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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黄金黎明 ii-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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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90年代的好莱坞的时候,他因为吸毒过量暴毙在洛杉矶的街头。”
    “是,就是他。”a很自然的与我讨论章亦冬,“他有一种令女人毁灭的魅力,你一直在看这部电视剧,这是什么?”
    “《南北朝》,这是我和一位朋友做编剧并且我自己的a&s工作室联合投资的古装剧,大约是1500年前的中国,一段乱世中的故事,史诗一般的场景,哦,对了,就像《冰与火之歌》。”
    我用手机把屏幕定住,找了一张乔深的剧照给a看,“看,这是我们戏中的主角a,你看他……”(怎么样?)
    “啊,joe(乔深的英文名字,他当时起名的时候异常偷懒,只是取了自己姓氏的谐音,于是他的全名就是joe乔)!”a似乎相当意外,“他居然是演员?!”
    我,“啊,你认识乔深?他是中国演艺圈头牌天王,我……”
    ——我的偶像,我是他的死忠粉!!好像所有姑娘都可以疯狂的尖叫着乔深的名字死去!!幸好,我记得这是在康斯坦丁的顶层,于是,我拼命压抑住自己的声音,平淡的说,“我的朋友,哦,也是勋先生的朋友。”
    “joe当然勋先生的朋友。”a似乎剧照上的乔深很感兴趣,“joe是康斯坦丁一个项目的合伙人,他在纽约的时候,我招待过他,这是一位满足了我对东方男人所有幻想的人,不过,我从来不知道,他居然是一位演员,并且还是一位声名显赫的巨星。”
    我有些意外,“乔深主演过一部康斯坦丁投资的电影,故事讲的是中国民|国时代的一位京剧大师的人生,这部戏还获得了奥斯卡奖,乔深在西海岸的宣传力度很高a,你不知道吗?”
    “呃……不太清楚……”a似乎在找一句合适的措辞来形容自己接下来的话,“,我对很多事情都不太敢兴趣,还有,工作很忙,我家中还有几个孩子,你能想象一回家5个孩子齐声高叫时候的情景吧,……所以……”
    我明白,我明白!
    康斯坦丁的cream们啊,他们都秉承着对娱乐圈新闻与八卦不屑一顾的高品味,坚决要从世间凡人的milk中冉冉升起啊!
    我在北京康斯坦丁混饭吃的时候,作为当时中国娱乐圈星途无量的准一线女星,那些人还对我的这张不那么具有标志性的面孔完全没有辨识能力,更不要在纽约,本来这些人对于华人就脸盲症大爆发的人类,可能对于本国娱乐圈不十分完全了解,怎么可能了解一位从大洋彼岸过来的乔深呢?
    呃,不对啊a不是知道90年代的巨星ix吗?
    哦,然后一想,我就释然了。那个时候a还是一位在巴克文理学院读书的少女,少女情怀总是诗啊,当时还是少女的a当然会对于这些也许对于她们的人生没有那么重要的事情颇感兴趣。
    于是,我避开这些问题,直接问了我很关注的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a,在你的眼中,感觉这位新演员与乔深,谁更有魅力?”
    a直接说,“新演员。”
    “为什么?”
    “joe过于的,……,奢华,他就像中国古老的瓷器,我记得上次在苏富比拍卖了一个青花瓷,价格超过了曼哈顿的一层公寓,那仅仅是一个花瓶。欣赏joe就如同欣赏这种的艺术品,需要勇气,还有跨越文化的学识,但是这位不一样。”a给了我一个笑,“,欣赏那个年轻的男人,不需要任何高尚的东西,只要是女人就可以,他可以勾起女人的本|能。另外,可能是我们的年龄不一样,我喜欢的人,你未必喜欢,等你到我这个年纪,拥有无法撼动的地位,大量的金钱,也许,你会欣赏一些更加粗俗的东西,……我有一个同学在《纽约客》做编辑,他最近想要做一个访谈,主题就是中国元素,简餐,时尚,电影还有音乐,我帮你约他,如果你有兴趣,你可以同他聊一下,好吗?”
    “好!太好啦!”我特别感谢a,“那我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你。”
    “不用,我有你的电话号码。”
    “啊?”
    “,你的电话号码在我号码本的第二位。”
    我,“第一位肯定是勋先生,那么小三是谁?”
