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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明清战争史略-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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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熊廷弼才识气魄,睥睨一世,往年镇辽而辽存,去辽而辽亡,关系匪轻。再起经略,赐剑赐蟒,侑以金帛,饯以九卿,受此异数,何以仰答眷宠?迨其初出春明,即邀有控扼山海之旨,议者已知其无意广宁矣。抵关以后,虽言我兵不宜浪战,西虏不足尽信,永芳降情之叵测,广宁人心之不固,语语若持左券。其刚愎之性,虚骄之气,牢不可破,以争毛文龙功罪一事,开衅化贞。水火之形既分,玄黄之战遂力,笔锋舌枪,相寻不已。守备之计,等闲置之,虏骑一来,错愕不知所出。飞檄催战,盖曰:胜可以成吾之名,败亦可以验吾之言也。不知封疆大臣破坏封疆,国有定律,百口何辞!廷弼试扪心一思:比之杨镐更多一逃,比之袁应泰反欠一死。若厚诛化贞,而廷弼少及于宽政,不惟无以服天下万世之心,恐无以服杨镐、袁应泰之心矣。宜用重典,以警将来此段文字录自《明熹宗实录》,卷16。又,《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2亦载此文,内容同,只数处文句彼此稍异。。    
    这份判决书写得颇为动人。归纳起来,说明以下几点。首先,肯定了熊、王两人的各自长处,还不是因为判成死罪而一笔抹杀。其次,宣扬皇上给予他们的崇信与宠遇,而他们却辜负皇上的圣恩,失地逃命,罪在不赦。第三,最重要的是,对两人的功罪作出了不同的评价。判决书说王化贞有忧国、报国之志,却无治国之才能。他误信孙得功,中反间计,最后弃广宁,是很痛心的。他的失败,一句话,是才能不足,不懂军事所致。而熊廷弼论才气、魄力远在王化贞之上,但他出关前就无意守广宁,也无真心守河西。他的失败,不是才能不够,而是他抱的思想不正确,甚至以战守当儿戏,与王化贞意气用事,盛气凌人,品行不端,等等。稍一比较,就可以看出,判决书厚王化贞,给予相当大的同情,对熊廷弼则含讥讽诋毁之意。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的确是竭力救援王化贞,但他丢弃广宁,不见敌人却捷足先逃,这个罪行是无法掩盖的,他们爱莫能助,只得按国法忍痛判死刑。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他们也不能放生熊廷弼,以“功罪一体”之约,让他“陪死”,来表示他们不偏不倚,一视同仁!最后,还有一点,朝廷当权者把广宁之败完全推给了熊、王,对于其中一些枢臣如张鹤鸣等人处处破坏熊的战略、不断挑拨和加剧熊王的矛盾造成的严重失误和后果只字不提,毫无追究之意。事情很清楚,熊、王两人被他们当成了替罪羊。    
    熹宗皇帝批准了这份判决书《明熹宗实录》,卷16。。


第三部分后金不战取广宁(5)

    熊、王虽被判为死刑,并没有立即执行。开始,“当事者亦无意即杀”谈迁:《国榷》,卷87。,特别是对王化贞更无意处死。三法司审判的时候,已向王化贞许愿,不久还会恢复他的官职,得立“朝班”之中。因此,他们两人长时间被关押在狱中,迟迟没有处决。    
    但是,随着朝廷内部党争日趋激烈,身在狱中的熊廷弼也受到牵连,竟加速了对他的处决;王化贞因而也长期监禁,没能实现原先的预谋。    
    熊、王入狱时,朝野正掀起反阉党专权的斗争。天启四年(1624年)六月,左副都御史杨涟率先奋起,上疏揭露魏忠贤二十四大罪。接着,大小九卿及南京陪都各部科道等官都上疏,弹劾魏忠贤,凡七十余章,其中诸如吏科都给事中魏大中、左佥都御史左光斗、太仆寺少卿周朝瑞、武库员外郎顾大章等,都是攻击魏氏最猛烈的人。昏庸的熹宗宠爱魏忠贤,对群臣交章揭露“概置不听”《三朝野记》,卷2,天启四年六月。。阴险狠毒的魏忠贤怀恨在心,与其党羽冯铨、霍维华、杨维垣、李鲁生等谋兴大狱,血腥报复。他们就从杨涟等为熊廷弼辩解入手,视为一党,刻意打击。魏忠贤等人诬告杨涟揭发他的二十四大罪的疏稿出自熊廷弼之手;诬称杨涟等受熊廷弼重贿,为之开脱罪责;还指控周朝瑞“十日四疏”替熊申救、顾大章则说熊值得同情;指责汪文言内探消息,外入杨(涟)左(光斗)之幕吴应箕:《两朝剥复录》,卷2。,等等罪名纷纷而来,魏忠贤把他们打成一党,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投入监狱,严刑拷打,惨死于狱中《三朝野记》,卷3;参见谈迁:《国榷》,卷87。。同时,魏忠贤一伙必欲尽快将熊处决,否则他们陷害杨、左等人的阴谋就会败露。    
