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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法哲学原理-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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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节

当日常需要无限地繁复起来和交叉起来的时候,无论从生产和交换满足需要的手段说——其实每个人都指望能顺利地得到满足,——或是从尽可能减省就这方面的调查和洽商工作说,都会产生属于共同利益的方面,其中一个人所做的事同时也为了大家;此外,也会产生供共同使用的手段和设施。这些普遍事务和公益设施都要求公共权力予以监督和管理。

第236节

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不同利益,可能发生冲突。

诚然,正确的关系会在整体中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然而,为了平衡起见,需要进行一种凌驾于双方之上的、有意识的调整工作。对个别事件进行这种调整的权利(例如规定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在于,完全普遍的、日常需要的商品向公众陈列之后,就不是对个人本身供应,而是对作为普遍买者的个人、对公众供应;因此,公众权利不应受到欺骗,以及对商品进行检查,都可以作为共同事务而由公共权力出面来进行管理,并予照料。至于大的工业部门,依赖国外情况和远地配合,在这些工业部门工作并赖以生活的人,不可能对这些情况一目了然,因而尤其需要普遍的监督与指导。

附释:跟在市民社会中工商业自由相反的另一极端就是由公共机关来供养全体,并规定全体的劳动,好比古代金字塔以及埃及和亚洲其他巨大工程的劳动那样。

这些巨大工程是为公共的目的兴建的,而不是以单个人出于特殊任性和特殊利益的劳动为中介的。这种利益要求自由以对抗上级的调整,但是它愈是盲目地浸沉在自私的目的中,就愈加需要这种调整来使它回复到普遍物,并使危险的震荡得以缓和,使冲突由于无意识的必然性而自动平复的间隔期间得以缩短。

补充(警察照料的任务)警察的监督和照料,目的在于成为个人与普遍可能性之间的中介,这种为达成个人目的的普遍可能性是存在的。警察必须负责照顾路灯、搭桥、日常必需品价格的规定和卫生保健。在这一方面,现在流行着两种主要看法。一种看法主张警察应对一切事物实行监督;另一种看法以为警察在这里没有什么可以规定的,因为每个人会按照别人的需要来指导自己的行动。的确,个人必须有权用这种或那种方式谋生,但另一方面,公众也有权要求必需的事物按照适当的方式去完成。双方面都应当得到满足,以及产业自由究不得危害普遍福利。

第237节

现在如果分享普遍财富的可能性对个人是存在的,并得到公共权力的保证,那末,由于这种保证必然是不完备的,这种可能性在主观方面总是受偶然性的支配的,何况它又以技能、健康、资本等等为其条件。

第238节

首先,家庭是实体性的整体,它的职责在于照料个人的特殊方面,它既要考虑到他的手段和技能,使能从普遍财富中有所得,又要考虑到他丧失工作能力时的生活和给养。但是,市民社会把个人从这种联系中揪出,使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变得生疏,并承认他们都是独立自主的人。市民社会又用它自己的土地来代替外部无机自然界和个人赖以生活的家长土地,甚至使整个家庭的存在都依从它,而听偶然性的支配。

这样,个人就成为市民社会的子女,市民社会对他得提出要求,他对市民社会也可主张权利。

补充(社会的义务)当然,家庭应该照料个人的生活,但它在市民社会中是从属的东西,它只构成基础,它的活动范围还不这末广泛。反之,市民社会才是惊人的权力,它把人扯到它自身一边来,要求他替它工作,要求他的一切都通过它,并依赖它而活动。如果人在市民社会中是这样一个成员,他对市民社会所得主张的权利和提出的请求,就应同他已往对家庭所主张的和提出的一样。市民社会必须保护它的成员,防卫他的权利;同样,个人也应尊重市民社会的权利,而受其约束。

第239节

市民社会在它是普遍家庭这种性质中,具有监督和影响教育的义务与权利,以防止父母的任性和偶然性,因为教育与儿童之成为社会成员的能力有关,尤其教育不是由父母本人而是由别人来完成时是如此。其次,市民社会可以尽可能地举办公共教育机关。