    “max先生。”
    “……”
    “怎么了?”
    “哦,我只是忽然想到了,勋先生,我,还有max大叔,whatahappyfamily!!”
    ……
    我同a确定好时间,我就想到别的事情,——更加粗俗的东西……?
    回家的路上,我把冰激凌桶放脚下的那张白色西伯利亚虎皮上,早已经换下来的linda的套装装在袋子中,也放在一边。
    “,你穿这套衣服并不合适。”勋先生忽然出声。
    “唔。”
    “你穿别人的衬衣,并不合适。”
    原来,是衬衣的问题吗?
    我没有转身,只是把冰激凌外面干冰又摆了一下,“那我穿你的衬衣呢?”
    他忽然伸出手指,扯了一下我的头发,我以为他要做什么,谁知道,他只是扯过我的头发,我感觉到他的手指在我的后脖子上摩挲,摩挲,再摩挲。
    “好。”
    “好什么?”
    “穿我的衬衣……”
    ……
    累,累的手都抬不起来。
    今天回家不算晚,夜晚气氛又好,于是……就……时间长了一些……不,是长了很多……并且,勋先生果然说到做到,整个过程,一直穿着他的衬衣,……只穿他的衬衣,弄的我这身上,头发上全部都是他的味道。
    洗完澡,我坐在床边上吹头发,头发潮湿,又厚重,好像是从深海中捞出来的一坨海藻,我的手臂酸的抬不动,就放下,安静的休息一会儿。嗯,还是穿着他的衬衣。我发现,以后我就可以节省自己的睡衣了,只要穿他的衬衣就好,他个子比我高,衬衣穿在我的身上正好可以
    勋世奉也洗完,从浴室走出来,披上睡袍,就到身后。
    他把我手中的吹风机拿过去。
    我,“这头发太难打理了,长成这个样子,要不,明天我去约个理发师,剪掉好了,你说,这样好不好?”
    “不好。”
    “唔,又不是你的头发,很难管的。”
    “我帮你吹干。”
    说完,他真的打开吹风机,嗡嗡,嗡嗡吹了起来。
    他的手指并没有很温柔,但是却是很注意的,没有扯疼我的头皮,也没有不耐心,逐渐的,头发真的慢慢被吹的半干,然后,他关掉吹风机,从我的梳妆镜前面拿了一把我平时用的猪鬃刷子,开始给我梳头发。
    麻酥酥的……我忽然笑了。
    “笑什么?”
    “在中国古代的婚俗当中,夫妻梳发,也是一种闺|房乐趣,比真正的被|翻|红|浪更让人那些文人墨客所推崇。”
    我不确定他是不是能听懂,但是他听完之后,没有询问生词的含义。
    “还有呢?”
    “什么?”
    “在中国古代,夫妻之间,还有什么乐趣?”
    “画眉。这是一个历史典故,汉代的京兆尹张敞每天给妻子画完眉才上朝,有人就告诉了皇帝,然后在一次朝会上,皇帝当着别的官员的面,问了他这件事,他说了一句,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皇帝倒是没有责怪他,就是最后也没有重用,在中国古代,包括现代,男人沉迷感情,即使那个女人是他的妻子,也是不被主流社会所接受的。大家接受的男人就是没有感情,可以把感情当工具,或者当玩意,就是不能认真,不然会被人认为是没有本事。”
    一梳,二梳,……再梳。
    良久,他忽然轻声说,“这点,有些像勋家。”
    我,“勋家是老式的家族,秉承的是老式的传统。”
    “你和我说一下这些事情,之前我只是觉得他们的信仰有些反人类。”
    我,“呃,不是反人类,只是同你母亲,……我没有见过你的母亲,不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不过你对她的三言两语中,我大致了解,她的价值观与行为准则的确与勋家格格不入。
    勋家秉承的是明清时代留下的传统,信奉程朱理学,推崇’存天理、灭人欲’,在他们心中,女人不配拥有情|欲,那是男人独有的权利。并且女人在嫁人之前一定或者说最好还拥有virginity,这样,男人对她的所有权,就好像用烙印打在牲口上一样,牢固,并且号称一生无法去除。
    女人的作用就是被娶进家门,侍奉公婆,绵延子嗣,说白了,就是代替男人照顾他的父母,操持家务,任劳任怨,生孩子,尤其是生儿子,没有生儿子的女人基本在家族没有立足之地。还有,家中有老婆,外面还要有红颜知己,号称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升官发财养小老婆,这就是他们的终极梦想。我原来以为,你也是这样,在华人背景中,像你这样的豪门世家的公子,哦,不只是豪门公子,一般中国男人也差不多都是这样的。”
