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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夫君,来种田-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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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不跟他孩子计较,这事儿我找林晓去,没完!”撂下一句狠话,张翠兰气鼓鼓的走了。
    找林晓去?
    沈康氏一听吓了一跳,忙追出去,“翠兰啊,你可不敢去找林晓啊。”要是知道你欺负人家孩子,林晓那丫头发飙可没谁拦得住。
    可惜,那边张翠兰已经走远了,还放下狠话。
    “她要是知道怕了就赶紧道歉,对了,记得带上镯子。”还念念不忘的。
    沈康氏头都大了,果然是无知者无畏,这翠兰丫头,要是见识过林晓的厉害,就不会说这话了。
    徐朗不在家,林晓真动怒,谁能拦得住?
    这一个个的,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呢。
    唉声叹气的回了院子,再看满地的鸡毛,沈康氏气疯了。“瞧瞧,这鸡毛掸子都要秃了,你这孩子,脾气咋这么大呢。”
    之前还一副小豹子拼命的小家伙这时候却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样子,眨着漂亮的大眼睛望着她,“婶子我错了,你别告诉师傅好不好?”他摇着沈康氏的手,瘪着小嘴,“师傅打屁股可疼了,都打肿了,婶子不要告状好不好?”
    瞧他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沈康氏哪里还忍心说重话。
    正好沈家老太太从后院回来,也跟着劝,“林晓那丫头下手没个轻重,致远还小,可别给打坏喽。”人家孩子爹不在家,林晓也管的太严了。
    沈柔柔也道:“娘,不怪致远,是张翠兰她欺负人。”
    沈康氏头都大了,怎么这么一会儿她还成了坏人。“行了,看我像是告状的吗。”一把抱起闺女,费了好大劲,“瞧你,不穿鞋就跑出来。”抬手照着后背就拍了一巴掌。
    沈柔柔并不怕她,“嘻嘻,我不是担心娘吗。”冲小不点儿眨眨眼睛,小家伙立马笑了。知道不会有人告状,小家伙又有恃无恐的,“婶子,镯子不给坏人,给师傅戴,好看。”
    沈康氏温柔的帮闺女擦脚,闻言笑道:“这会儿不说你师傅打人疼了?”这孩子,还真向着林晓。等林晓将来过门,估计两人也能处的好。在他们眼里,徐朗和林晓早晚都是一对。
    “才不是,师傅打人可疼了。”小家伙撅屁股爬上炕,乖乖的坐在沈柔柔身边。
    沈康氏觉得这孩子聪明,故意逗他,“那你还对你师傅这么好?”
    “可是师傅是为了我好,我知道。就像婶子打柔柔姐,也是对她好。”
    这贴心的话惹得沈家老太太直夸,“我们致远就是懂事儿。”结果小家伙倒是不好意思了,嗖的跑出去了。L

☆、139天下乌鸦一般黑

拿着金镯子,小家伙一路跑到里正家。
    林晓刚把红烧肉放到锅里,半碗白糖下去,惹得周围的妇人们一阵咋舌。
    “啧啧,炖肉放了这么些白糖,我还是头一次见呢。”可真够败家的。
    “怪道人家说她做饭好吃,这东西可劲祸害,能不好吃吗。要是我啊,让我放那么多的豆油,再砸这么一碗白糖下去,那做饭也能好吃。”
    林晓本就长得漂亮,再加上大家伙都吹嘘她做饭好吃,就惹得许多人嫉妒,这不,说酸话的一大堆。
    彭王氏也觉得林晓这白糖放的太多了,却没有在人群中跟他们瞎咧咧,反而道:“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做法,既然是里正请了林家妹子来做饭,那就是她做饭好。这可是请县里的捕快老爷吃饭,要是做不好能高兴吗。”又没用你们家的白糖,都瞎心疼什么啊。
    彭王氏因为识文断字,再加上长得漂亮,平日里本就不受妇人们待见,就有人阴阳怪气的道:“我也没说什么啊,就是头一次听说炖肉放白糖的,那白糖多金贵啊,家里来客人才端一碗白糖水,这得多不会过日子啊。要是我啊,就不会娶这样的媳妇,太败家了。”
    “就是,听说她那表哥都去走镖了,脑袋别在裤腰上赚钱,她还这么败家。谁娶了这样的女人谁倒霉。”