补充(强制教育、强制种痘等等)这里很难在父母的权利同市民社会的权利之间划分界限。父母通常以为有关教育事宜他们有完全自由,他们愿意怎么做就可这末做。

对一切公共教育的主要抗拒,通常来自父母,正是他们才叫嚷并乱谈老师和学校,因为他们对老师和学校具有成见。

尽管如此,市民社会有权在这种事情上,根据它几经试验的原则这样来办,即强制父母把他们的子女送进学校,让他们种痘,如此等等。在法国正进行着争论,有人主张教育应该自由,即听从父母自便,也有人主张应该受国家的监督;这种争论就是这里所谈的同一问题。

第240节

同样,市民社会对挥霍成性,从而毁灭其自身及其家庭生活安全的那种人,有义务和权利把他们置于监护之下,不使挥霍而使追求社会目的和他本身的目的。

补充(禁治产)雅典有过这种法律,规定每个公民必须陈报他的生活来源。现在大家认为,谁也管不着这种事。每个人一方面固然是独立的,但另一方面也是市民社会制度下的成员。既然每个人有权向市民社会伸手要求生活资料,市民社会也就必须保护他以免他自暴自弃。问题不仅仅在于防止饿死而已,更远大的宗旨在于防止产生贱民。

因为市民社会对个人的给养负有责任,它就有权督促他自谋生活。

第241节

但是同任性一样,偶然的、自然界的、和外部关系中的各种情况(第200节),都可以使个人陷于贫困。贫困状态一方面使他们对市民社会处于嗷嗷待哺的状况中,另一方面,由于市民社会使他们失去了自然的谋生手段(第217节),并解散了家庭——广义的家庭就是宗族——的纽带(第181节),使他们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丧失了社会的一切好处:受教育和学技能的一般机会,以及司法、保健,有时甚至于宗教的慰藉等等。

关于穷人的问题,普遍权力接替了家庭的地位,它不但顾到他们的直接匮乏,而且顾到他们嫌恶劳动的情绪,邪僻乖戾,以及从这种状况中和他们所受不法待遇的感情中产生出来的其他罪恶。

第242节

贫困的主观方面,以及一般说来,一切种类的匮乏——每个人在他一生的自然循环中都要遭遇到匮乏——的主观方面,要求同样一种主观的援助,无论其出于特殊情况或来自同情和爱都好。这里尽管有着一切普遍的设施,道德仍然大有用场。但是,因为这种援助自身并在它的作用上依存于偶然性,所以社会竭力从贫困和它的救济中去找出普遍物,并把它举办起来,使那种主观援助越来越成为没有必要。

附释:公共赈济机关、医院和路灯等等补充了偶然的布施、义捐和圣象前灯烛的捐助等等。慈善事业本身除了这些以外,还有好多其他事情可做。如果它硬要把贫困的救济只保留给同情的特殊性以及情绪和认识的偶然性,又如果由于有拘束力的普遍规定和戒律而它感到受损被辱,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相反地,如果留给个人独立地依照他的特殊意见去做的事比之以普遍方式组织起来做的事愈是少,公共状况应认为愈是完美。

第243节

当市民社会处在顺利展开活动的状态时,它在本身内部①就在人口和工业方面迈步前进。人通过他们的需要而形成的联系既然得到了普遍化,以及用以满足需要的手段的准备和提供方法也得到了普遍化,于是一方面财富的积累增长了,因为这两重普遍性可以产生最大利润;另一方面,特殊劳动的细分和局限性,从而束缚于这种劳动的阶级的依赖性和匮乏,也愈益增长。与此相联系的是:这一阶级就没有能力感受和享受更广泛的自由,特别是市民社会的精神利益。

①关于市民社会的对外扩张,参阅本书第246节。——译者

第244节

当广大群众的生活降到一定水平——作为社会成员所必需的自然而然得到调整的水平——之下,从而丧失了自食其力的这种正义、正直和自尊的感情时,就会产生贱民,而贱民之产生同时使不平均的财富更容易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补充(对生活资料的请求)最低生活水平,即贱民的生活水平,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可是这一最低限度在不同民族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别。在英国,最穷的人相信他们也享有权利,这与其他国家所给与穷人的满足有所不同。贫困自身并不使人就成为贱民,贱民只是决定于跟贫困相结合的情绪,即决定于对富人、对社会、对政府等等的内心反抗。

