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膏-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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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经死了,还看它做什么。赵晓玲叹了口气将本子撂到了一边,过了一会还是敌不过好奇心的抓挠,就是看看罢了,也不会什么大不了的吧。
前面不过是一些流水账,描述着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忽然翻到一篇,引起了赵晓玲的主意。
“2006年8月13日晴没想到今天lyx会来找我,更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是要有求于我。其实要是别人也就罢了,偏偏是lz。这小子事事和我作对,听说以前还暗恋过我老婆,我想要整他还来不及,现在怎么能放他一马。小子,你活该了落在我手上。不过,以前怎么没发现lyx长得也挺漂亮的,跟着他可惜了。”
“2006年8月14日小雨今天我告诉lyx论文已经发出去了,没有更改的余地,她竟然急得快要哭出来了。真是个傻丫头。看来她是真得很喜欢lz,没准可以逗逗她玩玩。Lz啊lz,这你可怪不得我,谁叫她自己送上门来呢。”
赵晓玲知道他说的应该是学校里面论文年会的事情,每年这个时候都是博士生发文的黄金时期,而且对于一个相关课题组的学生而言,往往项目相差无几,先发与后发也许仅仅是相隔一周的时间,后发的人也许一年甚至几年的心血就完全白费。关于这件事情赵晓玲也是有所耳闻的,刘振和陈宇的课题差不多,但是因为陈宇已经发过几篇外文,所以这篇文章并不是那么重要,而对于刘振则不同,这要关系到他能否顺利毕业。不过后来据说陈宇很大方的统一合并两篇论文并让刘振做了第二作者,自己做了第一作者。但是她不知道里面还有这样的玄机。
急急忙忙向后翻,跳过了几天琐事,终于又找到下面的内容。
“2006年8月20日小雨这讨厌的雨已经下了一周竟然还不停,真是要命。Lyx这丫头真是傻,发个第二作者有什么用呢,而lz估计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这哥们也够傻的,就知道一个劲的傻做,现在这年头,想要发文章难道就是做得好就行了么。估计他连主编家的门朝哪边开也不知道吧。不过现在也算可以了,就算是我和他的文章同时送审,就凭我导师的影响力他也没戏,还不如就将就个第二作者。不过,送上门的晚餐不吃白不吃,小丫头皮肤还真是不错。”
看的赵晓玲心里面一阵发冷,没想到陈宇还有这么人面兽心的一面。又快快的向后翻,后面的几天只写了个题头,并没有文字记叙,只有到了9月3号那页有一束头发夹在页间。赵晓玲一见,顿时觉得浑身的血都涌上了脑袋,她狠狠地把日记本甩在地上。
“陈宇,你这个浑蛋!!!”
她深深地记得,当她把第一次交给他的时候,他也是问她要了一束头发,说是要作永远的纪念。
压住满心的怒气,赵晓玲拾起了日记本继续看了下去。
“2006年9月30日阴今天lyx竟然敢不接我电话,这小丫头竟然想甩开我么。哼,没那么容易。我知道她怕lz知道,那我何不干脆吓吓她,要是她不听话的话我就去告诉lz她和我之间的事,哈哈。”
。。。。。。
“2006年11月12日阴今天真是冷啊,和几个法国人喝多了。刚才在实验室遇见lrc了,没想到这丫头真地做的出来啊。不过越是刺手的玫瑰花摘下来就越有意思,太轻易了就没劲了。我倒要看看你真的就这么汤水不进么。老婆出差去了,现在我算是解放了,明天找lyx去,这丫头现在老是躲着我,不过明年就要结婚了,这样的日子怕是不多了吧。现在这样也许真的太荒唐,可是,我不甘心啊。不是不爱xl但是,哪个男人不想要红袖添香的艳遇。也许我真的是太贪心了。”
再往后就没什么了,赵晓玲合上日记本默默地坐在地板上。刚才来是让她觉得温馨的屋子现在留给她的只有愤怒和羞辱。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没有看出他是个这样无耻的人,她,怎么会鬼迷了心窍没有看出来他竟然是这样,还竟会想要嫁给他。
这样的男人,就算是被谋杀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足为之可怜,要是因为杀了他而接受法律的制裁才是冤枉呢。
略一思索,由此看来最有动机杀掉陈宇的就是李雨萧了,而林若初可能只是她脱身的一个借口。不过她为什么又要帮助林若初做不在场证明呢,费解!
