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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先婚后宠-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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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之间,他就替自己报仇了。

“生三个好,到时候我儿子女儿们长大了,看谁敢欺负我!谁欺负我就让孩子踢谁。”她心里这才泛起一丝暖暖的温度。

她不是铁石心肠,程竞风一大早便像个牛皮糖,死皮赖脸的黏着自己,再看看他以前的臭脸孔,他想必是有一点后悔了吧,可是这一点后悔还不足以让她彻底原谅他。

“反正我不会欺负你,你是我老婆。”他首先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将自己与坏人撇开。

“你越来越油腔滑调。”她被他拉进了一家茶餐厅。

由于知道她喜欢蛋糕,于是他点了面包。

“生活所迫,不油腔滑调你会跟我说话?你的眼里能放出箭来,我可不想没看见儿孙满堂就去了天堂。”他这个人,不要脸的优点太过外露,防不胜防。

“你会下地狱。”她双手捧着热水杯,看着他没什么变化的脸,“如果不想下地狱,那你后半辈子就得积善行德……积善行德之前,首先要对妻子好。”

她越来越理智,仇恨永不是最好的办法,与程竞风为敌,她内心也煎熬如火,一面是极恨,一面是恨之后的无可奈何,腆着一个大肚子,她什么也不能做,更让仇恨将她的身心与肚子里的宝宝,折磨的寝食难安。

自从醒来后,她的食欲明显下降,连她自己都无能为力。

“我程竞风说话一言九鼎,我说我对不起你了就是道歉了,我说我不会让你受苦就不会再伤害你……”他双手交握着,放在下颚,却没有挨着下巴,说这些话时,他犹如在谈判桌上,面色严肃认真,毫不含糊,看着她猛盯着自己,他又开口,“女人就是……”‘麻烦’没说出口,他便换了词,“女人就是宝。”

“你的承诺在我这里不值钱。”她捻起一片面包后放进了嘴里,“你自以为是,不要以为人人都巴不得和你在一起。”

他没有反驳,眯起了狐狸眼,“左颜青,为了证明是我巴不得和你在一起,来,我敬你一杯。”他举起了一杯白开水,煞有介事的举到了她面前。

“你看,我在你心里的分量不过一杯白开水。”她瞥了瞥红唇,端起水杯轻呷了一口,没理他。

——左颜青,你是要我喝砒霜或者敌敌畏才能证明你在我心里的分量吗?

他心里这么想的,不过嘴上没这么说。文彬千交代万交代,不管她说什么,都当在跟幼稚园的小朋友交流,所以,他不会这么对一个小朋友说这么深奥的话。

“佛说,白开水美容养颜健身纤体,早一杯晚一杯,能帮助消化还有助睡眠……”程竞风不油嘴滑舌时,他是茅坑边上最臭最硬的鹅卵石,他油嘴滑舌起来,天上的牛都得死无葬身之地。

“佛说,你怎么不后退两米,再勇敢冲刺……”

“佛不想我死。”他嘴角一扬,从她面前的盘子里捻了一片看上去很美味的面包。

“你是奇葩。”

“我得养家,养你和你肚子里三个崽。”

“我肚子里没三个!”如果她肚子里有三个,她一定会吓晕过去。

得知自己怀孕时,她便很怕,她没想过自己肚子里会长出一个孩子来,最开始的感觉,与肚子里长了个肿瘤的感觉没什么两样。

后来看了一些关于宝宝的电影后,才逐渐好起来。

“总会有三个,一个怎么够?”他程家的家业,就等着左颜青争气争气再争气。

“如果孩子生下来,是你的,你还会不会说这种话?”她怀疑他还在嫌弃她肚子里的孩子。

“左颜青,你以为我真是那么小气的人吗?如果我不在乎你,也不会跟他怄气,既然我跟你道歉,说明一切都过去了。”见她的脸色微变,他立刻转变了思路,“因为我们深深的爱着对方,所以一个、两个、三个……甚至更多个,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

“爱从你嘴里说出来,就成了犯罪的理由。”她吃完了盘里最后一片面包,敲了敲空盘子,“打电话给顾宁宁,让她买一些蛋糕来,你得为那些蛋糕埋买单。”

“自然。”

“双倍价钱。”她眉也没皱一下。

“她从我这里讹了不少钱,你倒是胳膊肘往外拐的严重。”程竞风揶揄的看了她一眼,招手示意服务员换一盘面包。

她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不以为然的叹了口气,“如果我爸妈在,我会把你的小金库搬回家,让他们跟着我享福。”

“你以为我的钱都是白来的吗?”