此外,与这种情绪相联系的是,由于依赖偶然性,人也变得轻佻放浪,害怕劳动,而象那不勒斯的游民那样。

这样一来,在贱民中就产生了恶习,它不以自食其力为荣,而以恳扰求乞为生并作为它的权利。

没有一个人能对自然界主张权利,但是在社会状态中,匮乏立即采取了不法的形式,这种不法是强加于这个或那个阶级的。怎样解决贫困,是推动现代社会并使它感到苦恼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245节

如果由富有者阶级直接负担起来,或直接运用其他公共财产(富足的医院、财团、寺院)中的资金,来把走向贫困的群众维持在他们通常生活方式的水平上,那末,穷人用不着以劳动为中介就可保证得到生活资料;这与市民社会的原则以及社会上个人对他独立自尊的感情是相违背的。

反之,生活资料通过劳动(通过给与劳动机会)而获得,生产量就会因之而增长。但是祸害又恰恰在于生产过多,而同时缺乏相应比数的消费者——他们本身是生产者。因此,不论前一种方法或后一种方法,祸害只是越来越扩大。

这里就显露出来,尽管财富过剩,市民社会总是不够富足的,这就是说,它所占有而属于它所有的财产,如果用来防止过分贫困和贱民的产生,总是不够的。

附释:我们可以利用英国的例子来对这些现象作大规模的研究,并更详尽地调查济贫税、无数财团、同样无数的私人善举等的结果,尤其是同业公会解散后所产生的结果。在英国,尤其在苏格兰,这些对付贫困、特别是对付丧失廉耻和自尊心(社会的主观基础)、以及对付懒惰和浪费(贱民由此而生)等等最直接的手段,结果只是使穷人们听天由命,并依靠行乞为生。

第246节

市民社会的这种辩证法,把它——首先是这个特定的社会——推出于自身之外,而向外方的其他民族去寻求消费者,从而寻求必需的生活资料,这些民族或者缺乏它所生产过多的物资,或者在工艺等方面落后于它。

第247节

家庭生活的原则是以土地——固定的地基和土壤——为条件。同样,对工业来说,激励它向外发展的自然因素是海追求利润要通过冒险,于是工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提高自身而超出于营利之上。它不再固定在泥块上和有限范围的市民生活上,也不再贪图这种生活的享受和欲望,用以代替这些的是流动性、危险和毁灭等因素。此外,追求利润又使工业通过作为联系的最巨大媒介物而与遥远的国家进行交易,这是一种采用契约制度的法律关系;同时,这种交易又是文化联络的最强大手段,商业也通过它而获得了世界史的意义。

附释:河流不是天然疆界,这是近代人对河流的看法;其实应该说,河流和湖海是联系人群的。当荷累斯说(见Caina《短诗集》Ⅰ,3):——deusabsciditPrudensOceanodisociabiliTeras,——〔上帝明智地把陆地分裂,隔以重洋。〕

他的思想是错误的。我们所可找到的证明,不仅限于总是居住着单一的种族或民族的江河流域,而且还有某些古代关系,例如希腊、伊奥尼亚同大希腊之间,不列他尼同不列颠之间,丹麦同挪威、瑞典、芬兰、利服尼亚之间等等的关系,这些关系,如果与沿海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的稀疏联系相对照,尤其显明。

跟海洋的联系究竟有哪种文化手段,要了解这一点,不妨对照一下工业发达的民族同禁止航海的民族各自对海洋的关系,后者,例如埃及人和印度人,已经变得迟钝了,并深深沉陷于最可怕和最可耻的迷信中,前者,例如奋发有为的一切大民族,它们都是向海洋进取的。

第248节

这种扩大了的联系也提供了殖民事业的手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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