轿子继续前行了,阿麻握着那只苹果,已经是泪流满面。

第七十八章

两年后



大雪

好大的雪。

今冬的第一场雪,来势不凡,已下了两日两夜不停歇。

汾阳狮子宅隐在落雪纷飞中,银树冷瓦,寒凉一世界。

便在这宅子正西南处,立有一座被人称之为“青阁”的楼阁,此时正有一名年轻人在里头作画。

一方宣纸铺在桌上,他一手挽袖,一手提笔,轻蘸墨汁,细腻勾勒,手腕婉转好似不是在画画,而是替心爱的女子描眉一般。

他画的是一只鹰,翼狭而长,尾羽深叉,目光锐利,欲势而飞,这种鹰又叫做鸢。

而鸢的爪下,却是花枝蔓藤交缠,或怒放,或半掩的花色,让这只鸢凶煞之气锐减,不经意添了一抹香艳。

这是一只很凶的鸟,却又是一只既香艳又很凶的鸟。

年轻人不自觉一笑,不知想到了什么。

周方见了,心里却是明白的。

他年约二十多岁,本是外堂子弟,名不见经传,却深受大祭司沈青愁的赏识,一年前收进总堂,如今已坐上了青阁总管的位置。

换句话说,沈青愁对他有知遇之恩,他则是他的爪牙,他的心腹。

大祭司沈青愁进堂时间不长,人又很年轻,爱和年轻人打交道,所以他重用了许多新秀,周方是其中之一。

只是其中之一。

所以他知道,要巩固自己的位置,一定要做得比其他人好,如果不能比其他人都做得好,起码要比其他人更懂上级的意思。

周方抬头,看了看窗外,小声道:“……下雪了,花祭酒迟归了两天……”

沈青愁笔下一顿,皱眉道:“不是两天,是四天。”

花鸢为解决分堂那边的事情出去办事,本该四天之前回来。

“是,是属下记错了。”周方小心翼翼的道:“如今天气不好,是不是派人去接应花祭酒妥当一些?”

他说的比较婉转,因为花祭酒名为公干,实际上是负气而走的。

两位祭酒之间,种种道不明的事太多了,明眼人皆看在眼里。而此次,则是大祭酒惹怒了花祭酒的成分多一些。

大祭酒总管外务,免不了一些应酬之类,男人嘛,逢场作戏是有,有时候难免过火些,而花祭酒无论多么飒爽,终究是个女人。

沈青愁没有回答,而是放下了笔,更加专注的欣赏自己的画作。

他,沈青愁,出身不入流,半文盲一个,难等大雅之堂。

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他当上了三分堂大祭酒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堂里的兄弟请了一个先生。

他说,堂里的兄弟都五大三粗,多是目不识丁,这样不好,尤其是许多年轻一辈,三分堂的未来便靠他们,不识字有许多事都不大方便,也不利于三分堂的发展。

那时候,他才驻进狮子宅,正经的事情还插不上手,而这件事又不影响大局,所以穆仁川便同意了。

而当时,穆堂主将青阁的事务交给他与花鸢,他便在青阁书房后挪了间大屋子,每日晌午过后,自愿者可以来学习。

又不是考秀才,所以请的也不是正经教书先生,就是一说书的,一边教认字,一边给说些人物传记,历史典故什么的,倒也有趣,就算是开阔见识了。

一些年轻人就这样给招了进来,正经念书他们也不愿意,可是边学字,边听免费的说书就都有兴趣了,于是得空都在此聚集,沈青愁也常常过去,不久就熟络起来。

其实开始,沈青愁打得是旁听的主意,反正离得近,一打开书房的窗户就能看到那边的情景。

他有心学着多认些字,又怕人察觉一些蛛丝马迹,反而暴露他半文盲的事,被人耻笑。他初来乍到便当上了大祭酒,势必堂内有人眼红,他心气高不愿被人看不起,也不想人说三道四,索性就扯了一张大旗,在其中浑水摸鱼。

意外的是,此举让他在年轻一辈中,拉拢了不少人。

至于画画,从作书上看,他画的也算不错了,

因为他只画一种鸟,一种花,鸟的模样,花的形状,千篇一律。

这个书房里一模一样的画有几百张,第一张是他半年前的画作,还是照着画师画好的作书临摹的,简直不堪入目。

可难得的是他有持恒之心,加之本就生性聪明,日复一日的练了下来,到如今,画的甚至比当初那名画师的画作还要漂亮。

至于他为何要将同一张画练得烂熟,原因暂且不表。

“外面的雪下得大不大?”沈青愁突然转变话题。

“很大。”

“冷不冷?”