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了,赵晓玲已经决定不管是谁杀了陈宇都好,这两个女孩都是无辜的,她要帮她们,她不能让陈宇在去伤害无辜的人。
“Avial,你为什么要做傻事,你知不知道你伤害自己会让我有多疼。”
“我现在已经没事了,再说,他现在应该已经完全相信我了。”
“不要骗我,你骗不了我的。你根本不需要这样做,告诉我,你就这么不想活下去了么。”
“。。。。。。Seven,你不明白的。”
“不要再这样,他们不值得你内疚和忏悔,如果你也死了,那他们的生命不是完全被你浪费?”
“Seven,告诉我,你真的是这样想的么?”
“。。。。。。”
“你错了,我也错了,从一开始。但我不能让你再错下去。”
谁的生命是为了换取别人的生存而存在,即使上帝从未公平,但至少生命是公平的。
很多情节永远只在黑夜降临的时候发生,因为情节需要,也是因为向来都只有月黑风高才适合来做白天不能做不忍做不敢做的事情。或许在黑夜来临的时候,人性善良和理智的一面更为薄弱。
一个女孩子正在阳台上晾衣服,忽然,眼前一片蓝色一晃而过,谁的衣服掉下来了啊。楼下一声闷响。突然之间她意识到,刚才飘过眼前的根本就不是一件蓝色的衣服,而是,一个喘着蓝衣服的人。女孩捂着嘴向下看去,楼间的天井中人群开始聚拢,成射线状散开,蒲公英的花蕊中心躺着一个蓝衣服的人。虽然灯光不够明亮,但是女孩还是一眼就认出她,就住在自己正上方的李雨萧。
不必到医院,人已经是救不活了,12楼掉下来造成的头骨破裂和体内出血没什么痛苦就要了她的命。
一周前还活蹦乱跳的说着八卦的小姑娘,转眼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寝室里面好像是被认真的打扫过,连书架上的书都放得整整齐齐。
唯一不同的是,桌上的便笺上面留着一句话:刘振,对不起。
核对笔迹以后,鉴定科的人一致认为这的确是李雨萧的笔迹。
她的的确确是自杀,连便笺上面都还留着一滴没有干的泪水。究竟是什么逼得她要走上绝路,对不起自己心爱的男友?
谢乔默默地将一份报告递给刘弈奇,知他心情不好也不多开口。这一份是那天从李雨萧洗手间里面搜集的样品的测试报告。浴缸下面纠结的毛发中有刘振的也有陈宇的。
待小王将COTX…2喷撒遍整个屋子以后,紫外灯下面房间一片黑暗。即使是用水洗多少次,只要COTX…2一喷上去都一样会显色的。
“你们看!”小王轻声叫了出来,床下面有一片荧光在黑暗中幽幽现形。打开灯,原来是李雨萧的一只拖鞋,麂皮的鞋面上面并没有污痕。关上灯,鞋面上面的荧光再次出现,几个人面面相觑,没想到竟在这里发现了破绽。
巧合或许是天意。要使这只鞋子好好地放在床下,他们也许根本不会想到要注意它。如果刚才没有恰巧将COTX…2喷上,那么即使在荧光灯下面也必无所见。同时,如果这是个一般的拖鞋,血迹肯定会特别明显,也一定不会留在上面,偏偏是一双深色的麂皮鞋面,最易吸湿也最不容易被发现。
后面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从拖鞋上取出的血样证明,这正是刘振的血液。包括一切的作案时间,弃尸时间也均吻合。
至于陈宇的死,也有了新的进展。陈宇小区的门卫认出了李雨萧的照片,证明他们本就有所交往,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认为李雨萧可能有杀害陈宇的动机。最重要的是在李雨萧的实验室的抽屉深处发现了一只Dior的唇膏以及一只Chanel的粉底乳。唇膏是新款的“蓝金”颜色鲜艳却几乎是全新的,没有怎么用过。粉底乳边上有一小包微晶粉末在闪闪发光,竟然是刘振丢失的药品,也正是造成陈宇脑溢血的罪魁祸首。
药品是盐酸盐的形式,无色无味,没有脂溶性。将晶体粉末敷在粘性极好的粉底乳上面看起来就像PARTY上常用的闪粉,因为它没有脂溶性,所以只要不入口便不会经皮吸收。粉底乳和唇膏就好像是这种药物的一层防御膜。
最后赵晓玲拿出陈宇的日记,证明李雨萧的确有很陈宇的理由,也足够有杀死陈宇的动机。既然她已经死了,也就不必再让林若初受怀疑了吧,赵晓玲想。
“整个案子并不复杂,李雨萧对陈宇的威胁恨之入骨,从而起了杀念。但是为了逃避嫌疑,所以用林若初的英文名注册了邮箱,并发了林若初的照片给陈宇。后来对刘振则是因爱成恨。双重谋杀啊,这女孩真够狠。单亲家庭的小孩就是容易心里扭曲啊。”小王感叹着。
刘弈奇紧锁双眉,凝神的望着桌上的报告。半晌没有言语,最后他慢慢合上了眼睛,说:“那就帮我写报告吧,这件案子就这样了解。”
虽然结案,但是刘弈奇的心好像是一个陈旧的钟摆沉重的摆动着。不安在困扰着他的心,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但这个案子的终结总像是太过轻易。那么多的证据和线索,为什么好像在李雨萧纵身一跃的刹那就突然的浮出水面。
世界上那来得那么多巧合?