    熊廷弼原有一部将,名叫蒋应旸,曾去监狱看望他,被魏忠贤控制的特务机关东厂发现,将其逮捕,搜出一本《观音经》,书后有图谶数语,定为“妖言”,诬告他挟此“入狱营谋”不轨,因而被斩首谈迁:《国榷》,卷87。参见《明熹宗实录》,卷57。。他们杀害蒋应旸的目的,还是给熊罗织罪状,以便尽速处决。此事刚了,又编造了所谓《辽东传》的谎言。这是天启五年(1625年)八月的事。二十一日这天,东阁大学士顾秉谦、周如磐、黄立极、丁绍轼、冯铨五人侍讲毕,冯铨从袖中取出一部带有肖像的《辽东传》,当面呈给熹宗,五人一口咬定,说:“此书为熊廷弼所作,流传市上,希图为自己开脱。”《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国榷》等书载,《辽东传》出自袖中者为丁绍轼。不确,实出自冯铨袖中,详见吴应箕:《两朝剥复录》,卷2,所记与《明史熊廷弼传》吻合。其实这部《辽东传》并非熊廷弼所作,而是冯铨为报私仇,私作此书,托名熊廷弼,以激起熹宗之怒《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国榷》、《明史》、《明实录》等书皆不载所谓《辽东传》系何人所作。据《两朝剥复录》载,实为冯铨所作,盖此事实出自当时实录。又,《三朝野记》,卷3,亦记有冯铨欲杀熊之企图。。果然,熹宗读后大怒,对熊廷弼顿生杀机。这时,又有阉党言官郭兴治、门克新、石三畏等上疏,再激熹宗发怒,于是下诏立即处决。    
    二十五日,魏忠贤召集阁臣,策划如何处决熊廷弼。他顾虑熊廷弼统兵日久,部下将弁与他同心,害怕处决之日激变成乱。商量了一上午,还没定下来。中午已过,阁臣黄立极出了个主意:“夜半片纸了当之!”所说“片纸”,即用皇上的名义,写一道命令,半夜时秘密处决了事。一句话提醒了魏忠贤,就依黄立极的主意行事吴应箕:《两朝剥复录》,卷2。,由魏忠贤出面,假借皇帝的名义,发下一道“谕内阁”的旨意:    
    我皇祖特起熊廷弼于田间,授以经略,赐之尚方,赐之蟒玉,宠极人臣,义当尽瘁。乃廷弼欺朕即位之初,托病卸官,荐袁应泰而辽亡;既则刚愎不仁,望风先逃,而河西失。当是之时,不知费国家几百万金钱,丧军民几百万性命。而征兵西蜀,则西蜀变;风闻山东则山东乱,至今黔中尚岌岌未宁,斯其罪难以擢发数!    
    迨三尺莫逃,百计钻求,其最甚者,有周朝瑞十日四疏申救;有顾大章议其罪属“可矜”,而又转托奸徒汪文言内探消息,外入杨涟、左光斗之幕,嘱令贻书求解。诸奸受贿,动以万千,安问祖宗疆土与法度哉!朕深痛恨,已将杨涟等置之不理。    
    顷八月二十一日,于文华殿讲毕,卿等五员“卿等五员”,即指顾秉谦、周如磐、黄立极、丁绍轼、冯铨。呈到外间刊行之有像《辽东传》一册,出诸袖中,合词奏曰:“此廷弼藉以掩饰夸功,希图脱罪。”朕亲览之,竖发切齿。况屡经言官郭兴治、门克新、石三畏、周洪谟形于章疏,宜亟加两观之诛,庶大快万人之愤!卿等可即传示刑部衙门,著便会官处决了,以为人臣辱国偷生、罔上不忠之戒此段文字录自《两朝剥复录》;《明熹宗实录》,卷57,25~26页亦载有全文。。    
    


第三部分后金不战取广宁(6)

    魏忠贤目不识丁。自然,这道谕旨为他的党羽阁臣所拟。此文把熊廷弼说得一无是处,罪大恶极,甚至把全国动乱的责任全推到了熊廷弼身上。这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当天半夜关于熊被处死的时间,各书记载不一,如《明熹宗实录》、《国榷》记为26日,《明史纪事本末补遗》记为28日,《明史熊廷弼传》则有月无日。但《两朝剥复录》与《明季北略》记为25日,尤以前者考定精确,且与《明实录》等十分接近,因为处决为“半夜”,亦可算到次日即26日。,“中贵捧驾帖至”,掌管提牢的山东司主事张时雍命狱卒把熊廷弼骗出来。他马上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便从容地洗漱完毕,整理衣冠,从室内走出,说:“我是朝廷大臣,必须拜见圣旨,岂能草草了事!”他行至厅堂,正想要说什么,张时雍迎上前,说:“芝岗(廷弼号),失陷封疆,应得一死,你还有什么话说?”熊廷弼默然不语。张时雍发现他胸前悬挂一小袋,就问:“袋中何物?”熊廷弼说:“辩冤疏!”张时雍带着骄横的语气说:“你没读过《李斯传》吗?囚徒怎能上书!”熊廷弼轻蔑地说:“这是赵高说过的话!”    