“很冷。”

“穆堂主最近身体怎么样?”

穆仁川自两年前儿子死后,身体便大不如前了,尤其是近一年,情况越来越不好,每每一变天,便要折腾一番。

他这身体的确是拖了他的后腿,身体不济,便如日薄西山,和年轻气盛的沈青愁就成了反比。

当初沈青愁初进堂,行事尚要看他的脸色,可慢慢的手上有了人,有了实力,有了势力,还有花鸢这个万夫莫敌的帮手,就今非昔比了。

谁都知道,雏鸟羽翼若丰是件危险的事情,因为要除去就难了,穆仁川不是不知道,他想驾驭人,可不想被人驾驭,偏偏沈青愁虽然年轻,但的确有头脑有本事,还有一个花鸢帮他。

这两个人,一个已经是难以对付,何况还是两人一心?

便正在穆仁川想要动手的时候,他的身体却告急了。

他的肺不好,脏器也有问题,一变天就体虚咳嗽,有时痰里还有血丝,刚开始不以为意,且煎药吃着,仍是不遗余力的担起帮务,直到有天嘴里,鼻子里往外冒鲜血。

而那天,便是准备动手的前夕。

病来如山倒,穆仁川精力不济,自顾不暇,有些事就力不从心了,所以,后来沈青愁能力挽狂澜,且在他一声声要死不活的咳嗽中,渐渐坐大,便是借着这样一股东风。

实在不得不说,这厮运气太好了。

然而,运气一说,实在玄乎,沈青愁从不相信运气。

但是,他相信花鸢。

他相信她会帮他,就像相信自己的左手右手一样相信她,也相信她说的那种慢性毒药,抹在穆仁川床头的那盏琉璃灯盏上,随着热力的催发,会一点一点吞噬他的身体。

谁都知道,那盏琉璃灯是穆仁川的儿子在世的时候孝敬他的,穆仁川睹物思人,每晚都要点在床头。

毒药,伤人身。

思念,伤人心。

又是伤身,又是伤心,便看穆仁川能熬到什么地步。

“很不好。”周方说:“穆堂主又咳血了。”

“如何得知?”

“白阁运出来清洗的绢布上染血。”

“果真?“

“属下亲自查证,属实。

“看来真是病入膏肓了。”

“应是如此,属下还听说,有人劝穆堂主开春之后,上翠龙峰一趟。”

“找活菩萨?”

“是,另外……今早朱阁主回来了。”

“朱小指?”沈青愁想起了这个人。

朱小指在三分堂绝对是个奇怪的存在,她进堂的时间只比沈青愁、花鸢早半年,一进堂便当上了小意阁的阁主。

小意阁是掌管资料的地方,是穆仁川半生心血,所以看来这位朱姑娘定是他极信任的人了,但,似乎又不像。自她当上了小意阁的阁主,原来的阁主便成了副阁主,这位副阁主一直将实权牢牢掌握,因而朱姑娘反倒像是一个被架空了的摆设。

而朱姑娘本身又极少出现在堂里,这两年与沈青愁也不过见过几面,并无深交,但听闻她与另一北方帮会夕照阁有些来往,有人曾见她出现在夕照阁,且江湖传闻夕照阁的原副阁主对她颇为钟情。

值得人注意的是,这位原副阁主已经叛变成功,如今已是夕照阁的阁主,沈青愁敏感的猜测,这里头不知与这位朱姑娘有所关联。

他曾经去小意阁查阅过她的资料,身为三分堂的大祭司,他在小意阁有部分权限,只是显然,这位朱姑娘的身份超出了他权限以外。

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姑娘并不简单。

“她一回来,就进了白阁,穆堂主屏退其他人,与她密谈了一炷香的时间,也不知谈些什么。”

“……派人盯着她。”

“是。”

“对了。”沈青愁想起一事:“前些时候,我定了两只麒麟石雕,已经打磨完毕,雪停了便会送来,届时便摆在宅子门口,原先的那只石狮,便抬远一点丢了吧。”

周方一惊。

不能不惊,门口两只怒狮,自有这宅子便有了它们,狮子宅之所以叫狮子宅,便是因此得名。

关键是,这还是穆堂主父亲亲令人造的,它们虽只是两座雕像,却也可以说是某种象征,沈青愁动它们,不止是明目张胆的挑衅,更像是一种试探,一种流露出反意的试探。

今天,他可以弄两只麒麟取代穆家石狮,明天也许就会亲自取代穆仁川。

周方犹豫了半晌才道:“大祭酒,此举会不会太露痕迹?”

