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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3章

小说: 林夏的重生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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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肯定够吃了。

正文 025水乡之梦(下)

拂晓时分,暮色的苍穹泛起一丝白亮,渐渐的,天际尽头晨光泻出,一丝一丝,洒遍天际。

越来越亮,越来越亮,拨开层云,投射出万丈光芒,霎时映向每个角落。

似轻纱、如薄雾,淡青色的天空被照样染遍。

黎明破晓。

日出。

林夏裹着一张薄毯坐在船头,看着一望无际天水尽头云蒸霞蔚,只觉得恍如仙境。

四姨和四姨夫早就起身,去渔场捕鱼了。

远处的水面被薄雾包围,这样的美景,让林夏欣喜极了。

灵感倾泻而出,裹着毯子,盘腿坐着,拿起本子就写了起来。

这个故事就是关于水的,名字就叫《水乡》。

少年在水乡长大,方圆十几里,只有他们一所房子。

屋子建在水上,水中阁楼。

母亲在少年幼时去世,只有父亲一日日的陪伴。

父亲陪着他弹琴,陪他在树下旋转。

大船来了,女人来了,又离开了。

少年不知道父亲为了他曾经放弃了什么。

一天一天,少年长大了,越来越向往外面的世界。

终于有一天,他留了一封书信,上了大船,离开了生活了近二十年的水乡。

春去秋来,少年从未回来一次。

父亲一日日等在码头,等在信箱旁,等着少年的只言片语。

起先,每个月大船来的时候,都会有信捎回来。

父亲看着信,欣慰的笑着,将这些宝贝信用匣子收好,每天都拿出来回味。

渐渐的,信越来越少。

每个月的大船停留的时候,父亲都会早早的起来,候在码头处。

总是失望而归。

年复一年,韶华不再,父亲垂垂老去,拄着拐棍,仍风雪交加,却守在那里。

终于有一天,少年回来了,带着妻子和儿子。

欢快的奔向儿时的屋子,可是父亲却已奄奄一息。

少年跪在父亲的床头,流下悔恨的泪水。

父亲却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无憾的闭目而去。

后来,少年不再离开,带着妻子和儿子住在这里。屋子又向他儿时那般,有了欢歌笑语。

窗外的梧桐树摇曳着,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个小小的少年,坐在父亲的肩头,指点江山的一幕。

生命的传递,亲情的传承。

写了两千字左右的故事梗概,林夏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收拾起随笔,进了船仓。

没错,这群孩子都住在船仓里面。

船长10米,宽5米,分前后两层,后面做饭的地方开了个小门,从小门里面下去,就是她们如今睡的地方。

一个大通铺。

6个人,就这么横着睡。挤挤,居然也能睡得下。

林夏不得不感叹神奇。

爬到最左侧,在不断摇荡的水波中,林夏又睡了个回头觉。

“懒猪,起来啦!”钟灵捏着林夏的鼻子,硬是给她憋醒了。

“啪”的一声,林夏狠狠挥了一掌,她最讨厌别人吵醒她。

“好啊,你还不起床。”柳皓将她身上的薄毯子揭开,不断挠她痒痒。

“咯咯咯……”这下彻底醒了,她最怕的就是别人挠她痒痒,“醒了醒了,这次真的醒了。”

林夏一下坐了起来,无奈的挠了挠头,“真是怕了你们了。”

“猪都比你勤快,快洗口去,四姨连饭都做好了,赶紧的,吃完咱们划船去玩。”柳皓

“好。”林夏一听,一溜儿从船上滑了下来。

吃了早饭,几个人找了一条小船,穿了救生衣,带上篮子,雄纠纠气昂昂的往前面的莲花滩划去。

结果,划了半天,这船也不过离大船5米远。

而林夏,早已经累的浑身上下都是汗水。

她将船桨一扔,郁闷道:“不划了,半天才这么远点,估计一天都到不了。”

林辉也气闷的躺在船上,“不玩了不玩了,还没我游泳快。”

林夏灵光一闪,拍掌道:“我有办法了,你们四个穿着救生衣在水里游,帮助船稳定方向,我和灵灵在后面用浆带着船动,怎么样?”