    林晓跟没听见似的,懒懒的看了他们一眼,“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我们家有银子,我愿意糟蹋。跟你们有一文钱关系?”一群闲的蛋疼的女人,懒得搭理他们。
    眼见自家小徒弟跑过来,林晓笑眯眯的迎上去,“致远,瞧你跑的一头汗,师傅给你擦擦。”
    妇人们没想到林晓一个小丫头还敢跟他们一群人顶嘴,互相看了看。嘀咕道:“什么师傅不师傅的。早晚嫁给徐朗,她还不如直接叫儿子了。”
    “就是,小小年纪跟男人出来瞎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一次他们压低了声音,似乎很怕林晓听到。
    彭王氏无语的看了他们一眼,“人家的家务事,关旁人什么事儿。自己把日子过好得了。”整日里扯老婆舌,这就是她不愿意跟这些妇人多来往的主要原因。说不到一块去。
    “听说你们家老彭跟着徐朗走了,这就帮上了?”有妇人酸溜溜的道。
    另外有人帮腔,“谁说不是呢,瞧瞧人家好的。跟亲姐妹似的。不过老彭家的,不是我说你啊,你真不应该让你们家老彭去。虽说赚的银子多,这也有风险啊。万一有个好歹……”
    彭王氏的小脸吧嗒撂下了,“不会说话别说,没人逼你。”乌鸦嘴。
    别看彭王氏长得娇娇弱弱的,这一动怒还真有几分气势。她冷冷的看了他们一眼,“我们家老彭是男人,决定的事儿哪有娘们插嘴的份,你们要是能做主回家做你们男人的主去,少管我们家闲事儿。”砰地一声放下洗好的菜盆,转身出去了。
    在这屋里待着气闷,真是够了。
    几个妇人脸面上过不去,面面相觑,“她这还生气了,至于吗?”
    “仗着漂亮就小气吧啦的,什么人呢?”
    “哎呀,别跟她说了,没瞧出来吗,看着徐朗他们家有钱,这都上赶着呢。”
    “话说,徐朗家靠什么赚钱,听说他们家买了三十亩地呢,也没见他们干啥啊?”
    “不知道,瞧林晓那做派,穿的不咋地,派头可不小,像是家里日子好的,人家还会弹琴呢。”
    “会弹琴咋了?瞅她那邪乎样儿就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人家大户人家的小姐就不能这么彪呼呼的,顶多就是个丫鬟的命。”
    ……
    屋子里议论纷纷,还真被他们猜到了几分。
    林晓不知道屋里的热闹,看着小不点儿拿来的镯子,奇道:“这是哪儿来的?”做工精细,纯金的东西,可挺漂亮的。
    “给师傅戴。”小家伙费劲巴力的把镯子套在林晓手上,笑眯眯的道:“刚刚家里来了一个个叔叔给的,好看,都给师傅戴。”
    “叔叔?”什么叔叔?
    林晓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徐朗出事儿了?
    “嗯,就是一个骑马的叔叔,说爹救了他……”还没等小家伙说完,林晓已经风一般往家里跑了。
    彭王氏出来看到忙喊她,“就快吃饭了,你做什么去?”
    “嫂子帮我照看一下致远,我回家看看。”林晓已经跑远了。
    彭王氏忙过去照顾孩子,“你师傅也是的,怎么就跑了。”她嫁过来快两年了也没个孩子,特别喜欢小孩子,“致远,饿不饿?大娘带你吃饭去。”
    “我不饿。”小家伙摇头,“家里来个叔叔,师傅就回去了。”
    来个叔叔?
    彭王氏心一动,“那咱们也回去看看。”村里人多口杂的,别回头徐朗听到什么风言风语的,她还是去看看比较好。
    林晓回到家听沈康氏说了事情经过,才知道只是一个路人。没能问出什么有用的消息,林晓拿着那包首饰犯愁。
    也不知道徐朗这是救了什么人,出手这么大方。
    她把金镯子摘下来,和那包首饰一起藏起来,正好彭王氏带着小不点儿回来。知道没什么事儿,彭王氏也松了口气。
    “走吧,还有活没忙完,咱们去帮忙吧。”
    林晓心情有些低落,突然有点儿想徐朗了。
    “算了嫂子,我就不去了,左右我就红烧肉做得好,你帮我跟何家婶子说一声儿。”也不知道少年到没到京城,可别京城繁华晃花了眼不想回来了。
    彭王氏看出她心情不好,就点了点头,“那成,你先歇着。”那边还没忙完,她得回去帮忙。
    莫名的心里有点儿堵得慌,林晓拿出琴弹,曲子悲凉,听得小不点儿都安静了。
    天擦黑的时候沈家的大门被人敲响,林晓看着脸色难看的彭王氏,愣了。“嫂子,你不是在里正家帮忙吗?这是怎么了?”