“难道我嫁给你就不图点什么?”

“你给我什么好处?”他语气有点慵懒的反问。

她笑了笑,看着服务员端来的面包很有好感,“生、孩、子。”

不愧是他程竞风喜欢的女人,不鸣则已,一鸣惊死人。

顾宁宁来后,程竞风便被左颜青吆喝到了另一张桌子上。

她们心里有默契,讲话的声音特别的小,程竞风好几次竖着耳朵听差一点将椅子倚倒。

回家时,他便开始发牢骚,说好听是发牢骚,不好听就是教育。

“你们女人脑部的结构组织绝对异常!聊什么聊了三个小时?左颜青,你给我讲讲你们会晤的主题和中心思想,怎么会有那么多聊之不完听之不厌的废话!”

看着他有些愠怒的脸庞,她心里一阵开心,这就跟他强吻她那两分钟是一样的。

将他晾在一边,一晾就是三小时,那种感觉,真是好到没话说。

她嘴一嘟,然后指了指面前飞驰而过的计程车,“我不想走路了,拦车回去。”

“还走十分钟就到了。”这里离家并不远了,如果拦车,有种调戏出租车司机的感觉。

“我一分钟也不想走。”她不满的挑眉。

那眼里的意思就好像,是谁说爱我的?这就是你的爱吗?

“那我背你回去。”程竞风没有在大街上拦车的先河,所以他根本没勇气伸手。

左颜青垂着头指了指自己的肚子。

要怎么背?想压瘪她的肚子吗?

“我抱你回去,嗯,抱着回去。”他醇厚的声音响起时,强而有力的双臂已经朝她展开,一下就将她抱离了地面。

他为了显示自己力大无穷,将她抱的很高,他的脸正好贴着她的肚子,每走几步,他的耳朵便会与她的肚子摩挲几下。

“宝宝在里面跳舞,左颜青,肯定是个女孩。”他产生了强烈的幻觉,并且为自己的幻觉感到兴奋。

左颜青当着他的面解释了两次,孩子是他的,他越来越相信,肚子里的孩子真的是自己的,如果是陆安丞的,他们都没必要这么傻,让孩子留在程家,让左颜青日后受到屈辱。

“如果是个男孩呢?”她双手放在他的头上,“男孩叫大鱼,女孩叫小鱼。”这是第二遍了。

她可能不太明白,程家的孩子,取名都是由专业人士来定的。

“男孩叫公猪,女孩叫母猪……”他随口一胡说,她立刻伸手将他的头敲的叮咚一声响。

“女孩叫公主,男孩叫王子。”两人取名取上瘾了。

他脸一沉,“俗,女孩叫仙女,男孩叫阎王。”这个名儿够威武了。

左颜青觉得甚好,“你是阎王老子!哈哈哈……”

她笑的时候,肚子会艰难的上下浮动,他立刻担忧的抬起了头,怕她笑的胎动,结果左颜青的笑脸突然拉下,指了指不远处成群乱窜的猪,立刻花容失色,声音颤抖,“猪……猪猪……”

他没看见远处的动静,只以为她说孩子叫猪和猪猪,于是讥诮的笑了笑。

“程竞风!快跑!猪来了!”她总算说了句完整的话。

程家位于市区南面外围,这里周围的人家都不是大富大贵之人,这里唯一的好处是空气清新,安静怡人,用不了多少车程便到了市区。

所以见到成群的猪也不算奇怪。

程竞风反应过来时,脸色都绿了。

抱着她就往一边退,打算给那群发疯的猪让路,可偏偏……他们两人与其他人长的太不相同,一只彪壮的花猪那浑浊的眼睛在他们身上来回扫了几遍后,大概以为这个人长的好奇怪好奇怪,于是……

“竞风!跑啊!快跑!”

左颜青一看苗头不对,立刻猛拍他的头,示意他跑路,那头凶猛的猪已经朝着他们赶来了。

程竞风的肌肉不是白长的,抱着一个一百来斤的孕妇竟然能快步如飞,赛过一只猪,她打心底里觉得他赞!