跟着沈青愁的,都是一些后起之秀,投入三分堂无非是混个前景,他们没有打过江山,没有被穆仁川着重培养过,不存在对三分堂或者穆仁川忠心。

既然在站队的时候,他们选择了沈青愁一边,便是看好了他,将前程甚至是性命系在了他身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而他们并不怕沈青愁要反,且若是他能再得进一步,于他们都有好处。

周方也是如此,他早知道沈青愁迟早要反,而且一直在为他出谋划策。

“有什么关系?”

“但,穆堂主那方面……”

“他病了,这种小事不需要事先请示他,若有人问起来就说是我吩咐的。”

“……”

“狮子终究是人间凡物,哪里比得上神兽麒麟?”沈青愁看了他一眼,嘴角泛出似笑非笑:“连这句话,你也可以传出去。”

“……”穆堂主若是知道了,只怕会想杀人,周方心道。

周方虽然什么都没说,沈青愁却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他以手指轻轻扣了扣桌面,道:“你没病,我也没病,可是我们的穆堂主病了,还病得很严重。”

如果他一直身子好好的,只怕早要杀了沈青愁,可是他身子不好,缠绵病榻,就不能不考虑,他能杀得了他吗?

“我很有兴趣知道,到了这地步,他会怎么做。”沈青愁笑,他笑得很好看,像朗朗晴空中一抹白云那么清新明亮。

“快要过年了,派人去把今年的年单送去给花祭酒过目,顺便告诉她这件事。”沈青愁补充道。

离过年还有两个月,年单的事实在不急,但周方没有说破,忙道:“是,属下马上差人去。”

他明白,年单不过是个借口,报信才是重要的,花祭酒迟迟不归,大祭酒这是在催她回来。

大祭酒做了这件事,花祭酒如果担心他,就一定会回来坐镇。

周方推门出去,心里竟然有种奇怪的念头,该不会大祭酒是为了让花祭酒回来,所以才如此的吧。

他摇摇头,定是想太多了。

花鸢在跑。

喘气,冒汗,一口气跑了十五里地。

还从未有人像她这样跑过,她是扛着一辆大车在跑。

从来都是车载着人,今日个总算见到人载着车了。

她没疯,脑袋也被给门板夹过,她是在打赌比赛,有个好赌成性,偏偏又每次输给她的人挑衅她,所以她只好成全他。

成全当然是有代价的,代价就是在得味酒楼当两个月的伙计,任打任骂任罚,敢反抗就不给饭吃。

果然,花鸢脚下慢了一步,后面便有一道白影冲了上来。

花鸢瞥见了,伸手一甩,却是一个小小的雪球,正打在那人脚踝上,那人腿脚一麻,脚下乃是白雪覆盖,又冰又湿又滑的路,于是吧唧,滑倒了。

那人摔了个狗啃泥,他从雪里抬起头来,一脸的雪渣子,不满的叫道:“你出暗器,太狡猾了。”

花鸢停下来,一手将车扛在肩膀上,一手叉腰,面色红润,边喘气边笑道:“好小子,你身无一物跑得倒是轻松,既然嫌我出暗器,那我俩换一换,你扛大车,你出暗器,换了轻轻松松的跑,干不干?”

那人从雪里爬起来,拍去身上脸上的雪,他年轻气盛,相貌俊朗,尤其是一双眉毛,尤显英气。

原来他便是那一日,在老杜家酒楼与花鸢赌酒的英眉少年。

话说那一日他输给了花鸢,便十分不服气,此后便缠上了她,非要一雪前耻不可,也不知他哪里来得本事,不管花鸢在哪里,他总能找到她。

花鸢也不是省事的,人家既然找上门来,也不能弱了去,只是先讲好赌注,赌注太小或者没有好处的,她可没什么好兴致陪着玩。

他们赌着赌着,就从赌酒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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