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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小人物孑孓-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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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德雷的首都维纳,肯定也有一个集市,要是有机会的话,在这两个集市之间倒卖东西,一定会得到非常可观的利润。
毕竟除了那些垃圾之外,任何一件魔导器都值几千金币,上万甚至几十万的也不在少数。
虽然心动,不过卜哥这一次不打算那么做,抱着魔宠兔子,卜哥和老毛拉哈塔卜出了城,一出城门,老头就将飞毯取了出来。
随着一阵呼啸的风声,飞毯已经窜上云端,老毛拉这一次是用最快的速度赶路,为了这趟旅行,他还专门在圣城的集市上,换了一条速度最快的飞毯,比他以前用的飞毯快了近两成,不过价钱却贵了一倍不止。
或许是因为有过乘坐飞毯全速飞行的经历,卜哥比上一次平静了许多,看过了那本图录,他已经知道世界上还有比飞毯快得多的飞行工具。
虽然飞毯很快,不过他们要去的地方确实太远了,这又是一次漫长的旅行,飞毯宽度才一米半,只能盘腿坐在上面,而且连动都不能动,这种旅行绝对称得上枯燥而且辛苦,卜哥无事可做,只能将买来的东西一件件取出来观赏,用来打发时间。
飞行夜叉术是一本泛黄的书,除此之外还有一迭符纸,上面画满了稀奇古怪的符咒,这东西的用法异常简单,只要往小腿上一贴,就可以踏步飞行,那本书里所写的是符咒的画法和炼制的方法。
书的背后黏着一张纸片,那上面有一个魔法数组,想要用魔力来启动符纸,就必须靠它,集市上卖的东西,几乎都有类似的附赠,要不然不同体系的魔导器,根本就无法使用。
卜哥只是翻了翻,就把书放了回去,这类符纸是消耗品,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练习如何制作。
随手翻出飞剑来,随着卜哥的心意转动,无色透明的珠子,渐渐变成了一把三寸长的透明尖梭,这下子总算是有点像剑了,有锋有刃只是没柄,透明的剑身薄如蝉翼,唯独正中心有一条红线,那是滴血认主的时候,注入的那一点血所化。
看着这个如同玻璃片一样的东西,卜哥暗自嘀咕,他真有些担心,这东西会不会一碰就碎,用它做武器好像有点玄。
和飞行夜叉术一样,这柄飞剑也有附赠,不过附赠的却是一组法阵,这些法阵有的专门用来充填能量,有的用来启动,更多的是用来驾驭和操控。
在附赠之中,还记录了这柄飞剑的来历。
这东西来自一个叫“瞬影剑派”的小派系,这个派系中有一个怪才,制造了一件失败的作品,他借用一种在修道者之中公开的顶级飞行术——金光遁法,将这种飞行术炼进了飞剑之中。
按照上面所说,金光遁法是一种极其高明的飞行术,只有那些修炼到极高境界的修道者才能够运用。
那个怪才把金光遁法炼进飞剑之中,原本是希望能够藉此降低金光遁法的运用难度。结果居然成功了,不过同时他也发现到自己的失败,练成的飞剑虽然谁都能够用,不过因为速度太快的缘故,大多数人根本无法驾驭,能够驾驭的人,也都是能够运用金光遁法的高人。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件鸡肋作品,但它毕竟是一把将速度发挥到极致的飞剑,不能够御剑飞行,却还可以用来送信,也可以当作武器来使用。
正因为它有些鸡肋,所以非常便宜,只比那些“垃圾”稍微贵一些。
掂着手里的“玻璃片”,卜哥陷入了沉思,他知道这东西能够飞,而且飞行速度快得惊人,只是不知道怎么用。
看了一眼在前面驾驭飞毯的老毛拉哈塔卜,这老头应该也不懂得东方修道者的秘法,不过比他这样一无所知,总要强得多。
想到这里,卜哥不由得试探问道:“教廷的神术、你们的巨灵召唤、瑜伽苦修士的个人力量和修道士的道术,谁更强一些?”