“好。”都纷纷赞同。

于是四个小家伙跳到水里面,扶着船沿,拼命游,林夏和钟灵则在船上拼命划。

动了动了,船稳稳的往目的地开去。

最后大家摘了满满一篮子的莲蓬和菱角,背着夕阳,唱着国歌,满载而归。

ps:哈哈,这是真实的故事。当时我们几个都不会划船,我想出这么个馊主意,居然还真的成了。

现在想想,倒觉得好笑。

至今,我现在还不会游泳。

当然,更不会划船。咕~~b

正文 026尘缘叹

当林夏从水乡回来的时候,就接到了编辑喵喵的催稿电话。

“啊啊,小颜颜啊,听说你跑去旅游了,老实交代,有没有好好写文。”

林夏黑线,抱着电话,躺在床头,手指卷完着电话线,可怜兮兮道:“不是放假了吗,我就给自己放假了几天。你也知道,学生党伤不起。”

喵喵在一电话那头耀武扬威,“你丫的好意思说,我都没出门旅游好久了,你这不是诚心让我羡慕嫉妒恨吗,呜呜~~~~(》_  告饶道:“我错了,喵姐,我真的认识到我错了,您大人有大量,原谅我吧。”

“哼哼,原谅你也不是不可以,你也知道,你第一本书卖的还行,杂志社打算趁这个东风,给你打打广告,继续推出你的第二本书。可是,你居然一点存稿都没有,真不知道,你平时是怎么写文的,难道都没有一点稿子么?”喵喵有些恨铁不成钢道。

“你知道现在书市竞争多么激烈吗,你好不容易有了点小名气,怎么能如此不思进退。快点写文,还有,这两期杂志上面也写两个小短篇。自从你期末考试,到现在已经有三个月六期没有你的文章了,读者的信已经快把我们编辑部淹没了。”

林夏讪笑两声,“没这么严重吧,喵姐,我这不是一个小透明么?”

到现在林夏这可怜的娃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和从前不同了。

“我不管,反正在这个暑假,开学之前,要看到你长篇的稿子。”喵喵下了死命令,“短篇每一期也要有,现在你也算是我们杂志社的台柱之一了,不可懈怠。不然,你就等着我天天的电话骚扰吧!”

“不敢不敢……嗯嗯,是是……”林夏最后挂上电话的时候,整个人都出了一身汗。

“呼——”她呼出一口气,看来不管是什么时候,编辑都是一个催稿难缠的。

不过,林夏摸了摸下巴,被人催稿的感觉,也不懒嘛。

这样阿q的想了一会,林夏喜滋滋的塔拉着她那双凉拖鞋,抱着睡衣进了浴室。

心念一转,进了空间。

现在林夏懒懒的泡在那一池水里面,一手捧着一本小说,一手拿着苹果咔咔的吃着,好不悠闲自在。

也是,这个空间的时间虽不说完全静止,可和外面比起来,也算是相对静止的了。

她在里面泡个澡,在看完一本书,外头连一分钟都没有过。

这样想着,林夏更是没有心理负担了。

这个池水经过她半个学期的实验,在植物,动物,鱼类,鸡鸭等等上面都试验了一番,均无特别反应。

尤其是那天,她浇完花后,正细细观察时,发现自家阿毛正趴在脸盆里面,喝那池水,喝的好不痛快。

她这才确定,这个水,确实是没有毒的。

动物一般都有灵性,所以才能在地震来临时,比人类更加敏感。

而后,林夏为了试验,在林老妈买鱼的那天,特意倒了一些水在装鱼的大盆里面。

发现那些鱼喝了之后,活蹦乱跳的。

尤其是里面一条鱼,都已经是条快翻白眼的鱼了,结果倒进去之后,立刻有精神了。

让林夏不禁咋舌。

这是什么仙丹灵药啊,这么厉害。

后来,这鱼在家里养了快一个星期,一点事都没有。

林夏这才放下心来。

当然,虽然如此,她还是不敢轻易将这些水用来给家人饮用,只是平时拿它当温泉泡泡。

反正这水是活的,永远都不会脏。

有时候,林夏看着那清澈见底,不断向上冒着泉水的泉眼,心里也会暗自揣度。

这究竟是个什么空间。

亦或是连接外太空或者说异界和地球的枢纽?