    张时雍无言以对,熊廷弼也不说什么,从袋中取出疏稿,委托他转呈皇上,当即作绝命诗:他日傥拊髀,安得起死魄。绝笔叹可惜,一叹天下白!从容就戮《两朝剥复录》:“廷弼虽弃市,实非西曹,乃以夜半杀之狱中,次日(26日)托言弃市耳。”又,《启祯野乘》,卷6《熊经略传》,亦载于狱中“从容就戮”。,时年五十七岁各书多不见载其生年,唯《启祯野乘》载“年二十九中丁酉乡试第一”。按:丁酉为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时年二十九岁,至乙丑即天启五年(1625年)被害,以此推算,他死时为五十七岁。。按旨意,熊廷弼的头被割下来,传送“九边示众”《明熹宗实录》,卷57,26页。九边者,即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蓟州、山西、陕西等九军镇,合称“九边”。,尸体遗弃漏泽园,不准安葬,而他死前奏疏也被毁弃不报。    
    残酷的处罚并没有就此结束。熊廷弼一处死,熹宗就下令驱逐他的家属,“不许潜住京师”《明熹宗实录》,卷57。。阉党开始迫害他的遗属。御史梁梦环诬告熊廷弼生前侵盗军资十七万;御史刘徽诬称其家资百万,要求抄没佐军。这纯属无中生有。当时人都称颂熊廷弼为官清廉,说他“自有辽事以来,再任经略,不取一金钱,不通一馈问,终日焦唇敝舌与人争言大计,视国如家”。谈迁:《国榷》,卷87。一个忧心国事的人是不会聚敛财产的。熊廷弼身居显官,自不同于一般人家,但他哪里会有那么多资财!阉党不过以追赃来继续迫害熊廷弼的家属。魏忠贤捏造种种事实,还盗用皇帝的名义,追抄其家产。无资财可抄,就抄他的族人与姻亲,无不倾家荡产。他的长子熊兆珪被逼索赃金,极度悲愤,自刎而死;其女熊瑚愤激过度,吐血身亡。夫人陈氏也受到百般凌辱《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国榷》等书载自刎者为兆琏。《启祯野乘》立《熊孝烈传》,确指其为廷弼之长子,名兆珪,自刎死。《明史熊廷弼传》所载与此同。。到天启七年(1627年)五月,熹宗还传令都察院严限追解熊廷弼所谓“赃银”十七万余两《明熹宗实录》,卷79。。    
    三年以后,朱由俭即位,改元崇祯。阉党魏忠贤被铲除,吏政有所改善,给人以气象维新的感觉。于是,有人给熊廷弼鸣冤,要求予以昭雪。其中有个工部主事叫徐尔一,首先为熊廷弼讼冤。他写道:“廷弼以失陷封疆,至传首陈尸,籍产追赃。而臣考当年,弟觉其罪无足据,而劳有足矜也。广宁兵十三万,粮数百万,尽属化贞。廷弼止援辽兵五千人,驻右屯,距广宁四十里耳。化贞忽同三四百万辽民一时尽溃。廷弼五千人,不同溃足矣,尚望其屹然坚壁哉!廷弼罪安在?化贞仗西部,廷弼云:必不足仗。化贞信李永芳内附,廷弼云:必不足信。无一事不力争,无一言不奇中。廷弼罪安在?且屡疏争各镇节制不行,屡疏争原派兵马不与。徒拥虚器,抱空名!廷弼罪安在?……”《明史熊廷弼传》,卷259。新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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