听到这样问,老头颇为不悦,嘟囔了一句:“这是没有意义的问题。”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
卜哥并没有因为老头的不悦而退缩,老头答应为他工作七年,到了时间肯定会离开,所以他用不着像对马罗尼克那样拉拢。
老毛拉只能解释道:“教廷和我们打了那么多年,谁都没有赢得胜利,只能说我们的巨灵召唤和教廷的神术各有所长。不过这种不分胜负,还和人口、资源和国力有关。”
换了一副鄙夷的语气,老头继续说道:“那些瑜伽苦修士所在的国家,自古以来都是一盘菜,谁都能够吃上两口,但这并不能证明,我们比那些苦修士更强,只能说那些苦修士从来不管国事,太在意自己的修炼罢了。”
像拉波尔和塔奇这样政教一体的社会,被称作为智者的毛拉们,同样把自己看作是部族和国家的守护者,对于那些瑜伽苦修士的不作为,理所当然看不上眼,言语之中也就不太客气。
沉默了片刻,待要说到东方修道者的时候,老头有些头痛起来,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对于那些修道者,他所知也并不多,那些修道者保守而且封闭,他们不允许其它人进入其势力范围,也很少到外面行走。
“那些修道者呢?他们很强吗?”卜哥追问道。
老头有些讪然,他含糊地应了一声:“也可以那么说。”
这不是卜哥需要的答案:“如果你们两方打起来,谁的胜算大一些?”
老头听到这话有些不太舒服:“谁会和他们为敌?那些修道者从来不惹别人,别人也很少去惹他们。”
卜哥稍微一想,顿时抓住了话中的破绽:“你刚才说到瑜伽苦修士的时候,曾经说过,那些苦修士所在的国度,经常受到别人的侵入,听那个意思,你们也曾经干过这样的事情,以此推断,你们也不是很安分守己,肯定和东方的修道者也交过手,看来是打不过人家,被赶了回来。”
老头颇为恼怒,不过又没有办法反驳,因为卜哥一下子捅在他软肋上。
“说说看,东方修道者到底哪里厉害?”卜哥继续追问。
老毛拉无奈,只得忿忿说道:“也不能说他们厉害,只是他们的观念有些与众不同。”
既然开口了,老头也就不再遮掩,干脆全都说了出来。
“那片土地上的人,并不喜欢光明正大的对决,他们眼中的高人并不是决斗场上的常胜者,而是一击不中全身而退的刺客。
“不过他们比刺客厉害多了,东方修道者都会学一门预言术,他们在出手之前,总是用预言术测算各种可能,除非有极大的把握,要不然他们绝对不会出手,同样这也意味着,他们一旦出手,就很少落空。”
老头的语气之中透露出深深的无奈。
“我曾经说过,有什么需要决定了有什么擅长,东方修道者发展出了几千种预言术,有些预言术专门测算别人的弱点,有些预言术能够推算别人的行动,有些甚至能够用来侦察和窥探,让人防不胜防。
“除此之外,他们还擅长突袭和逃跑,他们是除了我们之外,最擅长飞行的种族,不过我们是为了旅行而研究飞行,他们则是为了突袭或逃跑而研究飞行。
“他们的攻击方法也讲究突然,比如他们喜欢用的飞剑,就是一种快速迅疾的远射武器,能够在你感知的范围之外发起攻击,等到你察觉,已经来不及躲避,更别说抵挡。他们还擅长各种神雷,那是事先收集并且储存的雷电,需要用的时候,只要直接释放,既用不着念咒,也没有雷元素聚集的征兆,让人防不胜防。”
卜哥心中一喜,忍不住叫了起来:“这很像碎山雷!”
老头两眼翻白,这才想起,眼前也有一个喜欢算计的家伙,而且此人似乎也对突袭极感兴趣。
“为什么我没有在集市上看到类似的东西?”卜哥忍不住问道,碎山雷属于杂物,对这个目录的东西,他绝对没有漏掉。
“他们不会卖的。”
老头耐着性子解释:“那些东方修道者非常封闭,他们甚至不允许非人类联盟进入他们的国度,所以那里也就没有集市。
“他们只出售低级的货色,而我所说的神雷,都是高级物品,他们很少往外卖,神雷只是一个统称,据我所知,这类东西有数十种之多,有的叫‘霹雳子’,有的叫‘雷鸣弹’,名称多着呢。”
卜哥仔细地听着,他的眼睛越来越亮,一直以来他都感到迷惘,不知道自己的方向。
他的能力有些凌乱,半吊子箭术曾经是他仰仗的手段,现在看来用处越来越小。和箭术一起得到的,还有同样半吊子的魔法,他最擅长的就只有一招强光术,这招用来暗算倒是不错,不过毕竟只是辅助魔法。
鱼人鳞甲给予他控水的能力,除了水上行走,还可以短距离控制别人的血液,不过对高手用处不大。
剩下的就只有神圣斗气和神术加持,偏偏他又缺少运用的方法,空有力量不知道怎么使用。