当然,每每想到这里,林夏就不由打了个寒颤。

谁知道,若真的是如此,究竟会冒出个什么怪物出来。

当然,这也是她闲来无事,自个想着玩玩罢了。

上天既然让她重生一次,她的运气又怎么会如此背。

看完一本小说,吃了一个苹果,林夏换上睡衣,懒懒的出了空间。

是该好好工作了。

在泡温泉,看《幻城》的过程中,她的新文已经想好了。

就叫《尘缘叹》。

他是那寰宇天界最耀眼的白衣少年,负手而立,落寞寂寥,只有身后几颗紫竹,日日陪伴。

她是那片紫竹中最瘦弱普通的一颗,却仰望了她整整六百年。

白衣霜华,菱花朱砂。

故事源于那估计少年那唯一的一次抚摸,菱花成型,朱砂泪成,心恋滋生。

一刹便是永恒。

后,少年下凡,紫竹成精。

紫竹爱慕了百年,因执念而幻化成形,愿下凡寻觅。

终于观音大士,感其诚意,愿渡其下凡,只是天意难为,终生将求而不得。

紫竹受九九八十一次业火焚身,守住一丝精魄,下届为人。

再世为人了,他们一次次擦肩而过,一次次求而不得。

执念太深,便成魔。

人生如此,浮生如斯,天意难为。

回溯前世,轮回千转。

却只看青山依旧,徒留一曲《尘缘叹》。

他是卫国谋臣,她是敌国公主。

对立的身份,不容于天下的恋情,两颗倾落的心。

那战鼓如雷之声,那锦弦裂帛之意,那充满硝烟的战场。

没有恋人,只有敌意。

他一袭白衣,若出尘公子。她一身戎装,若上古将军。

他脸色冰冷,持箭对准她。

她,亦如然。

只是最终,他选择了放弃,她选择了放箭。

当他倒地之时,她撕心裂肺的声音,让两军数百万将士恻然。

“不——”

天地动容。

抱着他的头,亲吻上他含笑的唇,她抱住了他。

同生共死。

放下三千界,能否见妩媚,尘世如然?

ps:嘎嘎,好喜欢最后一句啊!!咕~~b

正文 027杂志社改版

将《尘缘叹》的前两章写好后,又修改了一番,已经将近凌晨了。

林夏细细核查了一遍,发现并无太大的问题,便又修改了一下大纲。

待一切妥当,懒懒的打了个哈欠,关上台灯,上床睡觉。

第二天,林夏是被一阵电话催醒的。

闭着眼睛,摸到话筒,慵懒道:“喂——”

“琉颜琉颜,你的稿子呢,稿子呢,催稿催稿。”电话那头是喵喵的声音。

林夏默。

挣扎着爬了起来,看了小闹钟,才九点。

抱着电话,林夏抓了抓脑袋,有气无力道:“喵姐啊,这才几点啊,你就把我call醒了。”

“废话少说,稿子稿子,我要看到稿子。”

看着书桌上已经修改好了的稿子,林夏道:“哦,你等等,我传真给你。”

“为什么不买台电脑啊,这样发文还要传真,真是麻烦。”

“拜托,我现在还是个初中生,老爸老妈肯定不会同意买电脑的。”林夏一边发传真,一边叹道,“我估摸着,要到我高中才能买。我弟本来就已经够喜欢玩游戏了,要是买了电脑,岂不是要疯魔。”

“行了,收到了,你继续睡吧,记住,别往了写文啊!稿子!稿子!”喵喵收到文稿,还不忘嘱咐道。

“嗯,知道了,文章有什么问题在联系我,大纲我也发给你了。”林夏又打了个哈欠,”昨天赶稿赶到凌晨三点,我先去睡了啊!”

“唷,去吧去吧,好生休息。”

“白白。”

挂了电话,林夏又睡了个回笼觉,直到十一点林老爸和林老妈都回来了,这才醒。

洗漱了一番,用空间的水浇了花草,洗了个苹果,坐在书桌前,翻着原版外文小说起来。

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么,还是学英语的好。

半个月后,林夏的《尘缘叹》的初稿总算是写完了,剩下的就是一些校对和润色修饰。

对此,喵喵对林夏的写文效率狠狠的赞扬了一番。

林夏心里倒是在苦笑,若是没个空间作弊器,怎么可能在半个月就写出近30万字。

并且语言既要精致,又要蕴含淡淡的忧郁。

写的林夏蛋。疼。

当然,如果她有蛋的话。

现在的林夏万分怀恋网络文学。

那种快餐文化,对文笔要求不高。只要语言能够通顺,情节吸引人,根本无人置喙。

网络文学,既满足人们的需求,又能调节人们的生活,让人们在网络中找到一篇净土。

现代都市节奏越来越快,快餐越来越盛行,快餐文化,亦是发展的必然。

传统文学太深刻,太晦涩。

生活已经够苦逼和悲催了,还好有网络,给我们留下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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