巧合从来都是人刻意而为的杰作,区别仅仅是谁的脑细胞更加好用,逻辑更加完美罢了。
作为一个警察,他应该揭开所有的答案,破除一切的怀疑。
但是,作为爱着一个人的他,或许该接受这个答案,对也罢,错也罢,最好的不一定是正确的。
真相往往丑陋。
一个月慢慢的过去了,陈宇的案子早已了结也就很快的被人们淡忘。
很多的时候,一件事存在的意义在于经历过程,一旦有所结果也就彻底完结,消失得好像从未发生。
刘弈奇申请了一段时间的休假,经过这一场他好像身心俱疲,原来好像精神凝聚的活力一样的东西散开了,或者是融化掉了,让他再也没有办法回到原来的他自己。一个月来,除了睡觉就是闷坐,房间的地板上堆满了酒瓶和空烟盒。
谁也不见,谁也不想见。
有的时候他会偶然有一些清醒,随即又醉了,或者是睡了。但就在神智回来的短短时间,他总能看见那个带着半张金色面具的脸,嘲弄的一闪而过。
人的改变往往需要一个契机,也不早也不晚。就在刘弈奇醉了又睡二十三天后的一个下午,他忽然醒了过来。
就像心底有个声音在对他说话,“你可以起来了。”
然后他就真的醒了。
无论如何,人生还是要继续下去的,有些事情必须有所结论。
镜子里面男人有些狰狞的面孔着实让刘弈奇大吃一惊,可能是好久没见过自己的脸了,陌生得快要认不出来。胡须像是秋天的蓬草横七竖八的长了满脸,两颊削了下去,本来就棱角分明的脸更加显现出刀锋一样凌厉的线条。眼窝深陷,下面两片深深的淤青,只是两只眼睛倒是显得更加炯炯有神。将近一个月没有晒太阳和过度的睡眠让他的脸苍白的好象鬼。
刮掉胡子,分明就是夜访吸血鬼里面衰弱的Lastat。
有些女人的直觉总是特别的敏感,对于林若初来讲她的直觉就根本是动物性的。任何人动过她的东西或者是进入过她的领地,她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感觉到。毫无理由。
从钥匙接触到锁孔的一瞬间,她就觉得房间里好像是存在着一个危险的气场,莫名其妙得让她心惊肉跳。上个月从刘弈奇家出来以后,她只在学校的寝室住过一晚就匆匆搬走了。反正马上就要毕业,也不要再做试验,干脆就搬出学校一个人住,免得总是被人侧目。
房间不大,但是好在算是干净。不过是买了一张可以折叠的沙发床和一个简易电脑桌,基本也就不妨碍正常生活。搬上一盆绿色植物,随便摆放的坐垫,再加上大量的书和CD,俨然IKEA的风格。
门打开了,房间像是黑洞一样,只是窗子是打开的,窗帘在啪啪的吹动。
林若初一皱眉,莫非今天忘了关窗?踢掉脚上的高跟鞋,灯也未开先关了门去关窗子。风很大,窗子关上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巨响。
房间里变得特别安静。忽然她听见背后的竹帘后铜质打火机叮的一声脆响,火光映衬出男人苍白的面孔,点燃的烟在黑暗中一点一点发出冰冷的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