卜哥一直都觉得自己缺乏进攻的手段。
现在他终于有了明确的方向。
塔奇帝国的另外两个集市,一个在靠近奥德雷的伊斯坦城,另外一个是在被吞并的古波斯帝国首都喀布城。
卜哥的运气确实不错,在喀布城,缩尺成寸的法术也被他买到了,同样是一迭符纸和一本书,只要把符号纸贴在腿上,就能提高十倍的奔跑速度。
在喀布城他又淘到了一套奇门阵旗,这一次只有三十六根,不过展开之后笼罩的范围反倒比前一套更远。
除此之外,他还在杂物一类中买到了一件有趣的东西,那是一块名叫“息壤”的泥土,按照介绍上所说,真正的息壤是神话之中神赐的泥土,能够自行增长,不过他买到的这东西并非神物,而是东方修道者按照神物炼制的赝品。
这块仿造的“息壤”只有拳头大一团,只要和泥水沙石混合在一起,就能够变得坚硬如岩石,据说东方的修道者都用它来建造洞府。
这团东西的价钱并不便宜,幸好卜哥用不着很多,虽然只是赝品,却也有生生不息的能力,只要把这东西和泥土以及另外几种材料混合在一起,用附赠的炼制方法炼一遍,就可以复制出更多的息壤。
卜哥其实也并不需要用很多,千年帝国时代,人们就懂得使用火山灰和沙子混合,制造混凝土,只是没有砖石那么坚固,加一点点息壤进去,只是为了改善混凝土的性能。
六天的漫长旅行,当然不可能只有这点收获,卜哥零零碎碎买了一大堆东西,身上背着戒律,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有钱人的他,花起钱来自然有些大手大脚。
当然他也没有忘记充当车夫的老毛拉哈塔卜,想要别人卖命,就得经常给点甜头,三个集市跑下来,老头上上下下所有的东西都换了一遍。
六天之后,两个兴奋却又充满了疲惫的旅行者,进入了圣城。
仍旧是那家旅店,仍旧是那个和气店主,但是卜哥却没有看到三个同伴的踪影。
在他们的房间里只有一个光头无须的胖男人,此人光头短袄,手臂上戴着金箍,明明是男人,眉眼间居然带着一丝妩媚。
卜哥突然间感觉到胃有些翻腾,他知道这是什么人了,这是阉奴。
“至高无上的皇帝窝马尔哈山陛下想见你。”
传信的阉奴并没有传闻之中那样傲慢,不过那尖细的,如同掐着脖子的公鸭叫喊的声音,仍旧让卜哥浑身不自在。



第二章 神秘之旅

       第一次进入塔奇的皇宫,这座皇宫给他的印象,是奢华,极致的奢华。
这里到处都贴满了瓷砖。
这些瓷砖非常漂亮,主色调是蓝色的。金色是除了蓝色之外最多的颜色,不管是墙上、天花板上,还是四周的窗栏,全都是用金色来装点。
塔奇人并不擅长烧制瓷器,这些瓷器毫无疑问是来自万里之外的那个东方大帝国,瓷器上的图案全都是塔奇人喜欢的风格,说明所有的瓷砖都是订制的,成本至少要增加一倍。
其它堆金裹银的装饰就更用不着说了,塔奇原本就盛产黄金白银,用多少都不会在意。
和这里一比,鲁普奈尔的那些大教堂、豪门宅邸,全都如同普通瓦舍平房一般。
马罗尼克、巴米尔和托尔三个人果然在里面,和他们站在一起的还有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这个人看上去有些慵懒,似乎对什么都漫不经心,他长着一头黑色的短发,和两撇漂亮的小胡子,脸颊有些瘦削,鼻梁非常挺,从相貌上绝对称得上是个美男子。
卜哥看人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他注意到了那个男子的手,那是一双近乎于完美的手,修长匀称,沉稳而且灵活。
“我来介绍。”马罗尼克抢先开口,他指了指那个陌生人:“这就是我经常提到的,我儿时的密友,盗圣米罗。”
卜哥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位盗圣,在这个人的身上,丝毫看不出任何身为阶下囚的迹象。
马罗尼克知道卜哥可能想到些什么,立刻解释道:“我必须说,非常抱歉,我搞错了一件事情。”他凑到了卜哥耳边说道:“这个家伙想偷的巴格廷珍珠并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个人,这一次他想做的并不是偷东西的贼,而是一个偷心贼。”
卜哥微微张大了嘴巴,过了好半晌才愣愣地说道:“所以他才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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