    彭王氏之前还强忍着,见到林晓眼圈一红,眼泪就落下来。“妹子,你说他不就是一个小捕快吗,怎么能不把人当人看……”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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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少年我认识你

“嫂子,出了什么事儿?”
    林晓强压着火气,柔声道:“嫂子你放心,别管是谁,欺负你都不好使。”老彭大哥那是跟徐朗出去的,林晓自觉有义务照顾好嫂子。
    彭王氏本不是那种喜欢哭哭啼啼的女子,擦了一把眼泪,冷静道:“是我失态了,妹子别见笑。”一下子冷静下来,她自觉尴尬。她本就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反倒劝起林晓,“本也没什么,是我太敏感了,不过让我给县里的捕快老爷敬酒,是我脾气太倔了……”
    林晓一听就不乐意了。
    “什么玩意?不过两个捕快,连品级都没有,吃个饭竟然还学人家找人作陪,臭不要脸的,他当他是霸道总裁啊!”林晓没冲动的找人报复,反而问道:“嫂子,这事儿里正也不管管?”这可是自己村里人啊。
    彭王氏苦笑,这事儿就是里正催促的,什么心思她也清楚。倒不是说何文年就真的想让她怎样,不过陪着官老爷喝酒,她好好的良家媳妇,也是做不出这种事儿的。
    怕事情闹大,彭王氏含糊道:“人家是官,里正能说什么。”没硬逼着她已经算是照顾了。
    “感情不是他们家人,他可不是不能说什么吗。”何文年那人,林晓看的清楚,别的本事没有,欺软怕硬,还喜欢和稀泥。你指望这种人能让村里日子好起来无异于痴人说梦,他顶多做个和事老罢了。
    彭王氏想说什么,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就叹了口气。
    “谁让人家是捕快老爷呢。”再小的官那也是衙门口的人。
    林晓气急反笑,“不过一个衙门的小吏,拿着鸡毛当令箭,什么玩意儿。”彭王氏就算不说她也知道,以彭王氏的姿色,漫说是这小小的黑熊岭,就是在整个鱼粮县城都是拿得出手的。里正叫他们去做饭本就没按什么好心。
    果然,这天下乌鸦一般黑。亏她之前还觉得那姓顾的捕快是什么好人呢。
    姓顾?
    姓顾的就没有好人,一个捕快一个土匪,真是……都特么是土匪。
    林晓不好问彭王氏被怎么欺负了。她虽然鲁莽,也知道这年代女人名声重要,转而道:“那嫂子回来,他们同意了?”如果他们主动放人,林晓还考虑饶他们一次。如若不然……哼哼。别怪她林晓出手不客气了。
    “这不是于举人在吗,他说了话,我才得空出来的。”彭王氏擦擦眼睛,“让妹子笑话了,我没事儿了。”其实也没怎么样,就是心理委屈,想找个诉诉苦。
    “嫂子说什么呢,把我当外人了不是。”林晓劝了两句,“别太在意了,咱们以后离他们远着点儿就是了。民不与官斗。咱们惹不起。”劝人的话她很明白,可心理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儿:
    回去的路上把他们胳膊腿打折了似乎不大好,那就让他们做一段日子的噩梦吧。呵呵,不是喜欢女人吗,那就让他们彻底喜欢个够。
    彭王氏坐了一会儿,正好沈康氏叫林晓吃饭,林晓留下她,“就知道你也没吃饭,跟我们一块吃。”
    发生了这种事儿,彭王氏本来没心情吃饭。结果林晓硬拽着她,“怎么?遇到两个人渣还不吃饭了?可别为了旁人的错误惩罚自己。走,吃饭去。”简直是生拉硬拽。彭王氏拗不过她,“我自己走就是了。你别这样。”心情到底因此好了许多。
    正吃着饭呢,沈家的大门被人推开了。
    林晓瞟了一眼院子,发现来人是个半大青年,瞧着也就十五六岁,一身儒生袍,长得白白净净的。有几分腼腆。
    等等……
    林晓再仔细看两眼,总觉得这人有点儿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长得不像是村里男人晒的通红,青年一身干净的长袍一看就是读书人,再加上这有点儿呆萌的气质……林晓想了半天,就是没法跟记忆中的人挂钩。
    难道是明尘的记忆?
    正犹豫呢,沈康氏出去了,“这不是厚学吗,私塾放假了?”
    “沈家嫂子有礼了。”来人客客气气的行礼,“回沈家嫂子的话,是私塾放了几天假。”说话也斯斯文文的,跟他气质很配。
    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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