在没跑到程家之前,这一路,她都是忐忑而焦虑的,怕程竞风被猪赶上,怕他打不赢那头猪然后她的大肚子会被猪蹄给踩平,越想她越怕,于是不停的猛拍程竞风的头,不停的大喊,“竞风!加油啊!快跑啊!猪来了!就在后头……”

商业巨人一般都具备强大的抗压能力和心理素质,程竞风抱着她,心无旁骛的,努力的,像飞人一样朝着前方奔腾着。

那波动肯定是避免不了的,成功到达程家后,她所有的力气都用光了,像过了好多个世纪,一路下来,整个人气喘的厉害,一手紧紧的扯着程竞风的发,一手捂着自己的肚子。

将她放到沙发里后,程竞风红了眼,大概觉得那头花猪让他受尽了侮辱,于是招来佣人伺候她后,快速的回房,找出了一支长长的猎枪,然后快步走了下来,他急匆匆的追赶出去后,那只特别的花猪在程家不远处的草地上伫立着,不知道是不是在等他?

一看见他的猎枪……哎哟喂,跑的比程竞风还快。

程竞风就是跟一只猪较上劲了。

将猎枪扛在肩上后,他发挥了刚才的水平,勇追直上。

程维国听到动静从楼上下来时,李嫂惊魂未定的一手握着左颜青的手,一手抚着她的肚子。

“太太,这是干什么去了!那只猪怎么会追回家的?”

“什么猪?哪里有猪?竞风人呢?”程维国走到沙发边时将手里的烟斗熄灭了,“小青这是怎么了?脸色不太好,李妈,买回来的补品有没有给小青喝?”

“正准备晚上给太太喝的,刚才有一只猪追着先生太太回来,太太这是受了惊吓。”

岂止惊吓这么简单,她的一颗心,全被猪给糟蹋了。

头一次跟程竞风出门约会这么久,竟然破天荒在大马路上遇到一群猪,这说明什么?程竞风这人就是猪神。

他还好意思拿把枪去跟猪斗,真是有志气!

那会儿那个在她耳边说着甜言蜜语柔情万种的男人,这一刻就像战士一样收起了所有的温柔。

一想起这些,她的心里就无法平静。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件事,她与程竞风的关系突破了一点点,这可以称为患难与共吗?

“李嫂,你待会去收拾一间上等的客房,卡卡的女儿会到这里住一星期,这一星期你要好好看着那孩子,七岁,性格比较活泼。”程维国说完这件事后,还特意的看向了左颜青,“小青呐,那孩子可能比较闹,到时候你多让着些,毕竟你们从名义上来看是姐妹。”

左颜青严重消化不良,一个七岁大的孩子跟她是姐妹,跟程竞风是兄妹……程竞风大她二十岁,最最雷人的不是他们的兄妹关系,而是程维国和这七岁孩子的父女关系,这关系真灿烂。

赶过猪的人那心态就是跟别人不一样,当程竞风知道这个消息时,完全没反应,吃着自己的饭,面无表情。

左颜青暗笑了声,“程竞风,明天有免费的炖猪肉吃吗?”

果然,猪肉比卡卡七岁的女儿有杀伤力,他立刻放下了碗筷,看了程维国一眼,然后提了外套拉着她上了楼。

到房间后,他有点紧张的关了门,然后从外套口袋里掏啊掏。

“拿着,送给你的。”他手掌有点发红,手里的红玫瑰更红。

这红玫瑰死的挺惨的。

程竞风将它的枝折断了,叶子也剥了,就剩了一朵火红的花,就像被拔了毛的鸡。还放在口袋里带回来的,可想而知那花朵并不鲜艳了。

“一朵花代表什么?”她垂着眼漫不经心的接过,问。

这个问题有点难到他了,他不是没送过女人玫瑰,只是那些玫瑰全是由秘书代买代送的,他的脑子没有几枝玫瑰几种意思的概念。

他自作聪明,声音低沉又认真,“代表你是我一个人的,我是你一个人的。”

她撇了撇嘴角,有点哭笑不得,“猪呢?你从哪里买来这支玫瑰?不怕别人笑你?”

“男子汉大丈夫,我给我妻子买花,死又何妨。”他魅惑一笑,那张英俊的脸上全是满足,“你放心好了,跟着我绝不会亏待你。”

他豪情的说话时,她想起了那只猪在身后不断追赶他们时的情境,看着他几撮竖起来的发,又想起了她因为害怕似乎死死的扯了他的头发……

“你的发型,好。”她一手握着玫瑰,一手指了指他的头发。

“嗯,左颜青,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回来了!”他抖了抖外套,然后从另一边外套口袋里抖出了一个包装袋,塑料纸的那种袋子。

那油浸了一点出来,一看就知道是好吃的东西。

她哽咽了一下咽喉后,情不自禁的呓语了句,“程竞风,我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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