    他,“如果我也是这样,对你来说,我是不是一点机会也没有。”
    我点头,“呃,这个……因为我们假设中的男人是你,所以,这种事情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我的确不喜欢那种男人。今天a还说我对男人的品味极高,我想,ideservethebest……”
    勋世奉把手中的刷子放在一边,他的双手将我的头发在后背聚拢,“如果当时我没有同吉尼薇解除婚约,我不会去找你。”
    “呃,其实,如果你当时没有同公爵小姐解除婚约,没准,我也愿意……”
    这个决定简直太刷我自己的三观了,发现对着这个男人,似乎我的底线可以一直后退,后退,再后退……
    不过,……
    我问他,“你当时为什么会想要直接同我交往,你不怕我仅仅是为了你的金钱吗?呃,即使在现代,大家看我好像还是这样看。”
    “那样也好。”他,“当时我去杭州找你,想的就是,如果你想要钱,我给你,想要人也好,只要你想要的是在我风险控制范围之内,都好。那是当时,现在不一样。”
    “嗯?什么不一样?”
    我闻到他的气息,呼吸的气息,就在我的耳朵,鬓角上压着他的亲吻。
    勋世奉,“只要你开口,不论是否在我风险控制范围之内,都可以。”

  ☆、第147章

147
    ……
    “韩寿偷香,相如窃玉、沈约瘦腰还有张敞画眉号称古代四大风流,其中开头两种风流就是偷情与私奔,画眉为正经夫妻的闺|房之乐,这个沈腰则是文人张狂,但是又好像跟为情消磨衣带渐宽终不悔,萧商,你说这个排名究竟是谁折腾出来的?”
    好像是夜晚,月光皎洁,紫檀木的书柜显得异常厚重。
    我站在一个小凳子上,正在书柜前面挑书,萧商站在我旁边,帮我扶着凳子。
    他听我问他,没有回到,就是笑。
    我又翻动了几本书,挑了一本邵洵美的《花一般的罪恶》,这本已经是近现代出版的版本了,当年解放前上海出版的版本似乎不在这个书架上。
    我,“这位邵洵美似乎与沈约瘦腰一样,被人误会太深,作为中国近现代有名的作家,似乎文名不显,他出名是因为另外三件事,名门望族,有钱,外加鲁迅以《拿来主义》的一句话来鄙视他,这样的一位出身名门的美男作家竟然被埋没了这么久,不应该啊,不应该。”
    萧商,“下来吧,危险。”
    我从凳子上蹦下,“萧商,你看,邵洵美与妻子是姑表亲,他是盛宣怀的亲外孙,而他妻子则是盛宣怀的亲孙女,他少年时代就爱上了妻子盛佩玉,因为盛佩玉的名字取自诗经中的’佩玉锵锵’,他就用另外一句’洵美且都’中的两个字来给自己取名字,对比这样,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离’还有’商’好像刮奖刮来的一样漫不经心。咦,你怎么不说话?”
    萧商比了一下自己的右的眉,“说起来张敞我就注意到,你这边的眉毛有一根不太好。”
    我问他,“你也要帮我画眉吗?”
    萧商,“我不会。”
    我,“哦,那可以学吗?”
    萧商,“……,好。不过,你的眉毛生的很好,不用画,只是修一下就好。”
    我把放在椅子上的包包拿过来,从里面掏出来一直随身带着化妆包,掏出镊子递给他,“喏,给你,帮我修一下吧。”
    萧商接过镊子,却还是笑,“这个,我也不会。”
    “你只要把你看着不顺眼的杂毛拔掉就好。”
    “唔,那我试一下……”
    他的手指很独特,医科生的手指,拿着镊子完全没有微颤,贴近我的皮肤,只是感觉到一种凉意,就好像早春的微风轻轻吹在面孔上……
    ……
    睁开眼睛的时候,周围很暗,过了好一会儿,我从床头拿过手机,看了一下时间,——3:12am。
    勋世奉还在睡。
    他很早就需要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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